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裝專營店授權經營合同(精選3篇)
孕婦裝專營店授權經營合同 篇1
篇1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使雙方共享品牌經營的優勢,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細則如下:
一.代理區域及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或法人經營單位,合同期內在市(不含隸屬行政城市)范圍內,發展經營及管理“媽媽屋”孕婦裝專營店(以下簡稱專營店),使用相關的系統形象(系統圖案另附),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相應產品。
2.代理經營統一模式為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擔經營中的相關法律責任和義務。
3.乙方發展經營的專營店里,所銷售的孕婦裝產品陳列數量,甲方提供的“媽媽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再代理同類型其他商標產品,也不得自行生產或加工同類型產品。
二.授權期限
1.限原則上為兩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規定的保底量后,辦理過延續手續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續一年,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2.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匯款、支票到帳之日起)3日內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授權乙方后,在該市范圍內不得再授權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貨,并有義務維護該區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竄貨沖擊,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銷售證件給乙方,以便乙方順利銷售,并免費提供相應的店面(專柜)形象設計支持及部分宣傳用品、輔助用品(指裝修效果圖、燈箱片、品牌畫、促銷、廣告氣球、手提袋、授權銘牌等),另在適當的時期發布整體形象廣告宣傳支持或促銷活動,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認同甲方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在發展專營店過程中及標志使用上,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導,必須使用甲方相關的系統形象(系統圖案另附),嚴格執行公司的各種指導性通知和規定,乙方發展專營店必須按照公司要求統一裝修風格、統一管理服務標準、統一價格管理、統一策劃和促銷活動。誠實、守信、合法經營,以確保品牌形象不受損害。
6.乙方必須年銷售甲方所提供產品不低于萬元(以甲方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為準,不含稅),以下簡稱保底量。
7.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元保證金(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結清貨款無誤后,無息退還),在本合同簽訂七日內乙方匯款,以后每次進貨必須貨款兩清,款到發貨,不得拖欠。
8。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價格政策銷售產品,不得惡意降價,擾亂市暢不得損害“媽媽屋”品牌形象。
四.配、換貨制度
1.乙方配購貨時,執行款到發貨的原則,如因資金臨時周轉不暢,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貨款信用額使用權,其信用額最高為合同保證金的50%,如7日內信用款沒打到公司,公司將按每天0.3%收取滯納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項權利。
2.乙方每次購貨時,必須有書面訂單(傳真或電子郵件)作為憑證,同時乙方每次在收到貨品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貨品簽收回執單傳真給甲方,予以確定。
3.遇到以下三種情況時,甲方不能保證100%供貨:少量試銷產品及淘汰產品極度暢銷產品銷售極差產品。
4.乙方申請換貨時,必須開出貨品清單傳真或電子郵件電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換貨托運手續,若擅自換貨,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貨品丟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5.凡換貨產品,以防必須保證不影響二次銷售(在同季節內,未水洗、未出樣、無污點、破損以及商標完整),否則不予調換,另對包裝不齊整或缺少的換貨產品,甲方加收3%的損耗費。7.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不予調貨,同時停止供貨。
8.該制度的解釋權在甲方,如因市場機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將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實際進貨價格)獎勵給乙方作為發展基金。
2.當合同期滿時,如雙方不再續約,則乙方必須先將該市一切有關原始資料移交給甲方,同時將不得在繼續使用“媽媽屋”的系統形象及繼續發展管理專營店,在甲方接管市場,并試運行30日后且無任何不良隱患時與10日內辦理清退手續。
3.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補充附件,有爭議部分按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出現異議而無法協商時,則由西安市仲裁委裁決。甲方保留對此合同中有爭議性條款及專業術語的解釋權。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兩份,簽字蓋章生效。
合同附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孕婦裝專營店授權經營合同 篇2
授權經營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將自身生產、經銷、代銷產品(以下統稱 產品)的區域經銷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商定區域內自行開設門店經營 產品,該門店的規模、設施、設備等應符合甲方要求,在指定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經銷 產品,為一定區域范圍內的消費者及 業務人員服務。
第二條 授權經銷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乙方是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組織,依法對自己的財產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應依法經營。
第四條 授權經銷商的地址為 省(市) 縣(市、區) 。如需變更經營地址,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備案。乙方只能在授權店內進行 產品的銷售活動,并嚴格按甲方的有關規定為 提供相關服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 形象方案要求進行店面的裝飾、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改進日常經營活動,學習、執行甲方制定的有關服務規范等制度。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日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糾正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問題,乙方應全力配合。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甲方制定的全國范圍內的統一零售價格,乙方不得私自打折銷售,對乙方私自打折銷售的行為甲方有權制止、扣除保證金,直至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與、執行甲方舉辦的全國范圍內或區域范圍內的各種銷售活動,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拒絕參與、執行甲方的統一活動。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甲方規定的訂貨時間與手續,對乙方違反甲方規定的訂貨行為甲方有權拒絕,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未與乙方解除合同或未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將不在該區域內授權其他經銷商,以保護乙方的收益權。
