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通行證介紹信(精選3篇)
辦通行證介紹信 篇1
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因個人原因不能到深圳南山出入境管理處辦理港澳通行證續簽,現委托__________)全權代理本人前往辦理,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擔。 特此聲明!
20xx年x月x日
辦通行證介紹信 篇2
一、申請條件及受理部門大陸居民有下列事由之一,可以申請大陸居民往來中國臺灣通行及相應簽注:
1、大陸居民申請因私事前往中國臺灣探親、定居、訪友、旅游、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以下簡稱因私事前往中國臺灣),以及申請前往中國臺灣進行本企業經貿交流活動,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直接受理本轄區常住居民往來中國臺灣的申請。除未滿16周歲和70周歲以上的大陸居民申請因私事前往中國臺灣,可以由其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
2、大陸居民申請應邀前往中國臺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已經國務院臺辦審核,以下簡稱應邀前往中國臺灣),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地(市)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工作所在地與常住戶口所在地不屬同一個地(市)級公安機關管轄區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大陸居民應邀前往中國臺灣,可以由本人申請辦理,也可以由組團單位集中代辦。
3、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后申請前往中國臺灣,由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二、提交材料
1、提交《大陸居民往來中國臺灣地區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
2、提交申請人2張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規格為33mm48mm(相片大小:4833mm,頭部長度:28-33 mm,頭部寬度:21-24 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代辦的,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件,委托書,并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臺許可證明或經確認能夠進入中國臺灣地區的有關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中國臺灣通行證》的,提交《大陸居民往來中國臺灣通行證》。
6、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7、單位意見。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方,需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已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方,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提交所屬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意見。持國務院臺辦“赴臺批件”人員申請前往中國臺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中國臺灣的,提交國務院臺辦“赴臺批件”原件(樣式附后),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臺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國務院臺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中國臺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臺辦經濟局“關于應邀往來中國臺灣立項批復”原件(樣式附后)。
三、辦理結果
1、對有遺漏、疑點的申請,要求受理機關調查核實、補充。
2、審核申請人是否屬《中國公民往來中國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不準出境的情形。
3、根據審核情況,對申請人前往中國臺灣的申請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簽署審批意見。對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或重新申請的,審批機關應將有關申請材料退回原受理機關。
對不批準的申請,審批機關應將理由在計算機備注中注明,并將有關信息反饋受理機關。
四、收費標準:大陸居民往來中國臺灣通行證:30元/證,一次簽注、加注:20元/項,多次簽注:100元/件。
五、辦理地址:
處室名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辦通行證介紹信 篇3
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管理局:
今有我公司承運 ,駕 駛員 ,車牌號 ,行車路線 , 車貨總重 (噸),車貨總體外廓尺寸為: 總長 (米),寬 (米),高(米),需前往貴處辦理《x省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請予以辦理。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