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經營合同范本(精選11篇)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號合作開設餐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為年,自2XX年月日至2XX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后店鋪及設備屬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伍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啟動資金人民幣貳萬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壹萬元。
四、雙方簽約后,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營業手冊》一套;物資采購計劃;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3%;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5%;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6%;
七、每月的凈利潤屬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甲方均為 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餐飲公司”)的股東,有權將餐飲公司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餐飲公司事宜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經營項目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包經營餐飲公司,該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法定代表人為 ,公司住所地為北京_____區 大廈 層。
二、承包期限:
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和條件
1、甲方將餐飲公司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參與也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有權決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廚師和其他員工的聘用和辭退。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費,乙
3、乙方僅負責自己承包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因其他原因或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以外所形成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4、甲方將餐飲公司現有的設備、設施、工具和用具(詳見附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餐飲公司的承包經營等事宜需要與物業公司、周邊其他單位或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交涉時,甲方應給予乙方積極的協助,必要時應負責出面協調和辦理相關事宜。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負責提供設施、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7、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應保證其發包餐飲公司所在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對該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和餐飲經營的正常使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若甲方未在乙方書面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乙方有權組織維修,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承包經營費中扣除。
8、房屋前停車位的提供和保證
甲方保證,在該餐飲公司房屋前免費為乙方提供 車位,以方便乙方顧客停車就餐。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上述車位,若因此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爭議和糾紛,甲方應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不能保證上述車位時,應承擔相應損失,每個車位每天按照 元計算,乙方有權先行從承包經營費中扣除。
9、商標使用
(1)本合同中所述“商標”指甲方或餐飲公司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或餐飲公司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和餐飲公司同意乙方在餐飲方面使用其商標,即使在本合同有效期終止后,甲方和餐飲公司亦同意乙方繼續無償使用甲方的商標。
四、承包經營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費為每年 萬元。
2、承包經營費按年支付,第一年的費用于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二年的費用于承包經營合同終止日前兩個月內支付。
五、定金
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以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第一筆承包經營費,甲方所收定金有權不予返還;若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項下的餐飲公司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雙倍返還乙方的定金。
六、附隨義務
為使乙方全面了解和確保甲方有權發包本合同項下的餐飲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有簽名或蓋章的身份證、餐飲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股東身份證明、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等文件的復印件。乙方亦應提供身份
七、餐飲公司的交付
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 日內交付餐飲公司,清點交接財物和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有權決定是否作價接收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合同終止時甲方須按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其租賃房屋本身、附屬設施、設備以及餐飲所需設施、設備和工具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合同到期后,乙方交回上述房屋、設施、設備和工具等時,甲方應允許乙方合理使用和折舊所導致的上述內容的房屋和物品在使用功能上的下降。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工具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事后盡快向對方主張。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餐飲所用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乙方的餐飲經營。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乙方餐飲經營的。
(3)乙方經營嚴重虧損(連續虧損三個月以上),導致無法繼續經營時。
(4)國家指定的甲級傳染病對餐飲經營構成嚴重影響時。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嚴重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拖欠承包經營費累計 個月以上。
4、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5、承包經營期滿后,任何一方依據合同約定提出終止合同要求時,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餐飲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經營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債務導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飲公司主張債權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所導致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應當交付的承包經營費中先行扣除,乙方無法扣除或所扣除數額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甲方應立即補足,逾期不賠償的,甲方每日應承擔逾期付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餐飲經營用房和設施設備或提前收回餐飲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3、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經營費 %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承包經營費,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5、因甲方提供的餐飲用房存在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無權發包該餐飲公司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賠償
(1)未經甲方同意,將餐飲公司轉包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拖欠承包經營費累計 個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經營租金按照實際承包經營時間以日計算(將年承包經營費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3
甲 方:
乙 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在進行餐飲(特指盒飯)經營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營的位置及經營商品的質量保證
按合同約定甲方允許乙方在進行餐飲(特指盒飯)經營活動,乙方所經營產品及服務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取得相關證書許可后經營。
第二條 經營期限及經營時間
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 月 日止。(共 月) 經營時間自每天 點起至 點。
第三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攤位的租金為: 大寫(¥ 元)。
2. 年 月 日至 _年 _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_ 元(大寫)_ __。
3. 甲、乙雙方簽署合同后,乙方須向甲方交付 個月租金: .(人民幣大寫),另外應支付 元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水、電費:
1、 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自用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電費按______元/度計,水費按______元/噸計,此價格均隨國家牌價浮動而隨之浮動。乙方須在每月的前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上月費用。
2、為確保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水、電費,乙方須進場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水、電保證金(人民幣)¥ 元。
3、 本協議終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甲方應在乙方歸還甲
第五條 撤場
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后5日內,乙方將攤位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保
2、 如乙方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有權扣押乙方在攤位內的財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應付款項為止。乙方在未付清應付甲方款項情況下自行離店超過十日的,視為乙方自愿放棄其乙方在攤位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可自行處置上述財物。所得款項用于彌補乙方尚未付清的各項款項,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補交。
第六條 稅費
經營中所產生的稅費乙方按照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欠繳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情況下,乙方應在10日內補足。如再拖欠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采用停止供電,終止乙方現場經營等措施。收回乙方經營場地,且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自違約之日起至清出場地之日止的滯留時間,甲方按所收取各種費用的雙倍向乙方收取。
2. 經營期間,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在無法定或約定的情形下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履約保證金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3. 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歇業,每歇業一天,乙方按日租金的雙倍標準賠償甲方,作為對損害甲方形象的補償;若擅自歇業超過7天,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經營場地,且保證金不予返還。如遇特殊情況需書面通知甲方,需甲方認可。(因天氣原因不能正常營業除外)
