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優秀范本
無抵押個人貸款是以個人或家庭為核心的經營類貸款,其主要的服務對象為廣大工商個體戶、小作坊、小業主。貸款的金額一般為10萬元以下,1000元以上。那么簽訂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網小編整理的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一
出借人: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借款費用:綜合服務費為每月_______%,及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用 元人民幣。
第四條本借款在乙方辦妥借款手續費后,有甲方將借款一次性或分批劃至乙方指定單位或個人名下帳戶,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支付現金。
第五條在合同期限內,借款的起始日期以實際發生日期為準。
第六條借款到期,如乙方要求延期,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辦理延期借款手續。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保證: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此借款已經財產共有人同意。
(二) 具有充分的權利和能力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三) 未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均未有針對其而進行或將進行的,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訴訟或仲裁.
(四) 如實提供甲方所需要材料:
(五) 按約定期限足額償還出借人本金和交付綜合費用:
(六) 當客觀上出現危機借款安全的情況(包括擔保人發生異常情況),乙方(或其法定繼承人,代理人)最遲在事件發生后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證出借人本金和綜合費用的償還:
(七) 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諾:
(一) 按期發放借款:
(二) 對乙方的職業,收入,開支情況均給予保密.
第九條甲方無需征求乙方同意,可將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轉讓他人,承讓人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但乙方如需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 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綜合服務費的義務,本受本合同約定期限限制,直至借款全部清償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期間,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有關條款,未按期支付借款費用,未按期歸還本金屬違約.
(二) 甲方有權宣布借款立即到期,并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按借款額度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在使用借款進行消費或經營過程中,出現任何糾紛,均不影響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地在的河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借款一經發放即時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金,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終止.
第十六條 如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公證.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項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房管局抵押部門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二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