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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發布時間:2024-01-23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精選32篇)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

  江工商格式備案字_________-16-00-01

  管理單位:江山(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江山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_____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_____,場內_____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_____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編號:身份證編號: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3

  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

  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

  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托標的標的物:位于___,面積:___平米

  第二條委托權限

  1、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托期限為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5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______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_____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_____,場內_____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_____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托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筑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復印件、平面圖(商鋪編號及位置圖)、房產證復印件(辦妥房產證后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授權委托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7

  第1條 定義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 保險

  第8條 財務項目

  第9條 合同期限

  第10條 一般期限

  第11條 雜項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宏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___________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___________元,作為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后退還剩余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為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設備、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設備、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___________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宏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執行《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人員的權利,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采購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環節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出售霉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后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___________元,罰當事人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潤控制在___________%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行的,一次罰款___________元。

  (6)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干凈衛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在承包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須向甲方交違約金___________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蓋章)

  乙方代表: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搞活xx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將甲方原有的xx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新合作經營的xx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占總股份49%,乙方占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xx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并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在合同同意簽訂后,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業經營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后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xx大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為xx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后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簽訂后生效。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0

  合同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取得效益的橋梁,也是保障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遭遇風險時的重要規避方法。實現降低企業經營風險,達到利益最大化。而管理合同就是在為企業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機制和合法的解決風險方法。因此管理合同是企業管理的職能,科學的、合理的運用才能夠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當今社會,企業要實現自身經濟效益的快速發展,在合作當中面對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等程序當中,就必然要努力做到零訴訟,從而降低經營風險,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因此只有加強對合同的管理,才能夠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的正常經營和持續發展,從而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一、管理合同的重要性

  在經濟全球化發展的條件下,企業也在快速的發展成長,企業涉及的層次也越來越廣,從生活水平到虛擬網絡內容越來越復雜,在競爭中企業要謀求發展,就必須要與其他企業合作共贏,而靠“朋友義氣”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管理合同已經成為企業管理是否理性化、法治化的標志。企業加強管理合同對于企業在競爭中防范風險、減少利益糾紛、促進經營管理以及提高效益是十分的重要。加強企業管理合同,既可以保障自身的利益不被侵犯,又可以確保企業的權利與義務在合法范圍內最大的使用,在企業面對自然風險、法律風險和商業風險時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如果淡化風險的防范意識,管理合同不受重視,企業的運營將會陷入被動的一方,因此企業應該把管理合同的工作作為企業基本工作的重要內容,法律工作的重點對象。管理合同是一項尤為重要的工作,不再是簡單的要約、簽約等內容,而是全方位的科學的有效管理,在企業當中合同管理工作的提升將直接推動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快速發展。在保障企業利益的同時又能夠提高企業的市場信譽,從而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因此,能否有效的管理合同是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成功與否的重要影響因素。

  二、加強企業管理合同的作用和意義

  1.加強合同管理的意義

  企業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切行為最終都會體現在合同上。企業實行管理合同的制度,是企業正確用法律的方法來管理自身的體現,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合同已成為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義務和享有的依據,是雙方相互認可的承諾。管理合同也越來越重要,企業每年都會簽訂一大批的合同,并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等,如果只依靠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監督是遠遠不夠的,所以企業內部加強管理合同,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掌握企業的經營動向、規避風險、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是非常重要的方式方法。企業管理合同的好壞將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社會信譽度,從而影響產品效益,產品失效將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社會生存,使其不能夠面對大大小小的競爭壓力。沒有有效合理的管理合同的方法,任何一家企業都不能夠正常的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從而阻礙了企業發展的戰略腳步。它也不再是簡單的簽約、承諾等內容了,而是一種全方位的科學管理方法,現代的企業如果能夠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將會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2.加強合同管理的作用

  (1)企業而言,加強合同的管理力度,即是在為企業建立一整套的規章制度,促使企業有法可依及時發現其發展達的漏洞,從而避免經濟損失。

  (2)合同管理既可以提高企業管理的專業化又能增長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通過其合同成本的價格分析,進而達到有效的節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從而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較為明顯的提升。