4.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攤位轉租或抵押給他人,不得與第三人合作經營,不得改變鋪位用途和經營范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經營場地,且保證金不予返還,并保留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5.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乙方與任何第三方之間發生糾紛造成甲方受到損失時,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 因乙方經營的商品,給客戶造成損害的,乙方應負全責;經有關部門查處的,此合同同時解除,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八條 提前解除
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不得提前解除(包括在本協議簽署后至起租日期前解除的情形)。 如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要求提前解除本協議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的時間書面通知甲方。同時,應賠償甲方剩余租賃合同期的租金,乙方已交租金余額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2、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本協議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①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費用超過十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協議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②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對所租攤位或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③乙方違反王府大街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④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因乙方違約致使本協議解除的,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欠交的租金、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應于補繳,同時,應承擔剩余合同期的租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攤位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攤位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協議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甲、乙雙方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生效
1、本協議中關于物業管理公約、經營管理公約為本協議附件,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有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 乙方執一份,附物業管理公約和 經營管理公約各一份,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進場后必須按時交納物管費并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乙方在經營期間,需按時經營,所產生的垃圾自行處理,同時保持清潔衛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4
甲 方:
乙 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在___進行餐飲(特指盒飯)經營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經營的位置及經營商品的質量保證
按合同約定甲方允許乙方在____進行餐飲(特指盒飯)經營活動,乙方所經營產品及服務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取得相關證書許可后經營。
第二條經營期限及經營時間
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月 日止。(共 月)
經營時間自每天 點起至 點。
第三條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攤位的租金為: 大寫(¥ 元)。
2. 年 月日至 _年_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_ 元(大寫)_ __。
3. 甲、乙雙方簽署合同后,乙方須向甲方交付 個月租金: .(人民幣大寫),另外應支付 元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水、電費:
1、 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自用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電費按______元/度計,水費按______元/噸計,此價格均隨國家牌價浮動而隨之浮動。乙方須在每月的前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上月費用。
2、為確保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水、電費,乙方須進場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水、電保證金(人民幣)¥ 元。
3、 本協議終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甲方應在乙方歸還甲方攤位后 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 撤場
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后5日內,乙方將攤位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保
留攤位內外不可移動的裝修,或者協商要求乙方應將攤位恢復至接收攤位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交還后雙方應簽字確認。公共設備設施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延期交還攤位,則乙方仍應承擔延期間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且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2、 如乙方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有權扣押乙方在攤位內的財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應付款項為止。乙方在未付清應付甲方款項情況下自行離店超過十日的,視為乙方自愿放棄其乙方在攤位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可自行處置上述財物。所得款項用于彌補乙方尚未付清的各項款項,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補交。
第六條 稅費
經營中所產生的稅費乙方按照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欠繳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情況下,乙方應在10日內補足。如再拖欠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采用停止供電,終止乙方現場經營等措施。收回乙方經營場地,且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自違約之日起至清出場地之日止的滯留時間,甲方按所收取各種費用的雙倍向乙方收取。
2. 經營期間,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在無法定或約定的情形下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履約保證金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3. 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歇業,每歇業一天,乙方按日租金的.雙倍標準賠償甲方,作為對損害甲方形象的補償;若擅自歇業超過7天,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經營場地,且保證金不予返還。如遇特殊情況需書面通知甲方,需甲方認可。(因天氣原因不能正常營業除外)
4.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攤位轉租或抵押給他人,不得與第三人合作經營,不得改變鋪位用途和經營范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經營場地,且保證金不予返還,并保留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5.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乙方與任何第三方之間發生糾紛造成甲方受到損失時,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 因乙方經營的商品,給客戶造成損害的,乙方應負全責;經有關部門查處的,此合同同時解除,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八條提前解除
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不得提前解除(包括在本協議簽署后至起租日期前解除的情形)。 如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要求提前解除本協議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的時間書面通知甲方。同時,應賠償甲方剩余租賃合同期的租金,乙方已交租金余額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2、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本協議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①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費用超過十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協議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②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對所租攤位或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③乙方違反王府大街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④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因乙方違約致使本協議解除的,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欠交的租金、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應于補繳,同時,應承擔剩余合同期的租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攤位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攤位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協議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甲、乙雙方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生效
1、本協議中關于物業管理公約、經營管理公約為本協議附件,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有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 乙方執一份,附物業管理公約和
經營管理公約各一份,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進場后必須按時交納物管費并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乙方在經營期間,需按時經營,所產生的垃圾自行處理,同時保持清潔衛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稅務登記號: 稅務登記號: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第二條甲方提供飯店給乙方經營餐飲項目。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
第四條甲方保證飯店營業執照等各種合法證件手續資料齊全。
第五條甲方負責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
第六條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條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第八條乙方承包經營期內,共交資產押金元。每月租金元,按季度付給甲方,提前十天付給甲方。
第九條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如發現有轉讓事實,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
