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借貸融資)(通用26篇)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
建筑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編號:____字第___號
簽訂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筑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為
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
發行,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摺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
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為月息___‰,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___%,挪
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__%。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
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
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
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人是________,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
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___
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
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
。、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擔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說明〕簽訂借款合同,什么樣的情況下要有擔保單位,由建設銀行各省、市、
自治區分行決定。合同副本份數,可由借貸雙方根據需要確定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3
借款合同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主體描述
1. 借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基本帳戶開戶行:【 】
賬 號:【 】
貸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第二條 當事人陳述與保證
1.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三條 金額與幣種
1.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ㄐ懀骸 】
第四條 用途
1.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2)借款人擬改變借款用途的,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期限
1. 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放款金額、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六條 利率
1. (1)利率:【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 】條約定執行。
。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第七條 提款條件
1.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第八條 發放方式與賬戶
1.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第九條 結本付息
1. 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3.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4.借款人應按第 【 】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4.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條 順序
1. 1.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評估、登記、保險、鑒定、拍賣、過戶、訴訟或者仲裁、保全、送達、執行、律師、差旅等全部費用)
2.貸款人依本合同或者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對前款各項費用選擇不同順序進行清償。
第十一條 提前還款
1. 1.提前還款應符合以下約定:
。1)提前還款日不能為利率調整日;
(2)提前還款時應結清已還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約定計至提前還款日的前一日。
2.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在還款日前至少提前10個公司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還款期數和期還款額。協議生效且提前還款資金到賬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3.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后提前歸還部分本金且縮短剩余還款期數的,剩余的貸款本金仍適用原貸款期限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和調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執行。
4.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重新計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貸款的本金按實際占用期限重新計算。
第十二條 展期
1. 借款人在約定的貸款期限內無法還清貸款,可在貸款到期日前1個月提出貸款展期申請,經公司同意后可以辦理展期手續。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貸款期限達到新的期限檔次,貸款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檔次計息。
第十三條 逾期與挪用
1.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十四條 審查與決策
1.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五條 征信狀況查詢
1. 貸款人有權了解、核實有關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 監督貸款用途
1. 1.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使用情況、個人財產情況等并進行核實,借款人應當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貸款人對知悉的借款人債務、財產等情況應當保密,但根據法律法規或者應政府部門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第十七條 轉讓權
1. 貸款人有權通過【 】平臺將本合同項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需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十八條 清償內容選擇
1.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第十九條 自主措施
1. 對借款人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采取救 濟措施,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第二十條 其他權利
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一條 發放借款
1. 在借款人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滿足了放款條件的前提下,貸款人應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二十二條 保密
1.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征信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個人征信機構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其他義務
1. 貸款人向借款人書面通知下列事項:
。1)放款金額、放款時利率、放款日、還款日、到期日;
(2)根據本合同約定,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后予以調整的分期還款額;
(3)借款人的還款情況。
第二十四條 轉讓債務
1.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權利
1. 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還款能力的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征信相關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個人征信機構或法 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如實提供資料
1.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七條 接受監督
1.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第二十八條 ?顚S
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不得將借款用于有價證券、期貨等投資,股權投資,并自覺接受貸款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對本 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第二十九條 還款付息
1. 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發放借款后,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三十條 信息披露
1.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影響償債事項征得貸款人同意
1.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第三十二條 其他義務
1.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債務人原因
1.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項,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已提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且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1)借款人全部停止償還其債務,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2)借款人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借款人住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4)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貸款人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四條 保證人原因
1. 如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三十五條 抵押、質押原因
1. 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及所涉債務:
。1)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2)擔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
(3)擔保物權無效或者被撤銷;
。4)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
(5)擔保人申請破產、被申請破產;
。6)擔保人因被撤銷、解散等原因終止,或者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
第三十六條 停止放貸
1.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分別或者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對于尚未發放的借款,中止或者終止發放。
第三十七條 追加擔保
1. 1.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2.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提前清償
1.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_條項(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條款)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 】條(借款人通知義務條款)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三十九條 其他補救措施
1.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后七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 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到期;借款人應在收到貸款人要求提前到期通知的十日內足額歸還所 有應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對未在該期限內歸還的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天數計收罰息: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或資料;
。2)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
。3)借款人發生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家庭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6)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變化,且借款人未能按貸款人要求另行
提供所需擔保的;
。7) 借款人未經保證人事先書面同意,在抵押給保證人的抵押物上又設定或允許設定任何抵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的;
(8)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第四十條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未按約定償還任何一期本金或者利息;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隱瞞企業財務、經營等情況,或者拒絕借款人行使貸款人監督權;
。4)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提供虛假、不完整、不準確或者無效的資料及信息;
。5)抽逃出資、虛假出資、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等缺乏償債誠意、降低或者喪失償債能力;
。6)與他人簽訂有損借款人權益的合同;
(7)未履行本合同第_條(通知義務條款)約定的通知義務;
。8)違反所作出的保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貸款的,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 】。
第四十二條 擔保條款
1. 1.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采取以下第【 】項擔保方式擔保:
(1)保證擔保,保證人:【 】,合同號:【 】;
(2)抵押擔保,抵押人:【 】,合同號:【 】;
。3)質押擔保,出質人:【 】,合同號:【 】;
。4)其他擔保方式:【 】【 】!
