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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協議書

發布時間:2023-03-31

經營協議書(通用27篇)

經營協議書 篇1

  經營協議書

  甲方:

  股東a

  股東b

  股東c

  股東d乙方:經營班子(a、b、c、d)

  為共同發展,股東a、b、c、d在設立_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決定同時聘請以a為主組建的經營班子營運_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股東和經營班子的權利、義務,甲方和乙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的運營模式

  1.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

  1.2.公司的經營班子是指總經理以及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的副總經理。具體是指a、b、c、d。

  1.3.公司的股東與經營班子稅后利潤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積金后的稅后利潤余額,股東享有_________%,經營班子享有30%;

  1.3.2.公司設立后三年內,股東按1.3.1.分得的_________%部分金額按股東出資比例全部轉增注冊資本,經營班子按1.3.1.分得的_________%部分中,不少于_________%必須轉增注冊資本,另剩余的不多于_________%可提取現金,作為經營班子獎勵;

  1.3.3.公司股東必須以股東會形式形成決議以確保經營班子和股東應得利潤轉增注冊資本后獲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準,相應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也必須于每個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二十日內修改執行完畢。

  1.4.凡股東會按未通過1.3.3.決議的,本協議可代替作為股東會決議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相應的公司章程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

  二、?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的特別權限

  2.1.為維護公司的穩定和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除享有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權限外,還可根據如下條款行使總經理特別職權:

  2.1.1.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不高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_________%的幅度內,有權自主決定;

  2.1.2.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_________%但低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_________%的幅度時,應在獲得董事長同意后方可審批決定;

  2.1.3.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注冊資本金總額5%的情況下,在獲得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審批決定。

  三、?其它條款:

  3.1.在聘_____內,公司不得無故解聘總經理、副經理。若需解聘總經理、副經理,需經董事會3/4以上董事同意。

  3.2.凡公司經營性虧損造成公司凈資產減少_________%時,總經理必須及時通知董事長召集董事予以討論,并制定經營補救方案。

  3.3.公司經營班子有義務和責任全力維護股東資產的保值與增值,公司股東必須保證公司經營班子的正常運作。

  3.4.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杭州市_____委員會通過_____解決。

  3.5.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股東各執一份,乙方經營班子成員每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后在公司成立后即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經營班子簽名:

  a?:a?:

  b?:b?:

  c?:c?:

  d?:d?:

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股東a

  股東b

  股東c

  股東d乙方:經營班子(a、b、c、d)

  為共同發展,股東a、b、c、d在設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決定同時聘請以a為主組建的經營班子營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股東和經營班子的權利、義務,甲方和乙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的運營模式

  1.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

  1.2.公司的經營班子是指總經理以及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的副總經理。具體是指a、b、c、d。

  1.3.公司的股東與經營班子稅后利潤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積金后的稅后利潤余額,股東享有%,經營班子享有30%;

  1.3.2.公司設立后三年內,股東按1.3.1.分得的%部分金額按股東出資比例全部轉增注冊資本,經營班子按1.3.1.分得的%部分中,不少于%必須轉增注冊資本,另剩余的不多于%可提取現金,作為經營班子獎勵;

  1.3.3.公司股東必須以股東會形式形成決議以確保經營班子和股東應得利潤轉增注冊資本后獲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準,相應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也必須于每個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二十日內修改執行完畢。

  1.4.凡股東會按未通過1.3.3.決議的,本協議可代替作為股東會決議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相應的公司章程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

  二、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的特別權限

  2.1.為維護公司的穩定和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除享有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權限外,還可根據如下條款行使總經理特別職權:

  2.1.1.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不高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的幅度內,有權自主決定;

  2.1.2.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但低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的幅度時,應在獲得董事長同意后方可審批決定;

  2.1.3.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注冊資本金總額5%的情況下,在獲得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審批決定。

  三、其它條款:

  3.1.在聘任期內,公司不得無故解聘總經理、副經理。若需解聘總經理、副經理,需經董事會3/4以上董事同意。

  3.2.凡公司經營性虧損造成公司凈資產減少%時,總經理必須及時通知董事長召集董事予以討論,并制定經營補救方案。

  3.3.公司經營班子有義務和責任全力維護股東資產的保值與增值,公司股東必須保證公司經營班子的正常運作。

  3.4.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解決。

  3.5.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股東各執一份,乙方經營班子成員每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后在公司成立后即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經營班子簽名: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3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內容

  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形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上述出資。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作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經營地點。

  第四條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2、合伙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4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街合伙開設--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汽配店,總投資為--萬元,

  甲:姓名:--出資金額--元,占投資總額的---%

  乙:姓名:--出資金額--元,占投資總額的.---%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合伙合同

  第二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伙債權;④--。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合伙

  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吧臺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臺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臺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天臺縣_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范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畝,小坑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畝,上庵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___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構筑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萬元整。從____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 %。

  3.乙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并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于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范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采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并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并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范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范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經營協議書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根據 (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凈(配)水廠、水站、進戶總水表等,詳見本協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域范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注:請根據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戶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開始的 年期間,可根據本協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是指實施本協議時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規定的經營和服務區域范圍。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 流行病、瘟疫;

