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合資經營合同(精選3篇)
車輛合資經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宗旨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伙經營貴03—00762貨車運輸。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經營項目為貨車運輸,根據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所購貴03—00762農用貨車壹輛,歸甲乙雙方共同經營,范圍為主要從事遵義市劍瑞建材有限公司的砂石供應,在保證遵義市劍瑞建材有限公司材料的前提下可以從事其他貨物的運輸(必須告知甲方所從事貨物的物品及時間、地點、以及運輸的利潤)。
三、合伙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提供貨車、乙方負責貨車的駕駛、保養、維護。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伙利潤的分配
合伙利潤雙方各占一半。
五、合伙費用和開支
1、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保險費用,記入運營成本。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2、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共同協商處理,駕駛員(乙方)按交通規則正常行駛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駕駛員(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不按交通規則、違規行駛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乙方)自行承擔,
3、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駕駛員(乙方)未做到車輛正常保養(發電機缺油、水箱缺水),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車輛合資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1.1合同雙方
本合同以 (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以 (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根據《合資法》的規定由雙方代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簽訂本合同
1.2法定代表和地址
法定代表:
乙 方:
姓 名:
職 稱:
國 籍:
地 址:
甲 方:
姓 名:
職 稱:
國 籍:
地 址:
1.3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投資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名稱定為: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以下合資公司簡稱為“公司”)
地 址:
1.4公司組織形式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雙方所負經濟責任以各自認繳注冊資本為限,各方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企業,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并受中國法律保護和管轄。
公司將不從事致使 方違反 國法律或有關出口許可證規定的行為。
1.5經營的范圍和目的
公司開創階段主要在 生產面向 市場的計算機產品,并進行有關銷售,服務活動,以及開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關業務,這些業務包括開發當地市場需要的應用軟件。公司可以在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其他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公司生產的第一個產品是 方 計算機,公司將采用 方在 工廠目前所用的最先進,高質量的自動化生產技術和測試設備,保證所有產品在質量、工藝和可靠性方面達到 世界標準。公司在經營 型微型計算機中取得了生產、銷售,服務和支持的經驗后,進一步生產 系列等其他 方的產品(有關這些產品的技術轉讓另行議訂),同時公司可根據中國和國際市場的需要,開發新產品。
投資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及公司生產能力,共同擬定 年《生產綱領》作為公司開業頭 年的目標。以后生產計劃按市場需要以及公司的生產能力進行安排。
第二章 資本
2.1資本及投資比例
公司注冊資本為 美元,貸款可達 美元,投資總額為 美元,雙方承擔責任限于注冊資本、投資比為: 方 %, 方 %,今后投資額有變化時,雙方投資比例始終保持不變。
2.2投資各方注冊資本的構成
方現匯 元。
技術出資作價相當于: 元,合作 元。
方:現匯 元
投資雙方的注冊資本出資,必須在合資公司注冊登記后,經雙方認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匯入合資公司開立的帳戶內。
2.3出資證明書
公司不發行股票,合資雙方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貸款和租賃
3.1貸款
公司在需要時可以向中國銀行或 銀行申請貸款。 方將協助申請取得中國銀行貸款,貸款金額可達 元。
3.2租賃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產設備將由 方協助公司向國際有關銀行租賃。
公司的生產場地,生產廠房和辦公、生活用房將由 方協助向中國國內有關單位租賃。
第四章 資本轉讓
4.1資本轉讓
雙方資本非經過他方同意,不得轉讓,除 方轉讓于 外。合營一方如需要轉讓其出資額時,在同樣價格條件下,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等于當時資產負債表上轉讓方面份額的資本凈值。
進行上述資本轉讓應經審批機構批準,一經批準由受讓方以 元立即轉給轉讓方。
4.2資本變更注冊
合營期內注冊資本如增加或轉讓時,均應在一個月內報政府批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章 董事會
5.1董事會的組成
自本合同批準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組成董事會,董事會人數為 人,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董事會包括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5.2董事會職權
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有關董事會事項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經理部門
6.1正、副總經理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均由董事會任命。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開業后總經理先由 方人員擔任,副總經理由 方人員擔任。
在公司初期階段, 方將為公司提供各部門管理人員,這些人員將由總經理任命。公司將努力從開業之日起,開發和培養 的管理人員和經理人員,以承擔公司的各級職責。
