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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3

發布時間:2024-10-28

借款合同3(精選32篇)

借款合同3 篇1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借款用途:生產經營。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三條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四條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擔保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二條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雙方承諾

  第一條借款人承諾: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二條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

  第一條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二條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條借款人、貸款人任意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三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四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五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六條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其他

  第一條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條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三條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貸款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證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借款期限為12個月。自20xx年4月日起至20xx年4月日。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或銀行轉賬記錄為準,借款借據與銀行轉賬記錄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目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三、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將借款直接劃入甲方下列指定帳戶,二手房買賣合同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借款的,甲方認可銀行轉賬記錄為甲方收到借款的憑據。

  四、甲方承諾:保證不因任何第三方糾紛為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保證承擔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引起的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等費用;甲方同意接受電話、快遞方式進行的提醒和催收,對所預留的電話號碼和聯系地址的真實性負責。

  五、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空格處手寫部分雙方均認可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一致約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合同項下所有附件以及與履行合同有關協議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能源管理甲方請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3 篇3

  貸款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身份證號(附身份證復印件):

  保證人:_______ 身份證號(附身份證復印件):

  雙方就借款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小寫)____ ,大寫_____元。

  三、 借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額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約定借款,逾期加收違約金按每天總額的千分之五收取,利息另算。

  四、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在____至_____,按雙方規定的還款方式償還貸款,如果借款方出現逾期,貸款方可以無條件在任何時間追回剩余貸款和利息。

  五、 還款方式:

  1、短期一次性借款:___承諾按約定一次性償還本息。

  2、中長期借款:___承諾按約定期限內,每月按時支付貸款方利息,貸款期限結束后一次性支付貸款方本金。

  3、分期借款:___承諾按約定每月分期支付貸款方金額(大寫)______(小寫)___,分期時間為___至____,共__期,為每月__日。貸款方有權壓保證金____元,如借款方每期按時還款,貸款方待借款方還完所有金額后,退還保證金給借款方;如借款方還款期限內,出現逾期,貸款方有權按逾期時間,每天扣除借款方總金額的千分之五。在還款期限內,逾期超過三次,待借款方還完借款后違約保證金將不予以退還。如借款方出現惡意逾期,貸款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追回剩余貸款和利息以及違約金。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到期如不能歸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惡意逾期,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到期如能按時歸還完貸款方借款的,抵押權消滅,貸款方歸還借款方的抵押物。

  2、借款方需按照合同規定的合法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的還款保證人___同意借款人___向貸款方貸款_____元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若借款方未能按時履行借款合同,本人____自愿償還借款方所欠貸款方的全部本金、利息和罰金。貸款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七、借款人提前還款約定:

  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一個人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定后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____%記收損失補償金。

  八、其他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時,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者多項情況下,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或者提前還款要求,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在約定期限內歸還所有本金和利息。有抵押物的,貸款人有權利處理抵押物以歸還貸款人的本息;沒有抵押物的,貸款人有權利處理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有價物品以歸還貸款人的本息。

  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者將不能履行歸還本金和利息義務的。

  2、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坐牢、死亡等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務代理人或者受遺贈人。

  3、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務代理人或者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歸還本息義務的。

  4、借款人連續在三個付款期內未按時償還約定本息的。

  5、根據本合同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條款約定,致使擔保人得提前履行擔保約定或借款人提前處置抵押物的。

  6、根據民法典規定,貸款人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有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本息的情況。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

  十、其他約定和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電話:_______ 借款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3 篇4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于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5

  外匯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年__月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 

  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種幣: 

  1.2 借款金額:____(大寫:___),其中備付利息___(大寫: 

  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 

  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借款項目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合營各方注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 

  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注冊外投資或/和 

  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4)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5)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6)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7)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8)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 

  為____萬的整數倍,但最后一筆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 

  │

  計劃提款

  │

  金額

  │ 

  ├─────┬─────┬──────┬──────┼────────┤ 

  │ 年

  │  季

  │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 

  交貸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 

  貸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 

  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 

  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 

  年率____;承諾費起算日為___,并在____日計收。 

  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 

  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向貸款 

  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 

  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 

  擔。 

  4.5 借款方應于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算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 

  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____及其他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后___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 

  │

  期序

  │

  金額

  │ 

  ├─────┬─────┬─────┬────┬────┼──────┤ 

  │ 序數

  │  年

  │

  季

  │  月  │

  │

  幣種

  │ 

借款合同3 篇6

  借字( )年第 號

  借款人(全稱):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債權人(全稱):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經借款人、債權人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債權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借款 年 月 日,金額:

  還款 年 月 日,金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需借款人提供債權人認可的抵押、質押、保證擔保,由借款人實現辦理抵押、質押、保證擔保的費用和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并確保抵押、質押、保證擔保真實持續有效。

  第三條 債權人、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債權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等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情況,并按時提供借款;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取得和使用借款,并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擠占、挪用借款,按期償還借款。

  第四條 借款擔保

  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的從合同是 字 號。

  第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債權人與擔保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同時生效。

  借款人簽字: 債權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3 篇7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詳見本合同簽章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放款途徑:按本合同約定方式發放至借款人設在出借方的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或付現金。

  1.4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借款的放款、還款、金額、期限、利率、利息計算等具體事項,以相關業務檔案、憑證記載為準。涉及計算機業務系統或各類自助渠道交易的,出借方業務系統或相關設備中形成的交易記錄、電子數據等具有同等證據效力。各方確認出借方業務系統或相關設備所產生電子數據的有效性。

  第二條借款利率

  2.1本合同項下,每筆借款的利率在借款發放日以借款借據確定。

  2.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借款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利息。

