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轉診介紹信范文及轉診規定
醫院轉診介紹信【篇一】
_______________:
茲有我院__________________茲有_______________病人一名,初步診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于我診所設備條件有限,特轉向你院治療,請給予接診。
此致 !
敬禮!
院(科)主管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醫院轉診介紹信【篇二】
xx省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我單位參保人員(社會保障號),于x年xx月xx日在院科診治,因病情需要轉往進一步診治,請予以審核并辦理有關手續為感。
注:此證明如無單位公函無效。
(參保單位簽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定點醫療機構簽章)
擴展閱讀:醫保病人轉診規定及流程
一、本院就診患者轉診規定
經開區城鄉居民醫保患者、市職工醫保腫瘤患者病情危重、復雜,在我院門診或住院診治后,因我院診療條件、醫療技術、設備限制不能予以治療的可申請辦理轉診。
1、住院患者:本科室轉診需管床醫師報科主任同意后按住院患者轉診流程申請轉診;跨專科轉診需管床醫師報科主任,同時請專科科主任會診,注明轉院原因并報醫務部同意后方可按住院患者轉診流程申請轉診。住院患者轉診申請單由管床醫師填寫。
2、門診患者:申請轉診需門診接診醫師報專科科主任同意后按門診患者轉診流程申請轉診。門診患者轉診申請單由專科主任或其科室轉診負責人填寫。
二、外院住院患者轉診規定
經開區城鄉居民醫保患者因病情急危重,本著就近搶救原則,先在外院住院的,可憑就診醫院急診病歷、“病危通知書”、身份證,三個工作日內來我院辦理轉診手續,過期不予辦理(“病危通知書”需蓋有科室印章并附注科室電話號碼);外院住院無急診病歷者我院一律不予辦理轉診手續。
經開區城鄉居民醫保外院門診患者需轉往上級醫院我院一律不予辦理轉診手續。
三、轉診流程:
1、門診患者轉診流程:由接診醫師報告專科主任或其科室轉診負責醫師→專科主任或其科室轉診負責醫師通知醫保辦主任或醫保辦轉診負責人→患者或家屬帶身份證到醫保辦拿轉診審批單→專科主任或其科室轉診負責醫師填寫轉診審批單→科主任或科室轉診負責醫師簽字→醫務部部長審核簽字→分管院長和業務院長審核簽字→醫保辦主任或轉診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醫保窗口發放轉診介紹信。
2、住院患者轉診流程:由管床醫師報告科主任或科室轉診負責醫師→科主任或其科室轉診負責醫師通知醫保辦主任或醫保辦轉診負責人→患者或家屬帶身份證到醫保辦拿轉診審批單→管床醫師填寫轉診審批單→科主任或科室轉診負責醫師簽字→醫務部部長審核簽字→分管院長和業務院長審核簽字→醫保辦主任或轉診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醫保窗口發放轉診介紹信。
3、外院住院患者轉診流程:經辦人憑就診醫院急診病歷、“病危通知書”、患者身份證至醫務部審核→醫務部通知醫保辦主任或醫保辦轉診負責人→經辦人帶身份證到醫保辦拿轉診審批單→醫務部長填寫轉診審批單并簽字→分管院長和業務院長審核簽字→醫保辦主任或轉診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醫保窗口發放轉診介紹信。
四、本通知從即日起開始施行,原轉診規定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