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精選27篇)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
1、合同雙方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加盟 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 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 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 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 個),并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 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 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 公司標志。
5.7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 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 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 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并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范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注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志 (名稱、圖形)、專利 (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筑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 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 部(號碼附后);手機 部(號碼附后);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被特許人擁有不低于人民幣 萬元的注冊資金。
2.6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 部(車牌號附后)。
2.7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 (區域或四至)地域范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注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占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 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范圍。
3.3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后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 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著裝及設備采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著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于 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 (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注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后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
8.6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并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被特許人可以發布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秘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后方可發布。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 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后,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后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秘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6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7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后在 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8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 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簽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乙方的直營店為家,地址確認為省市縣(區)街號,經營面積為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系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系,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元,先打款后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為: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家,b、特約渠道商為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為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后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于茶葉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于或大于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于合作關系,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于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于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范管理并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關于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后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4
101 為規范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注冊地點: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于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于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占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采暖需要緊急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范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范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于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 (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筑物、廠區院墻(無院墻的為單位建筑物墻)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于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并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征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準及占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占用結束后,乙方應當將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占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后應對所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并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采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并批準。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采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并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采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采暖咨詢,發放用戶采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并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于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于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采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戶供熱,己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并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后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余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并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后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占性;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準,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準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準,對于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托、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的業務不得委托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筑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并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并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采取一切應當采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并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采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并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咨詢、安全說明、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征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后,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并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于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采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并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并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采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干旱、爆炸、閃電、暴雨、臺風、龍卷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范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5
“恒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特許方、受許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范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恒源祥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注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注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第五條:特許經營范圍規定
5—1特許方根據恒源祥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場、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恒源祥”與“發財羊、fazeya”兩個品牌商品。
5—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柜),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5—5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 “恒源祥”系中國馳名商標,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重點保護。
6—2所有帶有“恒源祥”及衍生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恒源祥”及衍生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于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范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恒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受許方經營特許方“恒源祥”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柜)的“恒源祥”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制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柜的門頭招牌。
6—4受許方不得制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秘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并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秘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范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恒源祥”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恒源祥”品牌商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柜)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恒源祥”品牌商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商品。
7—5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規范其轄區內的分銷商、零售商的市場行為,使恒源祥經營銷售網絡逐步實現五連一鎖(連品牌、連形象、連投入、連特色、連管理、鎖經營理念)。
7—6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并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并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恒源祥”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柜)的布置和裝修,并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9—3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后,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為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11—7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善后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2—1—1—1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毀,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12—2合同終止
