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創建“學習型”領導班子經驗交流材料
各位領導、同志們:
自~年7月《中共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委員會關于在全轄開展建設學習型領導班子活動的意見》下發以來,我行深入領會文件精神,把建設學習型領導班子作為推動實現“學習型、研究型、專家型、務實型和開拓型”干部隊伍建設目標的重大機遇,狠抓貫徹落實,領導班子自覺學習的能力顯著增強,領導干部調查研究工作實現了制度化、規范化,金融服務水平明顯提高,領導班子勤政廉潔意識不斷強化,在全行形成了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把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作為建設學習型班子的出發點
建設學習型班子不僅僅是進行單純的學習培訓,對個人或團體的素質進行提高,而是要用學習的理念去處理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規劃班子的長期發展。學習理念貫穿于學習、工作和生活之中,學習成為個人和班子發展的基矗在具體工作中我們做到了“四有”、“三落實”。“四有”即:學有組織,學有計劃,學有目標,學有條件。學有組織就是成立學習領導小組,使學習活動得到組織保證。活動一開始,我行就成立了一把手行長任組長,黨組成員副行長張如寶、宋明軍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學習創建小組。在此基礎上,帶動全行學習,從辦公室、政工、信貸、會計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成學習工作小組6個,專門負責學習活動的組織工作,為開展創建學習型班子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學有計劃就是結合單位實際,制定了詳細的學習計劃。堅持做到“年有計劃、月有安排、周有活動”,把科學性與操作性相結合,短期、中期、長期相結合,上級要求與本行實際相結合,對學習任務、學習內容、時間安排、參加對象等制定了詳細的規劃。學有目標就是提~部職工的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學習中堅持學以致用的原則,認真組織各學習小組學習修訂后的《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以及新制定的《行政許可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四部法律,深刻理解國家關于宏觀調控的金融政策,了解國外最新的金融理論知識,達到了學習的針對性與實用性的統一,形勢發展要求與履行中央銀行職能需要的統一。學有條件就是充分利用一切學習工具和環境學習。在學習創建中,利用現代化多媒體教學的優勢,多方收集錄象資料,先后組織學習《人民銀行干部教育培訓系列講座》和xx大、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渠道的多樣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落實”即落實學習內容,落實學習時間,落實考核目標。在學習內容上,由過去單純注重業務學習向政治素質與業務能力并重轉變,將學習內容分為四大類:政治理論學習;經濟金融基礎知識和與履行中央銀行職能有關的新知識、新業務、新技能的學習;重要法律、法規的學習;以調研、信息寫作、計算機為主的基礎能力的學習。在學習時間上,明確規定每星期二、四下午為集中學習時間,同時注重分散集中相結合,工作業余相協調,做到了工作學習兩不誤。在考核目標上,對每個階段集中學習和專題講座進行嚴格的考核,以計劃規定的學習內容為依據,檢查集中學習次數、體會文章、學習筆記等,并通過測驗、撰寫理論調研文章檢測學習效果,通過這種方式鞏固了學習成果,使學習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能力。通過創建使班子成員的學習成為了一種創造性張力,成為個人內在的需求,班子成員樹立起了全新的學習理念即樹立“學習為本”的理念,“終身學習”的理念,“團隊學習”的理念,“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的理念,使學習、工作和管理三者有機溶合起來,有效地營造了“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知識資源人人共享的學習環境,提高了干部職工的政治理論素養和分析思辨問題的能力,班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大為提高,每項決策都體現了班子的共同愿景,全行防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能力有較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