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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發布時間:2023-05-11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通用30篇)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

  酒吧經營管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元;

  (2)若月營業額達元(包括元),按月營業額%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_____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 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廣州錦潤制衣有限公司》特制訂一下具體事項:

  一、合作項目:《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二、合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七隊106國道

  三、合作條件:

 、佟⒓追揭浴稄V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作為前期資本含公司現有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及該執照具備的法律法規效力。

  ②、乙方自帶現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人民幣做為前期資金。

 、、如公司因業務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資金,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確定認可后,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一半。

  四、合作項目的公司利潤分配

 、、甲方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占公司的總利潤49%

 、、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占公司總利潤的51%50%③、在合作期間,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份額。

  五、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采取薪金制,雙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體分配由甲乙雙方商定認可。

  六、職權職責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訂單業務。

 、凇 乙方主要負責公司內部管理事務(含訂單外發必須經甲乙雙方確定許可方能執行)

  七、財務管理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資金

 、、 合同簽訂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據,必須給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報銷。

 、、公司所有的業務訂單合同,合同的款項歸納為財務管理的范疇。

  八、違約責任:

  ①、在正常經營狀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賣、轉租公司現有設備、場地,必須經甲乙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②、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經營,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否則,必須賠付對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且對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合作。

  九、《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簽訂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有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本合同有效期為二年,合同期結束后,甲方對前期出資廠房、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等擁有所有權,乙方合同期結束后,對前期投入的人民幣壹拾萬擁有所有權。(在合同期結束,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的份額。)。如有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在規定區域內銷售甲方提供的產品、配件以及就為用戶提供售后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授權與認可

  1.1甲方授權乙方為起授權區內經銷商,負責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熱泵各型號產品在___________經銷,如乙方要求新增轄區,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轄區內經銷。

  1.2甲方負責提供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及合法的銷售合同書及授權書給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內積極開拓銷售網點,努力促銷,完成雙方認可的銷售計劃。

  第二條 經銷條款

  2.1、甲方嚴格執行授權,對乙方獲得的甲方授權銷售的康特姆熱泵系列產品,在完成合同規定的銷售量并無違規的前提下,甲方無權在乙方經銷區就此系列產品另行設定其他經銷商。

  2.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認可乙方經銷區域內銷售量為每年___________,銷售量為各型號銷售量累計之和。

  以上銷售量為甲方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得到乙方認同的最底銷售量。

  因此乙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為止的銷售量為___________臺。

  2.3、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訂購首批產品。

  首批進貨量為合同規定年銷售量的 ___________% 。

  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2.4、在本合同簽訂的前_________個月,為甲方對乙方的考察期。

  在此期間,前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月乙方定貨需達到___________臺,后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月乙方定貨量累計需達到_______臺。

  考察期屆滿時,乙方達到上述定貨量,為考察合格,方可執行本合同以下條款,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經銷商。

  2.5、如果在合同的任何階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夠達到適用階段訂貨量的定單并且甲方收到相應的貨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這些訂單而沒有滿足乙方定貨量,則甲方不得行使2.3,2.4 條的權利。

  第三條 預約訂貨和退貨

  3.1、訂貨時,乙方應提前向甲方下書面訂貨單(以傳真件為準),訂貨單應有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每份訂貨單均構成一份獨立的購銷合同,該訂單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為該訂單的當然條款。

  3.2、合同期內,如乙方未能銷售全部的訂貨產品并對未實現銷售的部分要求退貨,或乙方未達到銷售目標被取消經商資格而要求退貨。

  乙方應保證所退貨物包裝完好、附件齊全且無任何損壞。

  3.3、貨物抵達地為銷售地物流倉庫,從倉庫到安裝地的短程路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價格和價格保護

  4.1 甲方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和發布權均在甲方,甲方實行全國統一批發價格。

  4.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報的庫存清單和年近期訂單通知后,必須在7日內以傳真方式向甲方匯報庫存和近期訂單,以報表的形式提供庫存產品的總數量和每臺產品的序數號,并保證其報表的真實性。

  否則,乙方將失去根據 4.3 條可以要求的任何權利。

  4.3、如果甲方在發出產品之日_______天內,甲方降低了產品的進貨價格,甲方將對降價之日前_______天內的訂貨給予價格保護,甲方按_______天內核定的訂貨數量補償乙方老價格與新價格之間的差價。

  第五條 履行保證金和加盟金

  5.1、為了更好的規范市場,保護經銷商的利益,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_______周內交納保證金。

  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現金或承兌匯票)。

  保證金按各經銷商合同銷售額(按批發價核算)的_______%交納,加盟金為保證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證金內),乙方不按時交納保證金視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利另外選擇經銷商。

  5.2、經銷商在合同期內如無違約行為,合同履行期終止時,甲方歸還保證金(不含加盟金和罰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證金(不含加盟金和罰金),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當年年利率退還當年利息。

  5.3 加盟金為保證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證金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條 市場推廣和市場保護

  6.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進行銷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低價拋售或抬高售價均屬違約行為。

  一旦違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決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6.2、甲方實行區域經銷規定。

  乙方只能在授權區域內銷售本合同規定的產品,禁止跨區銷售。

  乙方直接或通過轄區內第三方將其訂購的產品在其授權的區域之外銷售應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時通知貨物售出地區域經銷商,違反前述規定擅自銷售的,需以雙倍的零售價格回購違規銷售的產品,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視輕重進行懲罰性罰款直至終止本合同。

  6.3、乙方應積極有效的開拓市場,并監控其被授權銷售區域內的違規銷售行為,一經發現,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義務對舉報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在_______個工作日完成調查并出具書面處理意見。

