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經驗材料
農村財務管理一直都是各級領導和廣大群眾十分關注的重點和熱點問題,農村財務管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農村社會的穩定和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民是否切實減負增收。因此,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在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方面進行了不斷探索,先后采取了“村帳站管”和“村帳站審”的農村財務管理方式,但效果不盡人意。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的現狀,已嚴重制約了農村奔小康的步伐。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逐步深入,從體制上改革農村財務現有的管理模式,推行以財政為主導的以會計委托代理制為核心的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工作,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現就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改革的背景
(一)履行法律法規賦予財政部門管理農村會計工作職責的需要
《會計法》規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農村會計工作。《湖北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和有關配套文件指出:縣級財政部門、經管部門要加強鄉鎮和村級財務管理,繼續完善會計代理、村帳站審制度,幫助農村基層組織切實規范會計核標工作。為此,加強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是財政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而財政部門也具備了開展農村會計代理服務的良好基礎。一是各財政所已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實行了零戶經管,配備了開展集中核實的硬件設施和業務骨干,積累了集中核標工作的經驗;二是財政部門農稅征收主體到位后,財政干部與農戶的交往增多、熟悉農民家庭收支情況,有利于財政部門開展會計代理服務,如實反映農村會計信息。
(二)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需要
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逐步深入,村級財務管理出現了諸多新情況,一是財政直接管理的轉移支付資金、農業兩稅附加、民政優撫資金、農民災欠減免資金等財政性資金在農村財務收支中的比例將逐漸增大;二是“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成為村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的主要來源;三是村組債務鎖定和化解成為農村財務管理的一項長期性工作。對農村能否實施有效管理,將直接關系農民負擔能否真正減輕,關系農村稅費改革的成敗。因此,需要采取配套措施,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
(三)解決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需要
由于缺乏長效管理機制,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在我區始終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具體表現在:一是收支無計劃,開支隨意性大。往往造成入不敷出,寅吃卯糧只得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二是帳目不清,往來不明。部分村長期不記帳、不結帳、不對帳,有的會計師離任多年不辦移交,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數據不全;三是資產管理失控。有的村干部直接插手現金收付,坐收坐支甚至混水摸魚,貪污、挪用等經濟問題層出不窮。有的村干部長期欠款、借款,由于清收不力,使“活帳”變成“死帳”。部分村新增固定資產不入帳,個人長期占用,導致集體資產流失;四是監督乏力,民主理財流于形式。由于有的村干部民主意識淡薄,搞“一言堂”,村民理財小組沒有直正參與村級財務管理。有的村長期不公示財務,即使公示也是內容不全,數據不實;五是會計人員素質不高,會計隊伍不穩定。村級財務人員大都沒有接受專業培訓,而且無證上崗現象非常普遍,財會人員說換就換,極不穩定。鑒于以上情況,農村財務管理亟待加強,以改變管理混亂的現狀。
二、改革的設想
農村財務管理要想從源頭上遏制腐敗混亂現象的發生,必須從制度上加以完善。為此,我們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擬在全區推行農村會計代理服務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和程序如下:
(一)設立機構。各鄉鎮(街辦)(不含龍泉)財政所成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與零戶統管中心合署辦公。中心是接受村組委托、代管村組資金,辦理收支結算,代理會計業務,保管會計檔案的中介組織。行政上接受本級鄉鎮(街辦)黨委政府的領導,業務上接受區財政局的指導。
(二)清產核資。各鄉鎮(街辦)應從財政、審計、經管、監察等部門抽調精干人員對所屬村組的財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以理順帳務,核對往來,鎖定債務,核實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