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擔保長期借款合同(精選3篇)
有人擔保長期借款合同 篇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并在還款時一并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屬文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有人擔保長期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于 資金周轉專款專用, 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作違法違紀活動。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 ‰,從甲方實際向乙方交付借款日之起計息。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如實際借款數額、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約定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放款日期為準。(乙方要求上述借款打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借款打入以上賬戶視為乙方收到借款 。)
第五條 借款的歸還:乙方應按月付息,即利息于每月5日匯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借款本金于到期日歸還并匯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還款指定賬號:姓名: 開戶行: 賬號: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期限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且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有人擔保長期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借款人申請人民幣借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借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借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借款的銀行,包括經辦借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借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借款的期間,包括借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借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借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借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借款
3.1 借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借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借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借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借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借款證交由借款人審核;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借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借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借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借款人的同意,并支付借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借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借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借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出申請,經借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借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借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借款。
6.7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_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的,可以在該筆借款到期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交展期申請,借款人同意后,由借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9.2
6.9.3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借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借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交申請,經與借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借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借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顚S,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___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借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___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借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借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借款人的同意。
7.6 借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借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借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借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向借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借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借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向借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借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借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借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_________日前向借款人提出報告,與借款人就借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借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借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借款人通報。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借款;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向借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__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___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借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借款還清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借款人支付未提取借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借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借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借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借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