12—2—1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核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4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核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為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本合同所規定的“恒源祥”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本合同所書雙方的注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第十七條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合同簽署地為上海市金陵東路358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17—3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并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簽訂合同。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__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 區(鄉、鎮)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 號的門店以“h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特許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被特許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
雙方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業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范圍、地域
1.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補發及相關業務,并允許其使用甲方名稱及其相關的標志、市場營銷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權乙方在范圍內有獨家特許經營權,乙方可在該地區內開設特許網點,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范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
1.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對違反特許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㈡甲方的義務
1.經營手冊。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一分秘密經營手冊(包括機密價格表、行業解決方案、營銷策略、模式、操作程序等)的副本,該手冊只供乙方本人秘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雇員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會向乙方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采取增補方式,或者業務通訊方式,或者年度大會方式,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后,乙方將遵照執行。
2.產品的提供
a.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及時提供乙方所需合格產品。
b.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業務指導及售后服務培訓。
3.總部培訓
甲方將為乙方安排一次開辦前的總部培訓,地點在甲方總部。該培訓工作一旦此
特許協議簽署后立即著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此活動必須在乙方正式開展經營活動之前完成。乙方將負責到甲方總部去的路費和食宿費。
4.后續培訓
甲方在其權利范圍內有選擇地向乙方或其雇員提供隨時的附加的培訓方案。參加
這樣的培訓可以是強制的。培訓費(包括指導和資料費)由甲方承擔。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包括膳宿費、工資和旅差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還可以通過咨詢的方式提供培訓,方式可以多樣。
5.甲方將負責乙方的業務監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簽訂、市場營銷策略的制定、
行業解決方案的提供、產品的提供、產品的維修、技術支撐、市場管理等工作。對于乙方具體的銷售渠道和銷售價格,甲方原則上不進行干預,以確保乙方的區域獨家營銷權。
6.甲方委托乙方舉辦大型市場促銷活動及有關的宣傳廣告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指導。
㈡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營運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戶管理政策,主動自覺地維護和規范補發及相關業務市暢
2.義務維護特許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4.乙方每月須完成定額。
四、對乙方的培訓和指導
1.在乙方開業前,甲方應進行一次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并指導乙方做好開店準備工作。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在業務指導中,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五、各種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加盟金 元人民幣;特許權使用費元人民幣。
2.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預付貨款元人民幣,用完后再續。
六、保密條款和限制競爭條款
㈠乙方應將營銷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除了正常商業經營管理之需要,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期滿后二年內,不將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識、經營方法等向其他個人、組織、公司等透露。
㈡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有效期屆滿后二年內,乙方不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性的經營活動,無論這種活動是作為顧問、業主、雇員、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的。
七、特許加盟店的轉讓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期限、延期、變更、終止
㈠期限:本協議的期限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年內有效,前提是乙方不斷按照本協議的條款進行經營。
㈡延期:如果乙方充分、完全地執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和履行其各項義務,則本協議可由乙方延長期限,在延長期批準之前,乙方應遵守如下各項條件:
1.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請延長期限的書面通告,此通知應在原協議屆滿前90-180天內提出;
2.乙方履行特許協議的現行形式(包括各項條款和補充條款);
3.乙方對甲方及其實體所負各項義務都已清償,并已使甲方合理地認為滿意;
4.乙方完全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包括所有必須承擔的費用或其他義務,同時是一個有聲望的被特許人。
㈢變更:任一方均可提前30天向對方書面要求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增加其他條款,但需另一方在30天內書面同意,變更或補充條款方有效。否則,執行原協議條款內容。
㈣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a.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b.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c.乙方財產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2.協議終止
任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9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應在清理全部債權、債務及其其他有關事項后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10~100萬元違約金。
2.同時,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a.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b.使用除甲方以外其他方的發片等補發、織發、駁發產品,自制仿造產品。
c.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在被特許范圍外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d.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e.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十、爭議解決方法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到長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專門用語的定義
1. 補發
2.駁發
3.接發
4.療發
5.護發
6. 市場營銷模式
7. 營銷策略
十二、其他
1.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8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五谷”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并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并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符合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經營場所、符合特許人標準要求的場地。
第九條.委托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于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布局原則
第十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范圍之內。
第十一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托特許經銷商,并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為空白市暢二、三級市場不設委托特許經銷商。
第十二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五谷產品特許經營體系由五谷公司負責規劃和市場布局,并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系的確立,并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系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四條.五谷公司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系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五谷”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系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五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十六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十七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系。
第十八條.五谷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采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十九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條.受許人年度銷售產品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銷售產品數量為基數,以產品形式給予返利。
第二十一條.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0-100噸銷售量0
100-200噸(含100噸)銷售量1噸
200-300噸(含200噸)銷售量3噸
300-400噸(含300噸)銷售量6噸
400-500噸(含400噸)銷售量8噸
500噸以上(含500噸)銷售量10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為五谷產品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三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五谷高技術雜糧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穿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解釋權屬于五谷公司,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采納后,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 許 人:內蒙古五谷高技術雜糧加工有限公司 受 許 人: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
(本細則簽定地: 呼和浩特 )
附件二:營業執照及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粘帖處)
附件三:補充協議
附件四:授權書
授權書
茲授權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范圍內從事五谷高技術雜糧產品的經營,并授予其五谷產品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的獨家代理權,并可使用“五谷”商號。
該授權書有效期限為一年。
年月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分部基于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并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準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準,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柜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1.1知識資產:指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商譽以及由甲方開發經營銷售用于“QQ農場”生態工坊零售店經營的獨特的經營理念。
1.2“QQ農場”生態工坊:指乙方專門經營銷售甲方研發生產銷售的產品(不排除甲方通過OM或ODM生產的產品)的零售店。以下簡稱“QQ農場”生態工坊。
1.3授權地址:指經甲方確認并認可的乙方開設“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店的地址。
1.4商業秘密:指所有關于“QQ農場”生態工坊的資料和信息,該類資料和信息均是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授權許可與開業手冊
2.1本合同授權地址
2.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在授權地址經營授權業務。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條件接受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知識資產的使用承諾
3.1甲方允許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店鋪或柜臺上使用“QQ農場”生態工坊或甲方商標。但應該在明顯處標明乙方店面或柜臺工商注冊名稱。
3.2甲方不允許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稱等進行工商注冊、對外締結合約、或約定其他義務等行為。
第四條店址的選擇,建設,變更及追加建店
4.1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完成“QQ農場”生態工坊的裝修、布置和形象的統一設計。并于開業一周內將店面照片八張寄到公司總部,以便公司進行備檔審核。
4.2因地理環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在2.1條規定區域內的店面時,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4.3乙方除2.1條款所規定的店鋪外,需要追加新建“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者專柜時,必須與甲方另外簽定經銷合同。
第五條開店費用
5.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萬捌仟捌佰元銷售保證金,由甲方負責免費配送市場價值貳萬貳仟元的產品,以便乙方正常經營.此保證金后期返還,從第二次進貨起累積進貨壹萬元返壹仟元,返完為止。