  (3) 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 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 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 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于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凈化、送水、出廠輸水干管等環節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節中能力最小的環節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于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于本協議提前終止)。

  營業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批準: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照、同意、批準、核準或備案。

  法律變更:指中國立法機關或政府部門頒布、修訂、修改、廢除、變更和解釋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級政府部門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準的重要條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額外條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導致:

  (1) 適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稅收、稅收優惠或關稅發生任何變化;及

  (2) 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兌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于包含或將來可能發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第 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或視為頒發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 《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 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 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并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的并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系,則應規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 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 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第 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第 條發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第 條向甲方發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第 條發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第 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 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在運營類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并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采購、施工建設、監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第 條發出或視為發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出或視為發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本協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并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伙關系。

  第六條 本協議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 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 融資交割完成;

  (3) 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4) 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保險;

  (5) 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還應當:

  ① 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并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準;

  ② 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準;

  ③ 按附件 《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④ 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準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并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 他們有權簽署本協議并按本協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 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行力;

  (3) 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 從事本協議規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 將依本協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現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議的執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 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現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幣。

  第四章 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 供水工程名稱為 ,規模為 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 供水工程項目包括(凈(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于 國 省 市 地區,其確切位置見附件 《工程和經營服務范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最終批復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為 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 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 萬元人民幣,見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準。(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 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采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2) 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3) 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擔有關協助、監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 監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 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

  (3) 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 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礙物;

  ② 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 在生效日后七(7)個營業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確保于生效日后七(7)個營業日之內實現融資交割,并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復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 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準,不對經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后的 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準,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于建設。

  第二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按附件 《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最終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制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復,并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后,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于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可書面通知乙方:

  (1) 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 說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并接受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于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占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后,甲方繼續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 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監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 乙方必須:

  (1) 確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并且

  (2) 應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 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 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的項目范圍;

  (3) 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并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 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并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 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應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 工作日之內不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不符合情況的通知,應視為甲方對初步性能測試結果表示滿意(或認可)。

  第三十七條 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重復初步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初步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三十八條 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后 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在完工檢查之后 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并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后 工作日之內向發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第四十條 如果甲方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缺陷的通知且乙方無異議,乙方必須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 在完工檢查后的 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 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 甲方已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2) 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 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 證明運營保險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協議要求的證明的復印件;

  ③ 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 在開始試運營日后 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復并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 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并發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報告后 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則最終性能測試結果視為符合本協議要求。

  第四十五條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并應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重復最終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最終性能測試的費用和支出,并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最終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四十六條 如果最終性能測試符合本協議要求且乙方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發出最終完工證書,則最終完工證書在上述 工作日期滿時視為發出。

  第四十七條 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 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后,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筑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在最終完工日后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并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 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 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 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 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議終止日(以先發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并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 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 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并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內開始建設;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日內恢復建設;

  (4) 停止建設連續或累計達 日;

  (5) 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并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后 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 未在允許供水日后 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 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后 日內實現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 如果由于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 最終完工日后的 個月屆滿之時;

  (2) 乙方根據第 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議終止后 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 乙方對于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現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 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 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用戶供水,合法經營并取得合理回報;

  ② 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用戶供水服務;

  ③ 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協議的要求滿足用戶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 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 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 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② 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 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

  ⑤ 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 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凈(配)水能力為 萬立方米/日。見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按照城市規劃和供水規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 乙方于開始運營日起 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行到期前六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后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后一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并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范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十二條 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獨立于本協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 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并且保函金額為

  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后 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并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額的證據。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 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 萬元。

  第六十五條 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后 個營業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余款額和終止本協議。

  第六十六條 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凈水廠、加壓泵站、主干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并將替換情況說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 市政府書面批準,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并應由雙方根據本協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凈水工藝的要求。在凈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十三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七十四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無任何傳染疾病。

  第七十六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并與實物相符。管網應具有大比例區切塊網圖,有完整閥門卡。

  第七十七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范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臺帳。

  第七十八條 乙方保證出廠水量、電耗、物耗準確計量,并按適用法律及時校準相關計量器具。

  第七十九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的情況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十條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 凈水和原水質量的檢測分析報告;

  (2) 設備和機器的狀況及設備和機器的定期檢修情況的報告;

  (3) 財務報表;

  (4) 重大事故報告;

  (5) 計量器具校核證明文件;

  (6) 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甲方可就該違反行為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應:

  (1) 對供水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糾正性維護;或者

  (2) 書面通知甲方其對通知內容有異議,爭議應按照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的規定解決。

  第八十二條 如果根據爭議解決程序,認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維護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協議項下其它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補救,則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進行維護和運營供水工程,與維護和運營有關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員、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設備和儀器進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應確保維護和運營工作盡量減少對供水工程運營的干擾。

  第八十三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運營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則有關費用和開支必須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金額,但是需將所發生的費用和開支的詳細記錄提交給乙方。

