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報到證(精選3篇)
接收函報到證 篇1
編號:
經考核合格,同意接收xx職業技術學院 屆 專業畢業生 到 部門工作,試用合格后給予辦理錄(聘)用手續。
年 月 日
(請沿虛線剪下寄回至:福建省龍巖市閩大路8號,xx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辦,郵編36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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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收 函
xx職業技術學院:
茲有貴校 屆 專業畢業生 , 經考核合格,同意接收到我單位(公司)工作,經試用合格后給予辦理錄(聘)用手續。
特此函告。
(單位公章)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接收函報到證 篇2
出具高校畢業生接收函辦事規程
一、業務釋意
出具高校畢業生接收函,系指為擇業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出具用于辦理《就業報到證》改派(即由原報到地改到吉林市報到)、申領(即離校未領取《就業報到證》的離校畢業生申請領取《就業報到證》)、補辦(即《就業報到證》和《就業通知書》均丟失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辦《就業報到證》)的函件。
二、服務對象
1、擇業期內要求由原報到地改派到吉林市報到的高校畢業生。
2、擇業期內在吉林市落實了接收單位且離校時未領取《就業報到證》的高校畢業生。
3、擇業期內因丟失要求補辦《就業報到證》和《就業通知書》的高校畢業生。
4、擇業期內要求返籍且離校時未領取《就業報到證》的吉林市生源高校畢業生。
三、提交材料
1、畢業證。
2、用人單位接收函(落實接收單位的畢業生必須提供)。
3、證明生源地的家庭戶口簿(未落實接收單位的畢業生必須提供)。
四、辦事程序
1、畢業生到接收單位開具《用人單位接收函》(式樣附后)。
2、畢業生持畢業證到市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學歷認證合格的,為其開具學歷認證證明。
3、畢業生持畢業證、《用人單位接收函》、戶口簿及學歷認證證明到市人才服務中心辦事大廳業務窗口口頭申請開具《用人單位接收函》。
4、市人才服務中心對畢業生學歷、接收單位資質和畢業生生源地審核合格后,為其出具《接收函》(式樣附后)并加蓋“吉林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畢業生接收改派專用章”和注明日期。同時將學歷認證證明、《用人單位接收函》一并粘附接收函存根存檔。
五、使用印鑒
1、吉林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畢業生接收改派專用章
附:1、《用人單位接收函》(式樣)
2、《接收函》
附1
用人單位接收函(式樣)
經研究,同意接收 ① 大學(學院) ② 屆 ③ 專業 ④ 科畢業生 ⑤ 到我單位工作,請協助辦理改派手續。
接收單位(簽章):
畢業生簽字:
簽章(字)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①處填寫畢業生畢業學校全稱(應與原《就業報到證》一致)。
2、②處填寫畢業生畢業界別(應與原《就業報到證》一致)。
3、③處填寫畢業生畢業專業(應與原《就業報到證》一致)。。
4、④處填寫畢業生畢業學歷(應與原《就業報到證》一致)。。
5、⑤處填寫畢業生姓名(應與原《就業報到證》一致)。。
接收函報到證 篇3
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單位接收函
(樣本)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我單位同意接收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 _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到我單位就職,請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因提供不真實的、虛假的、偽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
果和帶來的經濟損失由本人和接收單位承擔。
申請人簽名:
單位名稱: 經辦人:
(蓋人事章) 聯系電話:
單位無人事章可蓋公章
年 月 日
(此函有效期60天)
備注 :1、請接收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辦法或勞動法相關規定接收畢業人員就業后再申請就業報到手續。接收單位為國家機關或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出具接收函(可不用提交聘用合同)。其余類型接收單位出具接收函及聘用合同。接收函須用單位正式抬頭紙出具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2、接收函可以使用中心提供的模板,也可以使用自用模板,但內容必須包含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