5.2從第二次進貨起店面將按各級店鋪經銷價供貨,代理商將按代理價格供貨。
第六條獨立經營
6.1本合同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獨立法人或者工商個體戶),雙方之間不存在共同投資雇傭承包聯營或者合伙關系,甲乙雙方應獨立承擔與各自業務相關的經營費用和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支持與指導
7.1甲方對符合條件的乙方無償給予人民幣捌仟元的裝修費支持。條件為:店面裝修符合總部要求,銷售保證金返完后累積完成提貨定額人民幣捌萬元。
7.2為統一專賣店形象及保證工藝質量,專賣店內的員工牌、銷售票據、水晶牌、開業POP等原則上由甲方統一制作。
第八條銷售政策
8.1結算方式:款到發貨。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8.2銷售獎勵支持:在銷售保證金和裝修費用返還后進貨累積以五萬元人民幣為基數按6%返點支持!
8.3調貨規定:乙方所進貨品如有在三個月內嚴重滯銷的,其產品及包裝無損壞的,甲方允許乙方在5%的比例內調換貨;調換貨品的運費由乙方負責(被調換的產品若有配套贈品,則調換貨的總金額應減去贈品的金額);超過發貨日6個月以上的產品不予調換。所調換貨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等值調換適合市場的產品和新產品(贈品、乙方指定產品、特定產品除外)。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為確保授權業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9.2產品: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企業標準為準)及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的相關證件。如售出產品經證實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則甲方予以調換并承擔調換產品所產生的運輸費用。
9.3運輸:產品運輸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有關貨物運輸費用則由甲方承擔。收到乙方匯款后甲方保證在二個工作日內將貨品發出。
9.4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經營授權業務必需的有關資料和“QQ農場”生態工坊授權證書,并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產品信息、促銷贈品及資料。
9.5甲方將根據規定向乙方提供“QQ農場”生態工坊選址建議、設計及裝修標準圖紙,并提供店面標準牌匾設計、招牌或者標志以供乙方店面裝修參考。
9.6甲方權利: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遵守各項條款的情況下,由于乙方個人推廣經營的原因,乙方連續三個月未進貨,甲方有權另行發展加盟商開展品牌業務。
9.7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員提供經營管理的各種輔導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0.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
10.2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銷售從事本合同明確許可“QQ農場”生態工坊產品以外的授權業務。
10.3嚴禁將禮品包裝系列產品拆開銷售,嚴禁將贈品當作產品來銷售。由此被國家機關監督部門查處沒收或被消費者投訴的,甲方有權撤消乙方的經營權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甲方授權的“QQ農場”生態工坊的經營權。
10.5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滿一年者,乙方應該在甲方的監督下自動拆除所有“QQ農場”生態工坊的標志,不得再以“QQ農場”生態工坊名義經營。
10.6乙方不得對產品、產品的用途及說明書進行修改和變動,保證產品的整體形象。
10.7乙方不得散發非甲方確認或者提供的資料,確保甲方宣傳的準確性,防止誤導消費者。
10.8若是因為乙方的過錯、過失或者故意行為造成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起訴訟和賠償,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對甲方進行行政處罰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無條件就甲方造成的損失直接全額賠償給甲方。
10.9乙方應接受甲方指定的區域代理商的市場管理,若與其有爭議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10.10乙方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及提前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自動失效(如該有效期超過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的營業執照有效期或QQ農場生態工坊租約的租期,則本合同將與“QQ農場”生態工坊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約的租期終止日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續簽,須在期滿前五十天內重新簽定新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
11.2乙方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任何規定、或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規章制度的任何規定,甲方均有權在本合同當期期滿前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終止本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單方面負責賠償或承擔。
11.3本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提前終止后十天內,乙方應完成以下所有事項: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停止使用并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銷材料;停止經營任何授權業務;并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對外表明宣稱其有權繼續經營任何授權業務或者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法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面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歸還的企業材料后,退還乙方交納的相關款項。
12.2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QQ農場”生態工坊合同。
12.3如因不可抗力行為,法律政策變化以及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無須對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生效日期: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款項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2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并簽定書面協議后方可有效。
13.3未盡事宜: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經雙方簽署后方可生效。
13.4無效條款:如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合同其它條款仍然有效。
13.5本合同有效簽署期為貳年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附加條款
15.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世紀子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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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店
中外合作企業經營合同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2、甲方對于凡使用“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____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講年(每________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并不得再使用“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并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為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并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為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涂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后,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并答復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后,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并由開單組沖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范
(1)收爭員操作規范
(2)理貨員操作規范
(3)服務臺(寄包臺)操作規范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范
2、門店工作規范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范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范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范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范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范
3、門店管理技術規范
(1)時段檢核技術規范
(2)商品配制技術規范
(3)商品陳列技術規范
(4)促銷技術規范
(5)商品的管理技術規范 a、商品a(品質)管理 b、商品eae(計量)管理 c、商品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范
4、其他方面: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2
特許人(下稱:甲方): 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受許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____”系列私家浴室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 合同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 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及________企業視覺形象系統,________連鎖經營管理模式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宣傳品、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 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 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省____市____縣(區)開設____特許專營店;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特許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范下從事____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 經營方式
3.1 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于當地設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 ____私家浴室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3.4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經營店。
4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________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____私家浴室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 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并給予 的銷售返利。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3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_____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_____(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_____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_____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__點到下午________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圖) 東: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________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________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________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范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________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X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采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系;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
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后,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后,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X或由負責人蓋X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后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5
雨荷園化妝品連鎖(女士美容院)加盟合同書
甲方:雨荷園化妝品(全國連鎖)總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雨荷園化妝品連鎖機構,銷售相關品牌達成以下協議:
一、加盟要求:
乙方要有良好的社會商業圈,店面要在繁華地段,經營面積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有一定的經營理念和積極的發展心態。
二、甲方授權乙方為雨荷園_________________區域連鎖加盟店,從20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限期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互相之間產權及歸屬關系,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雨荷園總部批準品牌的化妝品。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門頭噴繪壹塊,室內所經營品牌的部分燈箱片。美容院裝2套,小試用、宣傳彩頁、手冊、形象展架、工牌若干。長期多次培訓服務員、美容師,所需的`資料和開業當天活動人員、音響、特價商品、氣模、車輛。(加盟費____________元)
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
甲方不得在乙方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連鎖店。
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甲方確保提供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為乙方提供授權書、商標使用證。
廠方、甲方不定期在乙方所在區域投放廣告(以靜態廣告為主)并加注乙方地址,有償為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包裝代、工服等經營消耗品。
甲方定期檢查、監督管理加盟店,有權對違規加盟店進行處罰、解除和約。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獲得所在區域經營雨荷園中產品的權利,商標的使用權。
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準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乙方于簽約后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作為合法經營保證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