  6.4、為確保區域化銷售、一體化價格的順利實施,甲方在產品出廠之前對產品編列產品序號,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全程對產品實施監控,且在開具銷售發票時,必須將產品的序號標列在產品的銷售發票上,并且每3月向甲方匯報一次。

  第七條 店面陳列及廣告投放

  7.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區內不小于_______的店面,至少陳列兩種類型產品,并在顯要位置張貼由甲方提供的統一的宣傳條幅和海報。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廣告及宣傳資料,甲方負責全國性的廣告和宣傳展示,乙方負責經銷區域內的廣告宣傳,宣傳內容必須符合甲方整體企業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安裝培訓

  8.1、甲方負責各經銷商的安裝培訓工作及工程設計的培訓工作,由各經銷商申報培訓人員人數,人員組成情況,由甲方視總體情況統一安排培訓時間、地點,并及時通知乙方。

  8.2、方負責所經銷區域的產品安裝工作,如有技術難題,可向甲方請求支持,甲方有義務協助解決。

  8.3、乙方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暖通工程設計和安裝人員,上崗人員應經培訓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崗合格證。

  第九條 維修和售后服務

  9.1、甲方承諾康特姆產品終身維修,售后2年內因產品質量問題可免費維修,無法維修可申請退貨保修期到期后8年維修只收工本費,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搞好當地的售后服務工作,對確屬甲方產品質量問題,依據保修卡內容的有關規定實行保修,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簡單維修的相關事務;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戶機器損壞等后果并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9.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關產品的技術信息、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系統,以便為用戶更好地服務。

  第十條 責任賠償條款

  10.1、工程設計由甲方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工程設計由乙方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工程設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乙兩方負連帶責任。

  10.2、在安裝和售后服務過程中,由于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乙方負賠償責任;由于甲方違規操作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

  11.1、乙方應保證:明確知道“_______”為甲方商標,乙方僅為銷售、推廣和宣傳甲方產品,并以甲方認可的方式使用該商標。

  11.2、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對有關“康特姆”相關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導加以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甲方產品及其包裝進行修改,不得隨意加貼其他商標。

  11.3、對于乙方的錯用和侵權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

  11.4、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有權利、有義務在其經銷區域內積極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發現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通報甲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乙方不得違反甲方的價格政策,低價傾銷或抬高價格銷售甲方產品(附價格體系表)。

  12.2、乙方不得跨越本合同規定的經銷范圍,向轄區外第三方銷售甲方產品。

  12.3、經銷商授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發展經銷商。

  12.4、乙方不得與其他經銷商串通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12.5、如甲方發現乙方有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性罰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保密條款

  13.1、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各項技術保密。

  13.2、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經銷制度、合同及往來的合同、商業信函保密。

  13.3、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保密。

  13.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整體營銷戰略和具體的營銷戰術部署保密。

  第十四條 期限和終止

  14.1、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期限_______年,從_______至 _______年。

  如果乙方能夠完成雙方簽訂的合同銷售額并無嚴重違約行為,甲、乙雙方可以續簽合同,但雙方須根據當地、當時的市場情況另行簽訂銷售合同。

  14.2、當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后,任何一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

  2、任何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15.3、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和解決的方法

  15.1、如果因為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宜引起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本著友好、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

  15.2、如果雙方在一定的期限內,彼此無法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爭議的方法,則甲乙雙方均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經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甲方授權的經銷權轉移給其他方,但受讓方必須和甲方重新簽訂經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6

  甲方:牡丹區技工學校

  乙方:承包責任人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宏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 20xx年9月1日—20xx年7月1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3000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3000元,作為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后退還剩余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為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設備、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設備、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宏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執行《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人員的權利,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采購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環節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出售霉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后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20xx元,罰當事人3000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潤控制在10%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行的,一次罰款300元。

  (6)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干凈衛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在承包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須向甲方交違約金壹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蓋章)

  乙方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7

  甲 方:高密市群邦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東省高密市密水大街翰林苑對面

  聯系電話:0536-2322222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 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并在裝修結束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并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布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述部分按《租賃合同》及《物業管理合同》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高密市群邦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0536-2322222 電 話:

  簽訂日期: 20xx 年 11月 13 日 簽訂日期:20xx 年 11月13 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8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 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 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 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 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 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 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 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 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 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 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 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 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 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 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 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 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 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i)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ii)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iii)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

  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 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i)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ii)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i)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ii)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iii)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iv)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

  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

  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

  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

  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

  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 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 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

  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 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 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 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 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5.5.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

  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

  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

  不可多于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偨浝韺⒂晒芾砉疚,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

  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 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

  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

  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 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

  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

  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 會計

  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

  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

  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

  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

  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 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

  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 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

  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

  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

  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 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5.5 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

  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

  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

  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

  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

  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并存

  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 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 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

  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

  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

  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

  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

  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 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

  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 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

  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

  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 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

  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條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 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 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 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 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 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

  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 “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準簽署后方能蓋章,按照第

  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 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

  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 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

  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 %)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 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 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 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

  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 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 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 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 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年__月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 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 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 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

  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 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 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 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 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 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

  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系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 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 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并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 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

  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 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____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9

  業主方 : (以下簡稱甲方)

  管理方 :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大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統一管理,促進市場的長期發展與繁榮之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將市場內的自有產權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即由乙方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規劃、招商、租賃、推廣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承諾擁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訂立本合同即構成對甲乙雙方合法有效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標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標的物為甲方所購買的位于*大市場 區 號樓 號的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該標的物用途為甲方委托租賃經營的商業用房,經營業態以乙方為促進市場繁榮、提升物業價值為目的所統一設定的業態為準。