2.本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如借款人無過錯,則貸款人與擔保人對借款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 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為農牧民城鎮居民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借款人為小型企業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并蓋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第四十四條 復數文件和語言
1.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借款人一份,貸款人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1. 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四十六條 法律適用
1. 借款人、貸款人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借款和擔保等相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 糾紛解決程序與管轄
1.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八條 費用負擔
1. 1.貸款人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2.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證據效力
1.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貸款人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貸款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催收借款的記錄、函件,及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關于本合同履行的材料,均構成有效證明主合同債權債務關系和本合同履行情況的確定證據。借款人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函件、材料等由貸款人單方制作或者保留,而提出異議。
第五十條 其他條款
1. 1.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適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訴訟/仲裁程序,寄送至該地址的書面通知、函件及法律文書等,受送達方必須簽收,并在簽收后三日內將回執寄送給送達方。如受送達方未簽收,則留置之日或者郵件退回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通訊地址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由對方出具收到該書面通知的回執,變更自回執載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則變更無效。
3.本合同未載明通訊地址的,以住所地為通訊地址。
4.其他約定:【 】。
第五十一條 聲明條款
1. 借款人和貸款人均同意并確認,借款人、貸款人通過其【 】賬戶和銀行賬戶采取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責任歸屬于借款人、貸款人本人;借款人、貸款人授權和委托【 】根據本合同所采取的全部行動和措施的法律后果均歸屬于借款人、貸款人本人,與【 】無關,【 】也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在任何情形下,【 】不是本合同項下任何借款或債務的債務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借款或債務。【 】亦不是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借款人和貸款人同意,【 】有權就其為借款人和貸款人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均指中間平臺)
第五十二條 簽署信息
1. 借款合同編號:【 】
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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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編號:【 】
貸款人:【 】
。ê炞郑骸 】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十三條 授權委托
1. 借款人(公章): 【 】 貸款人(公章):【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ê炞植⑸w章) (簽字并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 】年【 】月【 】日
【簽署條款】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4
借款單位: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_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保證用于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印鑒):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鑒):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印鑒):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6
編號: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鑒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證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后,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征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后,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范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7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業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資金,以出質人個人儲蓄存款/國債為質押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有關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貸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幣種及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質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貸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如遇銀行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四條 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計息,按月結息,在借款期限內如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期限未超過一年的合同利率不變;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調整利率,上下浮動的比例不變。
第五條 質押擔保
1.質物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合計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質人自愿以其處分權的上述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訴訟費、律師代理費、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和實現質權的費用等。
3.質物移交時間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當質物出現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剩余貸款本金和利息,或處置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5.質押的撤銷。借款人向貸款人還清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貸款人將質物退還出質人。對已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的,由貸款人、出質人向登記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六條 借款歸還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償還,以方式還本付息。
3.提前還款:借款人若要提前還款,須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還貸,貸款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逾期還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歸還貸款,即為貸款逾期。對逾期貸款,貸款人將自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5%罰息。逾期超過一個月時,出質人授權貸款人無征求借款人和出質人的意見,由貸款人主動將本合同約定的.質物按序號由小到大順序變現,以歸還貸款人的貸款本息及罰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質人負責。
第七條 貸款人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借款足額提供給借款人。
2.妥善保管質物。
3.當本合同項下的質押關系解除后,貸款人須將質物返還給借款人、出質人。
第八條 借款人義務
1.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2.在貸款人處開立存款帳戶或辦理銀行卡,并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帳戶或銀行卡劃付與借款有關的款項。
3.所借款項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隨時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4.在變更通訊地址時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第九條 出質人義務
1.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
2.需要辦理質押登記的,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3.在變更通訊地址時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第十條 出質人聲明
1.質物即質押的存款/國債為合法取得,出質人有權獨立處置,否則,出質人將對本合同約定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約定的質押擔保是不可撤銷的,只要上述貸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費用尚未還清,質押擔保將繼續有效。
3.貸款人對質押擔保所享有的權益不會因為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刪除而受任何影響。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發生轉期,則轉期后的質物即自動替代已作質押的質物。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變現、轉讓質物。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1.逾期超過一個月的;
2.本合同貸款總期限屆滿,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還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5.質物價值明顯減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應擔保的;
6.借款人或出質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7.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處理后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出質人;如不足以清償,貸款人對借款人有追索權,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20xx年個人借款合同書范本二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年_月起至____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1)簽訂借款合同要依據國家信貸計劃和政策,確定信貸資金的分配方向和數額,堅持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信貸原則。
(2)應掌握信貸方的資信情況。貸款方在簽訂借款合同前,應對借款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狀況進行調查,選擇與那些信譽良好、經營管理水平高,有發展前途的企業簽訂借款合同。