6.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正、副總經理。
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6.3任務及職權
有關正、副經理任務和職權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關條款規定。
6.4正、副總經理的更換
正、副總經理如有某種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由雙方提出新的人選名單交董事會任命。
6.5經理
公司根據開展業務活動需要,可以設定經理若干人,在正、副總經理領導下進工作。
第七章 主要業務活動
7.1業務活動內容
公司將有計劃地按市場需要組織生產、初始階段直接向 方的供應商購買裝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進行裝配和測試。公司將盡最大的可能,在中國市場向那些能夠達到公司質量、數量、價格和交貨要求的裝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應單位購買。
方確保公司生產的第一批產品就必須在質量、工藝和可靠性方面達到 世界標準。公司在開業頭 年,執行經董事會決定的《生產綱領》,并將根據實際情況,本著公司商業成功的原則經董事會批準、修改生產綱領和擴大經營其他產品。
7.2公司經營范圍還將包括13.1.1條中提出有關業務活動。
7.3進出口業務
公司按照中國政府的《合資法》規定有權直接進口與公司產品有關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設備并出口公司的各項產品。
第八章 技術轉讓
8.1初期的技術轉讓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術內容。
8.2 方的服務:在開始的 個月里, 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術、采購和符合邏輯的支持服務的費用均包括在技術轉讓費里。 個月后,公司將每年向 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費用 元。 元的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一名全日制總經理的工資;
(2)一名全日制工程師的工資;
(3)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員的工資;
(4)進出口許可證服務;
(5)質量保證服務( 個人月);
(6)產品的全部工程改變和更新;
(7)所有現行操作系統的更新和培訓;
(8)全部現行實用軟件更新和培訓;
8.3附加技術;
雙方在條款、條件和價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見后,公司可以從 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術。
8.4第三方技術
公司可以從第三方面獲得技術,特別是軟件。 方將協助公司獲得必要的許可證,但是公司必須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費。
8.5商標
假如公司生產的產品達到 方的設計、質量和可靠性的標準,公司可以使用 的商標和標志,公司不可以在損壞 名譽的情況下,使用 的名稱或商標, 的商標用于公司產品內銷時公司不支付使用費、產品外銷時,商標使用費另行議定。
第九章 產品銷售
9.1中國國內銷售
公司產品的國內銷售及保修和維修服務業務,將由公司委托中國有關機構進行。初期 年階段 方將負責安排在中國市場的銷售。
9.2中國國外銷售
公司產品向中國境外銷售,需經 方同意, 方應在第 年后負責公司產品的外銷。外銷的產品額不低于公司年總產值的 %。外銷產品的價格可按照 方的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內部結算價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價格銷售。
9.3銷售價格
公司外銷產品價格將視國際市場情況以取得有競爭性的優勢為原則,由公司確定。內銷價格視中國國內市場情況以取得國內競爭性的優勢為原則,由公司確定。
第十章 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設備的采購
10.1采購原則
公司生產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設備,應盡可能在中國購買,對于在合營期間中國暫時不能供應的部份, 方應以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優惠價格予以供應。公司也可按照 方標準在國際市場上直接采購。
10.2提高國內元器件自給能力
方將盡其所能,通過公司協助 的元器件、配套外設工廠引進有關的制造技術和基本設備,使 能生產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來供應公司。
第十一章 技術培訓
11.1 方應派遣技術、管理人員指導和幫助公司技術和業務的發展并培訓公司的人員。包括公司派遣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去 參與有關產品的開發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術的發展。在產品進行商業生產達到 國標標準后,在必要時 方仍將繼續接受公司的技術、經濟和管理人員到 方培訓。公司應向 方支付有關費用,具體條款參見本合同附件1。
第十二章 工廠籌建工作
12.1現存設施的技術改造方案
投資雙方初步商定將向 廠租賃 市原 廠和 廠的廠房作為合資公司使用的房屋。 方將根據 方制訂的房屋技術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費用將列入公司的開銷中。
第十三章 外匯管理及平衡
13.1外匯平衡
13.1.1雙方認為公司的外匯收支應爭取保持須差,為此公司可逐步開展下列業務,以取得公司的外匯平衡。
(1)公司開業后的第 年返銷一定數量的產品;
(2)建立中國國內的支持工業,減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設備的進口量;
(3)成立軟件開發中心,出口軟件;
(4)設立維修服務部,為在中國的外國單位維修服務;
(5)開展技術服務以賺取外匯;
(6)為在中國的外國用戶提供應用軟件服務。
13.1.2為了增加公司的外匯收入,經 政府批準公司將按照規定手續采取下列方法。
(1)在中國國內以外匯形式出售公司產品;
(2)同 方出口批量手工藝品,其他小禮品,以及辦公室用品;
(3)在中國境內處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 幣支付。這些付款包括工資、稅收、關稅、租費及諸如此類的費用。
13.2公司外匯收支管理均應按照《合資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辦理。
第十四章 利潤
14.1利潤分配
公司所獲得的年利潤總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應扣除一定比例的儲備資金,企業發展資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有關三項基金的具體提取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扣除上述三項金額后的凈利潤由董事會根據投資雙方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14.2利潤支付
公司對 方分得的利潤,應由公司自有外匯支付,按照中國政府有關稅法規定和扣除稅款后,由公司按時匯入 方指定的開戶銀行。 方表示公司開業的頭 年里,不匯出分配的利潤, 年后 方將匯出累積利潤的 %,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條之規定分配利潤。