  第二條 委托方式

  1、乙方全權負責該商鋪所在市場的整體運營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招商和統一物業管理等,從而提升被委托的商業項目的整體品牌形象、行業地位和物業價值,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并代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關于委托標的物的統一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 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該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 年內,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該項目開發商實際將房屋交付甲方之日,為促進市場的培育、發展和滿足承租人的經營需要,經該項目開發商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該商鋪。提前交付該商鋪的,不影響上述委托期限的有關約定。

  3、甲乙雙方應在交接當日簽署交接文件,確認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時應移交委托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資料。

  第四條 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場長期穩定繁榮發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兩項基本原則,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鋪的經營與管理。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三年內,甲方商鋪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為其總房款的 %,該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從該商鋪的總房款中一次性沖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年內,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為乙方實際出租期間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給甲方:

  (1)現金。

  (2)銀行轉賬。開戶銀行: 。

  銀行帳號: 。

  (3)其他方式: 。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結算期為每個季度末的 個工作日內,屆時乙方將承租人實際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給甲方。

  4、對于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發生變更,應提前 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對于以現金方式支付的,甲方應按時在約定的租金結算期內前來領取。未按上述約定履行租金結算手續并導致不可預測性后果的,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自有產權商鋪的租金收益的權利和依法納稅的義務。

  2、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鋪委托管理或租賃經營過程中確需乙方協助配合的,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3、除非因為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將協調開發單位負責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通知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在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的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調承租人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4、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筑,對房屋建筑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因商鋪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后,可以對該商鋪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調整,也可以對上述設施和設備進行增量和擴容,所需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其調整方案必須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有關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自行辦理,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6、因歸咎于甲方其他與甲方有關人員的責任,造成該商鋪或市場內其它公共設備、設施損壞,或造成市場內的工作人員、顧客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后果。

  7、甲方應對該商鋪及附屬設備設施、甲方新增設備設施進行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并將上述保險單及付費憑證的復印件提交乙方備案。保險事故發生后,由甲方自行處理保險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積極、必要的協助。如未投保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可就該商鋪向第三方出賣,或提供信用擔保、抵押擔保、對外投資,但應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正常經營管理權益。對于甲方出賣該商鋪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該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甲方承諾確保變更后的所有權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或由乙方按同等條件與變更后的所有權人重新訂立有關合同。

  9、甲方保證該商鋪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且不因該商鋪的產權共有、設置抵押和擔保等而影響乙方關于市場的整體經營與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無權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出權利主張。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已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分攤公用設施水電費及其它市場經營管理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如甲方委托的商鋪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鋪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中,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對于甲方延期繳納相關費用的,甲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繳納費用百分之 核計的滯納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關于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預、妨礙乙方關于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經營行為,不得實施其它乙方認為有損市場經營安全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市場整體的運營管理,制定科學的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運用合法的整合運營手段,塑造市場形象和提升市場知名度,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商鋪的完全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益,并對承租人依法按章進行管理和督導。

  3、享有對該商鋪租賃價格標準的完全自主定價權,并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與實際需求,對商鋪的租賃價格進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調整。乙方認為必要時,可根據市場變化,對市場的經營方案和業態規劃進行調整。

  4、乙方有義務為市場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經營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場服務和公共宣傳推廣。

  5、乙方有義務協調市場整體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地方性事務,以及當地交通、環保、治安、城管、衛生、消防、稅務、工商等其它事務。

  6、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筑,對房屋建筑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或承租人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該商鋪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滿時,乙方按屆時的現狀裝修狀態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返還甲方,并保證其處于正常使用后的狀態。

  8、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其正常使用過程中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其使用不當而導致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修復。

  9、乙方負責市場公共設備設施的正常損耗、故障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場內的公共設備設施時,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與配合。

  10、乙方有義務代為收取租金,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內已出租商鋪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時應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關市場管理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對于乙方延期支付相關租金的,乙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百分之 核計的滯納金。

  11、甲、乙雙方均負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七條 合同期滿

  1、合同期屆滿后,甲、乙雙方應履行完畢相關結算、交接手續。在符合

  乙方關于市場整體業態規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將該商鋪進行自主租賃或繼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自主經營的,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 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訂立市場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自主對外租賃的,甲方不得以轉讓費及其它類似名義收取相關費用,且在合同期屆滿時租金價格的基礎上環比增長不超過百分之 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依照相關規定獨立與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并在乙方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甲方同時應履行告知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市場經營管理合同的義務。

  4、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繼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 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相關權利義務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的合同為準。

  5、合同期屆滿時,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同時到期,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后 個工作日內將商鋪返還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乙方應確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權益和正常經營,屆時乙方可自由選擇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

  (1)甲方向乙方書面申請續簽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重新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按同等條件就合同未屆滿部分的承租期,直接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經甲方和原承租人協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條款限制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礙本合同繼續履行行為的,均視為違約。

  2、對于甲方違約的,甲方除應全額返還乙方該商鋪總房款 %的租金沖抵收益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對于乙方違約的,乙方除不再擁有向甲方索還該商鋪總房款 %的租金沖抵收益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對于甲方延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對于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擅自將該商鋪對外租賃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租賃合同期內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 送達約定

  1、本合同約定的送達方式為郵寄送達或當面送達,甲、乙雙方可根據屆時的實際情形選擇其中任意一種。

  2、采取郵寄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并用掛號信寄給相對一方。郵寄送達應附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采取當面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直接交由相對一方,由相對一方或由經相對一方授權許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員等當面簽收。