  第三條還款

  3.11年期以內(含)的,采用按季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如本金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4.1出借方有權了解檢查借款使用詳細狀況,以及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相關情況,借款人或擔保人有義務配合。

  4.2借款人或擔保人的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動時,借款人或擔保人應在5日內通知出借方。借款人、擔保人或擔保物出現本合同8.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借款人、擔保人應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可以根據不利情形的影響程度,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終止本合同。

  4.3出借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費用或其他應收款項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劃收。擔保人未履行保證責任的,出借方有權直接從擔保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劃收。出借方行使上述抵銷權時,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出借方指定。

  4.4借款人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的,出借方有權決定是否劃收。出借方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出借方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5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歸還數額的、擔保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出借方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復利或者費用。借款人與出借方之間存在數筆不相同的債務,且借款人、擔保人單次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單次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清償順序。由出借方指定。

  4.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的,出借方可就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4.7借款人或擔保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的,應提前通知并征得出借方同意。

  4.8借款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未辦妥或擔保物權、保險未能持續有效的,出借方有權拒絕發放借款。

  第五條借款擔保

  5.1擔保方式

  5.1.1一般方式借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方式(保證/抵押/質押)提供擔保。

  5.1.2采用抵押擔保的,擔保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清單》。擔保物暫作價見清單。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所得價款為準。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方實現債權和擔保的費用。

  5.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本合同項下任一筆借款的期限屆滿出借方未足額清償;

 。2)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或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出借方權利的情形。

  5.4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或發生《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時,最高額擔保的債權確定!皞鶛啻_定期間屆滿”包括債權確定期間(即1.4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屆滿,以及出借方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出借方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5.5關于保證和最高額保證的約定

  5.5.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多個擔保人的,各擔保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5.5.2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擔保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變更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債務被出借方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出借方確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5.3本合同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出借方有權要求擔保人先于借款人所提供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5.5.4多戶聯保的,聯保小組自成員在本合同《聯保小組成員簽名表》內簽字或摁指印起成立。(小組成員與出借方簽定多份信貸業務合同的,小組自首次簽約之日起成立)全體成員承諾遵守以下約定:

 。1)自愿為小組成員向出借方借款提供保證擔保。小組成立后,任一成員不再參加其他聯保小組。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任何成員及其家庭成員不再向小組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債務擔保。聯保小組組長負責協調成員內部關系,全體成員負有督促其他成員履行合同、協助出借方清收債務的義務。

  (2)小組任一成員可能或者已經出現本合同4.2和8.2約定情形之一的,該成員或其他知悉的成員將及時通知出借方,并積極配合出借方了解相關情況。

  (3)小組成員不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轉讓、轉借他人(含小組內成員),不以任何名義集中使用成員借款:發現其他成員有轉讓、轉借、集中使用借款,或者改變用途等行為時,將立即通知出借方。

  (4)在小組各成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前,未經出借方同意,小組不得解散,成員不得退出。經同意解散或退出的,依據本合同承擔的保證責任并不解除。出借方同意小組解散或成員退出時,仍有權對小組部份成員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5)經出借方同意,聯保小組可增加新的成員。新加入成員對加入前出借方與小組其他成員已簽訂的借貸業務合同項下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6)小組任一成員違反其與出借方簽訂的由聯保小組擔保的借貸業務合同的約定,或者出現可能降低或喪失償債能力的情形時,出借方有權對部分或全體成員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5.6關于抵質押擔保(含普通擔保和最高額擔保)的約定

  5.6.1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5.6.2抵押人/出質人聲明和保證擔保物無任何權屬爭議或影響擔保物權實現的情形。出質人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5.6.3擔保人應按出借方要求辦理擔保物保險,并指定出借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出借方保管。擔保人應嚴格履行保險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出借方,并負責索賠事宜。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出借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6.4需要登記的,抵押人/出質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登記證書和相關文件由出借方持有。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或需交付的權利憑證及出借方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出借方保管。

  5.6.5抵押物由抵押人暫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出借方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5.6.6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擔保物。經出借方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5.6.7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出借方有權選擇行使擔保物權的先后順序。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出借方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的,出借方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但因出借方自助借款渠道業務平臺產生設備或通訊故障,停電或因自助銀行設備內現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6.2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方對逾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并支付給出借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借款人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方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之日起在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并支付給出借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對應付未付利息,出借方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3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未按時還本付息的,因借款人違約導致訴訟的借款人、擔保人應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罰款、違約金、復利、損害賠償及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保管費等出借方實現債權和擔保的費用。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出借方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4擔保人因下列行為之一給出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末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未按出借方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出借方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第七條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以訴訟方式解決,由出借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仲裁方式解決的,由各方在8.4另行約定。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八條其他事項

  8.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任一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任一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8.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惡化或發生嚴重困難;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借款人、擔保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入犯罪或重大糾紛;借款人或擔保人失蹤、死亡、被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情形影響出借方實現擔保物權。

  8.3擔保人應主動了解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發生、履行情況。每筆借款對應的憑證或電子記錄等相關資料出借方不再送達擔保人。

  8.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其中出借方壹份,借款人壹份,擔保人各壹份(由聯保小組擔保的,借款人和全體擔保人共持壹份合同,指定借款人保管),各份效力相同。

  第十條借款人和擔保人聲明

  10.1借款人聲明:本人已在出借方提示下知悉本合同1.5所述自助借款渠道的開通情況、使用區域和使用方式等信息,以及特定商戶范圍、專用子賬戶使用注意事項:本人已清楚知悉妥善保管電子卡、密碼及本人相關信息的重要性,自行承擔未妥善保管的不利后果。