第十五章 財務和審計
15.1會計制度
公司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的折舊率等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執行。
公司可以附加記錄以溝通 國應用的一般會計制度,公司將向投資雙方提供月報,月報以中英文書就。采用人民幣為單位,折成美元作為附注。公司的一切報表均用中英文書寫。
15.2記帳貨幣
公司記帳單位用人民幣,人民幣和美元的兌現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辦理。
15.3審計
公司帳目任何時候都向合營雙方和各自的國內審計師公開年度決算報告聘請在中國注冊的獨立會計師審核。公司應負責向董事會提交營業報告和年度決算報告(包括整年度內經審查損益表和資金平衡表),并附有獨立會計師的審查報告。年報用中英文書就。
15.4開戶銀行
公司應在中國銀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號,并接受中國國家外匯管理總局 分局對外匯收支的檢查。
15.5財政年度
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的日歷年制,即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時考慮到乙方會計年度的慣例,公司將向乙方提交一份以會計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財政報告。
第十六章 稅收優惠
16.1稅收的減免
公司可以向中國政府申請從獲利年度開始享受 年所得稅的完全免稅,以及 至第 年的 %的減稅,公司對利用任何利潤在中國境內的再次投資享受減免稅優惠。
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報告規定的內容作為投資,而進口的各種物資、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均按有關規定享受免稅待遇,所有進口零部件的關稅將按照中國當時制訂的進口關稅標準辦理。公司進口物資中用于出口產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關申請,退回海關稅收。
第十七章 保險
17.1投資保險和付款
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若有中國保險公司不能進行保險的項目,可以到外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八章 職工雇傭、解雇及辭職
18.1雇傭
公司可以同工人達成全日、臨時、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這些合同可以規定長達 天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無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為 年期限,雙方同意可以續約,對于一些享受 方或公司提供培訓的技術和管理人員,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會超過 年。勞工合同由公司和個人簽訂。簽訂后報 年勞動局備案。
方也可向合資公司推薦雇員。
18.2解雇
根據中外合資企業的勞動管理法規和勞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職工,被解雇的中國籍職工由 市勞動局或 方另行調配, 方推薦的受雇人員由 方負責調配。
18.3辭職
公司職工可按公司勞工合同規定要求辭職。
第十九章 職工工資標準和獎懲
19.1一般職工勞動費用
公司一般職工的勞動費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公司允許各管理職能部分直接向每個雇員發放獎金,鼓勵貢獻較大的雇員。
19.2高級職員工資
(1)公司的高級職員正副總經理,正副總工程師,正副總會計師由董事會直接任命。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2)公司職工工資,由合資公司支付,必須使用非人民幣貨幣的有關職工其剩余的人民幣,可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 市分局申請,以當日牌價折成美元從公司外匯帳戶中匯出。
19.3職工福利及獎懲
公司職工的所有福利,獎勵和處分按照上述勞動管理法規在勞動合同予以規定。
第二十章 雙方的責任
20.1 方的責任
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間和合同延續期間承擔下列義務:
(1)向公司提供足夠的工具、設備、零部件、資源。
(2)確保公司得到技術轉讓合同中所述的技術和信息,幫助公司建立生產過程,確保公司能夠有效地生產符合 方標準的高質量產品。
(3) 年后與 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創造外匯的計劃,解決公司外匯的平衡。
(4)以可能的最優惠利率向國外銀行貸款。
(5)建立精確的會計系統,向公司提供管理,財務和市場方面的建議和幫助。
(6)幫助公司開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以外的產品,服務或軟件出口的市場。
(7)幫助為公司業務而去 國的雇員安排旅行或住宿。
20.2 方的責任
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間及合同延續期間承擔下列義務:
(1)確保為公司設施提供水、電和燃料及現代化的電話和用戶電報服務。
(2)確保公司內有適當數量的各級合格雇員,不隨意調換受過公司培訓的雇員,使公司的利潤受到損害。
(3)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幫助公司向中國銀行申請貸款。
(4)安排準備廠房和公司所需的各部門辦公室,負責公司租賃廠房和設施的改造。
(5)協助公司獲得中國政府或地方當局所要求的任何批準許可證,以開展公司的業務和擴展業務。
(6)幫助在中國境內為公司工作的 方的雇員辦理多次簽證,并安排適宜的住宿。
(7) 方的雇員在中國為公司工作時,由于在為公司工作中出現的行動或 而被扣留時, 方將保證在法律允許下幫助其取得有資格的法律顧問。
(8)解決前 年的生產所需外匯。
第二十一章 審批及注冊
21.1審批
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關文件,經投資雙方簽字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法及其實施條例之規定程序向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及其他協議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1.2注冊
投資人接到上述批準后,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公司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合營公司即宣告成立。
第二十二章 合營期限
22.1合營期限
投資雙方同意合資經營 期限為 年,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在期限結束前的 天前提出終止,還可以自動延長 年合營期。
22.2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提前終止合同,解散公司。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彌補不可能時,任何一方可提出終止。
