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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發(fā)布時間:2023-06-15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精選31篇)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

  甲方:縣電力公司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營銷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供電所20xx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和行業(yè)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轄區(qū)內電力設施維護、巡視、表計抄收經營管理特簽訂本內部管理協議。

  一、管理形式:工效掛鉤、月核年兌。

  二、管理范圍:

  甲方將 臺區(qū)的10KV網絡、配電設備設施及其0.4KV以下的線路、戶表等項目的維護、巡視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負責執(zhí)行。

  三、經濟指標和考核辦法:

  (一)經濟指標考核表(見附表)

  (二)考核辦法

  1、指導性指標考核

  考核按售電收入、售電均價、線損、抄表戶數、主管業(yè)外收入、維護等六項指標進行。

  (1)售電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30%。按完成售電收入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收入工資,完成計劃售電收入可拿100%售電收入工資,超出計劃售電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電收入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2)售電均價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售電均價=售電收入÷售電量,以完成售電均價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均價工資,完成計劃售電均價可拿100%售電均價工資,超出計劃售電均價仍按比例增加售電均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3)線損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線損工資,完成計劃線損可拿100%線損工資,超出計劃線損仍按比例增加線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4)抄表戶數工資:占工資總額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戶獲取抄表戶數工資。

  (5)主營業(yè)外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按完成主營業(yè)外收入比例獲取相應的主營業(yè)外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6)維護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0%。對稽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每起扣減維護工資費用的25%,因維護不善造成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維護工資。

  (7)連續(xù)兩個月不能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加權平均數的80%的,做待崗處理,只發(fā)300元基礎工資,并限班學習直至重新上崗。

  2、約束性指標考核

  (1)服務與投訴:

  對用戶反映或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所領導,未及時處理和未上報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其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經濟責任。

  若投訴屬乙方工作范圍內的問題,投訴到供電所并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0元;投訴到巴東縣電力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按其相關規(guī)定處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現象,每戶每次扣50元。

  (3)增供擴銷及停電工作:用戶新增容量、變更用電地址、臨時用電及停電工作(事故處理按規(guī)程規(guī)范執(zhí)行的除外)等未經所領導批準,擅自停電及開展業(yè)擴業(yè)務的,除按規(guī)定補交損失電量電費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請人代抄、代收、代維,一經發(fā)現每次扣100元,發(fā)現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崗處理。版權所有

  (5)“三亂”管理:不得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每出現一次扣200元/次,出現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崗處理。

  (6)電力設施保護:加強責任區(qū)內電力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線下建房、被盜竊或遭破壞的電力設施未及時發(fā)現并上報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計抄見電量所收款項不得折算為電量收入,可抵臺區(qū)總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經查出從月兌現工資中全額扣除,扣完為止。

  (8)安全生產:按《安全責任書》等內容標準進行考核。

  四、工資兌現:

  月兌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

  (1)基礎工資為300元/月。

  (2)月績效工資=售電收入工資+售電均價工資+線損工資+抄表戶數工資+主營業(yè)外收入工資+維護工資。 版權所有

  (3)月實際發(fā)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80%,其余的年終兌現。

  五、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巴東縣電力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變更協議。

  3、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yè)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 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 全體業(yè)主的委托對 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yè)主,該商鋪的建筑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fā)出書面業(yè)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 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fā)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yè)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guī)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fā)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xù)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guī)劃設計及經營環(huán)境的規(guī)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wèi)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yǎng)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fā)生方應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附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fā)票或收據復印件、 平面圖(商鋪編號及位置圖)、房產證復印件(辦妥房產證后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授權委托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3

  管理單位:江山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yè)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guī)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yè)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yè)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yè)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yè)管理服務,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huán)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huán)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qū)設置符合規(guī)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qū)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guī)定收取物業(yè)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zhí)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yè)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yè)、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yè)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guī)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fā)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qū)衛(wèi)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乙方未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qū)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fā)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guī)、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4

  管理單位:江山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yè)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guī)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yè)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yè)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yè)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yè)管理服務,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huán)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huán)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qū)設置符合規(guī)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qū)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guī)定收取物業(yè)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zhí)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yè)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yè)、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yè)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guī)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fā)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qū)衛(wèi)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乙方未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qū)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fā)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guī)、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yè)、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wèi)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jiān)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y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fā)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guī)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空白)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托標的標的物:位于___,面積:___平米

  第二條委托權限

  1、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托期限為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yè)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yè)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yè)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xù)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7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下,方經營管理,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經營項目情況:

  項目類型: □ 多層 □ 高層 □ 小高層 □商業(yè)并簽訂合同。

  三、承包方式:本小區(qū)所有物業(yè)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負責,在獨立承包期間,乙方不需要向甲方繳納管理費用,甲方每年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補助費用。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干制;

  1、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物業(yè)辦公用房、門衛(wèi)用房、商鋪店面以及公共電氣管理設備并辦理使用移交手續(xù)。用于本小區(qū)物業(yè)管理。

  2、乙方以甲方設置的“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香域加州項目部”的名義,并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香域加州全部業(yè)態(tài)物業(yè)管理。

  3、全部業(yè)態(tài)所收取的物業(yè)管理和內外建筑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yè)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并支配。

  4、乙方從事州物業(yè)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yè)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人押金:為了加強小區(qū)的物業(yè)管理,提升小區(qū)服務品質,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降低市場經濟沖擊帶了的風險,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押金8萬元整(總經理4萬元,副總經理2萬元,部門經理1萬元)。

  1、為了形成良好的監(jiān)督機制,實現共贏,甲方將對財務狀況實施監(jiān)督,委派財務會計,由財務會計向總公司上報每月財務報表。

  2、由于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連續(xù)虧損超過30萬元,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將乙方的承包押金充抵虧損,不再歸還承包押金。

  五、承包經營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物業(yè)管理活動不受干涉。增加經營項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按照與物業(yè)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guī)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管理等原因產生的與承租商戶、企業(yè)及其他第三者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責任。因處置不當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本小區(qū)房屋及配套設施,在國家規(guī)定的報修期內如有破壞,或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維修的事項,由乙方負責代表甲方通知承建方免費維修。如承建方不能按時維修或經承建方同意,先由乙方墊付費用進行維修。事后乙方將維修單報送承建方,經承建方簽字認可后再將維修單報送甲方,由甲方從承建方的質保金中扣除后再付給乙方。