  第十條 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內,有關該商鋪日常經營的稅、費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該商鋪房產租賃的稅、費由甲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一致后訂立書面協議。

  3、雙方提供給對方的法律事務文書,應符合真實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規定的情形,若過錯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訂地點為 ,簽訂日期為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 份,備案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蓋章之日起成立。

  合同簽署: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記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記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 方:_____注冊國家: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 方:_____注冊地區: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噸,成鰻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采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后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并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I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并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采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后,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企業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后,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并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中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于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于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并參照《關于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于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后,余下的凈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凈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準。然后,合作公司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申請并經上報批準機關批準后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于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余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于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后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后,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采用“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注冊后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后,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準后,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盡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_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電 話: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電 話:

  專用電訊:_____

  電 掛:_____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同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

  附件一

  根據合同第十八條,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在性、價比同等的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購買_____方提供的設備,同時要符合下列條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產設備必須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國際先進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術和設備陳舊、落后,造成的損失應由_____方負責賠償;

  2.上述設備應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內發生設備質量問題影響生產或達不到生產效率,由_____方負責調換和維修;

  3._____方必須提供設備需配帶兩年的備品配件和全套技術資料;

  4._____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公司指導安裝、試車并達到正常生產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過中國銀行開出的信用證_____個月內,_____方必須將全部設備發運到_____港;

  6.安裝和試車爭取在一個月內完成;

  7.設備發運時,_____方必須附帶不少于試車生產的原材料;

  8._____方派遣到_____的技術人員工資,往返費用和_____的食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負責,以總額不超過_____元為限。

  附件二

  根據合同第三十一條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公司職工的平均工資暫定每人人民幣_____元。視以后公司發展結合國內情況,由董事會決定對本公司職工逐年適當增加工資。

  2.公司職工的工資水平,根據按勞報酬、多勞多得的原則,視其生產效益和實際表現,由公司總經理平衡。

  3.董事會聘用的公司高級職員工資由董事會協商。

  4.生產過程中,可以承包給班組或個人的項目應予承包,由公司與其簽訂承包合同。根據生產發展情況,應每年調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據合同第三十八條,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公司自銷價為國際市場實際銷售價,并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上下浮動。

  2.出口產品每三個月交貨付款,其交付款辦法另訂協議規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營業執照批發之日起,乙方必須在兩個月內將_____美元一次性匯給中國銀行_____分行。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1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后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并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 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范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并在裝修結束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并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后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后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布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聯系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聯系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銷售額(收入)

  2.利潤額:

  3.流動資金周轉天:

  4.必備商品品種:

  5.商品流通費用率:

  6.流動資金利潤率:

  7.流動資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潤率:

  10.全員勞動效率:

  11._________

  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范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多渠道采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于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準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范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準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準。投資合同:財貿系統經營管理責任制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釷保?雌驕?咳薩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準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注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并征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_______ 主管人(簽):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

  主管人(簽):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元;

 。2)若月營業額達元(包括元),按月營業額%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_____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4

  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

  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

  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5

  甲方: 陳鴻展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萬正慶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廣州錦潤制衣有限公司》特制訂一下具體事項:

  一、合作項目:《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二、合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七隊106國道

  三、合作條件:

  ①、甲方以《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作為前期資本含公司現有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及該執照具備的法律法規效力。

 、、乙方自帶現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人民幣做為前期資金。

 、、如公司因業務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資金,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確定認可后,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一半。

  四、合作項目的公司利潤分配

  ①、甲方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占公司的總利潤49%

 、、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占公司總利潤的51%50%③、在合作期間,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份額。

  五、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采取薪金制,雙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體分配由甲乙雙方商定認可。

  六、職權職責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訂單業務。

  ②、 乙方主要負責公司內部管理事務(含訂單外發必須經甲乙雙方確定許可方能執行)

  七、財務管理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資金

 、凇 合同簽訂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據,必須給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報銷。

 、邸⒐舅械臉I務訂單合同,合同的款項歸納為財務管理的范疇。

  八、違約責任:

  ①、在正常經營狀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賣、轉租公司現有設備、場地,必須經甲乙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②、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經營,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否則,必須賠付對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且對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合作。

  九、《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簽訂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有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本合同有效期為二年,合同期結束后,甲方對前期出資廠房、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等擁有所有權,乙方合同期結束后,對前期投入的人民幣壹拾萬擁有所有權。(在合同期結束,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的份額。)。如有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6

  1.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2.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_________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 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_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廳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禮堂

  _________歌舞廳

  _________運動/健康設備

  _________商店

  2.3 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章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a)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b)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c)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d)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e)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f)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g)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h)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i)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j)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k)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1)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2)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其應再包含:

  (a)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b)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c)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d)開幕典禮之成本。

  (e)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f)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3)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a)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b)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1)酒店設備

  (a)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b)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c)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規范客房的詳圖。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2)室內設計與裝修

  (a)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b)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头、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燈光圖。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選定物件的相片。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3)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a)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b)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c)為以上(a)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d)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1)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2)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1)酒店業主對4.3(1)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2)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章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___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a)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b)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c)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d)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e)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f)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g)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a)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c)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1)日常業務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___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偨浝韺⒂晒芾砉疚桑珯嘭撠熅频甑慕洜I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輻l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2)會計: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對照書寫。

  (3)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a)修葺及保養。(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c)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4)會計報告: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集團服務及利益:“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章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

  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a)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b)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c)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章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_________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_________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雇員忠實險。

