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借款協議(精選3篇)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 篇1
借款合同
出借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
乙方因資金周轉所需向甲方申請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1.乙方因經營所需,向甲方申請借款,各方確認并同意以下內容:
1.1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元整)。此筆款項已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
1.2.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息為月息 。
1.3.借款用途:
2.違約責任
2.1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期給付利息的,甲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計收千分之一的罰息。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仍按此違約條款執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借款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3.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乙方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乙方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3.2乙方發生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4.如對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5.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成立并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航協CASS代理人編碼(11位):_________]
一、乙方自愿通過甲方辦理直接借記,乙方同意甲方用直接借記的方式,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貨運銷售專戶”中直接扣收中國CASS要求扣收的款項,扣收數額沒有限制。
二、甲方自行決定乙方的“貨運銷售專戶”支付的優先順序。
三、“貨運銷售專戶”開立后,乙方不得隨意清戶。甲方只有得到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北京辦事處和中國建設銀行總行營業部的書面同意,才可以為乙方辦理清戶手續。甲乙雙方只有得到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北京辦事處和中國建設銀行總行營業部的書面同意,才能終止本協議。
四、本協議僅適用于乙方在甲方開立的下面所述的“貨運銷售專戶”:
1.“貨運銷售專戶”賬戶名稱(須不得超過15個漢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開戶銀行聯行行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運銷售專戶”賬號(須不得超過10位數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另兩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傳真并郵寄至建行總行營業部CASS清算銀行中心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北京辦事處CASS經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名) 授權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
CASS業務負責人:____ CASS業務負責人:____
CASS業務經辦人:____ CASS業務經辦人:____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追剑┡c鄉(鎮)村第聯保小組(乙方)雙方協定,自愿訂立本協議。農戶聯保小組成員借款申請書及借款借據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聯保小組保證遵守《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合作銀行農戶聯保貸款管理辦法》和各項規定。
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農村合作銀行在最高貸款限額內(見列表),對借款人分次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余額。在此期限和最高貸款限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聯暴貸款協議。
三、每筆貸款最后到期日不超過上述終止日。每筆貸款利率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手續生效后,借款人按貨款人的要求,保證將所借貨款用于申請用途,接受農村合作銀行監督。
四、聯保小組中的借款人與其他借款人自愿組成聯保小組進行互相聯保,并一致推薦為組長,協助農村合作銀行貨款收回。
五、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聯保人對借款人的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本協議乙方中任何一戶違約,其它各戶自愿承擔全部連帶清償責任。
六、保證范圍:包括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所需各項費用。
七、償還方式:貨款到期,農村合作銀行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戶扣收,或由借款人、保證人主動償還,逾期貨款利息按月息 %結息。結息以約定日為準。超約定日部分,按農村銀行罰息規定計算。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