  5、本小區(qū)房屋及配套設施,在保修期結束后,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有權監(jiān)督、監(jiān)管乙方日常的物業(yè)管理工作。乙方服從監(jiān)督、監(jiān)管,提高服務質量。

  6、乙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將項目物業(yè)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承包期間重大管理失誤的處理:

  1、業(yè)主裝修必須經審核按規(guī)定進行,如出現亂搭、亂建、亂拆未及時制止,經查實,主要經理負責人扣除人民幣3000元,副經理20xx元,分管部門經理1000元,具體負責人500元。如產生嚴重后果除終止合同外,承包方還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平時應加強物業(yè)管理,認真、仔細、周到的為業(yè)主服務,如管理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業(yè)主鬧事、上訪,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違約金乙方人民幣10000元。

  3、乙方應加強車庫、地下室的巡邏檢查,確保車庫、地下室車輛財產的安全,如疏忽管理,發(fā)生車庫、地下室進水,造成業(yè)主損失,乙方除賠償業(yè)主全部損失外,還應扣除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4、乙方應加強小區(qū)白天和晚上的巡邏,嚴格盤查外來進出人員,如管理不善,造成小區(qū)失竊,乙方應及時與失竊人員協調處理,除此之外,還要扣除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七、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廣州錦潤制衣有限公司》特制訂一下具體事項:

  一、合作項目:《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二、合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qū)花山鎮(zhèn)東華村七隊106國道

  三、合作條件:

  ①、甲方以《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作為前期資本含公司現有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yè)執(zhí)照及該執(zhí)照具備的法律法規(guī)效力。

  ②、乙方自帶現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人民幣做為前期資金。

  ③、如公司因業(yè)務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資金,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確定認可后,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一半。

  四、合作項目的公司利潤分配

  ①、甲方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占公司的總利潤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占公司總利潤的51%50%③、在合作期間,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份額。

  五、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采取薪金制,雙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體分配由甲乙雙方商定認可。

  六、職權職責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訂單業(yè)務。

  ②、乙方主要負責公司內部管理事務(含訂單外發(fā)必須經甲乙雙方確定許可方能執(zhí)行)

  七、財務管理

  ①、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資金

  ②、合同簽訂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據,必須給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報銷。

  ③、公司所有的業(yè)務訂單合同,合同的款項歸納為財務管理的范疇。

  八、違約責任:

  ①、在正常經營狀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賣、轉租公司現有設備、場地,必須經甲乙雙方認可,方可執(zhí)行。 ②、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經營,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否則,必須賠付對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且對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xù)合作。

  九、《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簽訂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有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本合同有效期為二年,合同期結束后,甲方對前期出資廠房、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yè)執(zhí)照等擁有所有權,乙方合同期結束后,對前期投入的人民幣壹拾萬擁有所有權。(在合同期結束,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的份額。)。如有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xx年xx月xx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9

  甲方:

  乙方:

  經營對象: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信互信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乙方參與時尚地下美食廣場部分經營管理,達成以下協議。

  合同定義

  1、乙方經營者服從甲方及商場的日常管理。

  2、 乙方使用面積,廚房設備,豪華裝修等詳見附圖。

  3、 乙方經營項目,出品實物需經商場經營部審批獲準方可經營。

  4、 在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向員工督促提倡安全準則,建立安全意識,

  5、 本合同執(zhí)行期為 年,即 年 月 日止。

  6、 到期后,與相同條件認可無異議,乙方有對檔口的優(yōu)先經營權。

  租金及付款方式

  1、甲方提供場所予乙方經營,期間抵押金為 元。

  2、乙方月租金為 元。

  付款方式為 。

  付款日期為 月 日。

  抵押金定義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抵押金即生效。

  2、 本合同執(zhí)行六個月內,乙方出租出兌檔口的,將扣除抵押金50%。

  3、 在日常經營管理中,對檔口衛(wèi)生,服務禮儀,著裝站姿屢次不整改,水火災安全隱患,擅自更改營業(yè)時間,自經營部合格項目等,屢次不改,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強制執(zhí)行將在抵押金中產生。

  4、 乙方經營期間,未經允許自行閉店不營業(yè),打架斗毆,食品安全,火患火災,發(fā)生影響惡劣的,或被媒體曝光的,本合同自行終止,收回檔口,甲方不予退還抵押金。

  5、 在合同期滿,終止經營合作的,抵押金解除,甲方需退還乙方。

  6、 次年合同續(xù)簽,抵押金將延續(xù)。

  雙方約束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如期提供場所予乙方,如違約需按租金每天5%的違約金賠償乙方。

  2、 甲方有義務按照商場正常經營時間提供乙方經營時間。

  3、 甲方有義務在安全規(guī)范,服務禮儀,電路改造,裝修策劃,經營宣傳等給予乙方指導和支持。

  4、 乙方有義務按時繳納各項費用,如有違約,按繳納項目總額的5%每天給予甲方滯納金,檔口金違約超過5天,即停電終止經營,收回檔口,終止協議。

  5、 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若時尚地下漲房租,則乙方隨著漲。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托標的標的物:位于___,面積|:___平米

  第二條委托權限

  1、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托期限為年,即20年月日起,止于20年月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yè)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yè)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yè)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xù)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日期:20年月日 日期:20年月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學歷:_________________。

  畢業(yè)院校、專業(y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初步達成本《聘用意向書》:

  1、乙方擔任崗位(工種):_________________。

  2、聘用合同期:_________________。

  3、月薪待遇:_________________元/月

  4、其他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本《意向書》表示雙方有聘用和求職意向,正式聘用時雙方需簽訂《勞動合同書》。

  本《意向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旌德縣就業(yè)管理中心留存壹份。

  甲方(聘用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受聘人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2

  甲 方:高密市群邦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東省高密市密水大街翰林苑對面

  聯系電話:0536-2322222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區(qū)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guī)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 使用,其經營業(yè)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yè)種規(guī)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yè)種規(guī)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guī)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guī)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fā)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并在裝修結束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yè)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guī)劃,并書面承諾承續(xù)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qū)域環(huán)境美化、商業(yè)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yè)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yè)街區(qū)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qū)經營需要,對經營業(yè)種進行規(guī)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xù)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qū)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xù)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yè)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qū)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zhí)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qū)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qū)的規(guī)劃布局及經營業(yè)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fā)送