第十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協議,如確須中止協議,乙方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2個月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終止承包經營活動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支付乙方1個月與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承包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房屋、設施進行改動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自理。乙方自購的設備、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終止承包協議后,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元,承包結束后退還。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解除終止等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章送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6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飯店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號的飯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飯店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飯店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該飯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飯店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注銷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并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后,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飯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飯店,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飯店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賃合同。(略)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略)
三、甲、乙、丙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明書復印件。(略)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7
合伙人:____甲(姓名)
合伙人:____乙(姓名)
合伙人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訂立如下合伙協議: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世金牛肉面飯店。總投資為_萬元,全部為甲出資,乙不出資。經營飯店所需技術由乙全部承擔。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個體工商戶,由乙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個體工商戶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條飯店盈余先償還甲方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約定每人拿一份勞務工資,待甲方投資全額收回后,雙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____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簽)合伙人:_______(簽)
日期:____日期:____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鑒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資設立、經營______________餐飲店(以下簡稱餐飲店),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餐飲店的設立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了規范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經營行為,保護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飲店性質為個體工商戶。合同各方對餐飲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納出資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五、合同各方出資份額比例
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額的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外,造成守約方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各方均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仍應按照前款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各自責任。
七、利潤分配依據
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出資份額比例分配利潤。
八、債務承擔
1、______________餐飲店對外債務由餐飲店財產償還。
2、______________餐飲店財產不足以償還對外債務時,對外剩余債務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資份額比例承擔債務。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其出資比例自對方對外償還債務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當負擔的部分。
九、餐飲店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合同雙方協商決定。
十、餐飲店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權利: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餐飲店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餐飲店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飲店出資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參與餐飲店的經營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監督、檢查甲方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餐飲店的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經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餐飲店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餐飲店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5、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餐飲店的實際情況,由其他合伙人一致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6、退伙人對給餐飲店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退還的財產數額。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該方的繼承人對該方在餐飲店中的財產份額享有繼承權。
十四、合伙人出資份額轉讓的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份額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合同即成為餐飲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十五、餐飲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合伙應當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順序清算餐飲店: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
2、清算餐飲店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餐飲店未了結的事務。
4、清算后有盈余的,則按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相關稅費、員工工資、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5、清算后如虧損或餐飲店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餐飲店財產償還,餐飲店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出資比例承擔。
6、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_____日內向工商機關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
十七、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繼續履行出資和賠償損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采取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飲店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署相應的補充文件。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文件簽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仲裁機關認定為違法、無效、不可執行,亦不影響本合同有關收益分配、違約責任以及爭議的解決等條款的效力,該等條款仍然是對雙方有效的,雙方同意按照上述約定對對方進行有關補償或賠償。
二十三、本合同書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合同雙方須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書如需公證,以公證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資份額承擔。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9
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_____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 方: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別委托_____為其授權代表。
1.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2.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3.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_____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稱:
中 文: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 文: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_____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_____平方米(約_____間客房)辦公樓分約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際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的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中處置費為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_____美元,占_____%;乙方出資額為_____美元,占_____%。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美元,合計_____美元,作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_____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_____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_____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應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_____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美元;
第二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交付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_____%/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_____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說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_____美元,合營企業委托_____銀行牽頭,_____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_____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_____美元)的_____%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他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_____美元)的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_____%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_____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_____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_____天內書面簽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_____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其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輔助合營企業取得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經營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他有關安排;
