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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發布時間:2024-07-18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精選33篇)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編號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小寫:¥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個___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收條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收條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___%(百分之)。借款人同意以:

  1、先息后本;2、等額本息;3、等額本金。

  借款人以先息后本方式還款的,應于每月確定的還款日之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償還本金及最后一個月利息。借款人以等額本息方式還款的,應于每月還款日之前償還本金和利息。雙方確定每月___日為出借人還款日,如果還款日遇到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還款日期不進行順延。如果還款日為每月30日,則遇到天數不足30天的月份,還款日為還款當月的最后一日。借款人必須按照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以一次性本息方式還款的,應當在合同到期日當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日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五加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向出借人提供抵押人動產(包括車輛等)、不動產(包括房屋等)資料,并向出借人保證其真實性。

  5、借款人變更本合同約定的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第六條出借人承諾:

  1、按時足額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2、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七條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應提前5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未經雙方的服務商同意,不得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現下列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宣告本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全部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承擔任何損失:

  1、借款人將本借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借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拘留、逮捕、起訴、判刑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抵押

  第八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的借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動產、不動產(抵押財產見附件一)抵押給出借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為已經過抵押物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抵押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九條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為人民幣(大寫)___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元整。

  第十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其抵押財產的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出借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出借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一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未還本金百分之五每日)、超息(超過借款期天數產生的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二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出借人的監督。

  第十三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出借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出借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抵押物評估:若出借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處分: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出借人與抵押人在10日內協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處理所得應優先償還借款;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對抵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抵押人應當積極配合。

  因發生本合同第七條所述情形,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七條抵押注銷:出借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相關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即構成違約。

  第十九條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借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債權公證

  第二十條借款人與出借人雙方同意對本合同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且雙方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還款的,或者出現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執行公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借款人或抵押人承諾自愿放棄抗辯權并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強制執行。

  第二十二條關于履約和違約事實的核實程序

  (1)出借人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供其已經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證據和《強制執行申請書》;

  (2)本合同雙方同意公證機構采用“電話核實”的方式來核實借款人是否已經履行了對出借人的按期還款義務,公證機構向借款人核實的聯系人姓名為:,聯系電話為:。借款人承諾上述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公

  證機構的承辦公證員,否則,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以本條款約定的為準。

  (3)借款人同意公證機構可以在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依據出借人單方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依法出具《執行公證書》:

  ①公證機構的承辦公證員在撥打借款人提供的上述聯系人的聯系電話時無法接通、無人接聽或出現其他無法與上述聯系人通話的情形的;

  ②借款人對出借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有異議,但在接到承辦公證員的核實電話后七日內不能提供相反證據或提供的相反證據不充分的;

  ③借款人對出借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沒有異議的。

  第二十三條本部分條款優先于本合同關于爭議解決的條款適用。

  第五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四條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七條各方聲明,每方對于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無任何疑義和歧義。若出借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應當提前5日向雙方服務商提出申請,未經同意,出借人不得行使本合同之權利,本合同所稱的服務商即北京同城翼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另本合同中約定的日期均以自然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簽約人各執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簽名按手印):

  抵押人(簽名按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出借人(簽名按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不動產為借款抵押擔保物,經湘陰萬友投資有限公司提供媒介服務向乙方貸款,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___幣(¥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___月。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百分之___;甲方應按月支付利息,每月利息為人民幣___元,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應還清借款本息。

  第四條甲方為本次借款提供房屋產權抵押擔保。

  第五條擔保責任

  1、甲方以所以權屬于自己的、位于___【房產證號:湘房權文星鎮字第___號;國土使用權號:( ) 】的一套房屋為自己的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2、甲方和乙方議定抵押的.抵押價值為萬元整(¥。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自甲方收取借款之日起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之日止。

  3、甲、乙雙方約定可以就本合同向公證部門申請辦理公證,對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甲方承諾: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時,無條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甲方必須保證在每月的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依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處置抵押物實現債權。

  第七條違約行為:

  1、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資金。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沒有按約定用途使用資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應當支付借款總金額的%的違約金給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每遲延一日按借款總金額的0.5 %向乙方另行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物,用于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支付違約金。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應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第九條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此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調查費、抵押物鑒定、評估費和法院執行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收取借款辦理抵押登記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房產管理部門和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址:

  簽訂時間: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 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5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 .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 %。

  三、借款用途:一切合法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借款歸還日: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七、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信息、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不能依約還款的,違約期間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借款總額的40%;

  2、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愿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并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的抗辯權。

  3、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依約歸還借款本息),除非乙方為此另行提供擔保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承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 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均同意向____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____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并自愿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通過乙方預留的地址和電話以特快專遞(E)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于____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系方式聯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系方式未及時通知甲方及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愿接受強制執行并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范圍包括: 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愿意單獨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甲方確認聯系電話為: 編碼: 聯系地址為:

  7、乙方確認聯系電話為: 編碼: 聯系地址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十

  一、本借款簽訂合同之日起,通過銀行放款,放款日期以銀行轉賬票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簽約時間 The date of Signature of

  貸款方(Lender):

  身份證件號碼(ID Number.):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職務(Title):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是一家從事生產銷售噴砂和拋光研磨纖維石產品;(砂石品業務)的公司:

  The Borrower operates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the spray-stone (the Stone Business);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For it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Borrower intends to borrow money from the Lender. For the mutual benefits, both Parties agree to conclude this Contract.

  第一條 借款金額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借款金額280,000美元 (大寫:貳拾捌萬美元)

  US$280,000(Capital Letter: Two Hundred Eighty Thousand US Dollars)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貸款。

  The Lender agrees to advance the Loan US$280,000 to the Borrower prior to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hereby confirms that it has received the Loan US$280,000 advanced by the Lender through bank transfer.

  第二條 借款用途Article 2 Scope for Use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生產銷售砂石品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The loan hereof is only for Borrower’s Stone Business and shall not be appropriated for other use.

  第三條 利率及還款期Article 3 Interest and Term Repayment

  1. 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The Lender agrees that no interest will be payable on the Loan for the term of the loan while the Borrower is not in default of repayment.

  2. 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The Borrower agrees to repay the Loan to the L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repayment schedule: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24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36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3. 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All repayments shall be made at the time and place and in the manner reasonably required by the Lender.

  第四條 管理費用Article 4 Management 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石品業務銷售總額1.4%。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o the Lender a sum equivalent to 1.4% of the total income received by the Borrower, from the sales turnover of the Stone Busines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loan.

  2. 借款方同意按第4.3條約定自每一財務季度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付款時間表如下:

  Subject to clause 4.3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to the Lender in arrears on or before the date 30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nancial quart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ayment schedule: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March each year.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April – 30 June each year.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uly – 30 September each year.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October – 31 December each year.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2019年 月 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Management Fee due in respect of the financial quarter within which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falls will only become due on the date of 2019.

  4. 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In case the Borrower repays the loan US$280,000 within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n the obligation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will cease at the end of the 2 year period.

  第五條 浮動抵押 Article 5 Floating Mortgage

  1. 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The Borrower agrees to Mortgage to the Lender all equipments, raw materials,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goods owned now and in the future by the Borrower.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tipulated in the < Mortgaged Properties List > shall neither be deemed as the price of sale nor as any limit on the Mortgagee’s right, while the Lender exercises its right.

  3. 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Subject to an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y information and certifications in respect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hall be handed over by the Borrower to the Lender after sealed.

  4. 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The floating Mortgage hereof secures the principal, interests, management fees, compensation, and any other cost arising from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ender’s right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including but without limitation court fee, cost for notarization, arbitration fee, attorney fee, fee for custody, traveling expense, compulsory execution fee, assessment fee and auction fee.

  5. 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The Borrower shall apply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cord-keeping and registration on its own fee in thirty days from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6. 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15%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The Borrower shall use and keep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in a reasonable manner, in case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 been reduced by 15% from the agreed value at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shall inform the Lender.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Borrower for appropriate securities or for repayment immediately.

  7. 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exercise its Mortgagee’s right, in the following cases: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The Borrower is in default of its obligation hereof;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注冊資本;

  The Borrower’s business has seriously deteriorated or reduced the registered capital.