  第八十四條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第八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并達成共識方可進行。

  第八十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并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八十七條 乙方有權因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水價,或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給予補償。

  第八十八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八十九條 乙方應無條件地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和成本的信息和相關解釋。并應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試驗和檢測,以核實設備的實際運轉狀況。

  第七章 供水服務

  第九十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從事供水服務。

  第九十一條 由于城市規劃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務,甲、乙雙方應進行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第九十二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戶,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停水時間必須在附件 《供水服務標準》規定的期限內。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況時:

  (1) 一次暫停供水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提前 日報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對直徑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進行維修、造成供水影響較大的,應當提前 日報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響供水的重要設施、設備發生事故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后一小時內報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故造成臨時停水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后一小時內報告并采取臨時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 《供水服務標準》,實施規范化供水服務,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九十四條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五條 乙方應建立原水水質監測制度。對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濁度、PH值、溫度、色度等項目應每 日進行檢測;對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質應每 日進行檢測。對本地區原水需要特別監測的項目,也可列入檢測范圍,根據需要增加監測次數。

  第九十六條 乙方應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及采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七條 乙方發現水質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并進行評估。乙方必須允許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行水質監督和檢查活動。

  第九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適用法律設置管網測壓點,保證供水管網壓力符合相應標準。

  第一百條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務,必須全部按表計量收費。乙方可以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用戶實行抄表服務,但不免除自己應承擔的供水責任。在同一供水服務范圍內,乙方應保證同類用戶交納同一水費、接受同一供水服務。

  第一百○一條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與用戶簽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條 中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向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符合城市規劃及用水地點具備供水條件的用戶供水。

  第一百○三條 按照適用法律,乙方應向社會公布用水申請程序,并有義務向辦理用水申請手續的用戶提供咨詢服務。

  第一百○四條 除水費及政府明文規定的收費外,乙方不得向用戶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一百○五條 乙方須建立營業規章并報甲方備案。

  第一百○六條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的書面報告,并作詳細的說明。

  第八章 收 費

  第一百○七條 乙方向公眾用戶供水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收費標準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水戶收取費用。

  本協議生效日時的綜合水價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業用水每立方米 元,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條適用于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八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只計量水表時,除另有規定外,按從高使用水價計收水費。(注:本條適用于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九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驗水表并結算水費。

  第一百一十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程序、時限在附件

  《水價調整協議》具體約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甲方協助有關部門按照適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費標準、收費監督政策的調整計劃。調整計劃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注:具體監管協議,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附件 《水價調整協議》中約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一百一十三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第一百一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 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 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據本協議規定提供、更新、恢復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的;

  (5) 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現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放棄建設或視為放棄建設;及

  (7) 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復。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一百一十六條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是應按照本協議支付補償款項。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糾正,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經乙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但前述規定不得妨礙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國政府部委、部門、機構,或代理機構,或其中國的任何行政下屬機構,或任何中國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聯合、兼并或重組,并且只要受讓方或繼承實體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并接受對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承擔全面責任,不得妨礙甲方將其權利和義務移交給上述機構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二十條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條外,乙方不得對下列各項進行抵押、質押、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加以處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2) 供水工程設施;

  (3) 本協議項下權利;

  (4) 供水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 為安排供水工程項目融資,乙方有權依適用法律以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給貸款人提供擔保,并且為貸款人的權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供水工程設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上設抵押、質押、留置權或擔保權益。但此類抵押、質押、擔保權益設置(包括此類權益設置的變更)均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絕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條 乙方在開始運營日起 年后才能進行股東變更。(注:請協議各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建議一般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條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東發生變更(實際持股數列前2位的股東變更,包括通過關聯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東發生變更),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第一百一十三條所述情況下,乙方在移交日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并確保該等固定資產、權利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 日內按照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人的本金、利息、罰息和其它債務的金額補償乙方,在任何情況下,該補償金額應不超過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注:1、甲方應視項目情況要求乙方的注冊資本金應達到一定的比例;2、如項目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其外資比例應符合國家外資準入政策。)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六條或第一百一十七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 日內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和乙方從移交日起 年的預期利潤補償乙方。(注:評估時應考慮乙方已經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滿之前不早于 個月,乙方應對供水工程進行一次最后恢復性大修,并應在甲方在場時進行供水工程性能測試,測試所得性能數據應符合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在移交日后十二個月內,修復由乙方責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現的缺陷或損壞。如果修理達不到附件 《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甲方有權就供水設施性能降低而從維護保函中提取相應金額獲得賠償。

  除非乙方的行為構成嚴重不當,乙方對甲方在上述保證期承擔的責任應限于維護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條 因法律變更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 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 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第一百二十七條 如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內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并確保這些固定資產和權利處于提前終止發生日的狀態。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因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十五條所述情況下的本協議提前終止給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費用,乙方應給予補償。

  第十一章 違約與賠償

  第一百二十八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如果違反本協議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則甲方和乙方對此種違反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于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一百三十條 非違約方必須采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并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一百三十一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于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于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條 甲方和乙方對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必須保密。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條 對以下情況,第一百三十二條不適用:

  (1) 已經公布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 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一百三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一百三十五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條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第一百三十七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 根據合理判斷采取適當措施并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 與另一方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后必須盡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一百三十八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

  (1) 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 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 日,并且

  (2) 如在緊接著的 個月期間該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超過 個連續或累計日,則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或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終止條件達成協議,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三十九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 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 日,則,如果融資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滿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時間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條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協議義務的時間,在某一連續 個月期間連續或累計超過 日,雙方必須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

  第一百四十一條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條所述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達成協議,則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條所述的 日期滿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章 保 險

  第一百四十二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必須自費購買和維持附件 《保險》所述的保險。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等保險。

  乙方必須使甲方列為保險單上的共同被保險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險單均注明保險商在取消保險或對之進行重大改變之前至少 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條 乙方必須促使其保險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險證明,以證實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條獲得的保險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條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投保或獲得保險證明,不得減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乙方依本協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一百四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購買或維持根據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所要求的保險,則甲方有權購買該保險,并且有權根據本協議從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款項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險費金額。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收件人: ;乙方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通訊方式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后這種改變即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

  第一百四十七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每半年開會一次討論供水工程的建設、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第一百四十八條 對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主張的其自身、其資產或其收益對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權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張該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該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擇一種方式)

  (1) 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由其根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選擇)進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應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一百五十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注:根據項目情況,分別確定工程情況和范圍、經營服務范圍)

  附件二、《工程進度》

  附件三、《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

  附件四、《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準、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供水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準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五、《技術規范和要求》(注:對于新建項目,應考慮包括初步性能測試和最終性能測試的要求)

  附件六、《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七、《保險》

  附件八、《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應協議或取水協議》

  附件十、《水價調整協議》(注: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在財政監管和水價調整方面具體約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務標準》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 年 月 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經營協議書 篇7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甲方擬在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并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經營授權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開展普通貨物運輸業務。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標志標識。

  4.分理處承包利潤分配方式采取保證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

  二、優惠條款

  1.甲方批準給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

  2.乙方分理處一年內完成業務量達成_________萬以上并且安全無事故或糾紛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對乙方的獎勵。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分理處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并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分理處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核,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合同章。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分理處在招聘員工時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內分理處的各項支出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為經營者也是_________分理處的負責人。

  9.乙方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需要設置分理處的內部機構。

  10.乙方有權按規定任免分理處中層干部。

  11.乙方有權決定企業工人工資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名義。

  13.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并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4.分理處辦公場地的先期開辦費用.人員工資及水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2.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7%上交利潤給甲方。

  3.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3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為有損乙方利益的,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周內作出審核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客戶運費采取匯至甲方賬戶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10%賠償。

  4.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10倍賠償。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范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5%的罰款。

  6.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范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第一年的業務基數為_________萬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補足,如連續兩年無法完成的當年基數的,甲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8.乙方必須對甲的各種資料及數據保密,否則甲方有權追償乙主的損失。

  9.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或變象以分理處員工以外的身份承接業務,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約定期限而終止后,乙方在三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同樣或類似的經營活動。

  10.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11.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2.乙方必須因乙方原因導致

  六、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委托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托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托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務,同時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托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為更專業、系統地提升店(乙方學校)的經營管理水平,更好地傳播教育理念,提高學校經營效益,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學校實施整體托管經營,達成協議如下:風險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托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償的,因受托人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托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擔;若委托合同是無償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托管標的

  1、標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截止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學校職工人數為_____人,學員人數為_____人,剩余應授未授課時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二、托管的期限、方式與相關費用

  1、托管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協議書生效后,由甲方接管經營,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原經營執照、整理布置、教學設施、設備物品及教學所需校區內的教材、教具等物品保持原貌。

  3、押金:本協議簽訂時,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 )的押金,繳納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相關款項后,乙方應當場開具收款憑證(收據)。

  4、管理費:為取得學校的經營收益權,甲方每季度須向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 )的管理費用。經約定,該項費用繳納時間為________,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相關款項后,乙方應當場開具收款憑證(收據)。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權利范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托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于爭議的解決。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授權管理權限內的場地、設置、設備、物品、教材教具以及經營權。

  2、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移交校區學生數據、財務數據、教職工名單,做好交接工作。另,剩余應授且未授的課時余額應移交甲方財務。

  3、在合同期限內,對學校的經營管理,乙方有建議監督權,但不得插手甲方經營事務。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教育教學需要,調配使用授權內教育教學配套設置。

  2、甲方負責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甲方負責學校課程的開發、使用,參與和推廣。

  4、組織日常教育教學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5、自行承擔校區運營所需的房租、水電、宣傳、教職員薪資待遇等相關費用。

  6、自主收取每日經營的課時學費、樂器售賣等相關營業流水。

  7、其他的以上未涉及或新出現的授權范圍內相關事宜。

  五、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有本協議未盡事項或需要調整事項,由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調整。

  2、遇有下列情形,本協議終止:

  (1)合作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延長合作期。

  (2)雙方中任何一方的主體消亡。

  (3)由于國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無法繼續。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有權依照民法典終止本協議并要求賠償;

  (5)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3、在本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及法律規定清理債權債務。

  4、甲方因債務或其它原因喪失實際經營能力時,乙方有權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并有權向甲方追償所欠乙方債務。

  5、本協議終止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與乙方辦理清算手續。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物品交接清單、學校教職員工以及學員課時費明細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9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設立和運營_________分公司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夠身份的人為乙方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進行擔保。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門代為設立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的必要文件,并授權乙方代為辦理設立手續。

  4、在_____________分公司設立后,甲方應將有關_________分公司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并授權乙方進行運營。

  5、甲方作為總公司應對分公司使用證書、印章及經營或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業績、財務(審計)等資料給予支持(但使用證書所產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總公司證書及印章時必須由總公司批準。所有加蓋總公司印章的文件,總公司應及時批準并留存復印件備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總公司負責刻制。

  6、公司向分公司有償提供經營中所需有關資料,分公司參加的招投標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協助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

  7、甲方有權對乙方設立和運營_________分公司業務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8、甲方有權制定分公司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權檢查分公司的財務賬目和業務合同執行情況,有權與乙方所聘用員工談話了解分公司各項情況。

  9、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違反稅法和會計法強行要求會計不記實賬和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代為設立_________分公司,并負責支付設立_________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_________分公司設立后的一切運營工作,并負責支付_________分公司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

  3、乙方參與招投標的或未招投標的所有項目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應申報甲方登記、備案存檔。

  4、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交納分公司的各種稅費。

  5、乙方應當遵守分公司的各項財務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對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須向甲方提交一份經營報告,年終提交一份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報告。

  6、乙方應做到盡職盡責的管理施工項目,保證履行《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7、乙方運營_________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所在地,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乙方經營并管理的甲方名義的分公司的債權債務及一切財產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8、乙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社會保險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會計人員,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報公司財務報表,甲方定期審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9、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為。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并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運營中,必須按相關法律規定開展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

  三、乙方承包經營范圍、管理費用及交納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范圍與甲方經營范圍相同。

  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額每年不少于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以工程竣工結算為依據。

  3、管理費收取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款的_________%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4、管理費的交納日期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當日內,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納管理費。項目工程結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工程造價_________萬元以內的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全額交清管理費)。

  四、協議的解除

  1、乙方不按約定交納管理費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2、乙方不遵守公司財務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3、乙方利用分公司從事犯罪活動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4、乙方不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組織施工建設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5、乙方未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的項目合同等資料的及申報項目結果不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及根據情形要求國家機關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經營、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設施工等行為導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員、施工人員等用工導致甲方承擔工資、保險、人身損害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乙方未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項目資料及招投標結果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項目的造價總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因乙方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

  2、本協議書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能的,依法解決。本協議書糾紛甲乙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權管轄。

  3、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 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 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 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 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 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 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托顧問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伙期間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經營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⑨合伙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后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內退伙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合作經營協議書

  合伙人:甲(姓名),男,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萬元,甲出資___萬元,乙出資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簽字) 合伙人:_________(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

  飯店合伙經營協議書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丁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戊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鑒于,

  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期限。自__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為合伙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簽署時間:

經營協議書 篇11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經營協議書 篇12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協議書 篇13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根據國家及網絡管理的有關規定,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托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籌建internet網站,設計制作網頁的合作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網站結構,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內容。

  2、甲方負責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資料(包括文字、圖片以及其他相關文件),并制作成電子文件。

  在乙方開始制作網頁時,甲方應備齊全部內容資料。

  3、甲方應在網頁制作的全過程中給與乙方便利條件,并積極配合。

  4、甲方有權對乙方設計的網頁提出修改意見,由雙方協商更改。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據雙方商定的網站結構,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內容,乙方有權對甲方網頁的設計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2、雙方合作期間,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法律問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乙方所制作的網頁需兼容ie4、0版和netscape4、0版以上主流瀏覽器,并支持800*600分辨率。

  5、在制作過程中,對甲方陸續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應盡力協助實現,并交甲方驗收通過。

  對有可能影響雙方約定的完成時間的要求,乙方有權提出延期請求,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時間。

  6、乙方負責在網站開通后10日內對甲方網站中由于乙方失誤造成的頁面錯誤進行修改。

  三、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的確定,而在后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由于甲方未及時提供資料而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乙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合同所規定的內容,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具體額度由雙方協商確定。

  四、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知識產權的保護

  1、甲方付清應付乙方的全部款項后,甲方正式享有網站的全部使用權。

  2、雙方合作期間,網站構架、網頁版式設計等內容(甲方提供文本資料及圖形、音像資料未經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設計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未經許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復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第三方指控與站點頁面有關的知識侵權的事件,應由乙方負責并保證甲方權利不受損失。

  六、合同的終止

  1、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并說明正當終止理由,由雙方簽字代表協商終止合同。

  3、由于戰爭、地震、火災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的工作中斷,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待條件恢復后,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變更內容。