  (3)對合同加強其管理,在提升合同審查與審批工作效率的同時,既是在對合同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無形之中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和監督力度,為企業的工作氛圍保持了良好的風氣。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和積極性。

  (4)加強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減少經濟糾紛的有效手段,且在面對糾紛時也能夠依據合同從而合法的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既是在對合同條款的掌握力度增強,提高其執行合同條款的自覺性和法制觀念,做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三、在企業發展中如何實際的運用管理合同

  1.企業發展中的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是一種動態的過程,是通過合理的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來完成計劃中的企業發展、經營策略和目標的過程,在發展的過程中企業的管理合同大致分為準備簽訂前的管理、簽訂中的管理、履行合同中的管理、終止合同時的管理。這些環節是相互獨立又相互影響的關系,有著各自的內容和特點。加強管理合同對企業是具有非常重大的特殊意義,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同時,企業要快速的發展就必然會與其他企業合作共贏,而企業通常都是通過履行合同的嚴格程度來判斷企業運作是否規范。

  2.科學實際的運用管理合同

  (1)簽訂前規避潛在風險①對企業的社會影響和信譽,產品生產所需要的材料進行市場調查,建立檔案,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提供參考。如果忽略了前期的調研,造成對企業和產品市場情況不了解,決策失誤,不僅帶來不了任何經濟效益,反之更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②在前期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對企業的產品進行宣傳與包裝,讓客戶了解企業的產品用途、質量及特點,取得客戶的信任,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為合同簽訂在簽訂的過程中占據有利地位。

  (2)簽訂中正確維護權利和義務①合同內容要明確、無誤,包括合同當中的所有條款;承諾應肯定的答復,不是含糊不清的,有分歧要及時明確的在有效期內提出。事先做好充分準備,根據重要的程度組建相應的隊伍,做到知己知彼,并制定相應的方案,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做好完整的記錄。②事先做好法律咨詢,熟悉相關的法律知識,必要時向有關部門請求幫助,并經常組織企業員工學習和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規范合同文本的格式,做到合法性,文本內容條款齊全、文字含意清晰明了、責任明確,每一個字都做到準確無誤才能避免風險。③最后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在合同文書上簽字、蓋章(加蓋印章時應選擇帶有法律效應的印章,受法規保護的專用特性的'法人印章)等必要的手續,這樣合同才能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并及時送交有關機關審批,公證或備案,使合同得到法律的認可并保護。

  (3)相互履行①合同簽訂后及時建立賬本,對企業自身的全部內容進行分類登記,科學高效的管理合同的信息;為企業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增加管理合同的公開化,提高監督能力。這樣可以及時了解企業自身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從而方便企業管理合同的人員檢查和管理。及時督促企業按時、按標準的完成合同規定的進度,發現問題時也能夠及時處理方法,保障企業自身的利益和義務。②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一方變更合同時,必須依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達成共識,變更包括合同內容、履行的條款、附加條件等等須得雙方協商,經過對方同意,變更后的內容必須保障合法性、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

  (4)合同終止后在合同終止后對已經履行的不應終止,對于沒有及時履行的條款終止履行。原本合同上的結算和條款在合同解除后,仍對雙方企業具有約束力,在合同終止前,單方或者雙方進行履行行為的當事人,在合同解除后,企業可以要求恢復應有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不能夠影響企業追訴賠償損失的權利,依法辦理手續。合同解除又分為:約定解除;協議解除;法定解除。而合同解除可能是因為一方要求賠償損失,因此,企業在合同管理工作當中及時了解其合同解除后,債務債權是否消滅,做到有法可依的企業管理。

  四、結語

  管理合同作為企業管理過程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它會一直隨著企業的發展而不斷地完善和發展。以此建立合理的管理工作機制,使企業在經營活動的過程中規避風險,保障安全,才能夠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作用。并且企業在管理合同的工作中需要規避多層次的潛在威脅,存留必備的證據,規范其管理合同的行為,提高管理合同質量,才能夠促使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發發展的過程當中保障企業的交易安全與防范風險,使企業的利益達到最大化。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銷售額(收入)