  (3)借款方分立、合并; The Borrower is to be or has been divided or merged;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The Borrower is involved in an important litigation or any other dispute of which the amount is above 300,000RMB.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The borrower risks to bankruptcy or goes bankrupt, closes out, dissolves, has been asked to suspend business to raise standards or has its license revoked;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The business place or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changed;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The Lender could not enforce the Mortgagee’s right because of any other event due to the Borrower.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If any case above said occurs or more than likely to occur, the floating Mortgage converts into being fixed Mortgage at the date of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f the Borrower refuses to sign receipt, it is deemed to have received the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n according article 14.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Article 6 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借款方在此陳述并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The Borrower hereby presents and warrants all the following facts, otherwise it shall be liable for fraud.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The Borrower has the entire, valid and legal ownership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without any dispute or claim.

  2.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No defect on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3.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are legally available for Mortgage without any limitation.

  4.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n’t been sealed or seized.

  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Without the Lend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the Borrower hereby warrants that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t will not:

  1. 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Pay any dividend in respect of its profits to its shareholders;

  2. 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Not acquire an aggregate of more than US$25,000 worth of plant or equipment in a calendar quarter;

  3. 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Remortgage, reMortgage, rent or give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to any other person;

  第七條 經銷Article 7 Distribution

  借款方同意貸款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條件下,在世界范圍內銷售借款方生產的噴砂和拋光研磨纖維石產品(“砂石產品”)。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the Lender may distribute the “spray-stone” and “super-stone” products (“Stone Produc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and on whatever terms it sees fit for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借款方向貸款方出售砂石產品的價格不高于當次交易時最近三個月借款方出售砂石產品的最低價格。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31 December 2019 it will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the Lender at a price no higher than the lowest price for which it sold the Stone Products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3 month period.

  本條所賦予的經銷權是非獨家經銷權。

  The rights conferred by this clause are non-exclusive.

  貸款方同意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向借款方簽訂本合同時已有的顧客出售砂石產品。該客戶名單以簽訂合同當天本合同雙方書面確認的名單為準。

  The Lender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prior to 31 December 2019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any existing customer of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Only those customers of the Borrower confirm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hereof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have the binding effect.

  第八條 監督檢查Article 8 Supervision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The Lender and the Surety have the right to supervise the use of loan. The Borrower shall provide all kinds of facility to the Lender and Surety to check the relevant documents, accounting books, accounting vouchers, inventory, production and any othe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solvency of the Borrower.

  第九條 違約責任Article 9 Liability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1. As if the Borrower appropriates the loan from use stipulated herein,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interests on the amount of loan appropriated at the rate of 12%/year.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As if the Borrower fails the repay the loan in time,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delayed repayment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0.05% per day.

  第十條 法律適用Article 10 Governing Law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 有關法律法規。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are governed by law.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Article 11 Dispute Resolution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termination 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an agreement could not be reached, then both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he dispute to the court which has the jurisdiction over the matter.

  第十二條 通知Article 12 Notice

  1.貸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聯系人為 。

  The Lend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聯系電話 (Tel):

  傳真 (Fax):

  地址 (Address):

  電子郵箱 (Email):

  2. 借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聯系人為 。

  2. The Borrow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聯系電話 (Tel):

  傳真 (Fax):

  地址 (Address):

  電子郵箱 (Email):

  借貸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條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變更聯系人或其聯系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Any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contact stipulated by this Article. During the Term, if one Party changes its particular for receipt of notices or the latter’s contact,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rticle.

  通過普通郵寄方式寄出的,在寄出的三日內視為送達;通過掛號專遞方式寄出的,在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All notices shall be deemed served three days after the date of posting or, if hand delivered, on the actual date of receipt.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解釋 Article 13 Validity and Interpretation

  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five copies; the Lender and Borrower respectively hold one, the rest copies are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gistration or record-keeping.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 from the day on which i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each Party.

