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精選9篇)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1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
乙方與甲方存在勞動合同關系,根據乙方對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績的.承諾,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用于購房。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各方平等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條件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用于購房,擬購房產具體位置見購房合同(復印件為附件);
2、乙方提供已經簽訂的購房合同及已支付訂金的付款憑證;
3、丙方與乙方不存在夫妻關系,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 借款金額
1、根據訂立本合同時乙方提供的購房合同及已支付訂金的付款憑證,甲方同意借給乙方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2、如實際放款日與該約定借款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
3、乙方應同時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收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甲方發放貸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乙方指定賬戶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通過自身銀行帳戶或指定的帳戶向乙方劃入本合同約定借款,乙方指定接收借款的帳戶為: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期限內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但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后,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自動延長 年(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還款
1、乙方從甲方發放貸款的次月起逐月向甲方償還本金,直至還清為止。
2、乙方每月應向甲方償還本金的數額為:從乙方為甲方工作所獲得的績效獎金收入中的 元用以還款并委托甲方從工資中代扣。
3、乙方同意甲方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劃上述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保證: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清借款,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計劃及約定金額發放貸款;
2、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月還款數額;
3、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本金;
4、在付清全部本金前,乙方所購房屋不得轉讓或贈與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5、當甲方認為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及時返還。
第九條 擔保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告費、評估費、訴訟費用、仲裁費用等)。
3、擔保期限:乙方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如擔保人有房產的,同時以其房產抵押擔保。擔保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條 特別約定
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日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途徑解決紛爭:
1、要求乙方在離職當日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要求乙方按照房屋原價的價格標準(以原購房合同為準)【或按該時點市場評估價,由第三方中立評估公司評估】,在離職之日起十日內將房屋轉讓與甲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責任。
2、如乙方在前述勞動合同終止日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利息,按年利息24%計算,自借款之日計至還清之日止。
3、因為乙方的違約,則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告費、評估費、訴訟費用、仲裁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須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單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手印):_________
丙方(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2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甲方因 需要 ,特向乙方申請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乙方經審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購房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時間
第一條、 本次借款用于買房,共計人民幣:_________
第二條、 總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借款自 年 月 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條、本合同利率現為現行公積金借款年利率 3.75% 。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五條、具體還款明細見附件
三、借款償還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錢即還款方式,由羅菁監督,還款金額由乙方簽字生效。
四、違約責任
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償,或依法處分其下房產。
五、附則
第八條、本合同及其附屬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為有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后生效,至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款項清償時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與甲方存在勞動關系,根據乙方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現,甲方為了激勵老員工積極穩定的工作,同意借款給乙方用于購房。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保持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件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用于購房,不得把購房借款轉作其他用途。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購房合同及已支付首期或者定金的支付憑證復印件;
二、借款金額
甲方同意借給乙方人民幣 元。
三、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后,甲方支付借款給乙方
乙方所購房屋由乙方直接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付款方式采取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當由乙方出具相應的借條給甲方時,甲方借款給乙方。
四、借款期限、利息及方式
1、借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符合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提前收回借款的情況,借款期限按該第五條規定處理。
3、借款利息根據本協議第五條處理。
4、借款支付方式:
五、特別情況下借款的處理
1、在本借款協議簽訂后,乙方同意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為公司服務5年,如乙方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實際為公司服務滿5年的,借款期限內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
2、本次借款為結清前,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二次借款;
3、在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還款通知后7日內一次性還清所欠借款,無須支付利息。
(2)、乙方未能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公司服務滿5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還款通知后7日內一次性還清所欠借款,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支付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計至還清之日止;
(3)、乙方挪用借款非用于購房的或非用于本人購房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還款通知后 7日內一次性還清所欠借款,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支付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計至還清之日止;
(4)、乙方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情形如違反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被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還款通知后 7 日內一次性還清所欠借款,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支付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計至還清之日止;
(5)、甲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還款通知后 7 日內一次性還清所欠借款,無須支付利息。
本合同由雙方于上海市松江區簽訂,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本合同訂立江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4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并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人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伙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休息及其他有關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借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貸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保證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5
借款單位: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為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銀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6
抵押權人: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幣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_______%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_______%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XX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貸款人:
借款人: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7
甲方(出資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下稱“穩得利擔保”公司)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叁萬萬元人民幣,期限六個月,自20xx年01月20日至20xx 年07月20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息18‰,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乙方借款用途為進貨,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每月20日為結算日,乙方應于當日將當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托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逾期之日起三日內丙方應將應付款項償付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各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必須辦理公證,乙方自愿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
款本息的義務;
(6)、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約定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償還本金或利息的,應自逾期之日起對借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費;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5%的罰金,并應自收到丙方的追償通知(電話或書面通知)后的三日內,無條件向丙方償清全部墊款及罰金;
3、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穩得利擔保公司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系,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穩得利擔保公司聯系,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穩得利擔保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采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5、借款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支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在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愿授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8
甲方(出資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下稱: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_______萬元人民幣,期限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乙方借款用途為_______,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每月20_______為結算日,乙方應于當日將當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托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逾期之日起三日內丙方應將應付款項償付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各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必須辦理公證,乙方自愿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6)、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約定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償還本金或利息的,應自逾期之日起對借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費;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5%的罰金,并應自收到丙方的追償通知(電話或書面通知)后的三日內,無條件向丙方償清全部墊款及罰金;
3、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穩得利擔保公司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系,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穩得利擔保公司聯系,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穩得利擔保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采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5、借款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支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在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愿授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按揭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篇9
抵押權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 幣 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XX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 擔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抵押登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