  10.2借款人/擔保人聲明:出借方已提請本人/本單位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字體加粗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本人/本單位的要求進行相應說明,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本人借款/擔保行為已經過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同意和授權。由此產生的債務為家庭共同債務。家庭全體成員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單位擔保行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提供擔保和簽署本合同的授權。

  10.3擔保人聲明:本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方在辦理業務及相關風險管理中,可根據需要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或其他數據信息系統查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出借方可按照有關規定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或其他數據信息系統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務信息。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擔保人)(指模)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擔保人)(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丙方(擔保人)(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丙方(擔保人)(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丙方(擔保人)(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3 篇8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項目:

  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于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于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_________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3 篇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1)簽訂借款合同要依據國家信貸計劃和政策,確定信貸資金的分配方向和數額,堅持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信貸原則。

  (2)應掌握信貸方的資信情況。貸款方在簽訂借款合同前,應對借款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狀況進行調查,選擇與那些信譽良好、經營管理水平高,有發展前途的企業簽訂借款合同。

  (3)貸款方應充分發揮自己的監督管理的職能作用,注意審查借款方的貸款用途,保證所發放的貸款?顚S茫乐菇杩钆灿觅J款和不合理占用資金,減少或避免浪費貸款的現象發生。

  (4)嚴格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貸款安全。為確保資金安全回籠,避免損失,保證借款方按期歸還資金。貸款方應與借款方簽訂擔保合同,明確擔保責任,同時注意審查擔保人的資格和償還能力。

  (5)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規定的利率應按國家制定的統一利率簽訂。

  (6)簽訂借款合同要注意條款齊備、文字含義清楚、用語準確、程度合法,以防止釀成糾紛,或無效、違法行為的發生,使簽訂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7)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返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借款合同3 篇10

  借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出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 銀行和________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鑒于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 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____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____ 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____ 銀行工作日指____ 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就任何后續利息期而言,并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后第六個月最后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 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余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并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占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占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____ 銀行、____ 銀行以及____ 銀行在____ 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 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 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于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 的帳戶,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戶,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 時間上午____ 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 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 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 帳號為____ -____ 的帳戶,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戶,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戶。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____ 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于貸款的____ 分之一,但頭____ 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 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于借款人愿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并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后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著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內),年利相當于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 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于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后,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后發出,則每家銀行應盡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并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于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并交付的新票據。

  第五條 費用

  5.1 承諾費: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后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 管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于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 代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1)在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后的60天內,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未償還時,則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 美元。

  第六條 稅款

  6.1 不得抵銷、反索或扣交:根據本合同,借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當局征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稅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稅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后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稅收的實際所得凈值與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稅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稅款均應由劃款人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稅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稅款,則應在交稅后30天之內,將上述的官方稅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稅: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征收的注冊稅或轉讓稅、印花稅或類似的稅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稅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第七條 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________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賬號為第________號的帳戶,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戶。

  (2)凡根據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后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

  7.2 計算____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與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第八條 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于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________時間下午________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于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____ 份票據,總額相當于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并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并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經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義務,并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9.4 批準貸款或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繼續有效。

  9.5 沒有發生和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準,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及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細則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對借款人或子公司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也不會構成違約行為。

  9.7 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9.8 除第10.6條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并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以及在該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來的綜合財務狀況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9.11 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9.12 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13 重復聲明與保證:第九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聲明與保證一樣。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應將貸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許可:借款人應獲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 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于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后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為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于其會計年度終止后90天給代理行并給各行一份關于借款人與子人公司按照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選任,并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證明書。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說明書,說明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沒有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 檢查權: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 違約通知: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于發生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據義務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借款合同3 篇11

  借款人:__________(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_____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_____,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顚S茫唇浺曳酵,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_____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______________乙方簽: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12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

  身份證件號碼: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借款人、保證人、貸款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貸款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

  貸款用于.

  第三條貸款利率。

  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年利率%,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

  第四條貸款期限

  為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在銀行開立的賬戶(開戶行:;帳號:),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賬戶,戶名,帳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賬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賬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后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通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后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通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貸款人(簽字按印)

  借款人(簽字按印)

  保證人(簽字按印)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13

  民間借款擔保合同范本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3 篇14

  合同編號: 民借字第( )號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民品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民品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民品質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懂斊薄分械洚旐氈椣聝热、《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甲方自愿以本(單位/人)的 (以下簡稱民品)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民品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民品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 元 )。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臵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

  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

  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民品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甲方任何還款及乙方處臵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借款合同3 篇15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各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最終金額,以銀行轉賬金額為準。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借款利率:__________元/月。

  (五)借款利息于每月_____日支付。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尤其是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借款人住所、電話或者經營場所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之外的費用;

  (三)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和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四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_____天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書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合同利率加收_____%的逾期利息;

  2、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3、違反合同第二條規定時,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4、借款人逾期未還款或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交通費、住宿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借款人承擔。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違反第三條第(二)項時,借款人有權拒絕。

  第六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的,借款人同意以同等價值的資產抵償貸款人的借款。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九條 各方共同確認,對于本合同內容各方已進行了詳細的討論和協商,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異議。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16

  借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經_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F經雙方商定,根據《城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元,用作開發_________的周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_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復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_________%,挪用貸款加罰利息_________%。

  五、甲方以_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______人為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作為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注意事項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約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標的是一個常用的法學術語,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標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標的是貨幣,買賣合同的標的是出賣物。標的也可以是行為,如貨物運輸合同中的勞務。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貨方式、驗收方式、付款方式、結算方式等。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借款合同3 篇17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個人人民幣貸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同時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確認(根據情況ü選,不選的打ⅹ)