  貸款方(Lender): 借款方(Borrower):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行,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8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

  甲方所有的位于一處房產。(面積:,產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x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同上)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五條還款時間: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__%,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月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七條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八條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九條擔保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出借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二)如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出借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滿意的擔保。

  第十條雙方義務

  (一)借款人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改變住址、經營方式等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前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借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7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資料,如實告知出借人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二)出借人義務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出借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并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一項時,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借款逾期,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借款人支付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借款人、出借人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不動產為借款抵押擔保物,經______公司提供媒介服務向乙方貸款,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月。

  第三條 借款利率為月百分之______;甲方應按月支付利息,每月利息為人民幣元,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應還清借款本息。

  第四條 甲方為本次借款提供房屋產權抵押擔保。

  第五條 擔保責任

  1、甲方以所以權屬于自己的、位于【房產證號:湘房權文星鎮字第______號;國土使用權號:(______ ) 】的一套房屋為自己的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2、甲方和乙方議定抵押的抵押價值為萬元整(。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自甲方收取借款之日起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之日止。

  3、甲、乙雙方約定可以就本合同向公證部門申請辦理公證,對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甲方承諾: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時,無條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 甲方必須保證在每月的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依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處置抵押物實現債權。

  第七條 違約行為:

  1、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資金。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沒有按約定用途使用資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應當支付借款總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給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每遲延____日按借款總金額的.0.5 %向乙方另行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物,用于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支付違約金。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應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第九條 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此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調查費、抵押物鑒定、評估費和法院執行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收取借款辦理抵押登記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房產管理部門和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址: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周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愿以其已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于小區內面積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于甲方,并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____________整(¥______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于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周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后,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筑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后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并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后,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后,甲方須退還乙方用于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并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托鑒定,雙方確定價格后,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絕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峻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3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貨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五篇,歡迎閱讀參考!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一)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

  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及賬號:______ 及賬號: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二)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

  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 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 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 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三)

  抵押權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抵押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借款方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借方 出具借條一份,為確保借款方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以下簡稱:抵押人)愿意以其在XX公司購買的機器設備向出借方作抵押。出借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設備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2.抵押物總價值為 元(大寫: ),用于本次抵押的擔保額為 元(大寫: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和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為調查抵押物下落或狀況而支付的調查費、運輸費、必要的維修和改良費用等賣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當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債務。

  5.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等應優先用于償還債務。

  第五條 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的全部情形。

  3.期限屆滿時,抵押權人有權利立即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內的任何方式和途徑停止抵押物的使用,并將抵押物轉移至抵押權人或司法機關的控制之下。抵押人同意自行承擔在此情況下可能發生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以及抵押人與任何

  第三方可能存在的任何合同和法律上的責任。

  4. 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可以直接和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實現抵押權。在提出請求以及執行各階段的法律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除本合同約定之抵押擔保外,為擔保主合同的履行還設定有其他擔保的,無論其他擔保是人或物的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利首先依據本合同行使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 %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泰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四)

  抵押權人:

  抵押人:

  為確保____市銘興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抵押權人)與王(以下稱抵押人)之間的《反擔保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公園的游樂園設備作抵押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權人經審查,由于本次貸款主體為____市____區翰林城東幼兒園,企業性質為民辦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證處無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記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抵押權人因履行了保證義務代抵押人清償債務后所產生的抵押人應當歸還的全部款項以及抵押權人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抵押設備概況

  以華XX公司開出的評估報告為準。

  第三條 抵押設備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2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抵押設備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設備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設備產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標的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設備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臵。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設備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設備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前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設備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設備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設備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____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設備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設備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設備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的,抵押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4.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設備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設備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抵押人對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設備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對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設備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設備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設備的,并負責抵押設備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設備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設備。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設備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設備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設備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五)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 ,與________(簡稱)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此證:

  鑒于借款人已向要求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鑒于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于________開始正常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同業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指位于________的信貸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

  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__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付款日:指根據

  4.1的規定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____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________個月后止的一段期間,每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____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止,但是, 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____日不是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

  2.4、

  2.6和

  2.7中的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

  2.1款規定由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具以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

  第六條規定,應向借款人在________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

  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_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

  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如果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時間11: 00 a..,________ 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并符合本條(

  2.