每年甲方按保證金的___%的貨品為利息返贈,期滿如不在續約,無爭議全部退還。
自第二年起每年交納一次管理費__________。
乙方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加盟資格。
乙方若有跨區銷售行為,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并處以罰款。
乙方店中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化妝品,違規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退回私進品牌,嚴重者沒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加盟。
為保護區域利益,乙方不得私自變動價格。
嚴禁在加盟區域外和化妝品經營范圍外使用雨荷園商標,如乙方私自進貨、濫用商標,被顧客投訴兩次以上或造成嚴重后果,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6
甲方(特許方): 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鋪為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柜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范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制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范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為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為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為不含稅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后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并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為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為。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于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為乙方違約,并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為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為,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為違約,并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并獲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實施,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后,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后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為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家私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 乙方負責家私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后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并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后并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準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為到期日后一個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戶中,并用作沖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于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并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并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為上述行為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為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后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為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并授權甲方人員辦理托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托運單為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后24小時內核查,并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托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后,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并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后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后,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為乙方違約,并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實行,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布置,并在促銷活動結束后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后,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為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核對工作,并將核實結果于收到甲方核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為。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布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布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秘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秘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閱或復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為,即視為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并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并、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
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戶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志等拆除,并將拆除后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臺、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家私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后,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一律作廢,本合同所列條款為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范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說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清晰并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裝有限公司(蓋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司地址: 店鋪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7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并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文件間互為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匯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匯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為基礎,以其設計并開發的標準化標志為特征,通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信息和資料,門店分布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系
第三條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系,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委托、合伙關系。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并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占性
口不具有獨占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采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后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面積為:。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每一個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并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為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后日內將剩余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后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為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信息是真實可靠的,并且沒有隱瞞相關信息。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信息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信息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雇員遵守此約定,并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秘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知識產權范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識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知識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于上述知識產權所開發的新的知識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為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件,并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件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為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為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于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并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核準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設備,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設備。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置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并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為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注冊登記文件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于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制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發布。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注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采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采取合伙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合伙人簽訂合伙協議。
(二)合伙協議中應載明合伙企業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并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伙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伙企業的內部組織、合伙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采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并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不得少于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采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后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為: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并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后,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并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后,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后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后,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設備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并且因設計不符合規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設備,并且因該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設備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為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設備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柜、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于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范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設備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設備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系、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布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通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為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范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范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于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布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并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為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后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并辦理相關工商注銷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后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注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復印件、復制品電子存儲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志、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為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為。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系盡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愿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為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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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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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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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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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8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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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職務:
