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借款協議(精選3篇)
建筑企業借款協議 篇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用于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企業借款協議 篇2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證人):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借款用于公司業務發展經營、短期資金周轉。
一、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陜西中科網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向借款人民幣寫) (大寫)。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乙方一次向甲方歸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如果甲方急需資金,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按照實際借款時間和規定的利息率計算利息,退還本金并支付利息。
三、借款利息
自乙方收到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收到款項金額計算利息。月利率 %,按季度付息。借款利息以及到期本金的償還賬號如下:
開戶行:
賬 號:
戶 名:
四、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甲方提前收回借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保證條款
1.乙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付息。
3.若乙方至借款期滿,未履行還款義務,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建筑企業借款協議 篇3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___日起,至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還款時間還款金額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
代表人:
地址:
銀行賬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
代表人:
地址:
銀行賬戶:
電話號碼: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