  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 依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 分為相等的___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

  2.4款規定確定時, 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________同業XX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________同業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費用時,應在該計息期生效

  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 。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

  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要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利息率應與

  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籌集該利息期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自該利息期的

  第一天起就有效。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權依據

  4.7款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給。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________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 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 ,或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________同業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 00,主要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

  2.5個百分點(

  2.5%) 。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或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所產生的損失,如為遵守出貸承諾、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________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確定用途)。

  (

  b) 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________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國以外的非________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________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信用證

  為支持并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且有效期應到償付貸款日后一個月的

  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于當地時間上午10: 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后的

  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____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后,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于下列原因而使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

  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 (

  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稅務

  (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________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及征稅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鑒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稅費(以下總稱稅務)亦包括罰息和罰款;

  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提交包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

  b)借款人將保護或票據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 增加費用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金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或________同業XX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增加的費用或減少的收入。由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否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

  (1)承諾;或

  (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應通知借款人并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于由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于此類變更之日后繼的計息日或依規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為使加入本協議并發放和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并經營業務,并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利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利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于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許可匯付外匯并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并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及依協議出具和送達的票據構成依__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及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票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反,對于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托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布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反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__,并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并已將復印件送交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__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于期末日所

  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

  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并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后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平衡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于借款人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亦不得違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狀、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于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并且是完稅的,而且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 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征稅權力機關的注冊登記稅,依據__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征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和票據的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于主權或由于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于其反映于________,依本協議第

  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

  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于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征稅權力機關發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________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孳息、儲備金(________依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并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并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托書、公司內部細則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

  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4

  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實際資金交接日不一致時,以實際資金交接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資金交接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上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借款利率按年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過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 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 提前還款,經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須另支付 天的利息作為違約金。

  9、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10、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 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

  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足額借款,應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二十的違約

  金。

  5、 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

  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 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由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自抵押登記后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途徑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若發生爭議;

  1、 由發生爭議的雙方先行協商解決;

  2、 如協商不成,可以拆至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證處、辦理抵押登記部門、徐州匯通抵押貸款服務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5

  抵押權人(甲 方):_____ 證件號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抵押人 (乙 方):_____ 證件號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真實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各守信用,經甲、乙雙方一致簽訂此協議,并保證共同遵守:

  2、為確保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月乙方愿以其私人房產作為抵押。

  3、 乙方用作抵押房屋座落為產證號為:_____ ,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4、 本合同各項下的抵押經雙方協商后,房地產估價為人民幣:押物已被設定抵押債權數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抵押權人為 。

  5、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擔保的抵押值款合同債權即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期限為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6、本合同辦妥手續后,其房地產權證由甲方收執。

  7、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執行,按年支付一次。

  8、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9、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可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房產。

  11、簽訂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影響。

  12、甲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乙方造成經濟上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1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向松江區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補充條款:

  抵押權人(甲方):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

  日 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6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7

  出借人(債權人、抵押權人):________

  借款人(債務人、抵押人):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遵守合同,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流動金并提供已年檢的營業執照,若有其余合伙經營者,同時提供合伙人證明;保證資金用途合法,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出借人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個月,自月日止。利息支付以合同為準,本金到期日以實際放款日為計算基準。

  第三條: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年息%(季息月息),辦理借款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按協議支付。

  第四條:利息結算:

  第一次付息:時間________日,金額(人民幣)計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息:時間________日,金額(人民幣)計________元;

  第三次付息:時間年其余費用按委托協議、保證合同及付息清單支付。

  第五條:本金支付:以實際放款日所訂立的借據為準。

  第六條:延期違約金:借款人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自應付之日起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八支付本金違約金及利息的千分之六支付利息違約金給出借人,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借款利息及保證同項下逾期違約金正常計算。借款人如果有一次逾期且從應付之日起超過十五天未支付借款利息,出借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而不需另行通知,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張合同數額(本金、利息、違約金),借款人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七條:借款人如果違約,則出借人可就此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借款人主張,借款人并承擔本合同下的利息違約金、本金違約金(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計算)及出借人主張本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第八條:資金交接:他項權證或網簽辦好之日起兩日內將所借款項交付給借款人,三日內不能全款交付的,或出借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反悔的,按借款額的10%賠償給借款人,并支付為辦理借款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但由于借款人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或不及時接受所借款項時,按借款額的10%賠償給出借人,出借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實際使用借款時間不得少于時多支付30天的利息作為對出借人的補償;出借人才予以配合借款人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