  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七、付款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占的出資比例等。

  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

  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后,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

  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域名申請費,服務器空間租用費,網站設計費,加急費,網站最終頁數的網頁制作費,以及網站后期維護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為甲方進行網站總體設計制作之前,甲方應付給乙方網站總體預算的--_____%作為預付款。

  待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網站建設后,根據乙方實際制作頁面數量,確定甲方網站最終建設費用,甲方應在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費用。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的宗旨

  能發揮雙方的積極性,并能使現有的餐廳營業額大幅的上升,充分發揮乙方的人務資源、優勢并能保證,每年給餐廳帶來____萬以上的利潤。如果當年達不到____萬的利潤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范圍

  以餐飲為主,并兼做旅游商品。

  第三條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方式、期限

  1、______餐廳房屋年租金定為____萬元,即每人每年____萬元,乙方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一次_____訖____萬元,如第一年利潤沒有達到____萬元,合同自動終止。但當年餐飲的營利甲、乙雙方各占____℅。

  2、關于旅游商品的投資,甲、乙雙方各投入____℅。按利潤分成。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利分配:甲乙雙方各占____℅。

  2、在甲、乙雙方協議之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第六條糾紛的處理

  1、當雙方意見不統一發生糾紛,首先要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上訴縣級人民法院。

  2、經營中乙方無權轉讓出租權,否則本合同無效。

  第七條免賠責任

  因外力無法抗拒的,如地震、山洪爆發、洪水等不可抗拒的損失,乙方不承擔損失,同時因為國家及法地政府的政策,需要修路,拆遷等。本合同自動作廢,乙方不享受任何賠償損失,地面所有賠償均歸甲方。

  第八條協議生效期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注:①在合作期間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投資的資產,如遇拆遷時,第三方賠付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②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餐廳不能正常經營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當年的租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本戶座落 石榴園發包給乙方管理收益,經甲方家庭成員同意,特與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果園土地四至范圍:

  二、承包期限__________年,止。

  三、年承包金額:__________,年共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甲方開收據給乙方收執。

  五、約定條款:

  1、合同期內甲方集體按果園土地面積所收費用由 乙方經營所需需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2、合同期內若因承包產生糾紛,由甲方承擔排除責任,確保乙方經營。

  3、承包期內,乙方經營自主,管理收益。但合同期最后一年,乙方收果后不得修砍果樹,將果樹無條件交還甲方,

  果樹自然死亡,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合同期內若甲方或乙方不測亡故則由法定繼承人履行本合同。

  5、合同期內若國家依法征用本果園土地,土地補償費歸 ;補償費歸。若臨時占地所給復耕費歸乙方所有,乙方已交甲方需尚未到期的承包款甲乙雙方重新核計由甲方退還乙方。固定設施補償費誰投資歸誰所有。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自覺履行,若違約,違約金 元整(¥__________元),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及代書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棋牌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現將棋牌室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現有格局,并不得擅自改變其功能。甲方配置在棋牌室內的財產詳見清單。

  二、承包時間暫定一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包期滿,視雙方合作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再繼續承包。

  三、乙方需一次性交納承包押金___________萬元,于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承包期滿扣除乙方應支付的有關費用后歸還。乙方交納甲方承包款金額共計___________元,每月為___________元整。第一期在開業前一周內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元,以后按月支付各項費用,每月在15前與財務結算。乙方逾期支付,應向甲方承擔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四、承包期內棋牌室使用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按照水、電表實際度數,獨立結算,由甲方按月按實收取。

  五、有管理部門應收取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代乙方繳納。

  六、甲方提供乙方內線電話1只,話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次數按月結算。

  七、甲方如遇特殊接待活動等,需要使用棋牌室,須提前1至2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優先給予甲方使用并半價收費。對甲方的關系客戶,乙方應當給予優惠價格,具體標準另行協商。

  八、棋牌室內的財產,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如有損壞,則視損壞程度,由乙方給予修復或照價賠償。

  九、乙方不得以甲名義單獨對外開展非本業務范疇的經營活動,如需甲方蓋章對外進行本業務的活動,事先須經得甲方同意認可。

  十、乙方須遵守當地公安派出所治安要求,合法經營,如違反有關規定,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若因乙方的違法行為導致甲方遭受有關的經濟處罰,處罰結果最終由乙方承受。

  十一、乙方有下列行為,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違法經營;

  2.乙方擅自改變棋牌室格局或擅自改變棋牌室功能;

  3.乙方超過二個月未支付承包金。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均不得違約。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第一章總則

  ①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也可參考本格式簽訂。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國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市_____區_____街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_____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國____

  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

  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生產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元,占_____%;乙方_____元,占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元;

  廠房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五條 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六條 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

  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八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事提供的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九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二十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章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三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

  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

  第二十四條 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五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三十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年。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六條 合營公司委托

  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七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四十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四十一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三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九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

  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

  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七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八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

  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國_______地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二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于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簽字。