  2.利潤額:

  3.流動資金周轉天:

  4.必備商品品種:

  5.商品流通費用率:

  6.流動資金利潤率:

  7.流動資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潤率:

  10.全員勞動效率:

  11._________

  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范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多渠道采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于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準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范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準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準。投資合同:財貿系統經營管理責任制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釷保?雌驕?咳薩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準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注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并征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_______ 主管人(簽):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

  主管人(簽):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縣電力公司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營銷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供電所20xx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行業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轄區內電力設施維護、巡視、表計抄收經營管理特簽訂本內部管理協議。

  一、管理形式:工效掛鉤、月核年兌。

  二、管理范圍:

  甲方將 臺區的10KV網絡、配電設備設施及其0.4KV以下的線路、戶表等項目的維護、巡視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負責執行。

  三、經濟指標和考核辦法:

  (一)經濟指標考核表(見附表)

  (二)考核辦法

  1、指導性指標考核

  考核按售電收入、售電均價、線損、抄表戶數、主管業外收入、維護等六項指標進行。

  (1)售電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30%。按完成售電收入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收入工資,完成計劃售電收入可拿100%售電收入工資,超出計劃售電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電收入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2)售電均價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售電均價=售電收入÷售電量,以完成售電均價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均價工資,完成計劃售電均價可拿100%售電均價工資,超出計劃售電均價仍按比例增加售電均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3)線損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線損工資,完成計劃線損可拿100%線損工資,超出計劃線損仍按比例增加線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4)抄表戶數工資:占工資總額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戶獲取抄表戶數工資。

  (5)主營業外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按完成主營業外收入比例獲取相應的主營業外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6)維護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0%。對稽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每起扣減維護工資費用的25%,因維護不善造成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維護工資。

  (7)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加權平均數的80%的,做待崗處理,只發300元基礎工資,并限班學習直至重新上崗。

  2、約束性指標考核

  (1)服務與投訴:

  對用戶反映或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所領導,未及時處理和未上報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其相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責任。

  若投訴屬乙方工作范圍內的問題,投訴到供電所并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0元;投訴到巴東縣電力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按其相關規定處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現象,每戶每次扣50元。

  (3)增供擴銷及停電工作:用戶新增容量、變更用電地址、臨時用電及停電工作(事故處理按規程規范執行的除外)等未經所領導批準,擅自停電及開展業擴業務的,除按規定補交損失電量電費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請人代抄、代收、代維,一經發現每次扣100元,發現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崗處理。版權所有

  (5)“三亂”管理:不得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每出現一次扣200元/次,出現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崗處理。

  (6)電力設施保護:加強責任區內電力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線下建房、被盜竊或遭破壞的電力設施未及時發現并上報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計抄見電量所收款項不得折算為電量收入,可抵臺區總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經查出從月兌現工資中全額扣除,扣完為止。

  (8)安全生產:按《安全責任書》等內容標準進行考核。

  四、工資兌現:

  月兌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

  (1)基礎工資為300元/月。

  (2)月績效工資=售電收入工資+售電均價工資+線損工資+抄表戶數工資+主營業外收入工資+維護工資。 版權所有

  (3)月實際發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80%,其余的年終兌現。

  五、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巴東縣電力公司規定執行。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變更協議。

  3、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3

  委托方:

  受托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委托經營管理

  甲方自愿將其出資購買的位于____層____號商鋪的房產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總價及面積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二、甲方自愿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權限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叁周年。乙方承諾于__年__月__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托期從該日起計。

  四、收益委托期內前二年,雙方約定,乙方承諾給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總價的7%共14%在總房款內抵扣。乙方實際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五、委托期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實際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過后商鋪使用權為甲方所有,甲方承諾在不破壞業態規劃的情況下自己經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對托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托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的,重新簽訂委托合同。

  八、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權利;

  3、對所獲取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托管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甲乙雙方同意該房產的交付按如下方式進行:甲方委托乙方與該托管商鋪的房產開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無需再與開發公司直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期內對托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基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布局產品調成的權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保證合同期滿時,托管商鋪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的義務。