  第十條:出借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他人時應通知借款人即抵押人;借款人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及債務責任,除借款人在征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后,才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履行義務及債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一條:出借人不參與借款人的經營,不承擔借款人的經營風險、債務風險、違法風險,和其他任何風險。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發生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繼承人不及時承擔債務責任,或其他擔保法規定的影響所借款項安全因素出現時,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清償全部借款本息,含逾期息、違約金等;而出借人無需為借款人的任何損失負責。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為確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合法房產的權利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履行該合同的擔保。抵押期限:自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04月11日起至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10月11日止。抵押房產位于相城區元和街道嘉元路663號康橋花園24幢1006室房產,建筑面積87.27平方米;本抵押權人享有第一順序抵押權。

  第十四條:在抵押期間,該房地產由抵押人掌管,抵押人應該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后,可以轉讓、出租、改變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房地產。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應提前清償借款本息。抵押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變更方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變更后的當事人繼續享有相應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五條:抵押人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已設定他項權利、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等情況的,抵押人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造成出借方或其他保證方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含交通費、律師費)。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視其行為無效,抵押人造成第三方損失的,均由抵押人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因抵押人的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另行提供房地產或增加其他擔保。

  第十七條: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已設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視下列情況分別處理:(一)實行產權調換的,以其他房地產重新設定抵押權。(二)實行作價補償的,應當重新設定抵押物或者立即清償債務,否則抵押人享有拆遷補償的權利。上述情況,抵押方應當在拆遷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內辦妥,否則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享有該抵押物拆遷的各項權利,直至本合同各項權利償還清為止。

  第十八條:由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1抵押人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2、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

  3、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4、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5、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抵押權人申請終止處分的,可以終止處分抵押房地產。

  第二十條: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價款依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

  2、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應繳納的稅費;

  3、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及相關費用,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時,以登記的先后順序受償;

  第二十一條:該房產在抵押期間,若債務人未有違反本合同行為,債權人無權處置抵押房產。當事人因違反本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20%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三部分承諾

  第二十二條:出現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不能按期歸還而需處置抵押物時,抵押人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1.借款合同到期且未達成借款延展協議時,尚未全部清還借款本息,本人愿意無條件搬出,即同意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本人自行解決生活住房,或者按照本合同下第二十一條第5項安置辦法執行,不提出任何異議。

  2.如抵押房屋處置后不足以實現全部債權,本人保證按合同繼續償還剩余債務。

  3.抵押人與借款人上述承諾完全處于自愿,在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時,將嚴格按照上述承諾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處置行為。

  4.本人對上述承諾的法律效力完全知曉,并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本人另用一套住房位于,作為抵押房產償還不足情況下的擔保。

  第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

  1、借款本金及利息,根據出借人提供的對賬憑證、借據等資料確定,此證據在法院執行階段向法院提供。

  2、債務人有銀行欠款的,若合同到期債務人不能償還債權人本金、利息。在資產處置時,可由債權人或債權人委托的理財機構先行墊資,所墊資金和因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從抵押房產的處置所得款中扣除。

  3、在合同到期后一個月內,出借人不采取法律措施追償或不協助我公司履行重新簽訂相關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我公司承諾的擔保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署,到吳江市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辦理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組成部分中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共六頁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登記處、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借款雙方一致認可,本抵押房產作價人民幣(¥740000.00),大寫:柒拾肆萬元整,用于抵押。

  出借人(債權人、抵押權人)

  簽字(指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債務人、抵押人)

  簽字(指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公證處

  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8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宜,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計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于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并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稅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9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0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

  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厘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

  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

  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 ),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 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 ,房產證號為 ,土地證為 。

  第四條 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 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2

  (借款人、抵押人):證件號:(借款人、抵押權人):證件號:

  第一條、為了保障房地產抵押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本著誠實、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則,借款人與出借人年月日簽訂《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人因資金周轉向抵押權人借款人民幣:元

  (大寫金額:),并自愿將坐落于新疆喀什市疏附縣商品樓作為抵押,房屋結構:房產證號:,使用年限:,使用面積:,抵給抵押權人,作為向抵押權人歸還借款的保證。

  第三條、抵押期間,該房產由抵押權人監管,相關權證由抵押權人保管,上述房產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維護好該房產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還款辦法:借款人于年月日之前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按月分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利息:按借款人于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執行。

  第六條、抵押期滿,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償債務,但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條、擔保范圍本金及利息為實現債權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歸還貸款又不辦理續借手續的,抵押人必須支付違約金(按貸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計算)。