  □本合同系作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個人綜合授信合同》的附屬業務文件。

  □本合同為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獨立的業務文件。

  第一條貸款金額、用途

  1.1本合同貸款品種為__________(請填入相應字母:A.個人汽車貸款B.個人消費貸款C.個人經營性貸款D.個人信用貸款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二條貸款期限、利率及計息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暨債務履行期)為________年_______個月,預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際貸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3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結息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為本合同約定的每期還款日。

  2.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可采用浮動利率、固定利率或準固定利率(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浮動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浮動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

  簽訂本合同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檔期基準利率為: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若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歷年的首個公歷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調整,不分段計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利率

  按______________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在______________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______________銀行行調整該業務適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執行利率不作調整。簽訂本合同時的同檔期固定利率為: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______________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準固定利率

  自貸款發放之日起_______個月(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行固定利率,即按______________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在______________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此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______________銀行調整該業務適用之固定利率,執行利率不作調整。簽訂本合同時的同檔期固定利率為: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______________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固定利率執行屆滿后,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行浮動利率,即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從貸款發放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此期間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浮動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如借款人需繼續采用固定利率計息,則應另行向銀行提出申請。

  若在執行浮動利率期間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歷年的首個公歷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調整,不分段計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借款人提款條件

  3.1除非貸款人同意,否則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及內容方面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前,貸款人無任何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

  3.1.1借款人已提交貸款人要求的所有文件資料并獲得貸款人認可。

  3.1.2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已合法地簽署并生效。

  3.1.3擔保權或類似優先權已合法設立并生效(如有)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所有權憑證、抵押權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付貸款人占有;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付貸款人占有;出質行為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該登記已完成。

  3.1.4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貸款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貸款人要求)

  3.1.5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等的銀行賬戶。

  3.1.6貸款人提出的其他條件。

  3.2盡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滿足時必然有義務放款,在貸款人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或受政府宏觀貨幣政策或金融監管政策限制,根據貸款人自身額度等情況需調整、增加貸款發放條件,或發生其他重大情事變更的情況下,可暫緩、減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未全部滿足時即放款的,也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四條貸款發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按下列支付方式進行支付:(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4.1.1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支付約定具體如下:(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借款人開立貸款專用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用賬戶,該賬戶賬號為,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僅可以將貸款專用賬戶中的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劃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補充變更協議項下向貸款人申請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與貸款專用賬戶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賬戶。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或者簽署本合同后需要變更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則借款人應與貸款人簽署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約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戶劃付的金額應符合雙方的約定,且向所有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戶劃付的合計金額應不超過本合同總貸款金額。借款人同意,根據貸款人的規定和要求借款人應將貸款專用賬戶中不再使用的貸款資金用于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簽署本合同時與貸款專用賬戶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信息如下:

  (1)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未開立貸款專用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對象賬戶,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支付給下述交易對象賬戶的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貸款人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信息,則在本合同簽署后,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貸款人受托支付申請書(格式見附件),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且在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將貸款資金按照申請支付金額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對借款人交易對象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即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內,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諾,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的支付情況。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簽署后的九十天屆滿時仍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貸款發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該貸款資金與他人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每期利息=期初貸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月(公歷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后次月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具體為,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小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根據貸款實際占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大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將分為一期的應還利息及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分別計算,其中:一期的應還利息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利息,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根據貸款實際占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等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即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的當期應還利息。

  5.3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賬戶(結算戶)中,還款賬戶的銀行卡卡號或活期一本通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賬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5.5若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賬戶為可透支賬戶,則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進一步授權,當該賬戶中存款余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貸款人可以在賬戶允許透支金額范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由此發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及貸款人總行系統內其他營業機構的部分或全部賬戶中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5.7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未還貸款本息的逾期罰息,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并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貸款人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因素而對每期應付本息款額所作的調整,借款人須無條件照此履行。

  5.9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征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未取得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10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計收提前還款日之后的貸款利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規定收取違約金:

  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正常還款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還款,可免收違約金。有關提前還款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擔保

  (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

  6.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信息為:

  6.2.1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所在地/座落:

  (3)抵押物數量(房產抵押時填寫房屋建筑面積及土地面積)

  (4)現時狀況描述:

  (5)抵押物認定價值:

  (6)所有權屬:

  (7)使用權屬:

  (8)購入合同編號(房產抵押時填寫購房合同編號)

  (9)權證編號(房產抵押時填寫房地產權證編號)

  (10)合格證編號(車輛抵押時填寫)

  (11)發動機編號(車輛抵押時填寫)

  (12)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2如有更多抵押物(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其他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附件。

  6.3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6.4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

  6.5在抵押存續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6擔保性質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人可以不先行使對債務人的其他擔保權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抵押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與債務人在其他貸款文件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擔保物權、違約救濟權,均不得被視為抵押權人怠于或放棄行使權利,亦不會影響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6.7抵押登記

  6.7.1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后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6.7.2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6.7.3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權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抵押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6.7.4法律規定抵押登記為抵押生效要件的,該抵押權自登記完成時設立;法律未規定抵押登記為生效要件的,抵押權自本合同生效時設立。

  6.8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并經貸款人認可后,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并在出具同意解除擔保的說明函后由抵押人自行前往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6.9保險

  6.9.1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5)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5)日內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

  6.9.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并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6.9.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6.9.4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定,但貸款人并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6.9.5已保險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

  6.10抵押人應確保抵押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該項抵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簽署頁簽署確認。抵押人應確保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并以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6.11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6.11.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