  甲方對乙方發(fā)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fā)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fā)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fā)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述部分按《租賃合同》及《物業(yè)管理合同》執(zhí)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zhí)二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 方(蓋章):高密市群邦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0536-2322222 電 話:

  簽訂日期: 20xx 年 11月 13 日 簽訂日期:20xx 年 11月13 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3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區(qū)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 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guī)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使用,其經營業(yè)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yè)種規(guī)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yè)種規(guī)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guī)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guī)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fā)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并在裝修結束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yè)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guī)劃,并書面承諾承續(xù)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qū)域環(huán)境美化、商業(yè)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yè)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yè)街區(qū)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qū)經營需要,對經營業(yè)種進行規(guī)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xù)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qū)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xù)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yè)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qū)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zhí)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qū)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qū)的規(guī)劃布局及經營業(yè)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fā)送

  甲方對乙方發(fā)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fā)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fā)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fā)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zhí)二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4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區(qū)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guī)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使用,其經營業(yè)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yè)種規(guī)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yè)種規(guī)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guī)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guī)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fā)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并在裝修結束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yè)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guī)劃,并書面承諾承續(xù)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qū)域環(huán)境美化、商業(yè)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yè)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yè)街區(qū)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qū)經營需要,對經營業(yè)種進行規(guī)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xù)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qū)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xù)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yè)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qū)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zhí)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qū)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qū)的規(guī)劃布局及經營業(yè)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fā)送

  甲方對乙方發(fā)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fā)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fā)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fā)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zhí)二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電 話: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5

  甲方:

  乙方:

  為搞好學校商店經營管理,特簽訂以下合同: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超市用房100平方米,用于倉儲倉庫。貨架必須接受學校現有貨,冰柜等設施自備。

  2、乙方主要經營范圍:學習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飲料、小包裝食品等。未經學校允許,乙方不得對外轉讓或承包。

  3、在合同期內,乙方在學校范圍內享有獨家經營權利。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設施,費用乙方自理。

  4、經營所需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健康證、衛(wèi)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一個月之內由乙方自行自費辦理。

  5、學校有權對超市出售的商品進行抽查并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發(fā)現乙方出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學校有權給予沒收并處以一定金額罰款(罰款將從押金中扣除)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

  6、乙方不得經營上級工商、衛(wèi)生、教育、安全等部門規(guī)定禁止售賣的商品,不得售賣有任何問題和“三無”產品、煙酒、玩具和其他學校不允許經營的商品。如發(fā)生事故將追究承包人的相關責任。承包期內除合法經營外,還要認真打掃超市內外的衛(wèi)生。

  7、甲方對乙方經營的商品在衛(wèi)生、質量、價格、服務態(tài)度等方面有檢查監(jiān)督的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8、承包期內,甲方嚴格執(zhí)行上級及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制度,不因節(jié)假日而延長承包期或引起其他爭議。

  9、承包期:

  10、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持健康證上崗。依法經營,主動接受有關職能部門和甲方的監(jiān)管,熱情為師生服務。

  1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損學校形象的事。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銷售甲方提供的產品、配件以及就為用戶提供售后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授權與認可

  1.1甲方授權乙方為起授權區(qū)內經銷商,負責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熱泵各型號產品在___________經銷,如乙方要求新增轄區(qū),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轄區(qū)內經銷。

  1.2甲方負責提供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及合法的銷售合同書及授權書給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內積極開拓銷售網點,努力促銷,完成雙方認可的銷售計劃。

  第二條 經銷條款

  2.1、甲方嚴格執(zhí)行授權,對乙方獲得的甲方授權銷售的康特姆熱泵系列產品,在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銷售量并無違規(guī)的前提下,甲方無權在乙方經銷區(qū)就此系列產品另行設定其他經銷商。

  2.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認可乙方經銷區(qū)域內銷售量為每年___________,銷售量為各型號銷售量累計之和。

  以上銷售量為甲方要求乙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且得到乙方認同的最底銷售量。

  因此乙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為止的銷售量為___________臺。

  2.3、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訂購首批產品。

  首批進貨量為合同規(guī)定年銷售量的 ___________% 。

  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2.4、在本合同簽訂的前_________個月,為甲方對乙方的考察期。

  在此期間,前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月乙方定貨需達到___________臺,后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月乙方定貨量累計需達到_______臺。

  考察期屆滿時,乙方達到上述定貨量,為考察合格,方可執(zhí)行本合同以下條款,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經銷商。

  2.5、如果在合同的任何階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夠達到適用階段訂貨量的定單并且甲方收到相應的貨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這些訂單而沒有滿足乙方定貨量,則甲方不得行使2.3,2.4 條的權利。

  第三條 預約訂貨和退貨

  3.1、訂貨時,乙方應提前向甲方下書面訂貨單(以傳真件為準),訂貨單應有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每份訂貨單均構成一份獨立的購銷合同,該訂單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為該訂單的當然條款。

  3.2、合同期內,如乙方未能銷售全部的訂貨產品并對未實現銷售的部分要求退貨,或乙方未達到銷售目標被取消經商資格而要求退貨。

  乙方應保證所退貨物包裝完好、附件齊全且無任何損壞。

  3.3、貨物抵達地為銷售地物流倉庫,從倉庫到安裝地的短程路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價格和價格保護

  4.1 甲方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和發(fā)布權均在甲方,甲方實行全國統一批發(fā)價格。

  4.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報的庫存清單和年近期訂單通知后,必須在7日內以傳真方式向甲方匯報庫存和近期訂單,以報表的形式提供庫存產品的總數量和每臺產品的序數號,并保證其報表的真實性。

  否則,乙方將失去根據 4.3 條可以要求的任何權利。

  4.3、如果甲方在發(fā)出產品之日_______天內,甲方降低了產品的進貨價格,甲方將對降價之日前_______天內的訂貨給予價格保護,甲方按_______天內核定的訂貨數量補償乙方老價格與新價格之間的差價。

  第五條 履行保證金和加盟金

  5.1、為了更好的規(guī)范市場,保護經銷商的利益,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_______周內交納保證金。

  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現金或承兌匯票)。

  保證金按各經銷商合同銷售額(按批發(fā)價核算)的_______%交納,加盟金為保證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證金內),乙方不按時交納保證金視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利另外選擇經銷商。

  5.2、經銷商在合同期內如無違約行為,合同履行期終止時,甲方歸還保證金(不含加盟金和罰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證金(不含加盟金和罰金),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當年年利率退還當年利息。