4.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_____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_____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_____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_____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方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下屬人員,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補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分。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_____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第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明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1.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他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他記錄資料;
(10)其他有籌建的業務。
2.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所需設備、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3.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_____和_____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_____萬平方米的_____%。
合營企業委托_____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采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的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證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他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
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每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_____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_____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報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項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以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_____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_____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時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
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_____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___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_____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_____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_____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_____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他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_____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他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他財產均被當時的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他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他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_____,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_____,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項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是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_____”,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市簽署。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10
合伙人(甲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聯系方式:____
住址:____
合伙人(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聯系方式:____
住址:____
鑒于,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____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名稱、范圍、主要經營地址
1、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項目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作項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____以出資額各1/2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____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合伙人共同選舉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前臺收銀員。
5、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簽署。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一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
(1)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____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5)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乙方):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范本 篇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方式:
地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場地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包括經營權)發包給乙方具體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發包的標的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二、經營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的建筑面積約_____平方米。
三、甲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用途
1、承包經營期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承包經營場所僅作為餐飲營業場所及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經營范圍使用。
3、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經營,則必須在承包經營期滿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經營承包合同。
五、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除交納房屋租金以外,還應當向乙方交納承包金
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自第五年開始的年承包金是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承包經營期起算之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每月_____日按年總承包金除以十二個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六、承包經營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按時交納承包經營期間的水費、電費、氣費等一切費用(包括因經營承包行為而產生的其他稅費)。
七、房屋修繕與使用
1、甲方以本標的物交接之日交與付乙方,乙方應合理使用經營場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2、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及裝修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
3、承包經營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退出承包經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八、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承包經營標的。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經營權轉讓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無法預交房屋租金。
3、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在承包經營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經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4、承包經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承包標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的場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在交付給乙方時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維修義務屬于乙方,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承包經營期滿后,將承包經營的場所及附屬設施、設備如數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承包經營的場所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一、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標的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_____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經營標的,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標的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和天信公司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承包經營范圍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2、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經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承包金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支付_____滯納金。
5、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經營標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經營的場所,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交納_____元(人民幣)的定金。本合同簽訂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保證金_____元(人民幣),用于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_____個工作日內無法足額交納 萬元的保證金,則本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納的_____元(人民幣)定金甲方不退還。本合同生效期滿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保證金由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經營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之后因本合同標的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承擔經營承包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傷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電氣安全事故、盜搶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相關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