  九、合同期內,如甲方將托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應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托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于托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條件:

  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甲方與托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托管商鋪所有權的。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托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據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約定未履行期限,未滿一年的按比例計算。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若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與徐州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牡丹區技工學校

  乙方:承包責任人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宏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 20xx年9月1日—20xx年7月1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3000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3000元,作為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后退還剩余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為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設備、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設備、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宏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執行《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人員的權利,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采購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環節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出售霉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后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20xx元,罰當事人3000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潤控制在10%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行的,一次罰款300元。

  (6)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干凈衛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在承包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須向甲方交違約金壹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蓋章)

  乙方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5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 話: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委托經營管理標的

  甲方自愿將其出資購買的位于浙江商貿城 區 (撞)層 號商鋪的房產(以下簡稱“托管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總價及面積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二、甲方自愿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權限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叁周年。乙方承諾于 年 月 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托期從該日起計。

  四、收益 (一)委托期內前二年,雙方約定,乙方承諾給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總價的7%共14%在總房款內抵扣。乙方實際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

  五、委托期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實際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過后商鋪使用權為甲方所有,甲方承諾在不破壞業態規劃的情況下自己經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對托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托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的,重新簽訂委托合同。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權利;

  3、對所獲取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托管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甲乙雙方同意該房產的交付按如下方式進行:甲方委托乙方與該托管商鋪的房產開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無需再與開發公司直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期內對托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基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布局產品調成的權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保證合同期滿時,托管商鋪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的義務。

  九、合同期內,如甲方將托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應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托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于托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條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二)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與托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托管商鋪所有權的。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托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據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約定未履行期限,未滿一年的按比例計算。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與徐州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簽訂地址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6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 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 全體業主的委托對 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筑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 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復印件、 平面圖(商鋪編號及位置圖)、房產證復印件(辦妥房產證后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授權委托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甲方經營管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具體如下:

  一、經甲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全權負責酒吧的策劃經營管理。乙方的管理團隊最少由三位以上專業人士組成。團隊人員條件:原則有十年以上娛樂行業工作經驗和高層管理經驗,熟悉KTV和酒吧的管理和營銷策劃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壹)年,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期滿雙方有續約之意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知會對方商定,在同樣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雙方責任、權限、

  (一)甲方:

  1、有權監督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

  2、負責對外的一切公共關系;

  3、積極支持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乙方人員首外地過來的硬臥車票,憑票報銷

  (二)乙方:

  1、遵紀守法。依法經營,切實注意安全防患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2、全權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3、全權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如員工招聘、調任、辭退(甲方指定的財務人員:會計、出納、收銀、倉管、采購人員除外)。

  4、擬定酒吧員工的工資、福利、獎懲制度;

  5、對酒吧財務收支有審核權;

  6、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7、乙方個人債權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報酬、

  (一)經營利潤計算

  1、酒吧經營獨立核算,當月經營利潤應扣除當月的一切經營成本費用。經營成本費用不含固定資產折舊及裝修投資費用。

  2、每月營收包括酒商贊助等營業外收入。

  (二)乙方報酬計算

  乙方管理團(三人)每月的額定工資總共為:(33000元)

  職位與工資分別為:執行總經理1名、月薪15000元。

  副總經理1名、月薪10000元。

  營業副總1名、月薪8000元。

  酒吧每月經營利潤目標任務是定為15萬元.

  乙方的績效管理工資計算如下:

  1、如當月酒吧經營沒有利潤時,乙方的保底工資總額為:26400元(即是:80%的保底工資)

  2、如當月酒吧經營有利潤時(不虧損的情況下)乙方可領取33000元的額定工資。

  3、如當月酒吧經營完成任務并超額完成利潤目標任務時,乙方每月可拿全額工資33000元外,并可收取以下經營利潤提成:

  A、如當月酒吧經營利潤超10萬以上(含10萬元),乙方可收取10%經營利潤;

  B、如當月酒吧經營利潤超15萬以上(含15萬元),乙方可收取15%經營利潤;