  5.3 加盟金為保證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證金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條 市場推廣和市場保護

  6.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進行銷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低價拋售或抬高售價均屬違約行為。

  一旦違約,甲方有權視情節(jié)輕重決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6.2、甲方實行區(qū)域經銷規(guī)定。

  乙方只能在授權區(qū)域內銷售本合同規(guī)定的產品,禁止跨區(qū)銷售。

  乙方直接或通過轄區(qū)內第三方將其訂購的產品在其授權的區(qū)域之外銷售應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時通知貨物售出地區(qū)域經銷商,違反前述規(guī)定擅自銷售的,需以雙倍的零售價格回購違規(guī)銷售的產品,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視輕重進行懲罰性罰款直至終止本合同。

  6.3、乙方應積極有效的開拓市場,并監(jiān)控其被授權銷售區(qū)域內的違規(guī)銷售行為,一經發(fā)現,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義務對舉報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在_______個工作日完成調查并出具書面處理意見。

  6.4、為確保區(qū)域化銷售、一體化價格的順利實施,甲方在產品出廠之前對產品編列產品序號,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全程對產品實施監(jiān)控,且在開具銷售發(fā)票時,必須將產品的序號標列在產品的銷售發(fā)票上,并且每3月向甲方匯報一次。

  第七條 店面陳列及廣告投放

  7.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區(qū)內不小于_______的店面,至少陳列兩種類型產品,并在顯要位置張貼由甲方提供的統一的宣傳條幅和海報。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廣告及宣傳資料,甲方負責全國性的廣告和宣傳展示,乙方負責經銷區(qū)域內的廣告宣傳,宣傳內容必須符合甲方整體企業(yè)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安裝培訓

  8.1、甲方負責各經銷商的安裝培訓工作及工程設計的培訓工作,由各經銷商申報培訓人員人數,人員組成情況,由甲方視總體情況統一安排培訓時間、地點,并及時通知乙方。

  8.2、方負責所經銷區(qū)域的產品安裝工作,如有技術難題,可向甲方請求支持,甲方有義務協助解決。

  8.3、乙方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暖通工程設計和安裝人員,上崗人員應經培訓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崗合格證。

  第九條 維修和售后服務

  9.1、甲方承諾康特姆產品終身維修,售后2年內因產品質量問題可免費維修,無法維修可申請退貨保修期到期后8年維修只收工本費,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搞好當地的售后服務工作,對確屬甲方產品質量問題,依據保修卡內容的有關規(guī)定實行保修,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簡單維修的相關事務;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戶機器損壞等后果并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9.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關產品的技術信息、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系統,以便為用戶更好地服務。

  第十條 責任賠償條款

  10.1、工程設計由甲方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工程設計由乙方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工程設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乙兩方負連帶責任。

  10.2、在安裝和售后服務過程中,由于乙方違規(guī)操作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乙方負賠償責任;由于甲方違規(guī)操作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

  11.1、乙方應保證:明確知道“_______”為甲方商標,乙方僅為銷售、推廣和宣傳甲方產品,并以甲方認可的方式使用該商標。

  11.2、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對有關“康特姆”相關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導加以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甲方產品及其包裝進行修改,不得隨意加貼其他商標。

  11.3、對于乙方的錯用和侵權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

  11.4、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有權利、有義務在其經銷區(qū)域內積極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發(fā)現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通報甲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乙方不得違反甲方的價格政策,低價傾銷或抬高價格銷售甲方產品(附價格體系表)。

  12.2、乙方不得跨越本合同規(guī)定的經銷范圍,向轄區(qū)外第三方銷售甲方產品。

  12.3、經銷商授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發(fā)展經銷商。

  12.4、乙方不得與其他經銷商串通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12.5、如甲方發(fā)現乙方有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罰性罰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保密條款

  13.1、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各項技術保密。

  13.2、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經銷制度、合同及往來的合同、商業(yè)信函保密。

  13.3、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保密。

  13.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整體營銷戰(zhàn)略和具體的營銷戰(zhàn)術部署保密。

  第十四條 期限和終止

  14.1、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期限_______年,從_______至 _______年。

  如果乙方能夠完成雙方簽訂的合同銷售額并無嚴重違約行為,甲、乙雙方可以續(xù)簽合同,但雙方須根據當地、當時的市場情況另行簽訂銷售合同。

  14.2、當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fā)生后,任何一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

  2、任何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15.3、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和解決的方法

  15.1、如果因為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宜引起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本著友好、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

  15.2、如果雙方在一定的期限內,彼此無法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爭議的方法,則甲乙雙方均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經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甲方授權的經銷權轉移給其他方,但受讓方必須和甲方重新簽訂經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7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

  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編編碼: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______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現由于______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______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______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______元)。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fā)票。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___份(已交法院的.___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7、雙方就委托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于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yè),作為帝亞·世豪商業(yè)中心的組成部分委托乙方對該物業(yè)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yè)中心(下稱“世豪商業(yè)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yè)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yè)中心名義作經營業(yè)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范。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yè)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yè)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yè)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yè)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fā)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xù),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yè)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xù)履行原業(yè)主所簽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yè)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yè)主與世豪商業(yè)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yè)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后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后之各項委托事務。

  4、甲方在發(fā)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托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yè)用于商業(yè)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利潤。

  2、在委托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yè)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guī)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托乙方經營其物業(yè)后,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yè)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yè)保養(yǎng)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于受托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yè)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yè)主大會,并向業(yè)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物業(yè)的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yè)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yè),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yè)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托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yè)主購買物業(yè)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yè)主大會并予以發(fā)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條款所規(guī)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托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yè)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托合同的執(zhí)行和世豪商業(yè)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yè)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fā)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托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yè)中心經營、物業(yè)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zhí)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fā)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業(yè)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采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并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guī)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zhí)行本合同,并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zhí)行期間因甲方物業(yè)的存在而發(fā)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yè)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yè)管理,或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yè)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yè)管理,擁有世豪商業(yè)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jiān)督物業(yè)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yè)主與物業(yè)管理公司的.關系;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yè)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后方可作出變更。

  2、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yè)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并經對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zhí)行本合同,并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fā)生原則性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y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yè)轉讓或兼并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并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xù)按本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1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guī)范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yè)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yè)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yè)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yè)管理服務,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huán)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huán)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qū)設置符合規(guī)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qū)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guī)定收取物業(yè)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zhí)法檢查。