  中國_____公司代表_______國_____公司代表

經營協議書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出資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______元;繳付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投資金額:______元;繳付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合作內容

  企業名稱:

  企業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合伙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伙人委托______方管理和經營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伙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_______方負責,其他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其他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盈利分配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

  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伙與退伙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合作終止及相關事項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爭議處理

  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財務清算

  1、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財務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伙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

  3、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19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餐飲店名稱:

  2、主要經營地:

  3、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二條 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雙方仍需合伙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2)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2、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5、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6、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一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結束后,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6、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7、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經營協議書 篇20

  出租車承包經營協議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自愿原則,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由甲方將出租車,車牌號為:云號出租車,按每月 元租金出租給乙方。如市場價漲,隨行就市,整天24小時租給乙方合法使用,(開跑出租車)并且乙方每月將租金付清給甲方。如超期付,每天按10元的罰款計算,政府收的費用(指保險、費用等)在乙方租車期間由乙方負責,政府發給出租車的燃油補貼費,由甲、乙雙方各領一半。

  二、合同成立當天,乙方應交付押金(定金)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保證金。一旦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期滿,乙方把車輛退還甲方,在無車輛損壞,乙方沒有交通事故、違章等行為,一個星期后甲方把保證金退還乙方,解除合同。

  三、在乙方租車期內,如發生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乙方及乘客的安全保障,均由乙方全部負責,并不影響甲方租金。

  四、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將此車轉租和借用他人。

  五、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前退回車輛,如果乙方一定要退回車輛,甲方將不退乙方保證金。

  六、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有特殊情況(包括賣車等)必須收回車輛時,乙方無條件必須把車輛退還給甲方。

  七、簽訂日期:

  八、違約責任:如乙方違反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沒收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人民幣。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 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 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 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 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 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 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 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經營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就共同生產、經營環保型鞋用粘合劑事宜,本著友好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及合作條件

  1、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生產、經營“環保型鞋用粘合劑”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

  2、雙方一致同意,合作項目對外以甲方現有的名義及“燕山”牌商標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雙方一致確認,開展合作項目生產經營活動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雙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承擔,與廈門南*山工貿有限公司無關。

  3、乙方負責提供生產經營“環保型鞋用粘合劑”所需要的產品配方及主要原材料中的和,其他原材料由甲方按生產進度自行采購。

  4、乙方全權負責產品的銷售及回款工作,并保證年銷售額最低不少于萬元.

  5、雙方一致同意生產用地租用的經營場所(具體地址),雙方按每月元租金的標準向支付租金,每月支付一次。

  6、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對外作為合作項目的代表,負責對外簽署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法律文件,甲方所簽署的文件均視為已經獲得乙方的認可。

  第二條出資額及持股比例

  1、合作項目的出資額為人民幣柒拾萬元整,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2、雙方均應在年月日前將各自的出資額足額交付至雙方共同開設的合作項目資金管理賬戶。逾期出資的一方應按出資額每日千分之一的利率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甲方所持股份比例為51%;乙方所持股份比例為49%。雙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盈余并承擔虧損。

  4、一旦項目終止,雙方在按持股比例對外承擔債務、彌補虧損及分配利潤的前提下,按照雙方的原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第三條合作資金的管理

  1、為共同管理合作項目資金,雙方以的名義開設合作項目資金管理專門賬戶,專門賬戶開戶行為,賬號為,專門賬戶私人印簽由甲、乙雙方分別保管。

  2、所有合作項目運作資金均應存入上述合作項目資金管理賬戶,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3、合作項目生產經營期間,如遇流動資金不足,由乙方負責對外籌措資金,乙方承諾所籌措資金的資金利息費用不超過1%,在1%內的利息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擔。

  第四條生產經營管理

  1、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具體生產管理工作。生產所需設備經雙方共同確認后由甲方負責采購。甲方在收到乙方安排客戶下的訂單后,安排工作人員,組織生產。

  2、乙方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生產技術,并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中約定的原材料,原材料的采購價格應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3、乙方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銷售工作,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4、為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乙方應保證及時回收銷售款項,當未回收銷售款項達到萬元時,乙方提供給甲方用以生產的原材料可暫不計收材料款。

  5、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開展合作項目的一切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6、甲方應當按照行業標準嚴格進行產品生產的質量控制。因生產技術及乙方提供原材料引起的產品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生產管理上重大疏漏引起的產品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情況造成的各種損失,則應由甲、乙雙方按照公平的原則以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分擔。

  第五條財務管理與利潤分配

  1、生產過程中的人工費、相關稅費及其他一切與合作項目相關的費用均計入合作項目運營成本。

  2、甲方安排專門人員每月對生產銷售的情況匯總,制作專門合作項目財務報表,供乙方隨時查看。

  3、重大資產的采購及大筆費用支出需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生產過程中隨時產生的小額經營管理費用則由甲方自行安排支出。

  4、雙方在每個會計年度末核算項目運作成本及利潤,雙方將合作項目的凈利潤作為利潤分配的依據,按照甲乙雙方各自持股比例進行分配。在經營需要時,雙方可協商確認留存一定比例的凈利潤作為合作項目運作的流動資金。

