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通用25篇)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凈噸: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凈噸: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3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編號: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4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凈噸: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5
受托人:
委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月日
總長:型深:型寬:
總噸: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編號: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6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總長:型深:型寬:
總噸: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_____、船員人身_____、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_____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_____機關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編號:身份證編號: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7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曾用名:
船舶種類:_________建造日期:___年_月_日
總長:________型深:_______型寬:
總噸:________凈噸:_______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5、負責辦理船舶_____、船員人身_____、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_____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_____機關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__________住__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編號: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8
運輸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書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 曾用名:
船舶種類: 建造日期: 年 月 日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凈噸: 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編號: 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9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出售船舶(以下簡稱“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船舶資料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噸);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米);型寬_________(米);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凈噸__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________(米);主機型號/功率_________;
建造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報價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出售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并代辦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提供范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如實提供本船的基本技術資料(以船檢甲書為準)和報價,作為乙方代甲方公布出售船舶信息的部分依據。最終船價由甲方與買船方商定,船舶規格以看驗船時為準。
2.如該船買賣成交,甲方應支付乙方中介費。
3.甲方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后,將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備案,以便乙方協助辦理該船的有關交易手續。
四、乙方義務
1.雙方簽訂本合同5天內,乙方應將本船有關信息在其網站或公報上予以公布;并
2.應根據船舶動態與買船方聯系勘驗船事宜,將買方有效聯系方式及時告知甲方,同時安排甲乙雙方的洽談事宜。
五、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當按照本船買賣合同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買賣合同簽訂后5天內向乙方支付中介費。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辦的其他事項,甲方應當在這些事項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辦費用。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標的額的_________%(百分之一):
1.甲方提供的船舶有關信息與該船真實有效的船檢甲書不符;
2.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開乙方再與買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標的私下交易;
3.甲方通過其他控股公司與買船方就本船簽訂買賣合同的(此時均視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務,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費并承擔違約責任);
4.與他人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
5.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和代辦費的;
6.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二)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導致甲方利益受損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盡力協助甲方向有關責任方索償。
七、爭議解決方式
若有合同爭議或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第_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費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凈噸: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1
受托人:
委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 年 月 日
總長:型深:型寬:
總噸: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編號:
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鄭州市中森置業有限公
乙方:
丙方:
鑒于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托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 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周期為連續的托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為托管該商鋪的一個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 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托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并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托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托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托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 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并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 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托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并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 在托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托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于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托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并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常州互動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于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托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范。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后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后之各項委托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托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于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利潤。
2、在委托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托乙方經營其物業后,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于受托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并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托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并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托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托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托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采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并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后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并經對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并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并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6
委托人(甲方): 樂天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2號3層北側
受托人(乙方):北京智誠萬寶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南新園小區20號樓2門602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停車場委托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義務關系,雙方達成如下條款:
一、委托經營范圍:
甲方同意將位于北京市豐臺區大紅門西路19號的甲方超市機動車停車場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其中:停車場停車位共計210個。