(3)貸款方應充分發揮自己的監督管理的職能作用,注意審查借款方的貸款用途,保證所發放的貸款?顚S茫乐菇杩钆灿觅J款和不合理占用資金,減少或避免浪費貸款的現象發生。
(4)嚴格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貸款安全。為確保資金安全回籠,避免損失,保證借款方按期歸還資金。貸款方應與借款方簽訂擔保合同,明確擔保責任,同時注意審查擔保人的資格和償還能力。
(5)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規定的利率應按國家制定的統一利率簽訂。
(6)簽訂借款合同要注意條款齊備、文字含義清楚、用語準確、程度合法,以防止釀成糾紛,或無效、違法行為的發生,使簽訂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7)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返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9
借入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在_________事業進一步得到發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動資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寫:美金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實際需要分期貸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幣支付借款;
2.以電匯方式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內,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內,將美金_________元,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4.本筆借款的提款期為本協議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10%;
2.根據匯率變化,允許利率有20%的浮動,具體由雙方當時協商;
3.利息本金:按實際借款金額;
4.利息日期:按實際借入天數計算;
5.還息時間:以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計利息一次,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四、借款期限
1.償還期:貳年;
2.甲方視為經濟情況,亦可以提前償還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二年內償還;
4.甲方在同時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清償權。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及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作為抵押,甲、乙雙方依法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2.甲方按時償還所借的本息,甲、乙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時間按上述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2.甲方如延期償還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則要支付雙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償還上述債務,該抵押房乙方拍賣時,應優先償還乙方的債務,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償還。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執行中友好的協商;
2.如發生糾紛,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3.本合同自簽署后,經外匯管理局登記后生效,本合同項下還本付息,事先經外匯管理局批準。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師樓存證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稅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
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后一天; 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利息存款帳戶指專門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帳戶;
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
合營協議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
凈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
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類似的組織;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后一天;
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
保管帳戶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1)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 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_____年。
(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
(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0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 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
(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5)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
(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證書;
(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
(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
(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
(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
(15)由注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
(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
(17)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注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
(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4.3 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 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并表示滿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
(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測量師審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 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后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帳戶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美元保管帳戶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后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后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凈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
凈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后按財政部門批準的直線折舊法進行。
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后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凈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凈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帳戶。
6.4 借款人的凈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于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
(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凈現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凈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凈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帳戶,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帳戶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額度(1)部分為年息2%;
(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4%;
(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余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 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后的第132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1)部分。
(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6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
(2)部分。
(3)借款額度(3)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3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并交付;
(4)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1)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 保險
11.1 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后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稅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稅等所有稅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稅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于被扣除稅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 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4%,按貸款余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1)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4%,借款額度(3)部分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后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注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帳戶。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戶;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于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 在發生違約事件后,貸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 貸款人采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并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 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 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顚S茫瑢Ψ怯糜诒卷椖康拈_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附件一 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
