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買方信貸合同
合同編號:
借款方: 法定地址:
貸款方: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同意為其安排 銀行(下稱“出口地銀行”)的買方信貸。為此,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貸款用途和金額
1.1 本貸款用途是為出口商 與進口商 在 年 月 日簽訂的商務合同(合同編號: )融通資金,用于進口商為 項目,購買 設備。
1.2 貸款總金額為: ,其中:
(1)用于商務合同項下支付的金額為 (大寫: ),為商務合同金額的 %
(2)用于付給 的本貸款保險費的金額為 (大寫: )
(3)
第二條 提款條件
2.1 借款方根據商務合同的有關規定提款。
2.2 借款方滿足了本合同第六條列明的各項陳述與保證。
2.3 借款方未發生本合同第七條列明的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2.4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務合同支付條款規定的有關文件和單據,并按規定時間審核無誤以后指示出口地銀行將貸款直接支付給出口商。
3.2 提款期從 開始,至 截止,過期。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額為 (大寫: )
3.4 提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在每次提款發生后,由貸款方編制《提款通知書》(格式見樣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3.5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地,沒有任何扣除地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條款的費用。
4.2 貸款按 利率計息。年利率為 %,一年按360天計算。
貸款金額的 %即 (大寫: )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為 %,一年按360天計算。
還款期以前的利息每 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其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提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還款期的利息每 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編制《還款通知書》(格式見樣本2)通知借款方。《還款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4.3 承諾費費率為 %。承諾費自 開始按未提貸款余額計算、支付,以后每 個月計付一次。
4.4 管理費費率為 %。管理費自 內按貸款總金額計算,一次付清。
4.5 本貸款保險費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費用,借款方必須在支付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賬戶上。
4.7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地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并且不受商務合同項下進、出口雙方任何行為的影響。
5.2 本貸款還款期為 年,每 個月等額償還一次,分 次還清。還款期從 開始,其開始日最遲不超過 。每次還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還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須在還款前 個月通知貸款方,并征得貸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還款通知書》的規定提前歸還貸款,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