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美容裝飾快修店經營承租合同(通用3篇)
汽車美容裝飾快修店經營承租合同 篇1
甲方:授權代理人: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廣電大廈后院停車場內車庫一間及車庫門前停車位4個(面積80平方米)租賃給乙方經營汽車美容裝飾快修店。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時止(計年),租賃費為每月元。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即日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元租賃費,第________年起乙方每年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交納租賃費。乙方除交納租賃費外的經營收益由乙方全權支配。
2、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費。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環保標準和要求進行合法經營,不得違反;若有違反,所造成損失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明確劃分出車庫門前停車位置和面積。
2、甲方應將接入到雙方確定位置。的計量以為準。
3、甲方應負責協調乙方車輛的停車問題,乙方店內從事經營活動的車輛在小時內不收取停車費,以停車場門衛的時間為準,超過此時間段的車輛按正常收費標準收費。(因甲方已經將露天停車場承包租賃給另外公司,來乙方車輛是否在規定的時間段內不收取停車費,具體時間是2小時還是3小時。望明確)
(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四)、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并另行書面補充,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2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美容裝飾快修店經營承租合同 篇2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 街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月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每月10日前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月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確保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環保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雙倍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汽車美容裝飾快修店經營承租合同 篇3
經營業主(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租賃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乾縣神龍出租公司合法經營戶,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愿將其所經營的車輛租賃于乙方。為規范其經營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車陜DS1697 ( 羚羊 )一輛以及隨車手續,甲方保證該車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符合合法經營條件。乙方租賃時必須提供其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及駕駛證、資格證,并將以上證件的復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屬公司。
二、雙方約定、每月的租賃費為 元 (大寫 : ),乙方必須于每月底前將租賃費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時交納風險押金 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 )。
三、甲方負責承擔保險、牌照有償使用費;乙方負責月度管理費、二保、審營運證費、審灌、審車、審計價器、修車、換輪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對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負責提供相關理賠手續,其余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交通事故時車輛的停駛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正常機械磨損導致發動機大修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人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負責。變速箱發生問題修理費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滿后,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要保持原來正常車態。
六、乙方在租賃期滿后,乙方將車輛歸還甲方時對車輛驗收合格,并確認乙方未拖欠租賃費、修理費、違章違法行為及沒有其它經濟糾紛時,于交車后30日后將押金退還乙方。
七、自乙方租賃起3日內,如發現車況不適宜租賃,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給予檢查、修理。乙方租賃期滿將車輛交還甲方后,3日內如甲方發現車況不符合乙方租賃時的狀態。如3日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超過3日后,即視為接受。
八、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如造成損失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對方,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上級部門給予車輛的政策優惠及各種補助均由甲方負責領取。
十、本協議租賃期限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交車日期:
車上備品:
甲 方: 電 話:
乙 方: 電 話:
乙方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