  第六條特別事項的約定

  1、乙方莊民與陳*平作為共同主體在本合作項目中出資、持股,并共同按照本協議約定承擔乙方義務、享受乙方權利。除本協議特別約定之處外,“乙方”均指乙方莊民與乙方陳*平兩人。

  2、除在領取利潤分配款項等甲、乙雙方重大結算事項外,乙方莊民均可作為乙方的代表,其與甲方確認簽署的與日常生產經營有關的文件均視為已經獲得乙方陳*平的認可。

  3、乙方陳*平承諾擁有合法使用有關“環保型鞋用粘合劑”技術資料及產品配方的權利。乙方提供的技術及原材料日后如涉及技術專利及知識產權類糾紛,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陳*平一人承擔,與乙方莊民及甲方無關。

  4、雙方一致確認合作項目中需經雙方確認的事項,可選用書面或本協議約定的傳真、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送達,所有送達方式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改變協議中所約定的傳真、手機及電子郵箱,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七條合作期限

  本合作項目的合作期限為五年,自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2月8日止。合作期滿,如雙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另行簽定合作協議,本協議自動終止。如到期未經簽訂新的合作協議而雙方繼續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本協議中約定的除合作期限外的其他條款對雙方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協議的補充、修改與解除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協議履行的過程中,任何關于本協議項下條款的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修改意見或補充協議。

  3、在合作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合作的條件已發生重大改變,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協議自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雙方應友好合理地解決后續問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2、在雙方合作期限內,除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項目外,雙方均不得另行經營與合作項目同類競爭的業務。一經發現,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一切分歧與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雙方無法就分歧與爭議協商并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廈門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約定的電話:約定的電話:

  約定的傳真號:約定的傳真號:

  約定的電子郵箱:約定的電子郵箱:

經營協議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經營協議書 篇24

  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湘陰縣配送超市 ,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名稱: 湘陰縣配送超市 ,主要經營地址: 湘陰縣東茅路精密現代城門面 。經營項目: 產品配送、產品甲供 。

  第三條 合伙期限。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 196215.00元,共計人民幣 588645.00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各 1/3 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為合伙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伙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幾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伙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幾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伙門店的前臺收銀員。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 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合伙人(丙方):姓 名:

  簽署時間:

經營協議書 篇25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人,根據中、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魚塘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祖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_____公斤,其中:____年上交_______公斤,______年上交____魚占____%,____魚占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后,即出具收魚憑證。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位線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在每年捕撈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甲方有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有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于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魚塘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鄉、村……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協議書 篇26

  合作項目經營協議

  甲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范圍為保證甲乙雙方互利互惠、降低經營風險和方便物業管理,為“置信

  芙蓉古城”客戶提供便捷、有效、高質的服務,甲方與乙方重點合作,乙方授權甲方代乙方銷售推廣。

  二、合作方式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開展銷售業務的場所,并通過口頭、廣告等多種形式向業主推薦、推廣(廣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合作期限1、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2、協議期滿,本協議自然終止。

  3、雙方如續訂協議,應在本協議期滿十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合作項目費用標準

  1、由乙方按批發價向甲方供貨,所有品種單價不得高于的價格。

  2、對外銷售價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合作項目結算時間和方式

  1、乙方每次送貨時結算前次貨款。

  六、產品運輸及費用乘擔

  1、甲方以電話形式通知乙方送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2、送貨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七、權利義務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宣傳上應積極主動、重點推薦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圍內各項宣傳促銷活動。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樣品及陳列設施負責進行管理。

  (3)甲方在提供給乙方進行展示的場所設立兼職推廣人員。

  2、乙方的權利義務

  (2)乙方需積極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照協議內容主動繳納各類費用。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詢服務,產品促銷活動期間乙方專業促銷人員須到促銷現場。

  (4)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商品銷售發票。

  (5)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與客戶簽定的合同,做好顧客的售后服務工作。

  八、責任凡未能本著誠信原則行事、欺詐、違反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授予權限之外行事而導致訴訟、索賠、罰款、賠償,或為履行本協議有關事件導致訴訟、仲裁、索賠、罰款、賠償,如果系甲方原因發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誤發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支付。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不可抗力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過錯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況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執行協議任何義務,因此而導致在耽誤期間不能執行該義務應予免責。

  十、附件

  1、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之附件均為協議有效組成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4、協議附件有關內容如有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十一、本協議共三頁,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經辦人: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名):地址: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經營協議書 篇27

  合伙投資人姓名:

  合伙投資人姓名:

  第一條 合伙投資宗旨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 --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抓豬兒子逮小雞

  第三條 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伙投資人黃三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2、合伙投資人黃-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3、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資金增減由雙方協商決定,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5、財產為雙方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另一方通過,不得處分共有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為合伙投資負責人。

  1、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

  2、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合伙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伙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七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未經合伙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資人私自以合伙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投資人經營與合伙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資。

  4、如合伙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投資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 合伙投資人雙方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2、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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