二、委托經營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1 年。合同有效期限自 20_ 年 11 月 1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乙方經營管理政策依據:
北京市政府規定的現行有效的有關停車場管理收費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重點區域非居住區停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京發改【20_】611號)等。
四、 停車管理及收費標準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不同車輛實行分類管理:
1、以下車輛乙方免收甲方停車費:
(1)甲方本單位車輛及甲方員工車輛。
甲方負責提供甲方及甲方員工車輛牌號,乙方負責辦理停車證,一車一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但因為員工離職等客觀原因而需要更換停車證 除外。 對于非洋橋點甲方員工,憑 甲方員工卡可免費停車。甲方洋橋點免費車輛一般為50輛以內。
(2)甲方大宗購物車輛。
甲方大宗購物車輛在地上一層停車場停放,由甲方負責辦理免費停車證后通知乙方。
(3)甲方租戶車輛。
對于甲方租戶車輛,應按照與甲方租賃合同的約定提供的專用停車位,由甲方負責辦理免費停車證后通知乙方。
2、以下車輛乙方收取停車費
(1)、甲方會員購物車輛
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的收費標準的50%向停車人收取停車費,即每輛機動車人民幣2.5元/半小時。但乙方應根據甲方會員當日購物金免收一定金額的停車費,具體規定如下:
A、購物36元以下,當日不免停車費;
B、購物36元(含36元)---100元,當日免收1小時停車費;
C、購物100元(含100元)---500元,當日免收2小時停車費;
D、 購物500元(含500元)以上,當日免收3小時停車費。
(2)、包月車輛
乙方負責辦理包月停車證。收費標準為每輛機動車人民幣200元/月(只限辦理夜間停車證)。
甲乙任何乙方制定車輛管理制度和發布有關停車場的通知、通知均應經過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發布。
甲乙任何一方如因客觀條件變化原因需調整停車費用,應提前書面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后執行。如果乙方擅自不按照本合同預定內容收取停車費的,甲方有權制止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并有權進行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2、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有監督、檢查和建議的權利,有權對乙方停車場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整改要求。對于甲方認為待客服務有問題或者遭到客人投訴的乙方停車管理員工,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與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有關停車場經營的合同及協議。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乙方不得與其他第三方簽訂任何有關本合同停車場經營的合同或者協議。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
讓給任何第三方。
(二)甲方義務
1、甲方為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協調停車場事務,協助乙方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2、甲方應保證停車場的照明。
六、乙方權利、義務
(一 )乙方權利
1、乙方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有權進行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有權本公司名稱及經營模式進行管理。
2、乙方有權按照本企業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中國國家及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依法經營管理該停車場,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乙方有權對不服從管理、影像停車場正常運行的車輛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或報公安機關處理。
4、乙方有權讓危害停車場安全的車輛離開或拒絕其進入停車場。
5、乙方變更和制定收費標準時,需提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制度,盡職盡責,保管好停放在甲方停車場內的機動車輛。
2、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與停車場經營有關的協議必須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有關停車場經營的協議,也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3、乙方接受甲方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調整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維護停車場的停車和行車秩序。
4、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確保車輛及停車場設備的安全。乙方應當按照停車場的車位購買機動車輛停車場責任保險,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乙方承擔在停車場內發生的因車輛被刮、碰、砸或者被盜、損壞等而給停車車主及甲方造成的損失及責任。
5、乙方應配備專職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員工的工資、服裝、伙食、保險、技能培訓等管理,統一著裝,佩戴胸卡,文明待客,禮貌服務,保證良好的服務水準,維護甲方形象和聲譽。乙方專職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與甲方協調停車場事宜,協助甲方搞好各類大型活動的停車組織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調換待客服務有問題的停車場管理人員,并承擔客戶賠償及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6、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5元人民幣。
7、乙方應對停車場場地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停車場內根據經營需要增加設施,其所需費用和維保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是乙方增加的設施應當保證甲方停車場的安全,不得改變甲方房產原結構及影響其安全使用,并且不得影響甲方及甲方其他承租方的正常經營。乙方增加的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或者終止之日起7日內將其增加的設施撤離甲方停車場,否則視為乙方遺留物,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撤離其增加的設施不得損害甲方停車場原有的建筑物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停車場進行改造、改建。
9、乙方應合理使用停車場及其設施設備,不得擅自變更其使用用途。
10、乙方負責辦理停車場相關證照、資質及相關證照年檢,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協助提供相關必要的申辦所需要的資料。乙方相應證照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免費過戶給甲方。
11、乙方負責依法繳納停車場經營及收費的有關所有稅費等費用,負責停車場內的治安與消防工作。如果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者甲方發現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隱患時,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立即進行整改。
12、乙方負責處理因停車問題引起顧客投訴和糾紛。
13、乙方按與車主簽訂的協議及保險條款,負責承擔屬乙方原因引發的顧客車輛損失等理賠。
14、乙方保證該停車場的衛生環境符合要求,通過專業管理提升甲方的整體形象。
七、停車場經營費用的支付方法:
1、甲方停車場的停車費收入歸乙方。
2、乙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停車場經營費用,共計人民幣叁仟捌佰柒拾伍元整貳仟伍佰元整(¥3,.875.00)。以后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停車場經營費用。乙方應于每季度開始日前,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每季度停車場經營費用貳仟伍佰元整(¥3,.875.00)。
3、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00),該保證金用于擔保停車場所有停放的車輛的保管責任(包括車輛被刮、碰、砸、或者被盜、損壞等而乙方又不及時依法賠償或解決)和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本合同到期或者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如未發生針對乙方合同期內服務的投訴或投訴已解決完畢顧客無異議,甲方應于合同到期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后的7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該保證金。如果乙方經營期間及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發生針對乙方合同經營期內服務的投訴,而乙方又未及時依法賠償或者解決,則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將該保證金用于支付對投訴等的賠償。如果該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先行代乙方支出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如果在乙方經營期間乙方的保證金已被用于支付賠償的,乙方應當在甲方做出支付賠償決定之日起3日內重新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變更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因需要更改本合同內容條款,雙方應協商一致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果欲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應至少提前30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不能預見、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征地、占用、改造等或國家及北京市政策變化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另行協商,互不追究責任。
3、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繳納委托經營費用的,乙方每延遲支付一天,應當按照乙方應當繳納費用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雙方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總部所在地位于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2號。
十一、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和爭議的處理均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7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預定(或購買)的位于 “座號商鋪(以下簡稱托管商鋪),預售建筑面積 平方米,今后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自愿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權限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場。
二、 委托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貳拾周年。乙方承諾于20xx年元月1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托期從該日期起計。
三、 收益方式:
(一)委托期內第一至第三年,在此期限內市場處于培育期,甲方同意將商鋪免費交于乙方管理,商鋪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以利于市場招商,促進繁榮。
(二)委托期內第四至第十年,雙方約定,乙方每年固定投資按 元支付租金給甲方。乙方實際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實際出租收入超過以上標準的,超出部分作為委托傭金歸乙方所有。
(三)委托期內第十一至二十年,乙方根據實際租賃收入與甲方結算傭金。商鋪實際租賃收入的90%歸甲方所有,其余10%則作為委托傭金歸乙方所有。
(四)本條第(二)所述租金均以預售建筑面積為標準,若竣工實際測量建筑面積與預售建筑面積有差異的,實際支付時以實際測量建筑面積為準,租金按比例進行調整。
(五)因租賃而產生的各種稅費,乙方有權從甲方收益中代扣代繳。
四、 委托期限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使用方收取。
五、 支付方式:從第四年起,租金半年一付,在每半年度的第一個月內憑發票支付。