  6.11.2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6.11.3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6.11.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6.11.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抵押房屋如被拆遷后,對于采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的,抵押人和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協商清償債務,或重新設置抵押并簽訂新的抵押協議,在原有抵押房地產滅失后而新抵押登記尚未辦理之前,應由具備擔保條件的擔保方提供擔保;對于以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拆遷房地產,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戶或存單等形式,繼續作為擔保財產。

  6.11.6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抵押人委托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

  6.11.7如抵押人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或者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時,抵押人保證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6.11.8抵押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所發生的的相關費用和稅費。

  6.12抵押權的實現

  6.12.1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12.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6.12.3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6.12.4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托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6.12.5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因實現抵押權所產生的費用。

  6.12.6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尚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2.7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合理時間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抵押權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的,抵押人還應當向抵押權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可以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6.13如抵押登記部門在辦理抵押登記時要求必須填寫擔保期間的,僅為登記目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在此約定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此處對擔保期間登記的約定并不應在任何程度上妨礙或影響抵押權人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特別約定(如有)對抵押物享有優先權利。

  第七條質押擔保

  (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質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并賦予貸款人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7.2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

  7.2.1質物

  (1)名稱:

  (2)數量:

  (3)金額:

  (4)到期日:

  (5)權證編號:

  (6)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如有更多質物(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其他質物詳情見本合同附件。

  7.3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出質人以質物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出質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質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7.4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質物外,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孽息。

  7.5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

  7.6擔保性質

  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可以不先行使對債務人的其他擔保權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出質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質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與債務人在其他貸款文件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擔保物權、違約救濟權,均不得被視為質權人怠于或放棄行使權利,亦不會影響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7.7出質人應確保質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該項質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簽署頁簽署確認。出質人應確保質物共有人均同意,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質權人有權依據本協議處分質物,并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7.8約定事項

  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7.8.1法律規定出質登記為質押生效要件的,該質權自登記完成時設立;法律未規定出質登記為生效要件的,質權自本合同生效且質物交付完成時設立。

  7.8.2如本條所述之出質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出質登記或特定記載手續的,出質人確認將及時充分地配合質權人辦理該等手續。前述配合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應收賬款質押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及時簽署有關質押登記協議,并在該質押登記協議中約定由質權人辦理質押登記、或在股權出質時及時將出質事宜記載于股東名冊,或由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出質登記要求。

  7.8.3對于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登記的出質期限一律為每次五年;出質期限屆滿前____日所擔保主債權仍未清償完畢的,質權人有權自行辦理該出質登記期限的展期;展期次數不限。

  7.8.4質物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除非另有規定,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被完全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使用、處分或要求取回、使用、處分或代管質物。

  7.8.5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在已獲質權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出質人應當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7.8.6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7.8.7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7.8.8出質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生的的相關費用和稅費,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如處分質物使質物預期利益受損的,該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7.8.9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8.10質權人和出質人一致同意,若質物載明的兌現日/到期日(如有)早于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屆至的,質權人有權在質物到期時繼續保管質物并將其繼續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之質押擔保,或在質物到期時兌現質物,兌現的款項用于清償主債權或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以繼續擔保主債權;在發生最后一種情形時,雙方不再另行簽訂保證金質押合同,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質權人未獲清償時,質權人有權就該保證金優先受償。若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先于質物載明的兌現日期屆至而質權人未獲清償的,質權人有權繼續保管質物,并在質物到期日兌現以實現質權,或者亦可提前兌現該質物用于清償主債權,因提前兌現所導致的利息損失出質人自愿自行承擔。

  7.9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質權人可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兌現質物或者提取質物項下的貨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0如出質登記部門在辦理質押登記時要求必須填寫擔保期間的,僅為登記目的,出質人與質權人在此約定本合同項下質押的存續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期限/擔保期間仍從本合同第7.8.3規定,且此處對擔保期間登記的約定并不應在任何程度上妨礙或影響質權人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特別約定[如有]對質物享有優先權利)

  第八條保證擔保

  (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同意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保證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保證人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擔保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8.3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同時,保證人在此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______________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扣收有關金額,并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保證人在此確認,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貸款人均有權先要求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要求其他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保證人在此明確放棄要求先履行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抗辯。

  8.4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

  即: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即: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盡管如此,如借款人已辦妥本合同第六條項下抵押擔保的現房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現房他項權證正本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收到該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解除;但對于在該解除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責任,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沒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上述約定的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8.5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第九條其他債權擔保

  9.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除前述擔保外,還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9.1.1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2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3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保證與陳述

  10.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及抵押人、出質人及保證人(后三者下文或合稱為“擔保人”)向貸款人各自陳述和保證如下:

  10.1.1借款人及擔保人均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0.1.2對保證擔保而言,如保證人為自然人的,該保證人擁有固定的工作、穩定的經濟收入以及法律規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自然人保證人在此承諾,如發生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形,則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10.1.3借款人及擔保人均在此保證,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恪守誠實守信原則,其所出具的對外進行貸款支付、涉及借款人、擔保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資料均為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10.1.4借款人及擔保人均在此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不違反其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其各自的章程(如有)或其各自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10.1.5借款人及擔保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時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包括針對借款人或擔保人本身、以及針對擔保人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的此類事件);并且,借款人及擔保人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繼續向貸款人承擔上述信息的及時披露義務。在發生前述事件時,借款人及擔保人均應當在有關事件發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10.1.6借款人或擔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系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或擔保人(法人)的住所、聯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的,發生變更的一方應在該變更發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10.1.7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其為簽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續均已合法辦理完畢并有效;物的擔保人保證其對所抵押/質押的財產享有合法所有權。

