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借款合同十篇
利息借款合同 篇1
【案情】
20xx年1月15日,王某向謝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約定借款時間為10個月,月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項本金和利息都未歸還分文。20xx年1月1日,謝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歸還100萬元的本金及從20xx年1月15日起至還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4分計。另,20xx年1月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
【分歧】
本案因借貸雙方對借款10個月后的逾期利息沒有約定,故在審理時對逾期利率的確定,有三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理由是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二種意見:與借款期內利率相同計算,理由是依當然解釋方法,借款期限內尚需支付約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應按期限內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種意見:以原告要求按月息2.4分計算,理由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逾期利息屬違約金性質,應依法擇高計算。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一、借款利率不能違背國家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本案借貸關系發生時,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四倍利率為:
4.86%÷12×4=1.62%。即月息為1.62分,現原被告雙方約定利息為月息2.4分,超過0.78分,對超過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護,故本案借款期內的利息應確定為月息1.62分。
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屬違約金性質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的超期罰息。
對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給貸款人款項的行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其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逾期付款是指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債權人款項的行為,同逾期借款一樣是違約行為,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約定給付款項的超期罰息。對借款合同來說,逾期借款與逾期付款內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逾期貸款如何計算利息問題的請示》時,以法釋(1999)8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答復:“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從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復中用詞也不難看出逾期利息屬于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已經不再單屬利息性質了,更多的是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性質,20xx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xx)251號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20xx年1月1日起,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還款利息的精神實
質亦是使借款人逾期還款付出的利息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明顯帶有處罰性質。
三、原告逾期利率訴訟請求合理合法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年8號、法釋(20xx)34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xx)251號文件,確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是:“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計算標準也應是本案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
結合本案來說,原被告借款期內的利息依法應確定為月息1.62分,此利息應理解為系原被告雙方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即“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如加收50%,則月息可達2.42分,現原告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按月息2.4分支付逾期利息,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故應依法予以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法[20xx]336號《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第六點規定:當事人僅約定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內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3、從所有權的角度考慮,利息是基于所有權的一種法定孳息,無論是在約定期間內還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貨幣所有者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換句話說,逾期利息是非給不可的,即使沒有約定(除非所有權人放棄)。
此外,若將原利率適用于逾期過程中,則是將逾期這種違約行為的表現視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條件下的自然延續,這等于抹去了這種行為的違法性,顯然是不妥當的。
利息借款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保險公司試辦協議存款的通知》(銀發
第一條 特別承諾
(一)甲方承諾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該方合法所有的資金,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協議存款,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行業監管法規、規章、規定及監管機構的要求。
(二)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于與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項目;在辦理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的授信業務時不會用于以下用途:
1.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和增資擴股;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
4.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項目。
(三)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及其分支機構或者與甲方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損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為。
第二條 協議存款期限
(一)協議存款的期限為伍年零壹個月,自甲方存款到賬日起算。
(二)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第三條 存款賬戶、存款時間、存款金額及存放地點
(一)甲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文件在乙方開立存款專用賬戶。
(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可以選擇于任意工作日內,向該賬戶內存入協議存款,該等協議存款應滿足的條件有:
1、 單筆存入協議存款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 元(¥ 元);
2、 在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協議存款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億元(¥10000000000.00 元)。
(三)上述協議存款存放于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設的分行,具體地址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協議存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協議存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為 5.225 %(固定利率),該利率在協議存款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利率調整而調整。
第五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一)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存款專用賬戶當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壹份,金額、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協議約定為準,存款起息日為劃撥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上須特別注明“協議存款”和“按 年 月 日 公司和 銀行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依法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變更為“單位定期存單”后,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辦理融資的融資質押物。
第六條 利息計算及還本付息方式
(一)甲方存款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為起息日。
(二)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協議存款利息時,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定期存款計息的規定,采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
計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協議存款年利率/360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還本付息:
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與起息日對應的同日為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還本金和支付剩余應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后第一個銀行工作日。順延期間,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本條第(四)款約定的賬戶。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匯路如下:
甲方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在匯路調整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取款條件
執行本合同取款時,甲方應依法出具單位定期存款憑證(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或單位定期存單)、預留印鑒、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取款證明書,甲方應對上述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乙方依法對上述文件
依照銀行結算制度要求進行核驗,如核驗無誤,將甲方所取款項依法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賬戶。