  2、借款人(即抵押人)逾期不能歸還抵押權人的借款,借款人(即抵押人)自愿接受市人民法院對上述房產的強制執行,且不提出任何異議。

  3、此筆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擔保,如借款到期不能歸還將有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歸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費用。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于出借人各持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抵押人(簽章):

  出借人,抵押權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年月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3

  合同范本一

  簽約時間thedateofsignatureof

  貸款方(lender):

  身份證件號碼(idnumber.):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職務(title):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是一家從事生產銷售噴砂和拋光研磨纖維石產品;(砂石品業務)的公司: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article1amountofloan

  借款金額280,000美元(大寫:貳拾捌萬美元)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article2scopeforuse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生產銷售砂石品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利率及還款期article3interestandtermrepayment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管理費用article4management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石品業務銷售總額1.4%。

  2.借款方同意按第4.3條約定自每一財務季度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付款時間表如下: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XX年月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4.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第五條浮動抵押article5floatingmortgage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15%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 元人民幣(¥ )。

  2、借款期限: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勵志天下 )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協議范本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

  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

  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

  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

  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

  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

  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

  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

  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

  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

  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

  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 ,(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

  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 ,(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

  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

  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 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

  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

  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 附 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簽 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權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_字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5

  借款人(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放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其所擁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訂立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個月。

  4、借款利率:____月,利息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甲方將本息還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甲方提前還款:不到還款期限還款的應提前20天書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____日利息以彌補乙方損失。

  3、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條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  甲方自愿將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特立字據,絕不反悔。

  第五條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償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5、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乙方無法行使抵押權,應負賠償責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征用,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8、第六條第(一)款5、6、7項中所列的抵押物發生損失、損毀、征用等情況,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未受清償期間,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賠償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應如實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額,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須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并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迅費、交通費、誤工費、財產保全費、抵押物處置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6、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劃款(48小時內),按應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額的雙倍利息支付甲方滯納金。超過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約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____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注銷或展期合同。財產保全手續。在甲方償清債務后,乙方不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手續,由乙方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后,經服務機構簽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了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簽訂,特立字據,絕不反悔。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擔保人責任  擔保人自愿為甲方擔保,甲方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介時甲方無法還款,愿用自己名下財產代為償還債務。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和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擔保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6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7

  借入方: (甲方)

  出借方: (乙方)

  甲方為了在_________事業進一步得到發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動資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寫:美金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實際需要分期貸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幣支付借款;

  2、以電匯方式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內,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內,將美金_________元,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4、本筆借款的提款期為本協議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10%;

  2、根據匯率變化,允許利率有20%的浮動,具體由雙方當時協商;

  3、利息本金:按實際借款金額;

  4、利息日期:按實際借入天數計算;

  5、還息時間:以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計利息一次,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四、借款期限:

  1、償還期: 年;

  2、甲方視為經濟情況,亦可以提前償還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 年內償還;

  4、甲方在同時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清償權。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及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作為抵押,甲、乙雙方依法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2、甲方按時償還所借的本息,甲、乙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時間按上述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2、甲方如延期償還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則要支付雙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償還上述債務,該抵押房乙方拍賣時,應優先償還乙方的債務,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償還。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執行中友好的協商;

  2、如發生糾紛,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3、本合同自簽署后,經外匯管理局登記后生效,本合同項下還本付息,事先經外匯管理局批準。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師樓存證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8

  合同編號: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

  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

  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

  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

  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

  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

  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

  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

  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名(章):

  地址:

  電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9

  甲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住所:_____ 電話號碼: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住所:_____ 電話號碼:_____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三、借款期不足____天的按_____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賬戶。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 )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_________ )。

  抵押期間,抵押物,乙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30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宜,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計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于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本

  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并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稅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3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用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2、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____萬元;

  3、甲乙雙方分別提供相應財產對上述貸款進行擔保。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貸款人的貸款,并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人所簽合同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以甲方名義向貸款人貸款_____萬元,其中____萬元歸甲方實際使用,剩余____萬元歸乙方實際使用。

  三、借款利率: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各自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甲方在收到貸款人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將歸乙方使用的_____萬元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乙方指定賬戶:_________開戶行; 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期限: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  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貸款人指定賬戶。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適用于甲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貸款人根據主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用款額度及實際產生的違約狀況,向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因貸款行追究先行向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屬于乙方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乙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因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罰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損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擔。