  10.1.8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本合同貸款涉及房地產預售或抵押的,其將按照開發商的要求或貸款人的指示及時完成有關的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及抵押登記手續。

  10.1.9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10.1.10借款人保證在貸款期間,將根據貸款人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貸款人滿意的擔保措施。

  10.1.11借款人確認,貸款人已將本合同在貸款人個人網上銀行或貸款人的營業網點進行公示。

  10.1.12抵押人和借款人承諾,在知悉抵押房屋將被拆遷的信息時,應及時向貸款人履行告知義務。

  10.1.13擔保人確認如已依據本合同承擔了有關擔保責任,則在貸款人于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被清償完畢之前,擔保人暫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借款人的追索權。

  10.1.14擔保人確認,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或提前清償貸款的行為被依法撤銷的,擔保人于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即時自動恢復;如此時原有擔保已經釋放的,擔保人應當在擔保義務自動恢復后的5個工作日內配合擔保權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辦理登記或交付,或者提供擔保權人滿意的其他擔保。

  第十一條違約事件

  11.1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1.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11.1.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1.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

  11.1.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11.1.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11.1.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于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征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11.1.7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11.1.8借款人或擔保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11.1.9借款人違反其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

  11.1.10借款人或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11.1.11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11.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支付方式支付貸款資金的;

  11.1.1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11.1.14借款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的;

  11.1.15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有關擔保條款,或在另行簽署的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11.2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擔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1.2.1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的;

  11.2.2擔保人違反各自應承擔的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中有關擔保規定的;

  11.2.3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11.2.4擔保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擔保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5擔保物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毀損、沒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6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或違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簽署的其他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

  11.2.7借款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12.1當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2.1.1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于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執行;對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12.1.2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調整為在調整當日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__________%并立即執行;

  12.1.3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適用于借款人出現11.1.2條違約事件的);

  12.1.4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貸款支付方式(適用于借款人出現11.1.12條違約事件的);

  12.1.5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貸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權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______________銀行各營業機構的任一賬戶(含可透支賬戶)中扣劃款項以清償債務,并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如擬扣劃賬戶中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一致的,有權按貸款人扣劃當日所公布的匯率自行換算后扣劃,相關風險和損失概由借款人承擔;

  12.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12.1.7按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12.1.8采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及各擔保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承擔因其違約對貸款人/擔保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費用

  13.1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稅費。

  1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中提及的“貸款本息”包含貸款本金、利息、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與本貸款或貸款之擔保有關的任何未清償費用。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14.2若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更且根據該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必須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的,貸款人有權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本合同中“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4.3各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相互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14.4借款人同意并授權:貸款人有權將有關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全部合同/協議/承諾(以下統稱“合同”)的信息,與上述合同/協議/承諾相關的履約信息和貸款、透支的相關情況,以及借款人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咨詢系統、征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單位/個人查詢和使用;同時,貸款人亦有權查詢和使用已經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咨詢系統、征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的有關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4.5借款人同意:當借款人發生本合同項下違約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違約情況酌情決定公開借款人的違約信息,并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將有關的貸款情況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4.6前兩款中提及之“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借款人信用狀況的個人信息!跋嚓P貸款情況”是指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等情況。

  14.7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灣地區的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擔保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8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于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貸款人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于營業場所或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14.9本合同自滿足以下條件時生效,并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賬戶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4.9.1借款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確認;

  14.9.2貸款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4.9.3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等擔保人(如有)(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自然人簽字,法人則還需加蓋公章)

  14.10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11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貸款人執_____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出質人(如有)保證人(如有)以及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2其他約定事項(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3 篇18

  借款合同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主體描述

  1. 借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基本帳戶開戶行:【        】

  賬    號:【        】

  貸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第二條  當事人陳述與保證

  1.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三條  金額與幣種

  1.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小寫):【        】

  第四條  用途

  1.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2)借款人擬改變借款用途的,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期限

  1. 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放款金額、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六條  利率

  1. (1)利率:【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        】條約定執行。

 。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第七條  提款條件

  1.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第八條  發放方式與賬戶

  1.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第九條  結本付息

  1. 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3.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4.借款人應按第 【        】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4.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條  順序

  1. 1.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評估、登記、保險、鑒定、拍賣、過戶、訴訟或者仲裁、保全、送達、執行、律師、差旅等全部費用)

  2.貸款人依本合同或者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對前款各項費用選擇不同順序進行清償。

  第十一條  提前還款

  1. 1.提前還款應符合以下約定:

  (1)提前還款日不能為利率調整日;

 。2)提前還款時應結清已還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約定計至提前還款日的前一日。

  2.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在還款日前至少提前10個公司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還款期數和期還款額。協議生效且提前還款資金到賬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3.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后提前歸還部分本金且縮短剩余還款期數的,剩余的貸款本金仍適用原貸款期限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和調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執行。

  4.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重新計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貸款的本金按實際占用期限重新計算。

  第十二條  展期

  1. 借款人在約定的貸款期限內無法還清貸款,可在貸款到期日前1個月提出貸款展期申請,經公司同意后可以辦理展期手續。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貸款期限達到新的期限檔次,貸款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檔次計息。

  第十三條  逾期與挪用

  1.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十四條  審查與決策

  1.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五條  征信狀況查詢

  1. 貸款人有權了解、核實有關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  監督貸款用途

  1. 1.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使用情況、個人財產情況等并進行核實,借款人應當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貸款人對知悉的借款人債務、財產等情況應當保密,但根據法律法規或者應政府部門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第十七條  轉讓權

