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借款合同(精選30篇)
正式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丙方(居間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一、借款
1、甲方擁有資金可以出借;
2、乙方有借款需求;
3、丙方作為居間人,為雙方提供相關信息、報告交易機會、促成雙方交易。
4、本借款協議(“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區共同簽署并履行。
二、付款方式
2.1、由甲方通過方式將出借款項匯入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乙方專用賬號中。
第一種方式:網上銀行匯款
第二種方式:銀行柜臺轉賬
2.2、本協議簽署后,甲方將根據借款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數額足額支付到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專用賬號中。
2.3、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后,由乙方通過方式將居間費用匯入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丙方專用賬號中。
第一種方式:網上銀行匯款
第二種方式:銀行柜臺轉賬
三、本息償還方式
3.1、乙方須在還款日前____日(不得遲于12:00)或之前將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存入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甲方專用賬戶中。
3.2、如果還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還款日期不進行順延。如果還款日為每月____日,則遇到天數不足30天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后____日。
3.3、若乙方提前還款,乙方需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在乙方和甲方商定的日期當日或之前(非還款日及節假日),由乙方一次性將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甲方專用賬號中。
四、違約規定
4.1、違約定義
4.1.1、本協議所稱違約是指:若乙方晚于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支付利息日和最后返還本金日還款,或者未足額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逾期違約金、罰息。
4.1.2、罰息和逾期違約金計算方法如下;
4.1.2.1、逾期違約金:當月發生逾期的,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5%計算,不低于100元,每月單獨計算。
4.1.2.2、罰息:逾期每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0.2%收取罰息,從逾期之日起按照罰息利率每日計收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罰息應于每月第____個日歷日前支付,否則,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的罰息利率按月計收復利。
4.1.3、前述“應付未付金額”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但卻未支付的利息和本金。
4.1.4、乙方如逾期未還本金而繼續使用,則自約定最后還款日起,應每日按罰息率支付罰息。
4.2、清償順序與居間費用
4.2.1、若乙方償還金額不足,償還順序按照先后順序為罰息、逾期違約金、應還利息、應還本金。甲方有權利改變上述順序。
4.2.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2.3條款之約定,未按時足額向丙方支付居間費用,則乙方除應正常履約外,還應向丙方支付________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
4.3、根本違約
4.3.1、如果乙方擅自改變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借款用途或嚴重違反還款義務(逾期達到15天及以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須在甲方提出終止本協議要求的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罰息和逾期違約金。
4.3.2、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或者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后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構成犯罪的,甲方有權向相關國家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4.3.3、甲方保留將乙方違約失信的`相關信息在媒體披露的權利。因乙方未還款而帶來的調查及訴訟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通知與送達
5.1、本項下地址為各方約定之送達地址,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在變化發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通知另外兩方。因未接到通知而向原地址送達的,視為已經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5.2、本協議履行期間各方所有的通知、文書、信函等均以e為送達方式,且自e發出之日后的第____日為送達之日。
六、債權債務的轉移
6.1、甲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本協議下其對乙方債權的轉讓,甲方轉讓對乙方的債權應書面通知乙方。在甲方的債權轉讓后,乙方需對債權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下其對甲方的還款義務,不得以未接到債權轉讓通知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6.2、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人。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7.2、乙方如要求本合同項下借款展期,應于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并按約定繳納利息和展期費用。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八、聲明與保證
8.1、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保證其所用于出借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甲方是該資金的合法支配權人,如第三方對資金歸屬、支配權、合法性等問題主張異議,給乙方或居間人、擔保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8.2、乙方聲明與保證
8.2.1、乙方保證其所借用的資金,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安全經營,按時向甲方償還利息及本金。本協議如涉及兩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對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8.3、丙方聲明與保證丙方聲明為雙方提供的服務僅為促成雙方交易的居間服務,除向乙方收取服務費外,不具有任何形式的資金占用及使用情況。本協議項下的借款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保證、連帶還款責任。
九、其他
9.1、上述各方簽署本協議后,本協議于文首所載日期成立;本協議自甲方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規定的借款本金數額支付到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賬戶之日起生效,本日期與簽署日期不同的,以本日期為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乙方將本協議下全部本金、利息、罰息、逾期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全部償還完畢之日,本協議自動失效。
9.2、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附件所示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附件包括:
附件1:甲方身份證復印件(簽字+手印)
附件2:乙方三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3:丙方三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9.3、本協議的傳真件、復印件、掃描件等有效復本的效力與本協議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上述各方均確認,本協議的簽署、生效和履行以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為前提。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一條或多條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則該條將被視為無效,但該無效條款并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9.5、如果各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須提交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9.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丙方保留兩份。乙方聲明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2
出 借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借 款 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 ‰(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 開戶銀行: 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 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 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 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 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 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 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 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正式借款合同 篇3
出借人(甲方):
聯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身份證號:地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電話: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暫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
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資金臨時性周轉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小寫:¥ 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本金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 ,期滿還本付息。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信息。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擔保條款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訴訟費、差旅費、誤工費、通訊費,文印費等合理費20xx元)。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送達告之條款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十二、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 年__ _月_ 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4
出借人:身份證號:地址:聯系電話:
借款人:營業執照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保證人:營業執照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
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借款利率為月息‰(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4.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名稱:開戶銀行:卡號: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5.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1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
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書)。
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第六條:保證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13.1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
第十四條:轉讓14.1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獨立性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
簽訂日期:
正式借款合同 篇5
出 借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借 款 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 ‰(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 開戶銀行: 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 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 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 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 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 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 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 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 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 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 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吉利區文化路立業大廈合同簽署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室