  二、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yè)、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yè)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guī)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fā)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qū)衛(wèi)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乙方未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qū)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fā)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 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guī)、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宏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fā)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___________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___________元,作為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后退還剩余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為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設備、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jié)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設備、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___________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宏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guī)、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yè)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yè)人員認真學習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餐飲業(yè)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guī)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wèi)生許可證》、《從業(yè)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yè)人員的權利,從業(yè)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yè)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采購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環(huán)節(jié)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wèi)生法。嚴禁出售霉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wèi)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fā)生。若發(fā)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y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后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___________元,罰當事人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潤控制在___________%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zhí)行的,一次罰款___________元。

  (6)從業(yè)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干凈衛(wèi)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jiān)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fā)生,在承包期間發(fā)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須向甲方交違約金___________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fā)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蓋章)

  乙方代表: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1

  甲方: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學生食堂餐飲服務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就餐廳服務項目委托乙方實行專業(yè)、規(guī)范、安全、高質量的經營管理,經雙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范圍

  甲方餐廳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年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期滿雙方可自愿續(xù)簽協議,乙方需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

  三、合作方式

  1、乙方按照餐廳總營業(yè)額的______%作為上繳給甲方的管理費。

  2、乙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如需另外添置設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準。

  3、合同期滿,乙方擁有獨家經營權。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及時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需物業(yè)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原始材料和技術檔案,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4、協助乙方辦理衛(wèi)生防疫、治安管理等有關手續(xù),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協調并協助解決乙方與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系。

  5、尊重乙方的勞動,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得隨意增大乙方與食堂經營管理無關的負擔。

  6、協助乙方處理就餐秩序和偶發(fā)事件。

  7、有重大活動、節(jié)假日或時間修改等影響正常就餐情況的,應提前通知乙方以調整保障計劃。否則,對產生的后果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8、學生食堂原有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9、提供給乙方用于經營的房屋及設施,在協議期內不得改變作其它用途。

  10、嚴格監(jiān)管乙方進貨渠道,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原材料的采購。

  11、定期召開學生座談會,了解學生對學生食堂飯菜質量及衛(wèi)生的滿意程度。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無條件服從上級有部門和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維護甲方名譽。嚴格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各項條款,并接受甲方伙委會的質量、衛(wèi)生檢查監(jiān)管。為甲方提供專業(yè)衛(wèi)生、規(guī)范安全、高質量的餐飲保障服務。

  2、協議期內,在甲方的監(jiān)督指導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協議期內,在甲方的嚴格監(jiān)督下,擁有原材料的采購權,并及時建立采購臺賬。所購商品不能是假冒偽劣或“三無”產品,對使用偽劣、變質材料或出售偽劣、變質食品者,每次扣除違約保障金______元。

  4、認真做好衛(wèi)生創(chuàng)建、防火、防盜工作的預防食物中毒工作。確保所服務場所內外整潔,如發(fā)現失竊、火災等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5、在日常管理中,非本食堂工作人員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進入操作間。

  6、對于本項目內的房屋、廚房設備及其配套設施以及其他相關設備,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項目范圍內改建或完善配套項目,必須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在協議期內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設施、設備由乙方精心維護并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需報損設備由甲方處理,協議期滿后移交甲方。

  7、根據甲方的作息時間和要求,按時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按甲方要求調整供餐時間。

  六、相關責任

  1、乙方在協議期內與外界發(fā)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的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3、房屋建筑出現質量安全隱患,乙方有責任及時告知甲方,甲方負責及時處理。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因乙方未及時告知甲方,由乙方承擔責任,因甲方未及時處理,由甲方承擔責任。

  4、協議期內,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違約保證金不再退還。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在協議期內甲方違約解除協議,甲方應按剩余協議年限每年______元對乙方進行一次性賠償。

  2、乙方違約責任:在協議期內乙方違約解除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按剩余協議年限每年______元進行一次性賠償。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時協商處理。

  2、如遇突發(fā)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甲方有關部門,甲方項目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適時處理或協助處理有關問題。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fā)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履行

  1、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在協議期內,不得以甲乙雙方法人更換或人事變動而終止協議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3、本協議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2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 話: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電 話:

  為了使甲方物業(yè)能夠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就甲方購買的億都家居建材城商鋪委托乙方統一經營管理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一、委托經營的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購買坐落在億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層 號商鋪,共計 間,預測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委托經營目的

  1、為使億都家居建材城規(guī)范運作,交易繁榮,擴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統一經營管理。

  2、乙方對億都家居建材城進行整體規(guī)劃,按照業(yè)種業(yè)態(tài)的分布要求,以優(yōu)質服務規(guī)范的管理培育市場。

  3、雙方確認,甲方購買的商鋪通過統一經營和管理,有助于市場的快速成長,有利于提升商鋪的商業(yè)價值。

  三、委托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該商鋪交由乙方統一經營管理,委托期限為十年,即從 年 月 日(以實際開業(yè)日期為準)至 年 月日止。在委托經營期限內,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否則按本合同第三條處理。

  四、 委托條款

  1、甲方同意將所購商鋪在合同履行期間的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給乙方無償使用,乙方享受對該商鋪的使用、收益權,并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上述三年經營委托期為市場的培育期,甲方委托乙方統一招商,統一經營,培育費用(即招商費用、廣告費用、管理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3、后七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統一代為出租,為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時間開始計算給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給甲方的固定回報時,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10%做為市場管理費,所有收入稅費按照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第四、五年每年租金為¥元(大寫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為¥元(大寫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

  五、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1、支付時間:后七年的租金,每滿一年期最后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則付款時間順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間內將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銀行,甲方自行開設的銀行帳戶中。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有關委托事項。

  二、甲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及時與開發(fā)商辦理商鋪交接手續(xù),并在此后十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的商鋪經營使用時間相應延長;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乙方的商鋪使用期限不延長。

  三、乙方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因該商鋪使用而產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不可撤銷地賦予乙方使用,出租該商鋪及收益的權利,確認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始終有上訴權利。根據本條約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義直接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合同獲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經營期間或租憑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因侵權人或承租人違反租憑合同等管理制度行為的,乙方還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或者甲方的名義向承租人提起訴訟,需甲方提供相關授權和證照配合的,甲方因給予以協助,否則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若轉讓商鋪,應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轉讓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乙方未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甲方應當書面告知受讓人本合同之內容,并要求受讓人嚴格遵守本合同之約定。