為了使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 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本保證人對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______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為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2
借款合同(信托)
貸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憑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
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爭議解決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
份,報送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蓋章) 法人代表: (蓋章)
保證方: (公章)
法人代表: (蓋章)
借款方開戶銀行和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址: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3
借款協議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雙方就借款之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合計向乙方貸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用于乙方償還其他欠款之用,借款期限兩年,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
2、乙方20__年4月份起當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甲方借款利息 元,乙方逾期償還利息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借款協議,要求乙方一次性償還本息。
3、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甲方有權向有本協議簽訂地X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4、甲、乙雙方確認送達地址為各自身份證登記地址,任何一方變更送達地址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需承擔因變更送達地址而導致送達不能的全部法律后果。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二O二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當日內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二、借款利息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利率按計算。乙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三、借款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借款交付給乙方。
(二)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借款本息。
(四)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
五、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除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息外,另按借款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作約定借款合同借款人地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5
自然人借款合同(模板)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居住地: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居住地: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于 前交付甲方,通過轉賬方式進行交付(若有銀行接收信息可以加上)。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利息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方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第五條還款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權利與義務
。ㄒ唬┙杩罘奖仨毎凑战杩詈贤幎ǖ挠猛臼褂媒杩,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ǘ
第七條違約責任
若不按期限支付借款本金或利息,違約方須承擔守約方為追討借款而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ㄒ唬┨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
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
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擔保人):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借 據
今借到人民幣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保證人: 年 日 月
收 據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7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8
一、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交付金錢給他人的一方稱為貸款人或出借人,接受金錢并于一定期限內歸還同時支付利息的另一方,稱為借款人或受貸人。借款合同屬于借貸合同的一種。借貸合同是一種極其重要的合同形式,自羅馬法以來各國立法對該種合同都有明確規定,一般分為使用借貸和消費借貸,或者實物借貸和金錢借貸等。其主要法律特征是:(1)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或處分權;(2)標的物是金錢或其他代替物;(3)是雙務有償合同①。
借款合同制度,是我國傳統合同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合同法頒布施行前,我國法律對借款合同方面的規定,一直將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與民間借貸合同區別開來。銀行借款合同被作為經濟合同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在原經濟合同法中規定了銀行借款合同制度外,國務院還專門制定發布了借款合同條例,用于調整規范借款合同關系。合同法將銀行借款與民間借貸統一起來,由一個法律制度調整規范,對于促進統一的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平等保護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建立科學完善的借款法律制度,無疑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合同法規定的借款合同制度,與原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相比,在許多內容規定上作了修改、發展和完善。主要包括:
1.把民間借貸納入調整范圍,大大擴大了適用范圍。除該章對借貸合同確立的原則、規則都完全適用民間借貸外,它同時又在第210條、第211條用兩個條文對民間借貸所涉及到合同生效要件、利息和利率等問題作了專門規定,確立了民間借貸所特有的制度。
2.確立了借款人按期提款的義務。原經濟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和民法通則對此都未作出具體規定。合同法為了全面規范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明確界定貸款人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義務的同時,確認了借款人負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義務,規定“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也“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第201條)。
3.確立了支付利息期限制度。原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中只規定了借款人必須還本付息,但并未規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具體如何確定。合同法對此作了具體規定,要求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時借款期限不滿一年的,本息一并支付;一年以上的,每屆滿一年就應支付一次利息(第205條)。
4.確立了借款合同展期制度。這也是合同法新確立的制度,實際上是關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限變更方面的規則(第209條)。
5.確立了民間借款利息制度。規定了民間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時,視為不支付利息;約定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規定(第211條)。
二、企業之間借貨合同的效力認定
對于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效力問題,民法通則和原經濟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都未作出明確規定。但長期以來,司法實踐中對于企業之間借貸的問題,一直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即一律認定為無效。對此,有關司法解釋和行政規章作了明確確認。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法復[1996] 15號)中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敝袊嗣胥y行1996年6月28日發布的《貸款通則》中也明確規定:借款人應當是金融機構(第21條)。
合同法對企業間借貸的效力認定問題,也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按照該法第52條關于合同無效的規定,在具體確認合同無效時,只有具備一方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五種情形之一的,才能認定為合同無效。如適用上述規定認定企業借貸合同效力時,只能涉及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兩種情形。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并沒有禁止企業間借貸的強制性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通則》只是行政規章,不能作為認定企業借貸效力的依據。因此,不能以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為由認定企業借貸合同無效。因此,如果認定企業之間借貸合同無效,只能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為理由。但從整體上看,企業間的借貸問題,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關系不大。以此理由認定企業借貸合同無效,實在有些牽強。
由于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企業借貸的效力間題,已經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雖然是在合同法施行前制定實施的,但與合同法沒有根本的抵觸,因而在未正式廢止前,仍應當是有效的。也正因此,不管對民間借貸問題如何看待,但在司法實踐中認定企業借貸合同無效是必然的選擇。但從上述分析看,存在著法律適用上的障礙。對此,我們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根本的途徑是國務院盡快將《貸款通則》上升為行政法規,或新制定
出有關禁止企業之間借貸的行政法規。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應明確制定出新的司法解釋,明確確認在處理企業之間借貸合同的法律效力時應當適用的法律規定和遵循的原則、規則,從而更好地指導各級法院依法妥善處理好有關案件。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號文件批準的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短期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_________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金額: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于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本期貸款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本期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乙方按季計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 借款使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訂貨卡片對外采購合同作為付款依據。甲方授權乙方憑有關進口部門的付款確認通知,主動從貸款帳戶中支付款項。以外幣計算的保險費,國外銀行手續費等,甲方委托乙方從貸款帳戶中扣收,并將“支款通知”聯寄交甲方。