代表人:職務: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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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 份證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鑒于甲方為擴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余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范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并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并按______產品售后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或與“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于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后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 日期: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9
1、合同雙方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滄州仲裁委員會(任丘辦事處)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招募手冊》、《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
□ 具有獨占性
□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_________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_________《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地址為 。
三、加盟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_________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_________元;
□ 按照加盟□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三、保證金:_________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_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_________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_________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加盟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必須在加盟開業前的 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XX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開業培訓
在加盟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樣式、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開業的條件
加盟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
一、加盟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_________
□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 ,《商標注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 ,《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
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____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_________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 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2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
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3
內蒙古五谷高技術雜糧加工*限公司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甲 方:內蒙古五谷高技術雜糧加工*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 址:中國·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落雁居 124號
法 定 代 表 人:齊-英 職 務:董事長
代 表 人:姜-克 職 務:總經理
乙 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職 務:
身 份 證 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鑒于甲方為擴大“五谷潮”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五谷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五谷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五谷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五谷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五谷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 傷焦餐∈亍 /P>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五谷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于五谷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五谷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五谷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余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五谷”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五谷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承擔“五谷潮”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五谷”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不以“五谷潮”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五谷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五谷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4
城鎮小區供熱特許經營協議
第一章 總則
101 為規范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 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沒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注冊地點: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于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于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儀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 [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 [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 [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 [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 [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占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 [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 [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 [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采暖需要緊急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 (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401 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范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范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于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筑物、廠區院墻(無院墻的為單位建筑物墻)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于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并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征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準及占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占用結束后,乙方應當將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占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后應對所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并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采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并批準。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采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并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采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采暖咨詢,發放用戶采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并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于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于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岡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采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戶供熱,已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并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廠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后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余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并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他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后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占性;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準,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準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準,對于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托、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的業務不得委托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筑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并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并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采取一切應當采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并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采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
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并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咨詢、安全說明、
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
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征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后,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并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于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采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
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 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并且確屬乙方的 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并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