正式借款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萬元,其中自籌萬元,其它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萬元。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臺(套)萬元;土建平方米萬元;其它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年月萬元、年月萬元、
年月萬元、年月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萬元。
6、其它資金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章)
貸款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章)
保證人:(單位)
簽訂日期:
正式借款合同 篇7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_____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資金緩解燃眉之急,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及民間融資規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資金使用費計算:資金使用費支付時間按甲方從銀行轉賬日起計算,2.5%,每月________元(________元),每月結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產抵押給甲方,并將房產證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還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將房產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內急需資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還款,乙方保證按時付給,但資金使用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六、逾期還款:甲方按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提前歸還借款,按實際借款時間計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與每月5日前將當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賬號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時按時足額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望雙方以誠信為本,以使今后長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計算。
五、還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甲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擔保條款:
1.丙方同意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丙方擔保的主債權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元。
2.擔保方式:連帶保證責任。
3.擔保期限:_______年。
八、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消償后自動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方: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借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 款期內,月利為_____,借款服務費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乙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甲方,付款方式為現金/轉賬交付(現金交付則劃掉轉賬交付,反之轉賬交付則劃掉現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用途:
六、擔保方式:
七、違約責任:逾期還款的,逾期一日按未還部分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本息。借款人未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提前收回借款。
八、合同履行地:深圳市福田區(按就近和方便的原則確定合同履行地即確定日后訴訟的管轄法院。)
九、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附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擔保財產權利證明。
甲方(簽捺): 乙方(簽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12
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壹億元(人民幣10000萬元)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數量及借款期限
人民幣壹億元(人民幣10000萬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半年)。
第二條 質押
乙方將其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柒仟(7000)萬股質押給甲方,作為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雙方將同時簽訂質押合同,并辦理上述股份的質押登記手續。自該等質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當將借款給付至乙方。
第三條 借款的清償及資金占用費的給付
乙方保證按期并優先向甲方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利率按照年利率12%計算。乙方逾期未清償債務的,應當每日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可變更和解除。在達成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進行單方面的變更、修改或者解除。
第五條 合同的附件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借款借據、質押合同,以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變更事項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合同的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提交甲方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金及資金占用費給付完畢之日自動失效。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深圳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1月 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13
合同(或合約)(covenants),是雙方當事人基于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現,意指蓋印合約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諾或保證。本文是關于標準正式借款合同范本,僅供大家參考。
貸款方:中國___銀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
電話: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二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三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歸還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約定條款
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
正式借款合同 篇14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15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__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________日,________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還款日為每月________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________%/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出借人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借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即¥______元,于訂立本合同之同時,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二)甲方借款用途為,乙方有權監控甲方此筆借款的使用情況。
(三)甲方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利息總額為元整,即¥______元。
(五)借款到期當日,甲方須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息或有違約責任出現(見第三條違約責任),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即¥______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八)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將本債權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自愿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愿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二)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甲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乙方進行清償,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乙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并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保證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后兩年時止,擔保范圍及于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因債務人,保證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6.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2.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立即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17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為___,借款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借款一次性(現金或銀行轉賬)交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條。
六、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按照月利率繼續計算利息直至本息還清之日止,并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保全費、鑒定費、郵寄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18
出借人(甲方): 聯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日起算)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
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款合同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甲方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 百分之三 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 百分之五 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書面形式或通訊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__
簽訂約日期: 年__ _月_ 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1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恪守信用。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 ‰計算。
五、還款方式:
1. 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 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 甲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如有爭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裁決。(二者只能先其一)
八、乙方已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本次借款額以_______方式全額支付給了甲方.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
正式借款合同 篇20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民法典》的規定,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其它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臺(套)___萬元;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____年____月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貸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22
甲方(貸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向甲方借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 ,大寫 。
二、借款利率____月利率 %,利息總額 元;每 為一結息期,每結息期內須付清當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不因國家利率的調解而調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應在借款期限屆滿當日清償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須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為確保資金安全,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共管帳戶結算借款本息。 甲方賬戶名: 乙方賬戶名: 賬 號: 賬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第二條 借款用途 乙方保證上述借款用于 ,并承諾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約定還本付息并提供擔保的權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催繳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及時提供資金的義務。