六、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對托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托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一見的,重新簽訂委托合同。甲方若自行經營(不得經營與市場區域規劃相違背的產品),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重新訂立合同。
七、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 取得合法所有權的權利; 3. 對所獲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 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限內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 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委托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 甲方應及時辦理該商鋪的的交接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 委托期內對托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 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 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 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布局產品調整的權利; 5. 按期足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 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 保證合同期滿時,托管商鋪符合政策使用后的狀態的義務。
八、 合同期內,如甲方將托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托期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因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于托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條承擔違約責任。
九、 合同終止、解除條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二)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與托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托管商鋪的所有權。
十、 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托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未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須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的第三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額乘以根據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約定未履行的期限,未滿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計算。
十一、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協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證件號: 乙方(簽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8
本合同雙方為:
1、 (以下簡稱“委托者”),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2、 (以下簡稱“管理者”),身份證號碼: 住址: 。
3、 (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
鑒于: 委托者集團內部以產品研發和銷售為主的戰略方針,對集團內部制非戰略項目進行處理,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空調系統,所有生產設備,等等。
1.2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3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5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公司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等。
1.6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生產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執行董事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設備等購入和更換之開支。
(E)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費。
(F)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G)為生產經營所產生等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
(H )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目標公司應承擔的份額。
(I)一般情況下由目標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標公司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1.7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生產經營支出之差額。
1.8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者經營目標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提供的服務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務:
……組織生產經營。
……為目標公司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采購目標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目標公司之市場營銷策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公司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第3條 管理者的責任
3.1 管理者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者除因生產經營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標公司從事其它活動。
3.2 商號、商標
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廣州市番禺惠浦電子有限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內,目標公司許可管理者在公共宣傳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情況下使用目標公司商號及商標。合同期滿或解約后,目標公司對其所有的商號、商標將持有并繼續使用。
第4條 管理
4.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執行董事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目標公司的依法經營;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招聘和解聘;重大資產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資);舉債行為等,要事先征得執行董事的書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執行董事報告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管理者將會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者作為目標公司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培訓、指派、調動或解雇員工的決定權。(C)制定薪酬和雇員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在同等條件下應首先保證目標公司的商品供應。
(D)有關生產經營中,管理者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后,可以目標公司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E)管理者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經營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執行董事批準。
(F)商討及簽署有關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G)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4.2 會計
管理者應為目標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將有權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目標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目標公司。
4.3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者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目標公司一份由目標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主管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經營業績和一份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將呈交目標公司執行董事目標公司在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4.4常年計劃
(A)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者將要提呈目標公司執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損益預算表及下一年度財政預算。
(B)管理者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未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時,更改公司生產經營方式,但目標公司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者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第5條財政項目
管理者須在目標公司需要時,即時提供目標公司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目標公司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全部轉移給目標公司。
第6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內達到預期效果,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書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繼續經營。
第7條 一般規定
7.1 委托者權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內從目標公司獲得凈利潤2400萬港幣。
7.1.2委托者在同等價格之下有從目標公司進行采購的優先權。
7.2 目標公司財產所有權
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全權擁有此目標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目標公司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者。
(A)保持其對目標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者正常合法經營目標公司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合同簽訂之日起協助管理者辦理資產的清理及移交。
第8條 合同終止
8.1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8.2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目標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第9條
9.1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鋪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萬元