  1. 貸款人有權通過【        】平臺將本合同項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需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十八條  清償內容選擇

  1.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第十九條  自主措施

  1. 對借款人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采取救 濟措施,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第二十條  其他權利

  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一條  發放借款

  1. 在借款人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滿足了放款條件的前提下,貸款人應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二十二條  保密

  1.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征信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個人征信機構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其他義務

  1. 貸款人向借款人書面通知下列事項:

  (1)放款金額、放款時利率、放款日、還款日、到期日;

  (2)根據本合同約定,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后予以調整的分期還款額;

 。3)借款人的還款情況。

  第二十四條  轉讓債務

  1.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權利

  1. 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還款能力的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征信相關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個人征信機構或法 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如實提供資料

  1.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七條  接受監督

  1.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第二十八條  專款專用

  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不得將借款用于有價證券、期貨等投資,股權投資,并自覺接受貸款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對本 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第二十九條  還款付息

  1. 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發放借款后,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三十條  信息披露

  1.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影響償債事項征得貸款人同意

  1.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第三十二條  其他義務

  1.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債務人原因

  1.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項,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已提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且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1)借款人全部停止償還其債務,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2)借款人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借款人住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4)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貸款人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四條  保證人原因

  1. 如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三十五條  抵押、質押原因

  1. 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及所涉債務:

  (1)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2)擔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

 。3)擔保物權無效或者被撤銷;

 。4)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

  (5)擔保人申請破產、被申請破產;

 。6)擔保人因被撤銷、解散等原因終止,或者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

  第三十六條  停止放貸

  1.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分別或者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對于尚未發放的借款,中止或者終止發放。

  第三十七條  追加擔保

  1. 1.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2.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提前清償

  1.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_條項(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條款)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        】條(借款人通知義務條款)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三十九條  其他補救措施

  1.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后七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 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到期;借款人應在收到貸款人要求提前到期通知的十日內足額歸還所 有應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對未在該期限內歸還的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天數計收罰息: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或資料;

  (2)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

 。3)借款人發生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家庭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6)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變化,且借款人未能按貸款人要求另行

  提供所需擔保的;

  (7)  借款人未經保證人事先書面同意,在抵押給保證人的抵押物上又設定或允許設定任何抵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的;

 。8)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第四十條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未按約定償還任何一期本金或者利息;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隱瞞企業財務、經營等情況,或者拒絕借款人行使貸款人監督權;

 。4)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提供虛假、不完整、不準確或者無效的資料及信息;

 。5)抽逃出資、虛假出資、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等缺乏償債誠意、降低或者喪失償債能力;

  (6)與他人簽訂有損借款人權益的合同;

 。7)未履行本合同第_條(通知義務條款)約定的通知義務;

 。8)違反所作出的保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貸款的,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        】。

  第四十二條  擔保條款

  1. 1.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采取以下第【        】項擔保方式擔保:

 。1)保證擔保,保證人:【        】,合同號:【        】;

 。2)抵押擔保,抵押人:【        】,合同號:【        】;

  (3)質押擔保,出質人:【        】,合同號:【        】;

  (4)其他擔保方式:【        】【        】!             

  2.本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如借款人無過錯,則貸款人與擔保人對借款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 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為農牧民城鎮居民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借款人為小型企業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并蓋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第四十四條  復數文件和語言

  1.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借款人一份,貸款人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1. 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四十六條  法律適用

  1. 借款人、貸款人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借款和擔保等相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  糾紛解決程序與管轄

  1.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八條  費用負擔

  1. 1.貸款人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2.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證據效力

  1.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貸款人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貸款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催收借款的記錄、函件,及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關于本合同履行的材料,均構成有效證明主合同債權債務關系和本合同履行情況的確定證據。借款人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函件、材料等由貸款人單方制作或者保留,而提出異議。

  第五十條  其他條款

  1. 1.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適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訴訟/仲裁程序,寄送至該地址的書面通知、函件及法律文書等,受送達方必須簽收,并在簽收后三日內將回執寄送給送達方。如受送達方未簽收,則留置之日或者郵件退回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通訊地址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由對方出具收到該書面通知的回執,變更自回執載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則變更無效。

  3.本合同未載明通訊地址的,以住所地為通訊地址。

  4.其他約定:【        】。

  第五十一條  聲明條款

  1. 借款人和貸款人均同意并確認,借款人、貸款人通過其【        】賬戶和銀行賬戶采取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責任歸屬于借款人、貸款人本人;借款人、貸款人授權和委托【        】根據本合同所采取的全部行動和措施的法律后果均歸屬于借款人、貸款人本人,與【        】無關,【        】也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在任何情形下,【        】不是本合同項下任何借款或債務的債務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借款或債務!        】亦不是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借款人和貸款人同意,【        】有權就其為借款人和貸款人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均指中間平臺)

  第五十二條  簽署信息

  1. 借款合同編號:【        】

  借款人:【        】

 。ê炞郑骸        】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編號:【        】

  貸款人:【        】

  (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十三條  授權委托

  1. 借款人(公章):  【        】                       貸款人(公章):【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簽字并蓋章)                                     (簽字并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        】年【        】月【        】日

  【簽署條款】

借款合同3 篇19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號委托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托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F根據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貸款______萬元,應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現經委托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余額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托人規定調整為____.