  六、乙方應積極招商,采用多種經營方式,盡可能在短時間內搞活市場。

  七、如果該商鋪具備提前裝修、試營業(yè)的條件,則在此期間甲方不享受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甲方參加業(yè)主委員會等業(yè)主行使的權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總體規(guī)劃、統一經營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約定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使用權。

  十、乙方有權根據其對億都家居建材城業(yè)種的定位和商鋪的整體業(yè)態(tài)規(guī)劃,自主決定該商鋪的經營業(yè)種,業(yè)態(tài);為實現統一經營目的,乙方有權根據經營者的需要對該商鋪進行必要的改造,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拆除該商鋪隔斷等;組織施工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期滿后,甲方可以繼續(xù)將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商鋪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獲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歸乙方所有),具體條款雙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應將商鋪以清潔適用狀態(tài)交付給甲方,無須恢復到開發(fā)商交房之狀態(tài)。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條款,乙方延遲支付租金的,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果發(fā)生商鋪所有權主體發(fā)生變動的情形,甲方承諾在產權變更前取得受讓方遵守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諾書,并會同乙方與甲方共同訂立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終止委托關系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性處分商鋪,使乙方經營權喪失或者其它阻礙乙方行駛經營權行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若甲方無法繼續(xù)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幣萬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給予相應賠償。

  三、如有其它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年租金數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其它

  一、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商鋪及乙方裝飾由各方分別負責辦理財產保險,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購商鋪發(fā)生損毀,滅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認為合同條款對雙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愿按合同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一方有權提出索賠。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鎮(zhèn)江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3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國家大力推行工學結合,突出實踐能力培養(yǎng),改革人才培養(yǎng)模式等職業(yè)教育發(fā)展的相關政策,按照我校工學結合一體化為主要特征的課程體系建設要求,積極探索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的改革新模式,其中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是學校整個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的重要一環(huán),目的就是探索學校特色產業(yè)、創(chuàng)建學校產教結合新模式,培養(yǎng)學生能夠綜合所學的知識、能力和技能去處理和解決實際工作問題,提高綜合職業(yè)能力。承德技師學院委派乙方經營管理承德盛世雙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旅行社),乙方負責學生在旅行社進行的全真實訓和旅行社的經營管理工作,如乙方不能滿足學生正常的全真實訓教學,合同可以解除,旅行社由學校統一安排使用。

  乙方在經營管理旅行社期間,工資、獎金和學校各種待遇保持不變,全真實訓產生的盈利,允許乙方有適當的勞動報酬,其余作為贏利交予學校,用于改善實訓教學條件,現將相關具體事宜做如下說明:

  一、旅行社是由甲方出資注冊的法人單位,旅行社的固定資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二、經營管理權為三年,即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期滿雙方另行協商續(xù)簽。

  三、經營管理期內,乙方要完成管理任務,第一年為甲方贏利貳萬元人民幣,第二年贏利叁萬五千元人民幣,第三年贏利五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起甲方按照乙方年度經營管理和學生頂崗實習考核成績,給予乙方一萬元及其以下獎勵(具體獎勵事宜再行商議),承包管理費采取乙方一次行全額支付給甲方的形式一年一交。如乙方不能在承包期內支付,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中扣除,扣回全部承包費為止,承包期一年以后乙方如不想繼續(xù)經營管理可以放棄該合同。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學校的`聲譽和旅行社的權益不受損害;

  2、監(jiān)督乙方在承包期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法經營;

  3、監(jiān)管乙方在承包期和現有場地及設備條件下滿足學生和老師的全真實習和培訓;

  4、監(jiān)管乙方對旅行社的場地和設備設施的合理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

  5、為學生全真實訓和旅行社經營提供電話、網絡、水、電、暖等相應必需設備條件并提供維修服務;

  6、甲方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并幫助協調乙方與當地各有關部門的關系;

  7、甲方要協助乙方做好各項宣傳工作,提高旅行社檔次和聲譽,學校各種參觀考察培訓旅游接待工作交予乙方負責安排接待;

  8、安排學生到旅行社參加實習實訓。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經營管理期內有權管理和使用甲方交管的場地以及設備、設施,有義務合理使用并維護和保管;有權簽訂用工合同,聘用員工;

  2、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公司證件、印章等交由乙方管理,乙方要正確合法使用;經營管理期間旅行社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企業(yè)的驗資以及年檢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甲方協助;

  3、乙方對外經營需要,有權合理使用旅行社的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fā)票等財務憑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和賬戶現有資金為學校注冊資本,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4、乙方可以根據旅行社經營需要擴大經營業(yè)務范圍、設立營業(yè)部、分社和辦事處的經營場所,甲方提供協助;

  5、乙方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要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1、本合同修改與補充,應征得甲、乙雙方同意,經協商一致,形成書面材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

  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承德技師學院(蓋章): 乙方:石建華

  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4

  甲方:

  乙方:

  應甲方經營管理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乙方向甲方派遣管理團隊全權進駐甲方并輸出日常運營管理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概念

  1、合作預備期:指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正式運營期起始日);

  2、正式運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管理費用:包括乙方派遣甲方的管理人員薪資及協議期間乙方的項目運營費用;

  4、管理輸出計劃書:約定了乙方向甲方輸出管理期間,乙方所做的工作規(guī)劃、工作內容、職責權限、工作目標及績效核定等。

  第二條管理內容

  乙方在協議約定期間內,負責甲方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及市場營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運營階段的營銷戰(zhàn)略及計劃制訂實施、管理工作的實施等,如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價格體系、會員卡銷售、客戶維護、市場推廣、對外合作項目等工作。

  管理工作祥細內容以《管理輸出計劃書》(附件1)為準。

  第三條合作內容

  1、協議生效之日起,進入合作預備期,甲方應于15日內方向乙方書面提供公司的經營戰(zhàn)略及規(guī)劃、財務報表、管理文件及表單等資料;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30天內完成《管理輸出計劃書》。計劃書中應包括甲方輸出管理的各項工作明細、人員配置、時間進度和費用預算等。該計劃書經與甲方方核準后,作為乙方具體管理工作依據和甲方考核乙方工作績效的標準;

  3、乙方向甲方派遣行政人事經理、銷售經理各一名,乙方派駐管理人員受甲方公司經理直接管理;

  4、對于甲方公司經理向乙方管理所提異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后的方案由乙方負責全權實施;