甲、乙雙方可以采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干旱、爆炸、閃電、暴雨、臺風、龍卷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人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
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5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簽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為 家,地址確認為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為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 ”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系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系,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后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為: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 家,b、特約渠道商為 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為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后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于茶葉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于或大于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于合作關系,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于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于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范管理并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關于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后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以及總部給予的的支持,共同努力,在特許區域內發展特許經營系統,共同拓展_________市場,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分部實施的特許經營系統: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將該系統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分部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分部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分部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分部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分部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分部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特許經營權
第五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市場開發計劃,發展特許經營系統。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六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分部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全資或控股)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三)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七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八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本區域內_________地區設立直營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在該地區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二)在分部不能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特許區域的市場時,總部以自己名義或許可其他分部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三)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四)_________。
第九條 權利的限制
總部對分部使用特許經營權作出下列限制: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限滿_________年后,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再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二)分部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本區域內全部特許店數量的_________%。
第十條 特許區域
總部許可分部開發的區域為_________,在特許區域內,分部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分部開發特許經營的初始區域為_________,如果分部未能按照開發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行為,總部將保留對特許區域進行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分部開發初始區域之外其他區域的權利。
第三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一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分部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年,依此類推。
第十二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分部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三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區域特許經營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四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四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分部出借詳細記明特許經營系統操作規則的《區域特許經營手冊》及《特許店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分部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分部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總部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分部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本區域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分部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本區域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分部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義務監督、檢查特許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與《特許經營合同》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分部怠于行使監督、檢查及處罰權,總部有權對分部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分部應當交回全部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分部統一保管,并限于在分部營業場所內查閱使用;《區域特許經營手冊》僅限于分部經理及
人員查閱使用,《特許店經營手冊》僅限于分部經理及
人員查閱使用,分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五章 培訓
第十九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分部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分部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運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二)特許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三)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四)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后續培訓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分部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分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總部和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的培訓
對區域內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及對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分部負責。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加盟店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二條 培訓的考核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店經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應當終止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三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分部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分部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按總部向分部統一收取。
第六章 支持
第二十四條 前期支持
在分部開始建立至試營店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與營運;
(二)試營店的選址、開業與營運;
(三)特許經營系統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分部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五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分部提供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分部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分部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特許系統及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分部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分部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分部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分部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分部及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分部及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本區域的風俗習慣,分部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分部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分部及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分部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分部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二十八條 費用
總部為分部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分部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分部收取服務費用。
第七章 設備與物品
第二十九條 統一配置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分部及特許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分部向總部租用,其中,屬于特許店使用的,由分部以租賃方式向加盟店租賃。分部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_________分部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并應向分部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分部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一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使用人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使用人承擔_________責任。
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分部負責,總部負責向分部無償(有償)供應維修配件。
第三十二條 保險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_________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分部(加盟店)不按總部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分部(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分部(加盟店)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分部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四條 采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分部(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五條 質量標準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分部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總部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六條 產品目錄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分部及特許店均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七條 配送中心
在本區域內將按照總部規定的標準建立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為法人(非法人)單位,實行獨立核算,由負責管理。
配送中心的投資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總部投資一元,分部投資_________元,由_________負責籌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分部(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分部(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三十九條 供應商配送
由分部(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分部(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一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分部(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分部及加盟店。分部(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二條 退貨、換貨
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總部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的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分部供應的產品,總部、分部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條 銷售價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總部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分部(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七條 貨款的結算