(2)當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對方有權提出終止。
(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時。
(4)如雙方同意終止符合雙方最大利益時。
提前終止時,要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送政府批準。
22.3結業
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一切結業程序按《合資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三章 不可抗力
23.1雙方在改造本合同義務時,如果出現雙方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礙和延緩,那么一旦這些因素排除后,雙方必須盡可能快地恢復履行義務。
第二十四章 保密
24.1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公司的業務經營,技術資料銷售及財務情報,不得泄漏給投資雙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資雙方上級組織呈交的報告中所需資料則除外),除非是早已公開的情報,此外,根據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方所提供的技術和技術知識也要保密,未經 方同意,不得泄露給其他方,除非這些技術資料 方已經向大眾公開。為了完成合資合同規定目標,有些技術知識和技術資料需要提供給原材料供應商和用戶。為了保障安全,減少干擾,公司的設備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不得讓人參觀。
第二十五章 爭端
25.1由于對合同的解釋或合同的執行發生爭端時,應盡可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由 一名中立仲裁員仲裁。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二十六章 文本和通知
26.1文本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6.2通知
投資雙方之間的通知,公司董事會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總會計師的通知和報表等均應用航空掛號或電報或電傳向法定地址發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須用書面通知他方。
第二十七章 合同的生效
27.1生效日期
本合同與章程經投資雙方全權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簽字后,報請政府批準,自批準日期起生效。
27.2修改
今后合資合同其他重要協議書等文件若需要修改,應根據規定要報送政府批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輛合資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注冊地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注冊地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第一條 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合資經營 廠。茲因合資經營條件尚未成熟,雙方將以補償貿易進行合作生產并以此作為雙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條件如下:
1.1 乙方將向甲方轉讓生產下列型號中速船用主機(以下簡稱合同產品)的技術秘密及全部技術資料,其型號如下:
中速船用主機;
中速船用主機。
1.2 “技術文件資料”的定義、范圍及交付:
本合同1.1 款所指的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定義是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技術資料由三大部份組成:即乙方現用的一般技術資料、產品設計圖紙和生產技術資料,上述資料應包括詳細的技術秘密。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a. 中速船用主機的技術規范(包括部裝、總裝、試車、交貨試驗等。);
b. 中速船用主機的主要零部件的技術規范;
c.合同產品中所使用的配套產品的外型尺寸、安裝尺寸和性能參數的樣本。
(2)產品設計圖紙:
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產品設計圖紙應包括:
a.合同產品的全套施工圖紙(包括總裝圖、部件圖、系統圖、原理圖及全部零件的詳細圖紙);
b.合同產品的計算資料和計算書;
c.有關船級社發給的證書及交船級社驗證的圖紙、計算書及其他資料清單;
d.試驗臺設計圖紙及其技術文件。
(3)生產技術資料:
乙方提供的合同產品的生產技術資料應包括:合同產品全部工藝性指導文件及主要零部件的詳細制造技術資料;對原材料和合同產品零部件在生產過程中和生產后的質量檢驗要求、驗收手段、驗收步驟及驗收技術文件。
(4)資料的修改:
若乙方采用新技術改進產品,改進工藝過程,降低成本等需要對提供的資料進行修改時,應將修改的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供給甲方。
(5)資料的提供方式:
a.對一般技術文件應提供 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復制圖;
b.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 份生產底圖及 份藍圖;
c.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
d.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復資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注明。
(6)資料的交付進度:
a.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為生產 型中速船用主機的需要,乙方在簽訂合同后 天內需向甲方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圖紙;
b.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為生產 型中速船用主機的需要,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于 年 月 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1.3 甲方將生產的產品向乙方返銷如下:
型中速船用主機 每年 臺;
型中速船用主機 每年 臺。
1.4 以補償貿易進行合作生產期限為 年, 年后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 年。
第二條 轉讓技術秘密和技術文件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2 合同產品資料的審核和驗證:
乙方對提供給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制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若產品設計圖紙和生產技術資料中的任何部分發現有失誤,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時立即補齊遺失部分或更改錯誤部份。