3、甲方有權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監督檢查。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經營信息及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真實信息或法人單位的真實情況。
4、甲方承諾其對出借資金為自己的合法財產,否則由甲方對違約或損害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及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權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的義務。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違約的,甲方為實現本合同約定債權所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等必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向甲方披露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信息,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銀行對賬單等資料,配合甲方的調查、檢查、審查。
6、當發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家庭(單位)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重大財產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租賃、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四條 擔保
1、丙方作為擔保人,自愿為乙方就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擔保,具體擔保方式及權利義務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擔保事宜另行簽訂擔保合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為: 編號為 的《 》,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3、本條約定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
2、
3、
第六條 爭議事項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市民間融資登記服務中心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23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因 ,需向出借人借一筆資金。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向貸款人借款,借款金額為 元(大寫: )。
第三條:借款期限內的利率為 %/月,即 元(大寫: )。
第四條: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內利率為: %/月,即 元(大寫: )在簽訂本合同之后,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利息。限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按時支付利息,否則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
第五條:借款人可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自簽訂本合約起連續兩個月未按時給貸款人支付利息,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收到出借人通知
十日內)歸還借款期限內的全部貸款本息,利息算至 年 月 日)。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復印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貸款期限內的全部利息。
2、借款人在還款期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5%為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法律訴訟費等)。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24
(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
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
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
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
,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的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
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25
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
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開戶銀行: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1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室
正式借款合同 篇26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隨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還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 個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甲方應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證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三、擔保條款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抵押給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動還本付息,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抵押物。
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雙方應起訴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正式借款合同 篇27
出 借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借 款 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 ‰(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4.1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 開戶銀行: 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4.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5.1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 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
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 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 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 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數據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據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 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 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 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范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4.1 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托
15.1 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 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28
貸方:
借款人:
一、借款目的
借款人急需一筆錢來從事個體經營。
二、貸款金額
借款人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貸款利息
從貸款撥付之日起,按照實際撥付金額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年利潤為7%。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逾期部分將收取0.5%的利率。
四、貸款期限
借款人保證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起按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償還貸款。對于逾期貸款未支付的部分,貸款人有權限期收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利率變化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雙方應簽署變更合同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和義務
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借款人應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參照銀行規定對違約部分加收罰息。貸款人提前還款的,應當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擔保條款
(1)借款人以6套自有住房作為抵押物,到期未償還貸款人貸款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抵押物。借款人到期足額還款,抵押權消滅。
(2)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利用貸款進行非法活動。
(3)借款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本息。
(4)借款人有義務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5)要求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權向借款人追償,借款人有義務償還保證人。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借款合同 篇29
本合同作為 年 月 日借款人 與貸款人 所簽借款合同的附加條款(后附原借款合同)。本合同簽訂完成后,原借款合同作廢。
借款人(債務人):
貸款人(債權人):
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因 ,急需向貸款人借一筆資金。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向貸款人借款,借款金額為 元(大寫: )。
第三條: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 (大寫 ),即 (大寫: )。
第四條:按月結息(在簽訂本附加合同之前,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欠款人從未向貸款人支付過利息。此期間利息共計 大寫: 。限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歸還此利息,否則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利息支付日為每月15號,于 年 月 日之前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人可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自簽訂本合約起連續兩個月未按時給貸款人支付利息,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十五日內)歸還借款期限內的全部貸款本息,利息算至 年 月 日)。
第七條:借款人將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土地所有權證原件交于貸款人作為抵押,并接受貸款人對借款用途的監督。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土地所有權證原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貸款期限內的全部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財產的抵押權。如抵押物不足以償還貸款人的借款及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抵押其他財務,借款人應全力配合貸款人,直到抵押財務償清貸款人的全部借款及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止。
2、借款人在還款期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作為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法律訴訟費等)。
3、貸款人在于借款人簽訂第一份借款協議時(此協議后附)已將全部借款(共計: 大寫: )足額交付于借款人。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當事人各執 一份。
借款人: 貸款人: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式借款合同 篇30
甲方(借款人):____
乙方(貸款人):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隨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還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應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證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三、擔保條款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抵押給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動還本付息,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抵押物。
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雙方應起訴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