由總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分部(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統一設計安裝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四十九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總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分部(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總部(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總部(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對總部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條 使用許可
總部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許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特許經營系統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二條 合同備案
總部與分部將同時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在本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由總部將《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報商標局備案,由分部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分部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分部分別承擔。
第五十三條 宣傳
總部和分部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和品牌。
總部應事先制定每年度的宣傳計劃,并征求分部的建議或意見。總部應向分部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分部應當在特許區域內執行總部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四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分部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分部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第五十五條 商標的分許可
分部無權將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許可加盟店使用,但總部授權分部對加盟店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履行監督職責。分部在特許區域內發展的加盟店,應當由總部直接與其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并報商標局備案。
第五十六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分部及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分部及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_________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轉售給分部及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分部(或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七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使用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分部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五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特許經營系統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的人員范圍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使用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分部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分部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分部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 權利回授
分部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五條件地許可總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分部(加盟店)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二條 競業禁止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分部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分部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三條 補償
總部對分部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分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而導致對特許經營系統投入的資產被閑置,則總部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滿_________個月,按照評估價格收購其閑置資產,或者按照其實際閑置時間每月給予分部_________的補償。總部不予收購或補償的,解除分部的競業禁止義務。
閑置資產限于_________范圍。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3個月內,分部應當將實際閑置的資產情況書面報告總部,并由總部與分部共同對閑置資產進行封存,定期查驗。
因分部的違約行為而終止本合同的,分部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總部承擔收購或補償的責任。
對分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有關人員的補償,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十四條 承諾與保證
分部承諾并保證:分部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分部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分部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五條 替代責任
因分部未按照總部的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分部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一章 專利
第六十六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特許經營系統及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八條 專利權的無效
在簽訂本合同時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分部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分部無權要求總部賠償。
在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分部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九條 專利權的終止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分部有權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分部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技術革新
分部及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二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一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二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分部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分部不得行使。
第七十三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權,除另有規定之外,總部不得在特許區域內行使。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特許店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使用;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四)總部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四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分部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分部及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_________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合作作者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分部及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三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五條 義務
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分部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六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人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分部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七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分部(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七十八條 報告
分部及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分部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七十九條 訴前保全
分部(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分部(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總部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分部支付;
(三)總部與分部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一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總部、分部及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二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分部及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分部應當在48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分部及加盟店均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分部及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三條 其他訴訟
分部及其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行為,導致總部對外承擔責任的,該責任由過錯方承擔。
第十四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四條 廣告義務
總部、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布,分部負實施本區域的廣告計劃和地區性廣告的發布。
第八十五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特許經營系統的廣告享有控制權利,分部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分部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廣告計劃與廣告策略,不得違反總部的規定在本區域內發布廣告。分部在本區域內發布的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八十六條 廣告基金
總部和分部分別建立一項全國性和地區性的廣告基金,用于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地區性廣告基金由分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分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第八十七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于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總部廣告基金用于支付全國性的廣告的費用,分部廣告基金用于支付本區域廣告的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總部或分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占比例,由總部或分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分部)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總部、分部或其委托的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或分部廣告基金的廣告費,作為總部或分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和分部應于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并將正式副本提交對方審查。
第九十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余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五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一條 加盟費
分部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分部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總部指導分部建立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分部接受總部特許經營權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總部指導分部建立第一家直營店的費用。
分部向本區域內加盟店收取的加盟費的_________%歸總部所有,由分部于加盟店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10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分部及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二條 特許權使用費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分部按照規定向加盟店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_____%。
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15日前交納。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分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分部仍應按照規定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因分部未按時向總部提交財務報表,按照上月財務報表核算當月應向總部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
第九十三條 分特許費用
分部向加盟店收取加盟費的標準為_________,特許權使用費的標準為銷售額的_________%。總部有權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分部應當遵照執行。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分部直營店亦應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特許權使用費并按照規定的比例向總部交納。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分部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分部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分部所申報的區域內各特許店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以及總部查明的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并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五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分部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分部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分部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無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合同,在分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滿_________個月,總部應歸還分部保證金。