  (i)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j)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 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章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準簽署后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章 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章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a)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a)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b)取得中國_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系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并將會盡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章 雜項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準、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管理公司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手續。

  本合同經_________批準后生效。

  酒店業主(蓋章):_________ 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7

  名義出資人: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實際出資人: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投資入股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事由,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照執行;

  一、目標公司的概況:

  目標公司系出資人向工商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記載的股東為:_______________,其中以甲方名義出資500元,占目標公司的1%的股權,但實際出資人為乙方。

  二、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以甲方名義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其實際出資人為乙方。甲方為該股權的名義出資人(顯名出資人),乙方為該股權的實際出資人(隱名出資人)。甲方在公司注冊成立時未出任何資金。以其名義持有的股份,全部系乙方實際出資形成。

  三、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股東,承擔投資風險,享有投資收益;乙方享有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所享有的所有資產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權財產利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全部股東權益,并承擔全部股東義務。

  四、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不承擔投資風險、經營風險等一切股東義務。

  五、甲乙雙方均知曉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及的目標公司其他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的關系。

  六、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自目標公司注冊、成立以來,乙方有權且實際均由乙方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以股東名義向公司主張權利;甲方無權且甲方未曾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也未曾以股東名義向公司主張過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時生效。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名義出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出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見證方(目標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托標的標的物:位于___,面積|:___平米

  第二條委托權限

  1、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托期限為年,即20年月日起,止于20年月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日期:20年月日 日期:20年月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全權委托經營合作的事宜,本著利互惠、以誠信為本,共同發展的原則,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并壯大公司。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定立此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酒吧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開業,經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酒吧目前經營狀況_______。

  第二條 經營項目和范圍:公司經營以娛樂、KTV項目為主,以花場、表演、游戲等為經營特色。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合作方式:甲方投資,作為公司經營場地、設備設施的安排,所有公司運營證照的辦理與外圍關系的處理等。甲方負責財務,乙方負責全權經營和管理。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受甲方委托對進行日常的經營管理及操作,甲方在委托期間不得對乙方的管理進行干預,公司的日常運作管理由乙方負責人全權負責。如有意見或決策可在每月一次的董事會議中提出,經民主決定后由乙方負責人執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三日內需繳納伍仟元人民幣做為保證金。保證金在乙方招婷培訓完成,進場進行正式管理之日退還,如招娉美女沒到30名不得進場。

  3、酒吧的資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甲方資產也不得以場所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酒吧資產以甲乙雙方簽字交接的財產明細盤點為準。

  4、乙方具有酒吧日常的經營管理權、業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權、折扣權和簽免權、但需告知甲方代表才可施行。

  5、乙方應對酒吧所有財產,包括可動產與不動產的正常使用、維護、維修、保養負責,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酒吧房屋、設施設備、重要物資、器皿出現重大損、毀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賠償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采取非常措施、非常手段、非常辦法切底杜絕全場任何人員以任何手段、任何名義中飽私囊、私舞弊、營私舞弊,如第一次發現以非法所得10倍處罰當事人,第二次發現以非法所得100倍處罰當事人,并移交司法機關。乙方人員出現以上情況,乙方須從嚴從重予以處理,罰款從當月分發的利潤中扣除,并積極整改。

  3、乙方有權得知甲方_______經營的所有收入與支出,便于做市場定位和分析。

  第六條 甲方方責任

  1、甲方需完善其社會關系和鄰里矛盾。

  2、甲方指派宋*賢先生為甲方代表與乙方進行溝通,并行使對乙方的監管權,乙方應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甲方保證乙方人員的人生安全和場所內的經營安全,如乙方處理糾紛不當,打罵顧客,造成的一切后果與甲方無關。

  4、甲方可在公司安排財務人員對公司的資金流向做了解和操作,但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公司資金的付出單筆開支1000元以下的由乙方在場所內的負責人簽字生效,財務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乙方人員無權且不能以任何原因私自支出、挪用公司資金。

  5、營運游戲時間,流動資金不得低于5萬,以保證游戲的正常運行。

  6、甲方需完善其社會關系,負責場內所有員工在上班期間的人事安全,在特殊情況下,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某些注意事項規避某些風險,如無提前告知而造成場內員工人身安全及場內一切損失,全權由甲方負責。

  7、甲方負乙方人員首次過來的硬臥車票,憑票報銷。

  8、每月_______號,雙方進行財務核對及利益分配,由雙方指派專人進行核對,除去各項成本、費用與員工工資,公司所得的總利潤中甲方占_______%,乙方占_______%。11、如雙方解除合同,管理公司所有管理人員集體退出,甲方不得私自任用乙方的任何管理人員。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簽訂前因甲方經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獨立承擔,與乙方無關。

  2、乙方管理人員私自開展違法經營活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且甲方有權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3、為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給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動力,公司負責安排管理公司人員的吃住,管理公司所有人員不拿高薪,每月只發_______基本生活費。

  4、甲方在本場所消費可簽單,每月對賬時沖抵。甲方相關人員無簽送權,為維護甲方正常社交,如有需要,由乙方負責人進行簽送。

  5、酒吧的財務會計、出納、收銀、采購、保管崗位有甲方指派人員擔任,甲方指派人員必須接受乙方的嚴格管理,需要辭退或開除時提請甲方同意,并要求甲方重新更換人員。

  6、酒吧所有的經營性采購、領用物品必須經過乙方簽字認可。

  7、如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勸說。引誘、唆使本店人員離開和帶離本酒吧

  第八條 合同生效、解除、違約責任及其他。

  1、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甲方不支付利潤分配

  (3)合同期屆滿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管理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