  以此類推………

  如連續六個月(入場頭兩個月不算)都沒有完成公司利潤目標15萬元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每月15日前結算支付乙方所應得報酬,否則逾期視作違約。乙方有權每天按應付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甲方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直接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如有不同的意見可由執行董事與乙方負責人商議解決,否則視作違約。

  3、任何一方違反協議造成對方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擔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否則,守約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合同期內,雙方未經協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否則,必須賠償因此造成對方在合同期的全部經濟損失。

  5、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互不負責任。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具法律效力。在履行協議中發生不可互相調解的狀況,可通過當地勞動部門裁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8

  管理單位:江山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9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 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 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 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 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 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 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 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 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 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 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 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 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 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 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 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 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 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i)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ii)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iii)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

  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 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i)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ii)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i)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ii)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iii)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iv)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

  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

  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

  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

  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

  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 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 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

  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 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 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 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 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5.5.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

  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

  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

  不可多于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

  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 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

  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

  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 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

  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

  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 會計

  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

  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

  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

  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

  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 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

  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 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

  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

  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

  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 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5.5 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

  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

  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

  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

  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

  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并存

  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 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 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

  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

  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

  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

  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

  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 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

  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 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

  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

  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 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

  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條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 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 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 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 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 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

  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 “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準簽署后方能蓋章,按照第

  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 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

  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 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

  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 %)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 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 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 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

  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 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 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 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 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年__月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 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 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 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

  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 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 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 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 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 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

  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系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 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 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并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 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

  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 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自愿、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醫院(以下簡稱醫院)腫瘤治療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等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目的、形式、年限

  1、目的:甲乙雙方通過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目的。

  2、形式:

  ①甲方將原甲方獨自投資的醫院腫瘤治療中心項目全權交由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按雙方約定返還該設備款項;

  ②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除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項目仍然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與處置,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各項手續。

  3、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投資約定

  1、甲方投資:

  ①甲方將已投入的腫瘤治療設備以色列氬氦刀和北京飛天粒子治療系統交由使用,乙方按雙方約定返還該設備款項。

  ②甲方原購進仍然可用的耗材和藥品由乙方按市場價進行收購,空調、車輛及其他辦公室設備另行協商。

  2、乙方投資:

  ①投資中心所需的用于腫瘤治療所有運營費用,并負責醫療市場的開發與維護。

  ②對外宣傳廣告及其他一切對外營銷(義診等)活動方案,包括醫院網站、電視宣傳、資料等所需的費用。

  ③自本協議簽訂起醫院要求的新投資以及為發展本中心業務需要的設備的投資由乙方負責投資。

  第三條:項目獨占性中心為甲乙雙方在醫院唯一從事腫瘤診治專業的科室,主要開展腫瘤的診斷、治療、康復等。

  甲乙雙方不得就本項目跟第三方合作。

  第四條:項目經營與管理

  1、中心由乙方全權管理與經營。

  2、乙方對醫療業務管理工作必須按照國家(地方)、軍隊(武警部隊)醫院的標準和要求執行,作為一個科室納入醫院的行政和質量管理體系。

  3、乙方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醫療操作規程和相關規章制度,文明行醫、合法經營。

  4、乙方根據實際需求聘請中心所需醫務人員,聘用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所聘人員要及時報醫院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第四條:氬氦刀和系統設備約定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按每例氬氦刀治療費的5%作為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和治療系統設備款項。

  2、在氬氦刀能正常使用以及氬氦刀的各項資質文件與使用手續齊全后的第2個月起,乙方保證每月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和款項不低于2萬元,不到2萬元的以2萬元返還給甲方。

  3、氬氦刀的各項資質文件與使用手續齊全后計算起,乙方三年內返還給甲方的設備款達118萬元人民幣后不再返還給。

  如果乙方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治療費用三年內不達到118萬元,乙方于第三年的最后一個月補足118萬元給甲方,以部隊政策內沒有“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為前提條件。