2.3 在合作生產期間,乙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甲方面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2.4 乙方保證向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條 價格和支付方式
3.1 為了支付轉讓2.1 條款中所規定的 型中速船用主機的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費用如下:
年 u.s.d.(大寫 元整)
年 u.s.d.(大寫 元整)
年起以后的 年中按每年凈產值(即每年總產值扣除進口部份價值和稅收費用后的產值)其提成費為 %。
3.2 合同簽署生效后 天內,甲方按照由 銀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單據,予以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 %,即 u.s.d.(大寫: 美元整)。
(1)根據附件 要求,提供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2)經甲方確認的 銀行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的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4)乙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3 于 年 月 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后,予以第二次支付 年總金額的 %現金,即 u.s.d.(大寫: 美元整)。
(1)按附件 要求于 年 月 日提供第二批資料空運提單:
(2)乙方商業發票一式 份;
(3)乙方即期匯票一式 份。
3.4 雙方同意 年用現金支付, 年付 %現金,其余 %金額用甲方返銷產品補償。
3.5 年的費用本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 份。
3.6 自 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 月 日在收到乙方商業發票(一式 份)后支付。
3.7 在合作生產期間,鑒于甲方遵照3.1.款已向乙方支付了轉讓技術秘密的部分費用,若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乙方將其剩余部份的技術秘密費用可作為投資的一部分,如雙方未合資經營,在 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甲方確認向乙方支付技術秘密費用的剩余部份。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秘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適當時候予以協商。
第四條 合作生產和補償貿易
4.1 為有利甲方的外匯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產 中速船用主機返銷給乙方。
4.2 上述訂單的總值必須保證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 %。乙方同意在甲方補償能力擴大及乙方需求擴大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4.3 甲方將以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產品必須符合乙方的標準。
4.4 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產品圖紙后立即試制 型中速船用主機。首批產品各一臺將分別在雙方進行試驗,在試驗合格的基礎上乙方要求甲方于 年內提供 型中速船用主機 臺。其價格、交貨期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商定。
第五條 保證
5.1 乙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應的資料應是最新技術的成果,其內容和乙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5.2 乙方保證所供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
第六條 稅費
6.1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收,發生在甲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擔。
6.2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費,發生在甲方以內的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標
7.1 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商標和合同產品的序號。甲方將下列商標標明在甲方所生產的合同產品上: 。
7.2 甲方制造的銘牌、報價單、技術規格書、廣告、說明書、樣本等,凡是合同產品均以甲方名稱來表示。
第八條 包裝
8.1 須用堅固的木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8.2.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
8.3. 裝箱單兩份,注明毛重、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和數量。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9.2 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以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另一方確認。
9.3 若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條 仲裁
10.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 仲裁解決。
10.2 仲裁地點在 。
10.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 仲裁費用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0.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間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雙方代表在 正式簽字,自簽字之日起 周內本合同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1.2 本合同以 文書就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式 份。
11.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11.4 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文件、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
11.5 本合同只能根據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變更、追加或修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