  4、若甲方在收到貸款人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未將應歸乙方使用  部分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萬元。

  5、本協議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欲變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經各方同意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若因擅自變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損的,應賠償受損方的實際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看,任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并在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后,乙方實際收到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任一方發出的通知、告知等書面文件均可采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任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通知方所發出的通知仍視為有效,因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32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購買 區(縣) 街道(鎮) 路(村) 弄 號室商品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零____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中長期貸款采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定,對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采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每年____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____月份公布下________年度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行期限從下________年度____月____日到該年的____月____日止。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布執行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行期限到當年的_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 貸款撥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賬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

  第六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

  6.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6.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儲蓄卡、信用卡還款。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賬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賬還款。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 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并且將《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3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后一個月內負責代為清償。

  第八條 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可委托乙方代辦。抵押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協議。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做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方、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并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沒有按月還款,一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罰息。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處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 份。

  甲方(私章): 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私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33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個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收條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收條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 %(百分之)。借款人同意以:

  1、先息后本;2、等額本息;3、等額本金。

  借款人以先息后本方式還款的,應于每月確定的還款日之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償還本金及最后一個月利息。借款人以等額本息方式還款的,應于每月還款日之前償還本金和利息。雙方確定每月 日為出借人還款日,如果還款日遇到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還款日期不進行順延。如果還款日為每月30日,則遇到天數不足30天的月份,還款日為還款當月的最后一日。借款人必須按照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以一次性本息方式還款的,應當在合同到期日當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日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五加付利息。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1、 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 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 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 向出借人提供抵押人動產(包括車輛等)、不動產(包括房屋等)資料,并向出借人保證其真實性。

  5、 借款人變更本合同約定的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第六條 出借人承諾:

  1、

  2、 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按時足額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七條 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應提前5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未經雙方的服務商同意,不得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現下列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宣告本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全部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承擔任何損失:

  1、借款人將本借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 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借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拘留、逮捕、起訴、判刑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 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出借 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八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的借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動產、不動產(抵押財產見附件一)抵押給出借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為已經過抵押物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抵押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九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十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其抵押財產的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出借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出借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未還本金百分之五每日)、超息(超過借款期天數產生的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二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出借人的監督。

  第十三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出借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出借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抵押物評估:若出借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出借人與抵押人在10日內協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處理所得應優先償還借款;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對抵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抵押人應當積極配合。

  因發生本合同第七條所述情形,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七條 抵押注銷:出借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相關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 或責任即構成違約。

  第十九條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借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 債權公證

  第二十條 借款人與出借人雙方同意對本合同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且雙方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還款的,或者出現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執行公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借款人或抵押人承諾自愿放棄抗辯權并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強制執行。

  第二十二條 關于履約和違約事實的核實程序

  (1)出借人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供其已經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證據和《強制執行申請書》;

  (2)本合同雙方同意公證機構采用“電話核實”的方式來核實借款人是否已經履行了對出借人的按期還款義務,公證機構向借款人核實的聯系人姓名為: ,聯系電話為:。借款人承諾上述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公

  證機構的承辦公證員,否則,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以本條款約定的為準。

  (3)借款人同意公證機構可以在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依據出借人單方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依法出具《執行公證書》:

  ①公證機構的承辦公證員在撥打借款人提供的上述聯系人的聯系電話時無法接通、無人接聽或出現其他無法與上述聯系人通話的情形的;

  ②借款人對出借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有異議,但在接到承辦公證員的核實電話后七日內不能提供相反證據或提供的相反證據不充分的;

  ③借款人對出借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沒有異議的。

  第二十三條 本部分條款優先于本合同關于爭議解決的條款適用。

  第五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四條 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各方聲明,每方對于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無任何疑義和歧義。若出借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應當提前5日向雙方服務商提出申請,未經同意,出借人不得行使本合同之權利,本合同所稱的服務商即北京同城翼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另本合同中約定的日期均以自然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簽約人各執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簽名按手印): 抵押人(簽名按手印):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借人(簽名按手印):

  年月日

  附件一:

  抵押物清單

  出借人同意 、 以上述資產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登記.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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