購房合同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于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于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托經營期限為:______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起開始計算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滿三個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托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托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后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于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托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范。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后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后之各項委托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托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于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利潤。
2、在委托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托乙方經營其物業后,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于受托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并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托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底召開業主大會并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托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托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托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采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并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后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并經對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并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并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所屬大酒店經營管理科學規范,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引進乙方的經營管理體制,乙方為甲方派出經營管理人才及技術骨干,參與甲方的經營管理及實際操作。合同期限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輸出人員包括:
總經理1人 大堂經理1人 客房部經理1人 工程部經理1人 營銷部經理1人
合計:5人(以上人員分兩個月逐步調整到位)。 以上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工資總額為1.5萬元/月,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日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輸出人員食、宿及其他福利享受甲方同等待遇,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管理費用,每月按甲方營業收入的3%提取固定管理費,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五、合同期內合作酒店可在廣告宣傳活動中使用乙方名稱。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經營決策權,甲方對酒店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目標有權做出自己的決定,要適合市場狀況和考慮乙方人員的建議;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規店紀;
3、甲方有為乙方人員提供優良工作環境的義務,充分調動乙方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甲方安排好乙方人員的生活,保證乙方人員每月四天休假(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日程);
5、甲方負責財務、采購、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的經營、管理工作;
2、乙方保證其輸出經營管理及實際操作的水平達到當地較高的水準;
3、乙方人員有參與管理經營的權利,有對甲方的經營決策提出建議的權利;
4、乙方有根據經營情況調換人員的權利(需經甲方同意);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為甲方培訓人員使其獨立經營的義務;
八、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共識后可解約,如合同期內終止合同,提出終止方承擔元的善后費用。
九、本合同簽字后,試用期兩個月,如果達不到預期簽定的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如發生異議,由淄博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有利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三、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3
甲方:錫林郭勒職業教育中心
乙方:代忠杰
為便于我校育德幼兒園的專業化管理和經營,加強校內實訓基地建設,學校現將育德幼兒園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協議:
一、幼兒園簡況
幼兒園占地 m2,建筑面積為 m2,現有 個班, 名幼兒, 位教職員工。
二、協議期限
委托經營管理幼兒園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制定協議。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幼兒園的所有資產在托管期間交于乙方無償使用,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1.在托管期內,幼兒園內現有資產、設施、設備,甲方交給乙方無條件使用。同時,乙方無償為甲方學前教育專業的師生實習實訓提供方便和進行實踐指導。
2.托管期內新增的設施、設備產權歸乙方所有。托管期滿,托管協議終止,乙方出資添置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自主處理。
3.乙方享有獨立的人事權,所需人員及工資待遇均由乙方自主確
定,甲方無權干涉。
4.乙方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5.托管期內,甲方應保證幼兒園的水、電的正常供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負責幼兒園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障正常安全使用。如因幼兒園設施造成人員傷害以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托管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托管權。
8.在協議期內,乙方不得把場所改為其他用途。
五、違約責任
協議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除按協議中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
六、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4
接受委托方(甲方): 合同編號:
委托方(乙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交交通運輸部水發[20xx]360號文件精神,為保障運輸安全,促進水運業發展,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船名為 號 總噸 載重噸 千瓦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和安全管理,委托期間,乙方資產所有權不變,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營運,并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按章納稅,自負盈虧。
二、乙方應按營運船舶的載重噸每年向甲方繳納委托經營管理服務費(人民幣) 元,一年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乙方船舶從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抓好落實。
2、負責對乙方船舶的安全宣傳、監督管理,定期檢查船舶維修保養和安全落實情況。
3、代辦船舶入戶年檢、船舶交易;代辦船員證件、船舶、船員保險等業務,
4、幫助提供貨源信息,開通24小時應急處理電話: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船舶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壞和干涉甲方的名譽和正當權益。
2、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按章繳納國家的各項稅費,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委托管理期間,船舶發生重大海損事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及時向上級海事機關報告。
4、乙方有保證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義務。
五、委托經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需延續的,另行簽訂。
六、本合同生效及終止時一個月內,雙方交清標的物,并至審批機關辦理有關證書和相關手續。
七、委托管理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約,則賠償支付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人民幣。
八、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或意外情況,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到當地海事機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委托期間,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如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同等有效,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入海事檔案,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丙方:
鑒于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托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 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周期為連續的托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為托管該商鋪的一個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 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托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并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托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托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托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 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并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 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托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并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 在托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托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于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托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并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