  (3)乙方經常第二月起,純利潤不到十萬

  (4)合同期屆滿

  3.雙方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萬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附設備設施清單,及雙方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下,方經營管理,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經營項目情況:

  項目類型: □ 多層 □ 高層 □ 小高層 □商業并簽訂合同。

  三、承包方式:本小區所有物業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負責,在獨立承包期間,乙方不需要向甲方繳納管理費用,甲方每年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補助費用。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干制;

  1、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物業辦公用房、門衛用房、商鋪店面以及公共電氣管理設備并辦理使用移交手續。用于本小區物業管理。

  2、乙方以甲方設置的“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香域加州項目部”的名義,并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香域加州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3、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筑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并支配。

  4、乙方從事州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人押金:為了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提升小區服務品質,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降低市場經濟沖擊帶了的風險,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押金8萬元整(總經理4萬元,副總經理2萬元,部門經理1萬元)。

  1、為了形成良好的監督機制,實現共贏,甲方將對財務狀況實施監督,委派財務會計,由財務會計向總公司上報每月財務報表。

  2、由于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連續虧損超過30萬元,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將乙方的承包押金充抵虧損,不再歸還承包押金。

  五、承包經營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增加經營項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管理等原因產生的與承租商戶、企業及其他第三者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責任。因處置不當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本小區房屋及配套設施,在國家規定的報修期內如有破壞,或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維修的事項,由乙方負責代表甲方通知承建方免費維修。如承建方不能按時維修或經承建方同意,先由乙方墊付費用進行維修。事后乙方將維修單報送承建方,經承建方簽字認可后再將維修單報送甲方,由甲方從承建方的質保金中扣除后再付給乙方。

  5、本小區房屋及配套設施,在保修期結束后,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有權監督、監管乙方日常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服從監督、監管,提高服務質量。

  6、乙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將項目物業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承包期間重大管理失誤的處理:

  1、業主裝修必須經審核按規定進行,如出現亂搭、亂建、亂拆未及時制止,經查實,主要經理負責人扣除人民幣3000元,副經理20xx元,分管部門經理1000元,具體負責人500元。如產生嚴重后果除終止合同外,承包方還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平時應加強物業管理,認真、仔細、周到的為業主服務,如管理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業主鬧事、上訪,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違約金乙方人民幣10000元。

  3、乙方應加強車庫、地下室的巡邏檢查,確保車庫、地下室車輛財產的安全,如疏忽管理,發生車庫、地下室進水,造成業主損失,乙方除賠償業主全部損失外,還應扣除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4、乙方應加強小區白天和晚上的巡邏,嚴格盤查外來進出人員,如管理不善,造成小區失竊,乙方應及時與失竊人員協調處理,除此之外,還要扣除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七、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1

  經營管理合同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______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_____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_____,場內_____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_____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銷售額(收入)

  2.利潤額:

  3.流動資金周轉天:

  4.必備商品品種:

  5.商品流通費用率:

  6.流動資金利潤率:

  7.流動資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潤率:

  10.全員勞動效率:

  11._________

  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范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多渠道采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于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準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范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準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準。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釷保?雌驕?咳薩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準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注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并征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為搞好學校商店經營管理,特簽訂以下合同: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超市用房100平方米,用于倉儲倉庫。貨架必須接受學,F有貨,冰柜等設施自備。

  2、乙方主要經營范圍:學習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飲料、小包裝食品等。未經學校允許,乙方不得對外轉讓或承包。

  3、在合同期內,乙方在學校范圍內享有獨家經營權利。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設施,費用乙方自理。

  4、經營所需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健康證、衛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一個月之內由乙方自行自費辦理。

  5、學校有權對超市出售的商品進行抽查并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發現乙方出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學校有權給予沒收并處以一定金額罰款(罰款將從押金中扣除)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

  6、乙方不得經營上級工商、衛生、教育、安全等部門規定禁止售賣的商品,不得售賣有任何問題和“三無”產品、煙酒、玩具和其他學校不允許經營的商品。如發生事故將追究承包人的相關責任。承包期內除合法經營外,還要認真打掃超市內外的衛生。

  7、甲方對乙方經營的商品在衛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的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8、承包期內,甲方嚴格執行上級及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制度,不因節假日而延長承包期或引起其他爭議。

  9、承包期:

  10、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持健康證上崗。依法經營,主動接受有關職能部門和甲方的監管,熱情為師生服務。

  1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損學校形象的事。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所有制性質:     職工人數: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

  合同執行期限:

  一九八   年    月      日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

  │              │一九  年經濟 │一九   年應承擔 │

  │              │ 指標完成情況 │ 的經濟責任    │

  │   1.銷售額(收入):   │        │          │

  │   2.利潤額:      │        │          │

  │   3.流動資金周轉天數: │        │          │

  │   4.必備商品品種:   │        │          │

  │   5.商品流通費用率:  │        │          │

  │    (費用成本率)    │        │          │

  │   6.流動資金利潤率:  │        │          │

  │   7.流動資金占用率:  │        │          │

  │   8.毛利率:      │        │          │

  │   9.利潤率:      │        │          │

  │   10.全員勞動效率: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15.          │        │          │

  └──────────────┴────────┴──────────┘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范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

  有權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多渠道采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按國務院[1982]120號文件通知精神,對第一批開放的160種工業小商品及北京市開放的18種小商品,除由主管公司進貨的執行主管公司牌價外,由工業或外埠購進開放的小商品有權執行工業價格或與工廠協商定價。

  2.財務管理權:

  有權按照區公司“關于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見附表)。

  3.人事管理權:

  有權在上級批準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范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

  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200元的批準權。

  對開放的178 種小商品中的質次價高,冷背呆滯的商品,有權進行削價處理,削價權限按一種商品一次削價不超過50元為損失標準。

  5.工資,福利,獎懲權:

  按國務院頒發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準。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潤定額時,按平均每人8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50%,企業發展基金12%,上繳公司3%,集體福利基金10%,職工分成25%。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準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8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注: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并征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     (蓋章)      主管人簽:

  乙方:     (蓋章)      主管人簽: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5

  合同編號:

  委托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商鋪委托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的___號商鋪,建筑面積___委托給乙方統一招租經營管理。

  第二條商鋪委托經營約定

  1、委托期間,甲方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給乙方處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和轉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認可并接受乙方與第三人簽署的與委托經營有關的任何合同、協議甲方不得自行經營或者另行委托經營管理。

  2、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之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裝修。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再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經營活動。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和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及時提供與該商鋪有關的證件和資料等。

  5、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委托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乙方給予固定回報。

  7、如乙方在銷售商鋪前已與第三方簽訂租約,則在甲、乙方簽訂該商鋪買賣合同時,視同甲方為認可該租約。

  8、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須提前三個月商討續約事宜,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委托乙方繼續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9、委托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讓、贈與或抵押他人行為時,須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且保證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0、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等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11、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第三條商鋪經營管理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商鋪期限為五年。

  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委托經營期間,乙方按以下約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報:

  一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

  二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每年收益領取方式___

  一層內鋪: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二層內鋪:

  第一年、第二年兩年收益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需要將該物業轉售,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承諾新受讓者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期滿,并要求該物業的新受讓者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訂該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新受讓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固定回報給甲方或新受讓方。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該物業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鋪位合同房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固定回報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報,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固定回報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違約方須承擔所有責任。

  第五條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該鋪位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處或處罰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期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取得的客流、人氣、品牌等無形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如遇不可抗力對物業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損失。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共叁頁,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6

  第1條 定義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 保險

  第8條 財務項目

  第9條 合同期限

  第10條 一般期限

  第11條 雜項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___路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7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以及《實施條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資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_____、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為: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采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著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為:年產_____套符合_____國_____標準的_____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_____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后的前_____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銷比例不低于_____%,乙方負責為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章 注冊資本

  6.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注冊資本為限,并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為_____美元。注資本總額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資本額的_____%,乙方占資本額的_____%。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值約_____美元;

  (2)廠房,價值約_____美元;

  (3)現金,相當于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準及注冊

  9.本合同應由_____市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準證書后,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別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后,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注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他。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_____個月內給予答復,否則作為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注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注冊資本轉讓時,應_____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為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并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凈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為董事會的分紅。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_____%

  副董事長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后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費,定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_____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_____支付技術轉讓費_____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讓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采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盡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從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在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采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按下列百分比提。簝浠餩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_____%。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后的凈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于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余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務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并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幣為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他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_____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并接受開戶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權限,向中國銀行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于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后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于進口原料、設備、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他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 稅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采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后,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余,或經培訓后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雇并給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著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后中國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相應調整。

  46._____方高級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_____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核定。_____方高級職員原則上與_____方高級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于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為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并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后,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并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準。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后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 ̄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后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_____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營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產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_____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設備。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文件及原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并負責設備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在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的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于侵犯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_____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_____方人員到_____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著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的`有關規定,就“東方商廈”項目委托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項目

  位于新將北路華山公園對面,項目總面積約平方米!皷|方商廈”項目,

  若“東方商廈”名稱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執行。

  甲方委托乙方對該項目進行商業經營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委托。

  二、項目實施原則:

  1、全程合作:

  從招商階段及后期的商業經營管理階段由乙方全程規劃和實施。團隊組建以及管理:

  三、經營管理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費用:

  合作內容:

  招商階段由商業經營公司公司全程負責,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

  開業最初的3個月為開業調整期階段,調整、修正各運營環節中的偏差,協調商戶,測算各項運營指標。

  乙方履行項目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職能,努力實現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各項經營指標。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

  合作期限: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為3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人員配置:

  乙方根據項目體量設立公司組織架構包括但不限于:營運總經理、人事及培訓專員、招商負責人、營運負責人,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后7日內,乙方出各部門職能內容,以及負責當地招聘的各部門相關人員。擬定各公司薪資框架。

  合作方式:

  開業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階段由甲方全程委托乙方,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并且所有工作內容需有詳細的文字報表呈報甲方負責人,乙方嚴格按照擬定時間計劃完成招商相關工作任務,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后7日內,乙

  2、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作計劃出工作計劃內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9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 話: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電 話:

  為了使甲方物業能夠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購買的億都家居建材城商鋪委托乙方統一經營管理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一、委托經營的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購買坐落在億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層 號商鋪,共計 間,預測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委托經營目的

  1、為使億都家居建材城規范運作,交易繁榮,擴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統一經營管理。

  2、乙方對億都家居建材城進行整體規劃,按照業種業態的分布要求,以優質服務規范的管理培育市場。

  3、雙方確認,甲方購買的商鋪通過統一經營和管理,有助于市場的快速成長,有利于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

  三、委托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該商鋪交由乙方統一經營管理,委托期限為十年,即從 年 月 日(以實際開業日期為準)至 年 月日止。在委托經營期限內,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否則按本合同第三條處理。