第九十六條 結算與支付
總部與分部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對分部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進行結算,如有爭議,以總部確認的結果為準,但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并向分部說明理由和依據。因故需要推遲結算時間的,由總部決定。
分部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分部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后10日內向分部開具發票。
第十六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分部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分部應當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分部和本區域各特許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
(一)分部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二)各特許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其合并報表。
分部應當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分部和本區域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六)本區域各特許店的合并報表;
(七)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分部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于每年(季)結束后_________日內進行,或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于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分部及任何一家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分部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總部或總部委托的機構或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并如實回答總部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分部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注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總部與分部就財務會計報表有分歧時,總部有權指定注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于分部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分部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十七章 分特許
第一百零一條 分特許權
分部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
分部行使分特許權,應當依照本合同以及總部的規定,不得超越總部授權范圍與權限。
第一百零二條 市場開發計劃
分部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盡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了以下開發市場計劃:
(一)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個月內設立_________家直營特許店;
(二)在本合同簽訂后1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三)在本合同簽訂后2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四)在本合同簽訂后3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五)在本合同簽訂滿5年后,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_年后,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第一百零三條 加盟商
申請加入特許經營系統的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申請加入特許經營系統的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與分部簽訂分特許合同。
分部應當根據總部的規定對特許店的選址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特許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不符合總部規定的門店不得開業。
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_________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特許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一百零五條 分特許合同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擅自修改。
第一百零六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并送達分部,分特許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有任何細節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分特許合同不生效。
總部除根據《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對加盟商承擔直接責任之外,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審查,并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 培訓與支持
對加盟商(特許店)提供的培訓與支持,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
(三)_________。
第一百零八條 銷售指標
分部所屬加盟店及直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分部應當終止其營業。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的申訴
加盟店對與分部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向總部提出申訴。對分部終止加盟店合同及_________等嚴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總部應在受理申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總部保留作出決定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申訴的裁決
總部對加盟店的申訴,應當聽取雙方的意見,審查有關證據,并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有關規定作出裁決。
總部作出的裁決,分部和加盟店均應當予以充分地尊重,并按照總部裁決執行,但是,總部裁決對雙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總部裁決的,均可將爭議按照分特許合同的規定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一百一十一條 直營店
分部設立的直營店,應當作為企業的分支機構,辦理營業執照。分部應當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對直營店進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不得給予直營店特殊的優惠或方便。
第一百一十二條 安排
分部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的,不影響分特許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不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_________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品牌及_________,以保證加盟店的營業不至突然中斷。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一十三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分部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分部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一十四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并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分部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分部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并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分部。
發生可能對總部產生較大影響、而分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分部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五條 分部的披露
分部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分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分部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分部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分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分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分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分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分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本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分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分部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分部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分部及本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六條 質詢
總部或分部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并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一十七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分部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一十八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分部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分部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一十九條 總部轉讓合同
分部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分部同意。
總部轉讓本合同時,應當規定不少于_________天的合同生效期限。在轉讓合同簽訂后,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許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分部,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受讓人明顯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分部有權在轉讓行為未生效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仲裁條款申請撤銷轉讓,轉讓協議在未裁決前暫時中止執行。該項權利僅限于最先提起仲裁的分部行使,不得重復申請仲裁。
第一百二十條 分部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分部不得轉讓本合同。
分部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分部合同的一方至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系從事_________行業的有限公司,成立已滿_________年;
(二)注冊資本達到_________萬元;
(三)凈資產超過_________萬元;
(四)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
(五)其關聯企業沒有從事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
(六)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七)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優先權
分部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分部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分部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分部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分部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四條 轉讓補償費
分部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分部需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一百二十六條 經營方式
分部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特許經營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特許經營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系統變革與合同變更
第一百二十七條 系統變革的原則
總部和分部一致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雙方共同的目標。
總部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二十八條 定義與職責
系統變革是指對系統經營模式產生一定程度影響的改進,這種改進可以直接導致公眾對系統感受的差異,而不包括對系統進行的微小的改變。
總部應當在系統變革中發揮主導作用,領導系統變革;分部應當在系統變革中予以充分地理解與合作,按照總部的要求實施變革,積極推動系統變革。
第一百二十九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于經營手冊規定的范圍,并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第一百三十條 變革的試驗
總部對系統的變革,應當由總部直營店或同意進行試驗的加盟店進行試驗,經實踐證明符合系統變革的要求,方可推行。
總部在推行系統變革前,應當向分部披露進行的試驗情況及實施方案。
第一百三十一條 變革的實施
總部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于總部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分部。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本區域內實施系統變革,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三十二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總部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修訂本合同,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分部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三十三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分部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分部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特許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分部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
餐飲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7
1、合同雙方
特許者:
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