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精選3篇)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證件(照)名稱:號碼: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擔保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的《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
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本金為人民幣(大寫)(小寫),月利率為,月綜合費率為;
擔保期限自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擔保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主合同為準。
第二條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編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復印件附后)。
2、質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
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折價率為百分之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折價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當金、利息、綜合費、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權利質押的登記與記載
一、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甲方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并將股份出質有關事項記載于股東名冊,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并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對此應提供足夠的協助。
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工商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三、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四、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出質登記;
五、以存單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存單開戶銀行辦理存單確認和止付手續;
第五條質物需要由簽發銀行等有關第三方簽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質物真實有效并保證不接受申請質物掛失或提前支取的書面證明,同時,第三方應保證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
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和質物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出租、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質物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隨附于債權證書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
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借款的利息、綜合費,擔保借款的本金。
三、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
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或提前清償。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六、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
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質物兌現或者提貨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因質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質押期間,甲方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出現絕當后,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四、乙方對質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質物的返還
借款期限(含續當)屆滿,甲方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當返還質物。
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
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擔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債權數額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三條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甲方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七條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質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質登記/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質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質押期限的,質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或協議項下借款期限屆滿后_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長沙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和《民法典》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并在還款時一并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 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質押的保險合同號碼為:_________(詳見保單)。
第五條 借款期間發生任何形式的給付,給付金將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第六條 借款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歸還本息的,質權自動消滅,貸款方應當返還上述保險合同。
第七條 本合同期內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合同效力終止,保單欠款本息將從退保金額中扣除。
第八條 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償還的借款本息總和超過保單現金價值時,保險合同即行終止,貸款方將不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經協商,本合同在變更協議未達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貸款方備存。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借字第( )號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房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 “本合同”由《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房地產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懂斊薄分械洚旐氈椣聝热、《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5 .若簽發當票,“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唯一憑證。
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押擔保負擔。
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 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本(單位人)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和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典當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產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甲方與乙方可就擔保的具體事項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房產估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臵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房地產抵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 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處臵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 1該房產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并隨時接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簽發當票,典當期限以當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月利率為 ‰,合計為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 月綜合費 元。(大寫: 元)
6.3典當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屆滿,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在不違反6.6款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于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
6.8 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6.9 雙方一致確認:當物發生滅失、損毀,不論是由誰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項下的利息、綜合費及違約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債權不與甲方的任何債權予以抵銷。
第七條 續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甲方可向乙方申請續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7.2 甲方在超過款規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請續當的,經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續當。
7.3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 1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不發生贖當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實現債權費用等費用。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扣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余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臵前,甲方選擇贖當的,應結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按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雙方一致確認:依2.2條約定的估價金額為標準,估價金額不足 萬元的,絕當后或乙方依照十一條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乙方可自行變賣或折價,損益自負。
9.2 依2.2條約定的估價金額為標準,估價金額在 萬元以上的,絕當后或乙方依照十一條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依照以下方式處理:
9.2. 1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臵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6個月內處臵完畢。
9.2.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臵當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6個月內處臵完畢的,乙方有權單方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并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臵當物,但乙方以變賣方式處臵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于評估價的70%。
9.2.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后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后,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
9.2.4 乙方處臵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
9.2.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臵方式。
9.2.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9.2. 9.2.29.2.3款規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但乙方變賣當物的價格不得低于2.2款估價金額的70%。 9.3 甲方期滿未歸還典當貸款,甲方同意將個人(公司)全部資產和收入作為未歸還當金、綜合費用、利息以及違約金等的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先執行甲方的其他財產,而不受當物存在的限制。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臵當物;
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2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臵換的除外),或擅自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再抵質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臵)當物;
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臵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臵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后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臵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
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抵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 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3. 違反《房地產抵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4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2. 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當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權的經營管理者,并保證在抵押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的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
2.2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當物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抵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當物的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并不再在當物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2.3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抵押權的障礙與限制;
2.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質押登記的所有法定程序;
2.5本合同項下的當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后,當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2.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再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臵當物;
2.7沒有針對抵押物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2.8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2.9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2.1 0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抵押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2.11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 1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 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 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 3. 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臵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
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或發生當物滅失、損毀(不論滅失、損毀是由誰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 1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15.4 因乙方保管當物系無償,若保管不善導致當物遺失或損毀的,乙方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
15.5當票遺失的,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手續。未辦理掛失手續或者掛失前被他人贖當,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 1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和代理人,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臵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系人,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甲方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 。
乙方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 。
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保證人二:(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