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商鋪出租經營小吃店合同(精選3篇)
市區商鋪出租經營小吃店合同 篇1
轉租方:
地址:
電話: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承租方:
地址:
電話: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商鋪坐落地址及交付狀況
1、商鋪地址:
2、商鋪交付情況:商鋪狀況為。
3、簽約前甲方須出示甲方合法身份證件、所租賃房屋產權證、甲方與房屋所有人簽訂之租房合同,并提供甲方合法身份證明復印件、所租賃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甲方與房屋所有人簽訂之租房合同復印件,作為本合同之。
4、用途: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合法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期 止。
2、交房日期為 。
3、租金起算日自 起至 止。
4、合同期滿后,如果商鋪所有人繼續租賃該商鋪,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共計¥元,人民幣大寫
2、租金于合同簽訂日起7日內支付,租金以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響承重結構的條件下對該商鋪及其附屬結構進行裝修。
2、租賃期間,乙方對其裝修的部分有自行維修的義務。
第五條各項費用交納
1、物業管理費:甲乙雙方約定。
2、水電空調等使用費用:甲乙雙方約定。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商鋪轉租給第三方,如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該租賃合同對乙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無論乙方與第三方如何約定,乙方的轉租行為不能免除本合同項下支付租金及其它約定的所有義務。
第七條乙方承租該房屋,營業執照等一切證件乙方自行辦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當將租賃期內剩余的房租等相關費用退還給乙方。
2、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空裝修及設備,將商鋪交還甲方。
3、如因商鋪所有人與甲方的糾紛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租賃該商鋪,視為甲方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負責,按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約定的方式給予乙方賠償。
第九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政府行為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有責任因為乙方裝修所從政府部門獲賠的裝璜、設備賠付款支付給乙方,并把乙方已交付的當年剩余租金退還給乙方。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特別約定
1、甲方必須保證所轉租商鋪權屬清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內對該商鋪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商鋪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應遵守商鋪所屬物業公司相關規定,如有未依規定行事,造成的責任、損失或違約,由乙方自行承擔。
3、本租賃合同附加條款及其視同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租賃期間,若因甲方原因及商鋪所有人造成的乙方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租賃期間,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刻生效。本合同共頁,1式份,甲執份,乙方執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租方:聯系電話:聯系地址: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聯系電話:聯系地址: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
市區商鋪出租經營小吃店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為了搞活市場經濟,現就房屋租賃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如下權利、義務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房屋位于,非住宅用房間,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乙方租房用途為.
二、房屋租賃期為年,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元。采取預付款方式,每個月繳納租金一次,協議簽訂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元。以后房租均按每個月到期前五天支付。逾期不繳,甲方每天按月租金千分之五計收違約金。若超過15天不繳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四、本協議簽訂生效乙方向甲方交租房保證金元。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守法經營,并接受小區物業公司的有償服務和管理,按有關規定及時繳納各種物管等費用。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自負。
六、雙方在協議期間不得違約。若乙方提前解除租約,甲方以乙方所交保證金及未到期租金作違約金收取;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由甲方賠償乙方房屋裝飾部分損失及退還未到期天數租金。
七、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私自對外轉租房屋,同時不得擅自改變租房用途及結構和室內設施,乙方若因經營需要進行房屋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協議到期終止時,乙方若要拆除裝飾部分,自行無償拆除,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并要恢復甲方房屋原狀。
八、協議期滿續租與否,雙方另行商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到期雙方義務履行完畢自行失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區商鋪出租經營小吃店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證: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租房協議:
一、 甲方將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花園________樓________室________平米(即兩間)商鋪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租期為 年,自 年 月年月日止。
二、 租金:租金為分期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第二年按照第一年租金繳納,從第三年開始隨市場行情波動而波動。
三、 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作為有關費用,例如室內裝修損壞(水、電等)的押金,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無息歸還。
四、 繳租方式:第一年半年一交,第二年以后一年一交,合同期滿后前一個月,雙方聯第下年續租還是停租,如果續租到期前一星期支付下年度租金,并訂立下年度合同。
五、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甲方房租,不得將店面轉讓他人使用或分租,不得將店內設施時行改造,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收房,乙方不得退房。
六、 合同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產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七、 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間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望雙方共同遵守以上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