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借款聘請保證人合同(通用3篇)
企業借款聘請保證人合同 篇1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___日起,至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還款時間還款金額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
代表人:
地址:
銀行賬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
代表人:
地址:
銀行賬戶:
電話號碼:
日期:
企業借款聘請保證人合同 篇2
簽訂企業借款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1、借款同時有保證人的,保證人可以是共同被告;
2、行為人以他人名義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為人同時也知道借款人的,可以行為人和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3、私貸公用情況下當事人的.確定。實踐中有些地方出現私貸公用的情況,所謂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業,由于已經有逾期貸款未還等原因而不能貸款,于是便由個人或私營企業以自己名義代為貸款,所貸款項由企業使用。這就是所謂私貸公用。私貸公用以合同法的規定,應該屬于委托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為原告沒有異議。如何列被告,應考慮以下情況:
(1)出借人不知道貸款人是企業,貸款后貸款人也未披露企業用款情況,企業也未主動介入還款事宜的,應以借款人為被告;
(2)貸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實際用款人,出借人選擇借款人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仍然應列借款人為被告;
(3)在上述情況下,如果出借人選擇用款人為被告,可以用款企業為被告。如出借人堅持以借款和用款人為共同被告,法院也應允許,因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訴權。
4、借款單位或者擔保單位發生了變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產等,原告起訴誰,包括與該企業有關系的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或母公司,即列為被告。
【企業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 )
出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伍百萬圓整( )。 第三條 借款期間月利率計為%,即月利息為人民幣 ( )。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共計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款項一次性匯付于乙方指定賬戶。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項之日起,及時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項憑證。
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時間與金額:
乙方應當于借款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足額(本金+利息)一次性還款于甲方。
乙方足額還款后,甲方應當返還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于乙方。
甲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 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屆滿,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還款。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項,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積極履行還款義務。
3、乙方逾期還款,逾期期間按月利率 %計息。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3、因執行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
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 日期: _ _年_ _月_ _日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 電話: 日期: _ _年 月_ _日
企業借款聘請保證人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 字_________號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號和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3)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________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三章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
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良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3)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4)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5)根據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6)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七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
第十六條第
(1)、
(2)、
(3)、
(4)、
(6)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_________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章 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并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自_________號和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 貸款人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字號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記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日內,到甲方指定的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____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于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五章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十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八條;
3.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六章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3.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 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