  三、貸款展期后,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后,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20

  甲方(貸款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用借款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信用借款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 年 月 日起,由甲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1. 分期用款計劃:(略)

  2. 分期還款計劃:(略)

  第二條:甲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乙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乙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乙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乙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甲方按規定加收 %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甲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乙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在乙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不可抗力

  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沒必要履行的。

  3.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第十條:合同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雙方就變更內容協商一致的,應簽訂書面變更協議。由此形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借款合同3 篇21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并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準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么貨幣還什么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就是上述的六點了,通常情況下的借款合同都是有償的,也就是當事人會在借款合同當中約定一定的利息,然而這個利息最高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否則的話法律是不予保護的。希望上述內容能夠解開你的疑惑,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借款合同3 篇22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乙方(居間人):X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

  經甲乙雙方自愿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聯系民間放款人融資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面向民間放款人聯系借入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期限個月,待借款合同簽訂和相關擔保手續完善后,每月按融資金額的x%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二條、甲方承諾委托乙方聯系的資金用途屬于經營臨時周轉。不得挪作他用,保證資金用途合法,如實際用途有違國家法令、法規的行為,甲方對此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三條、乙方應如實向甲方報告履行居間服務的情況和提供甲方與出借人代表簽訂《借款合同》的機會,促成《借款合同》的正式簽訂。

  第四條、雙方承諾其他事項:

  1、乙方承諾:對甲方委托事項完全保守機密,不得與資金交易無關的第三人泄露與其借款有關的其他情況。

  2、甲方承諾:對本人委托事項的商業機密不對外泄露。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了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而甲方未

  按乙方書面通知進行協商、簽訂《借款合同》或雖到場與出借人進行了協商,卻在協商過程中提出超越本合同第一條所指的既定條件;或以其他借口導致《借款合同》無法達成者,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除拒絕與甲方再次合作外,有權向甲方追收第一條所指的居間服務費,甲方已提前支付了居間費者,乙方不予退付。

  (二)乙方收取了甲方的居間服務費,而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提供居間服務者,屬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時,應按照甲方要求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居間服務費。

  第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中發生分歧,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愿。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合同履行結束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簽約地:

借款合同3 篇23

  合同編號:___

  貸款方:

  借款方:____ 保證方: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 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 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 并聘請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年零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2.還款分期如下: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

  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電話號碼:____ 借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銀行帳戶:____ 電話號碼:____ 保證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銀行帳戶:____ 電話號碼:____ 簽約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

借款合同3 篇24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開戶行:

  賬 號:

  貸 款 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幣種:人民幣。

  1.2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利率執行(含相關手續費):月利率2.5%。

  2.2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 3利息的計算

  2.3.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3.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20%,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20%;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貸款人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貸款人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6提前歸還貸款的,仍按約定利息支付。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2)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4)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年 月 日

  (合同范本不適用于實務,建議在有類似實務時咨詢律師)

借款合同3 篇25

  借款方: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簡稱乙方)

  根據_____號文件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根據用款計劃支用貸款,對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將貸款從甲方的`貸款戶轉到存款戶。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借款合同3 篇2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財產抵押,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份。

  第二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金;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三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27

  貸款方:__

  借款方:__

  一、借款用途

  張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28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補充:出借人有權提前15天通知要求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

  三、用途

  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四、利率及支付方式

  1、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2、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利息計算方式為:按月計算,即每月應付利息=借款本金×月利率。借款起息日為出借人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后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本息到期一次性歸還。

  利息計算方式為:借款本金×月利率/30x借款天數。

  3)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3、出借人指定還款賬號: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4、借款人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違約責任

  1、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0.1%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同時,本協議約定的本金或利息,仍按本協議約定正常計算支付。

  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六、爭議解決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管轄

  1)出借方所在地的管轄權的法院管轄;

  2)本合同簽訂地(市區)法院管轄;

  3)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其裁決為終局裁決。

  七、其他

  1、雙方聯系方式:

  出借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借款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3、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收據

  借款人確認,已經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借款資金元(大寫:圓)。

  簽字確認: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

  下列簽名的擔保人同意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簽名: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借款合同3 篇29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隨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還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應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證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三、擔保條款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抵押給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動還本付息,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抵押物。

  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雙方應起訴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3 篇30

  編號: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

  現借貸雙方依據《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1.2 借款金額:其中備付利息: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

  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

  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

  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

  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 各年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分年和年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

  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 ‰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

  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

  4.4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

  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 個月進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

  貸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

  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

  .各類舉債、欠債;

  .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

  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

  本合同項下開 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

  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

  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

  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 110%。

  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

  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8.6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

  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蛟O定抵押權;

  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借款方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對第9.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對第9.1、9.1、9.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

  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

  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

  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

  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借款合同3 篇31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當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國建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辦法》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簽署。

  各方當事人承諾恪守信譽,嚴格履行。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立基本存款帳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中國建設銀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會計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幣別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實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條 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用款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提款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視為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為準。提款是指從貸款帳戶劃款到借款人帳戶。

  第六條,借款利率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則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七條 利息和利息支付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入帳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帳戶中直接扣收。

  第八條 還款借款人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采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為: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為單位計算。

  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

  (1) 年 月 日(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14) 年 月 日 (15) 年 月 日(16) 年 月 日 (17) 年 月 日(18)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21) 年 月 日(22) 年 月 日 (23) 年 月 日(24) 年 月 日 (25) 年 月 日(26) 年 月 日 (27) 年 月 日(28) 年 月 日 (29) 年 月 日(30) 年 月 日 (31) 年 月 日(32) 年 月 日 (33) 年 月 日(34) 年 月 日 (35) 年 月 日(36) 年 月 日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帳戶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借款擔保(一)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2.抵押方式擔保;3.質押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三)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并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四)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布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第十一條 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主要權

借款合同3 篇3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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