  5、乙方應在實施本協議約定管理活動過程中,制訂企業(yè)經營管理方案,為甲方組建管理團隊,對甲方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力爭于本協議期限屆滿時,甲方的管理人員能達到自行管理的水準;

  6、經營、管理目標:祥見甲方資料到位后編制的《管理輸出計劃書》)

  7、合作完成條件:祥見甲方資料到位后編制的《管理輸出計劃書》)

  第四條雙方的保證和承諾

  1、甲方的保證和承諾

  (1)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前辦理完畢公司經營所需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各種相關許可證照,;

  (2)甲方保證在協議有效期內,在本城市的市場范圍內,不參與任何與公司有競爭的商業(yè)行為;

  (5)甲方保證保守乙方的商業(yè)機密,未經乙方允許,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乙方的保證和承諾

  (1)乙方派遣管理員工在行使管理權的過程中,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受甲方經理直接管理;

  (2)乙方保證派駐甲方的管理員工完全勝任相關崗位的要求;

  (3)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機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的'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向第三方泄露。

  第五條管理費用和績效傭金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應按照以下標準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和績效傭金:

  1、甲方向乙方派駐的行政人事經理、銷售經理,每月發(fā)放固定薪水合計10000元整,發(fā)薪時間與甲方公司發(fā)薪日同;

  2、協議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20000元整,作為合作預備期的啟動資金;

  3、正式運營期管理費:

  甲方按每月人民幣5000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管理費用;

  4、正式運營期績效傭金:

  (1)月營業(yè)收入在人民幣 萬元以下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凈利潤的%作為績效傭金。

  (2)月營業(yè)收入在人民幣 萬元(含 萬元至人民幣 萬元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凈利潤的%作為績效傭金。

  (3)月營業(yè)收入在人民幣 萬元以上(含 萬元)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凈利潤的%作為績效傭金。

  6、如某月出現虧損,即凈利潤為負數,則乙方不提取費用當月績效傭金,當月負數與下月相抵。(虧損累計算與后期利潤相抵);

  7、金額確認:上述各項管理費和績效傭金每月由甲方總經理和乙方派駐的行政人事經理共同簽字確認;

  8、付款時間:上述第2項甲方應于協議簽訂之日起每10日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人員薪資、管理費和績效傭金應于協議簽訂之日起每月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有違反中國法律禁止的經營行為,另一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并向對方追索相關損失;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雙方的保證和承諾內容,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向對方追索相關損失;

  3、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在福州市的市場范圍內從事與公司競爭的商業(yè)行為,對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并向責任方追索相關損失;

  4、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管理、績效傭金、管理人員工資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未付金額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向甲方追索相關損失;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客觀情勢發(fā)生變化而需要修改本協議有關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1、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在管理中如果連續(xù)3個考核段未達到《管理輸出計劃書》中約定的工作進程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甲方提前6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并按解約前乙方運營管理中最高月業(yè)績的管理費和績效傭金的總和的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三個月的補償金;

  (3)本協議中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協議的情況。

  2、本協議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協議正常履行完畢;

  (2)雙方協議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本協議;

  (4)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5)協議一方嚴重違約使另一方遭受重大的損失,無法繼續(xù)履行協議。

  3、對本協議終止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因協議終止而受到的損失。對協議終止雙方均無過錯的,則各承擔所受到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申請商業(yè)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訂代表: 簽訂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5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yè)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guī)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yè)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yè)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yè)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yè)管理服務,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huán)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huán)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qū)設置符合規(guī)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qū)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guī)定收取物業(yè)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zhí)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yè)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yè)、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yè)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guī)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fā)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qū)衛(wèi)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乙方未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qū)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fā)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guī)、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6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元;

  (2)若月營業(yè)額達元(包括元),按月營業(yè)額%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yè)額達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yè)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_____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xù)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

  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義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該砂石廠,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投資金額進行營運。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乙方負責砂石廠的生產和管理。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分別占砂石廠經營所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純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一年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_________________%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xù)發(fā)展資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各承擔虧損所產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金。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經三方協商決定由乙方于現場進行生產管理,每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砂石廠的具體經營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訂,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每月30日三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投資規(guī)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___萬元支出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該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8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yè)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yè),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 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yè)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yè)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yè)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 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 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yè)設備和物資(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yè)固定資產)。

  1.5 營業(yè)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yè)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 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guī)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yè)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 政部頒發(fā)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會計制度”和其他規(guī)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yè)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yè)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yè)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fā)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 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yè)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yè)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 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 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yè)毛利或簡釋g.o.p--營業(yè)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yè)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yè)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guī)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yè)員工派發(fā)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 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guī)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2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guī)范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yè)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yè)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yè)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yè)管理服務,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huán)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huán)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qū)設置符合規(guī)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qū)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guī)定收取物業(yè)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zhí)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yè)、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yè)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guī)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fā)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qū)衛(wèi)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乙方未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qū)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fā)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guī)、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3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fā)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yè)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tài)度,提高服務質量,模范執(zhí)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guī)定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yǎng)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二、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內,多渠道采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qū)公司“關于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guī)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準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范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準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fā)的規(guī)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準。

  三、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潤定額時,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發(fā)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yè)發(fā)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四、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準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fā)放時再以規(guī)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fā)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六、附注: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并征得監(jiān)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yè)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guī)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監(jiān)督單位(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經營管理合同合集 篇31

  1.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yè)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yè),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2.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_________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 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yè)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yè)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yè)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yè)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yè)固定資產)。

  1.5 營業(yè)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yè)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guī)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yè)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fā)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會計制度”和其他規(guī)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yè)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yè)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yè)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fā)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yè)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yè)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yè)毛利或簡釋g.o.p——營業(yè)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yè)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yè)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guī)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yè)員工派發(fā)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guī)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fā)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fā)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yè)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yè)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yè)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yè)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fā)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yǎng)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yè)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yè)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yè)費用。

  (n)為酒店營業(yè)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yè)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yè)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yè)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yè)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yè)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qū)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zhàn)爭、侵略、反叛、革命、_及內戰(zhàn)。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fā)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guī)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廳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禮堂

  _________歌舞廳

  _________運動/健康設備

  _________商店

  2.3 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yè)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yè)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yè)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yè)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zhí)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章 酒店開業(yè)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yè)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yè)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yè)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a)設立開業(yè)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yè)主批準后執(zhí)行。