第六條 借款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附后。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2‰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向甲方支付2‰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工貿合同(或協議)、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借貸雙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周記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20
借款合同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 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 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 話:
保證人(丁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 話:
保證人(戊方):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電 話 :
乙方因資金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并由丙方、丁方、戊方三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各方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期限、用途
1、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甲方從以下賬戶將資金轉入乙方賬戶,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2、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應無條件地將本金、利息一次性償還給甲方。
3、用途: 。乙方保證按照約定使用上述借款,如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上述借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擔保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支付方式:甲方將出借資金轉入乙方下列賬戶: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計算。
三、擔保條款
1、丙、丁、戊方作為保證人,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兩年,并自愿放棄一切保證人享有的抗辯權。
2、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律師取證費、交通費、差旅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還本付息,三方保證人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4、各保證人共同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并自愿以現在和將來的財產及所有收益為甲方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5、戊方保證已履行公司對外擔保之所有手續,擔保行為合法、有效。
四、違約條款
1、乙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逾期償還的,按月利率 %計算逾期利息,并承擔違約金 元。
2、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差旅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借款期限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及利息。乙方收到甲方還款通知后,應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ㄒ韵聼o正文)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 年 月 日
戊方(蓋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附件: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身份證復印件
2、戊方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21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借款與還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填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款還款
年 月 日 金額 年 月 日 金額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H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清,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不變。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每滿—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時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__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____________帳戶,并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結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業、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門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l、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司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丕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按執行利率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式______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提示
貸款人己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22
信托貸款財產抵押契約
(為抵押方,以下簡稱借款人)向信托投資公司(為受押方,以下簡稱放款人)借入外匯人民幣信托貸款經雙方協商,借款人同意將其抵押給放款人,雙方確認財產抵押的條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將全部(或部分)抵押給放款人。在貸款期間(指貸款本息未全部清償前,下同)抵押品歸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營業下,運用抵押品進行經營管理,無權對抵押品進行出售和轉讓。借款人在運用抵押品的過程中,應注意維修和愛護使用,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二、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抵押財產必須全部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財產險,抵押品的保險單的受益人應轉讓給放款人(保險單應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本息清償前,對抵押品按期續保,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一旦發生險災,保險賠款應先歸還放款人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
三、放款人對借款人來說是第一債權人,未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將抵押品再抵押給第三者,或將抵押品轉讓、變買處理,也不得將放款人的應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給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或因違反貸款協議及財產抵押契約的各項規定,給放款人造成經濟損失,放款人有權不必征詢借款人的意見,可以自行處理抵押品,包括將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將抵押品變賣處理,抵押品價值原則上按原值的%作價,但為照顧到借款人的利益,經放款人同意,借款
人可自行變買抵押品,處理抵押品的收入,優先歸還貸款的本息及逾期罰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處理。
五、本契約的各項抵押條件是連續的,在貸款未清償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間如借款人地址、名稱、機構等發生變化,本契約應繼續執行。
六、在執行本契約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雙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由雙方法定代表報經借款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負責)后生效,成為對雙方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從放款人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之日起,本財產抵押契約即告失效,原移交給放款人的財產保險單應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約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放款單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證機關
年月日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23
貸 款 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并如數追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并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賬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賬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愿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借款方請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并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 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24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銀行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于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_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2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 按月結算利息,固定每月____日結算當月利息與本金,隨借隨還,利息不夠一個月,按一個月結算。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劃款方式
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__________開立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 簽訂本合同后,出借方應在_____日內將借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出借方未按期發放借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借款利息的_____%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 借款方應按合同簽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或蓄意隱瞞出借方使用借款進行非法經營,出借方不負任何責任。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匯款憑證。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合同(借貸融資) 篇26
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規定用于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