第八條 提前支取
(一)除非出現本條第(二)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甲方發生監管部門認可的流動性風險,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書面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
(三)在提前支取的情況下,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協議存款起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已按協議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從甲方本金或未付甲方的利息中扣除。若甲方僅提前支取部分存款的,則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人民幣3000萬元,利率仍按本協議約定利率執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甲方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或單位印鑒遺失、毀損,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且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或變更。乙方受理后,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后配合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 特定事項的通知及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附詳細說明材料:
1.連續3個月資本充足率不達標;
2.連續3個月存貸比不達標;
3.不良資產率連續3個月超過5%;
4.受到監管部門通報批評,調低監管評級,市場準入等行政處罰。
(三)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的條款;
2.乙方出現本條第2款所列情形后連續3個月仍無改善的;
3.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托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4.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確因不可抗力情形導致的除外)。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條款,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五)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相對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本金及截至支付日當日的應付未付利息。若存在違約金的,也應一并結算。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一)乙方保證按約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應按延期支付的實際天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額,以日利率萬分之五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十條第2款約定履行通知義務的,應向甲方按照以約定協議存款利率計算的當年利息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特別承諾條款和保密責任條款的約定,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四)本合同解除后,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本金,并支付相應利息的,自合同解除日后第六個工作日起,每逾期一日,應另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專項約定
為促進雙方的長期合作,增強業務良性互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雙方同意積極開展和促進銀保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應分別大力推動本協議存款存放地所在的甲方當地銀保機構與乙方分行就銀保合作業務具體事項進行協商,簽署
合作備忘錄對銀保業務達成提出要求并上報總行,由總行監督執行效果,對于存放地以外地區,根據當地銀保業務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合作事宜。
第十三條 保密責任
(一)除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外,雙方對協議存款的利率、數量以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財務經營狀況等項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
(二)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三)任何一方向其控股公司、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其控股公司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由于出現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況的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證明文件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情況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通信聯絡方式
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達、傳真或郵寄的方式送達。專人送達自另一方簽收之時視為送達,傳真自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郵寄自投郵后五日即視為送達。無論雙方選擇何種發送方式,發送方和接收方均應保證函件發送或接收所需的人員或硬件能在合理的時間內正常工作,以保證發送的及時和流暢。
雙方的通訊及聯絡地址如下:
甲方聯系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系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一方通訊及聯絡地址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該會屆時現行有效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金融爭議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一)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都清楚并愿意嚴格遵守本合同附件反商業賄賂條款的規定。合同關系人應當廉潔自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不當利益。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義務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證,證明其存款并免除相關詢征費用。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協議存款本息及其他應付金額之日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借款合同 篇3
公司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根據你們的意見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么服務期限或什么附加條款請注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利息借款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利息借款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利息借款合同 篇6
貸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借款用途為_______。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實際放款日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還款日期及還款方式
1、還款日期:
2、還款方式:
第三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委員會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借款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保證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利息借款合同 篇7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務必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務必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職責。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利息借款合同 篇8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__________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用于__________且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利率為__________。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__________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__________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__________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__________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__________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淮北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經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利息借款合同 篇9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利息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方:
貸款方:
根據《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借貸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關于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金額;
3、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借款利率:
執行借款月利率為借款金額%,于每月付清應付利息。
5、借款的付款方式:
第二條關于保證:以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作借款保證。
第三條貸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貸款期限屆滿后,貸款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若借款方違約不得按時歸還所借資金,貸款方將有權采取上述保證形式追索收回。
第四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經公平合理達成共識,取得借款;按時歸還借款。借款人必須在借款到期前準備好借款資金,到期如數歸還全部借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約定期限內未能按時歸還借款,將按借款總金額每日 的數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公平合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高利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降低利率。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貸款方:
地址:地址:
簽訂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