  (b)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yè)前之各項活動。

  (c)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d)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guī),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e)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f)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g)采購開業(yè)所需的物品。

  (h)制訂并執(zhí)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i)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j)承擔業(yè)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k)組織開業(yè)典禮。

  酒店業(yè)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yè)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 酒店開業(yè)前之預算

  (1)開業(yè)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guī)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yè)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yè)主批準。

  (2)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yè)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其應再包含:

  (a)開業(yè)前酒店總經理、營業(yè)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yè)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b)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c)開業(yè)前廣告和業(yè)務推廣之成本。

  (d)開幕典禮之成本。

  (e)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zhí)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f)酒店部分開業(yè)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3)酒店業(yè)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a)百分之伍拾(50%)開業(yè)前九個月。

  (b)百分之伍拾(50%)開業(yè)前六個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fā)生:

  (a)開業(yè)延誤。酒店業(yè)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由開業(yè)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yè)主一份說明所有發(fā)生于開業(yè)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yè)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yè)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b)酒店業(yè)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如本合同于開業(yè)日前因酒店業(yè)主原因終止,酒店業(yè)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yè)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yè)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yè)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yè)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yè)主同意在開業(yè)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yè)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yè)主。

  3.4 部分開業(yè)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yè)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yè)日前立即終止,開業(yè)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yè)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yè)支出,應列入開業(yè)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yè)日

  開業(yè)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zhí)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yè)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yè)將不會解除酒店業(yè)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yè)日,預計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yè)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yè)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yè)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1)酒店設備

  (a)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yè)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qū)域。

  (b)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c)酒店業(yè)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guī)格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guī)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guī)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guī)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規(guī)范客房的詳圖。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guī)格。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2)室內設計與裝修

  (a)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yè)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b)酒店業(yè)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燈光圖。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guī)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選定物件的相片。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guī)格。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3)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yè)設備、營業(yè)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a)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yè)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guī)格等等),若酒店業(yè)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b)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yè)設備,后勤和營業(yè)所需的供應。

  (c)為以上(a)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d)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1)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yè)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yè)主支付。

  (2)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yè)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yè)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1)酒店業(yè)主對4.3(1)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2)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yè)主,酒店業(yè)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章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yè)主執(zhí)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yè)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yè)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___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xù)使用______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yè)務節(jié)目和運動。

  (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yè)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3)集團廣告和業(yè)務推進之分攤: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告及業(yè)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yè)毛利時當作營業(yè)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yè)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yè)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yè)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yè)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yè)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yè)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yè)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a)確定酒店營業(yè)政策。

  (b)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c)定出及發(fā)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d)確定特別的營業(yè)條件。

  (e)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f)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yè)方式及程序。

  (g)分析經營業(yè)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yè)務推廣事務,包括:

  (a)確定酒店廣告及業(yè)務推廣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c)派發(fā)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yè)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qū)業(yè)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qū)之營業(yè)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yè)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yè)主同意時方執(zhí)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1)日常業(yè)務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jiān)審委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jiān)、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jiān)審委的同意,監(jiān)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yè)主執(zhí)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yè)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yè)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yè)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___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酒店業(yè)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yè)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yè)主派發(fā)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jiān)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yè)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yè)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yè)。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fā)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yè)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yè)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jiān)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yè)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yǎng)。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yè)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yè)主批準,如需對物業(yè)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fā)生之費用由酒店業(yè)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yè)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2)會計: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yè)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fā)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會計制度”和其他規(guī)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guī)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yè)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yè)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guī)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對照書寫。

  (3)常年計劃

  (a)開業(yè)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yè)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yè)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酒店業(yè)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yè)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yè)主批準。(a)修葺及保養(yǎng)。(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c)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zhí)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yè)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yè)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4)會計報告: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yè)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fā)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yè)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yè)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yè)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集團服務及利益:“酒店業(yè)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yè)維修保養(yǎng)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fā)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yè)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fā)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章 酒店業(yè)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

  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yè)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yè)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a)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b)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yè)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yè)主之財產。

  (c)經酒店業(yè)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yè)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yè)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guī)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yè)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yè)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yè)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yè)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yè)。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yè)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fā)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fā)生后九十天酒店業(yè)主仍未對該發(fā)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yè)主未執(zhí)行任何因法律或規(guī)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guī)定,代酒店業(yè)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yè)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yè)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yè)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yè)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yè)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guī)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yè)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yè)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yè)支出處理。

  酒店業(yè)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yè)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yè)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yè)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yè)主之帳戶扣除。

  第7章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yè)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xù)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yè)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_________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_________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雇員忠實險。

  (i)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j)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yè)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yè)支出。

  7.2 在開業(yè)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xù),并向酒店業(yè)主提交有關資料。

  7.3 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yè)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yè)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章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yè)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yè)主依照本合同規(guī)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yè)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yè)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yè)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yè)主指派)聯同核準簽署后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yè)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yè)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yè)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yè)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guī)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yè)毛利計算中作營業(yè)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yè)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yè)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yè)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yè)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guī)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yè)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yè)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yè)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guī)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yè)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yè)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yè)毛利調整。

  第9章 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yè)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yè)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xù)經營。

  第10章 一般規(guī)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yè)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yè),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yè)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yè)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yè)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yè)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yè)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yè)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yè)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fā)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zhí)行其據本合同規(guī)定必要執(zhí)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zhí)行本合同規(guī)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zhí)行責任附回執(zhí)之掛號信發(fā)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zhí)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fā)出附回執(zhí)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yè)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yè)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yè)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yè)。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zhí)行本合約規(guī)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xù)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zhí)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fā)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fā)出附回執(zhí)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fā)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zhí)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a)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yè)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yè)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a)酒店業(yè)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guī)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b)取得中國_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yè)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yè)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yè)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yè)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yè)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yè)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xù)履行。

  10.7 雙方關系

  酒店業(yè)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yè)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yè)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酒店業(yè)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yè)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zhí)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yè)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yè)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yè)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zhí)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yè)主以良好及專業(yè)態(tài)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zhí)行其職責,并將會盡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yè)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章 雜項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guī)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fā)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zhí)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yè)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記及其它手續(xù)

  酒店業(yè)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準、登記和執(zhí)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yè)主將承擔所有手續(xù)費用。

  管理公司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或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手續(xù)。

  本合同經_________批準后生效。

  酒店業(yè)主(蓋章):_________ 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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