8、甲方有權根據經營狀況調整乙方待遇。
9、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甲方新近增加的產品,在甲方可以滿足乙方訂貨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拒絕乙方的訂貨要求。
10、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新產品知識的培訓,除交納培訓必需的費用外,不得額外收取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持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經銷店獨自經營權,即在約定區域內沒有第二家授權經銷店。
2、乙方在與其他授權經銷店同等條件下,有權利享受同等待遇。
3、乙方有權要求參與甲方在全國或授權經銷店所在區域組織的涉及授權經銷店的各種促銷活動。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雙方商定的日期、數量等供應產品。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各種經營與產品知識培訓。
6、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不得擅自更改銷售價格。
7、乙方不得轉讓授權經銷資格。
8、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銷售政策;有義務按甲方的銷售規則進行產品銷售;有義務為甲方的優惠顧客按甲方的有關規定提供服務。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經銷店的CI形象方案及《 公司授權經銷店運營手冊》。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開展營業活動,對甲方開展的銷售活動涉及乙方的,乙方有義務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 甲方指導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甲方認為必要時,向乙方提供教導和培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參與教導及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銷售技巧及相關商品知識等內容。
第九條 為確保授權經銷店的正規性和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應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完全執行甲方提供的《 公司授權經銷店運營手冊》。
第十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正確要求宣傳甲方的公司形象、營運政策和產品。乙方不得擅自印刷、出版任何含有甲方內容的資料。乙方不得擅自在公共媒體做有關甲方內容的宣傳。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經銷對甲方構成競爭力的其他公司的產品及其他非甲方提供的產品。
第十二條 在授權期內,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所有設備和技術,乙方無權另行轉讓。乙方擅自處理甲方資產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在授權期內,乙方違反甲方管理規定,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權隨時取消乙方的經銷資格。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十四條 在授權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任何資料、文件等,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在合作結束時,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文件等返還給甲方。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均為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 份,乙方持 份,甲方持 份(總部、分公司各持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章)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孕婦裝專營店授權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客車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區域
乙方授權甲方作為乙方產品中大客車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區的授權經銷商,具體區域為:__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甲方代理銷售乙方產品:______牌系列客車。
三、代理指標
甲方在代理期限內,年銷售必保指標為_______輛,爭取指標為_______輛。
四、代理價格
1.代理價格:以乙方公布的價格表的代理價為準。
2.甲方代理銷售乙方產品,產品價格為價格表中的銷售價格與代理價之間。按標配車輛,甲方最高售價不得超過乙方價格表的銷售價格,最低銷售價不得低于代理價,否則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代理價部分全額返還,如需乙方開具發票,____%增值稅由甲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甲方先付車款的____%定金,乙方安排生產,提車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積極在代理區域內宣傳,推銷乙方產品,根據市場的需求,及時向乙方反饋信息,并統一宣傳口徑。
2.合同簽定后,須按約交付定金,甲方提車時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貨款,否則視違約處理。定車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車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還。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戶改變車型結構,在不影響車輛技術要求和整車結構的情況下,若需局部改變,必須經乙方技術部門同意后,方可簽定合同。
4.車輛底盤,發動機出現問題,應在底盤,發動機生產廠家當地三包服務站解決,車身出現問題,與乙方聯系或在當地設立的特約維修站解決,甲方應協助處理。
5.甲方積極為需購乙方產品的客戶辦理購車按揭付款業務,以促進乙方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銷售。
七、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區域內直銷乙方產品(標配),其售價不得低于代理價。
2.保持宣傳口徑一致,積極維護雙方的利益和聲譽,不得泄露雙方的商業機密。
3.產品或配置價格調整時,須及時函告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4.積極做好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甲方年銷售乙方產品達_______輛以上,可申請在代理區域內設立特約維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嚴格按銷售合同條款的要求安排生產,按期保質地交付車輛。
八、獎勵辦法
甲方購置乙方客車按規定銷價執行。甲方完成銷售_______輛以內的(含),按所定購車輛的實際車價的_______%提取服務費,完成_______輛以上的按購車價_______%提取服務費。未完成指標,按同比率進行結算兌現,每月結算一次,同時由甲方出具服務費發票。
九、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