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抵押借貸錢款合同(通用3篇)
車輛抵押借貸錢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身份證: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______
甲方現將牌照為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______型號 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 車輛實際行駛______公里,顏色 ______抵押價格為______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______起至 ______止。如到期不還款,違約金每天1000元整,違約超過24小時后,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使用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名義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后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后,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于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可逆轉,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車輛抵押借貸錢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現有 輛,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 ,掛車號碼 掛車大架號,甲乙雙方就欠款及車輛抵押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現欠甲方欠款 ,乙方愿意以自己的車輛作抵押。
2、抵押期限為一個月,如乙方到期不還欠款,則乙方的車輛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行駛乙方車輛所有的權力,所欠消費貸款由乙方還清后,乙方負責將一切過戶車輛手續提出,交予甲方,甲方取得乙方車輛的所有權。
3、該車20--年 月 日前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等一切事務均由乙方負責。
4、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條款履行,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車輛抵押借貸錢款合同 篇3
甲方(抵押權人):深圳市捷信達擔保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1、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快遞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