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介紹信2篇
(一)普通介紹信。用公文紙書寫:
1.在公文紙正中的地方寫“介紹信”三個,要比正文大些。
2.聯系單位或個人的稱呼。
3.被介紹人的姓名、身份、人數(派出人數較多,可寫成“等人”)。
4.接洽事項和向接洽單位或個人提出的希望。最后可寫上“請接洽”、“請予協助”、“此致敬禮”等語。
5.本單位名稱和寫信日期,加蓋公章。
(二)帶存根的印刷介紹信。有規定格式,使用只須填上有關內容。
1.存根部分簡填,以便日后查考。
2.本文部分要填寫詳細些。
3.派人聯系辦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注明被派人員的政治面貌、職務。
4.重要的介紹信要經領導過目或在存根上簽,有的還要限制有效期。
5.除本文部分需加蓋公章外,存根與本文的虛線正中亦要加蓋公章。
一般來說,求職介紹信是屬于書信范疇,所以,格式應當符合書信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稱呼、正文、結尾、署名、日期、附錄共六個方面的內容
1.稱呼:求職介紹信的稱呼往往比一般書信的稱呼正規一些,在實際書寫時要區別對待,如果寫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事領導,則用“的敬尊司長(處長、負責人等)”稱號;如果對“三資”企業老板,則用“的敬尊董事長(或總經理)先生”。但最好不要使用“敬啟事”“老前輩”等不正規的稱呼。當然有些自由體的求職介紹信,也可以不要稱呼。
2.正文:這是求職介紹信的中心部分,其形式多種多樣,一般都要求說明求職介紹信息來源、應聘崗位、本人基本情況、成績、表現及社會工作情況等內容。
3.結尾:一般應寫明:a、希望對方給予答復,并希望能有機會參加面試;b、寫上簡短的表示敬意、祝愿之類的祝詞。
4.署名:應注意與信首的“稱呼”相對應。在國外一般都在署名前,加上一些“你誠摯的、你信賴的、您忠實的”之類的形容詞,也可以什么也不寫,直接簽上己自的名。
5.日期:一般寫在署名右下方,最好用阿拉伯數寫,并把年、月、日全寫上。
6.附錄:求職介紹信一般都要求同時寄一些有效證件,如學歷證件、學位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復印件以及簡歷、近期照片等。因此,你最好在正文左下方――注明:這樣做,一是方便招聘單位審核;二是給對方留下一個“有條不紊、很負責任、辦事周到”的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