  4、氬氦刀和系統設備歸屬:乙方返還給甲方設備款達118萬元人民幣時,氬氦刀和全套系統均歸乙方所有。

  5、三年內甲方負責維修氬氦刀設備的主機,并且由甲方承擔主機的維修費用。

  6、乙方按月返還設備款給甲方。

  7、如果乙方拒絕按雙方約定返還氬氦刀和款項,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協議和撤走氬氦刀和款項,并且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第五條:合作營銷約定

  1、甲方充分利用自己的營銷網絡進行營銷,甲方介紹來的病人使用氬氦刀治療的,在扣除成本后,甲方分成80%,乙方分成20%.2、氬氦刀治療的成本包括:按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合同所上交的管理費、耗材費(氣體等)、醫生勞務費、管理人員費用(總體成本不得超過氬氦刀治療總收入的37%)。

  3、乙方將合作營銷的分成按月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除腫瘤治療以外的.其它病種治療的約定1、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除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項目仍然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與處置,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各項手續和運營管理,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病種收入款項,每月醫院返還到乙方的賬戶之后,甲乙雙方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算后,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七條:財務管理與費用結算:

  1、醫院轉款匯入乙方賬號,財務由乙方派人管理。

  2、經營收入實行“當月結清”方式,每月____日前甲乙雙方核算上月的費用與分成,在收到醫院結算款五個工作日內匯到各方指定賬號。

  第八條:保密條款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泄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

  第九條:協議的修改、變更和解除

  1、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變更與解除,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及部隊政策發生變化,致使協議內容無法履行,或雙方均認為合作終止的條件成立,經協商可以終止合作。在沒有違約和沒有遭遇不可抗力的條件下,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作。

  3、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

  4、違約處理:解除合同;違約賠付金為20萬元;或者守約方按審計核定的損失向違約方索賠。

  第十條:不可抗力由于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如遇部隊政策調整,不能履行協議時,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終止合作。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和解釋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及其附件,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3、法人代表的更換或主體更名不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定補充協議,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1

  甲方:地址:電話:

  乙方:地址:電話: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經營________酒店,相關合作協議如下:

  一、合作出資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萬元。雙方各占酒店資產______%和______%。

  二、合作時間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收益分配

  1、酒店經營所得利潤根據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權分成______%,乙方占股權分成______%。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________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酒店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且不得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______%。該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在共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在酒店消費,應從其個人賬款中扣除。

  3、因業務需要或雙方共同朋友來在酒店消費,從公款中扣除。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雙方對酒店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擁有專有權。

  2、甲方負責酒店的裝飾、陳列等事宜

  3、乙方開業時邀請當地知名人士進行剪裁,相關人員的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負責日常經營。

  5、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酒店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保密原則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協議內容項目下的任何信息。

  七、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2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并在裝修結束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并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布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元;

  (2)若月營業額達元(包括元),按月營業額%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_____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4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并在裝修結束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并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布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浙江省體育館的紅名村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紅名村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1000元;

  (2)若月營業額達10000元(包括10000元),按月營業額5%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10000元-15000元,按超10000元部分按10%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15000元以上,則超15000元部分按12%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1個月的10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40%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60%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6

  管理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

  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義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該砂石廠,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投資金額進行營運。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乙方負責砂石廠的生產和管理。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分別占砂石廠經營所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純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一年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_________________%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資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各承擔虧損所產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金。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經三方協商決定由乙方于現場進行生產管理,每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砂石廠的具體經營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訂,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每月30日三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___萬元支出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該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現就乙方委托甲方作為_________涉嫌貸款詐騙罪一案辯護人一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意見: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___年___月___日之日起解除雙方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師不予退還。

  三、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甲方即終止代理關系,乙方所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9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甲方:乙方:日期: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3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于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托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范。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后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后之各項委托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托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于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利潤。

  2、在委托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托乙方經營其物業后,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于受托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并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托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并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托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托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托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采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并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后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并經對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并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并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3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___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___年,自公歷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元。

  2、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___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并在裝修結束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并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布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述部分按《租賃合同》及《物業管理合同》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32

  甲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筑,共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后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____二樓約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項的限制。

  2.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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