  四、 委托條款

  1、甲方同意將所購商鋪在合同履行期間的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給乙方無償使用,乙方享受對該商鋪的使用、收益權,并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上述三年經營委托期為市場的培育期,甲方委托乙方統一招商,統一經營,培育費用(即招商費用、廣告費用、管理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3、后七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統一代為出租,為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時間開始計算給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給甲方的固定回報時,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10%做為市場管理費,所有收入稅費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第四、五年每年租金為¥元(大寫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為¥元(大寫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

  五、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1、支付時間:后七年的租金,每滿一年期最后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則付款時間順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間內將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銀行,甲方自行開設的銀行帳戶中。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有關委托事項。

  二、甲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及時與開發商辦理商鋪交接手續,并在此后十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的商鋪經營使用時間相應延長;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乙方的商鋪使用期限不延長。

  三、乙方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因該商鋪使用而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不可撤銷地賦予乙方使用,出租該商鋪及收益的權利,確認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始終有上訴權利。根據本條約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義直接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合同獲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經營期間或租憑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因侵權人或承租人違反租憑合同等管理制度行為的,乙方還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或者甲方的名義向承租人提起訴訟,需甲方提供相關授權和證照配合的,甲方因給予以協助,否則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若轉讓商鋪,應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轉讓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當書面告知受讓人本合同之內容,并要求受讓人嚴格遵守本合同之約定。

  六、乙方應積極招商,采用多種經營方式,盡可能在短時間內搞活市場。

  七、如果該商鋪具備提前裝修、試營業的條件,則在此期間甲方不享受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甲方參加業主委員會等業主行使的權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總體規劃、統一經營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約定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使用權。

  十、乙方有權根據其對億都家居建材城業種的定位和商鋪的整體業態規劃,自主決定該商鋪的經營業種,業態;為實現統一經營目的,乙方有權根據經營者的需要對該商鋪進行必要的改造,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拆除該商鋪隔斷等;組織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期滿后,甲方可以繼續將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商鋪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獲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歸乙方所有),具體條款雙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應將商鋪以清潔適用狀態交付給甲方,無須恢復到開發商交房之狀態。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條款,乙方延遲支付租金的,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果發生商鋪所有權主體發生變動的情形,甲方承諾在產權變更前取得受讓方遵守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諾書,并會同乙方與甲方共同訂立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終止委托關系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性處分商鋪,使乙方經營權喪失或者其它阻礙乙方行駛經營權行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幣萬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給予相應賠償。

  三、如有其它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年租金數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其它

  一、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商鋪及乙方裝飾由各方分別負責辦理財產保險,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購商鋪發生損毀,滅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認為合同條款對雙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愿按合同的規定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一方有權提出索賠。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鎮江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城市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縣電力公司_____________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營銷人員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供電所_____________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行業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轄區內電力設施維護、巡視、表計抄收經營管理特簽訂本內部管理協議。

  一、管理形式:工效掛鉤、月核年兌。

  二、管理范圍:

  甲方將 _____________臺區的10KV網絡、配電設備設施及其0.4KV以下的線路、戶表等項目的維護、巡視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負責執行。

  三、經濟指標和考核辦法:

  (一)經濟指標考核表(見附表)

  (二)考核辦法

  1、指導性指標考核

  考核按售電收入、售電均價、線損、抄表戶數、主管業外收入、維護等六項指標進行。

  (1)售電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按完成售電收入的_____________%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收入工資,完成計劃售電收入可拿_____________%售電收入工資,超出計劃售電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電收入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_____________%。

  (2)售電均價工資:占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售電均價=售電收入÷售電量,以完成售電均價的_____________%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均價工資,完成計劃售電均價可拿_____________%售電均價工資,超出計劃售電均價仍按比例增加售電均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_____________%。

  (3)線損工資:占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線損工資,完成計劃線損可拿_____________%線損工資,超出計劃線損仍按比例增加線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_____________%。

  (4)抄表戶數工資:占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按照每抄表一戶獲取抄表戶數工資。

  (5)主營業外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按完成主營業外收入比例獲取相應的主營業外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_____________%。

  (6)維護工資:占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對稽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每起扣減維護工資費用的_____________%,因維護不善造成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維護工資。

  (7)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加權平均數的_____________%的,做待崗處理,只發_____________元基礎工資,并限班學習直至重新上崗。

  2、約束性指標考核

  (1)服務與投訴:

  對用戶反映或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所領導,未及時處理和未上報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其相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責任。

  若投訴屬乙方工作范圍內的問題,投訴到供電所并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投訴到巴東縣電力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按其相關規定處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_____________%。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現象,每戶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3)增供擴銷及停電工作:用戶新增容量、變更用電地址、臨時用電及停電工作(事故處理按規程規范執行的除外)等未經所領導批準,擅自停電及開展業擴業務的,除按規定補交損失電量電費外,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4)“三代”管理:不得請人代抄、代收、代維,一經發現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發現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崗處理。版權所有

  (5)“三亂”管理:不得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每出現一次扣_____________元/次,出現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崗處理。

  (6)電力設施保護:加強責任區內電力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線下建房、被盜竊或遭破壞的電力設施未及時發現并上報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7)非表計抄見電量所收款項不得折算為電量收入,可抵臺區總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經查出從月兌現工資中全額扣除,扣完為止。

  (8)安全生產:按《安全責任書》等內容標準進行考核。

  四、工資兌現:

  月兌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

  (1)基礎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月。

  (2)月績效工資=售電收入工資+售電均價工資+線損工資+抄表戶數工資+主營業外收入工資+維護工資。 版權所有

  (3)月實際發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80%,其余的年終兌現。

  五、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巴東縣電力公司規定執行。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變更協議。

  3、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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