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戶口頁借條(精選3篇)
借戶口頁借條 篇1
_________________學院保衛處:_________________
因本人(姓名,年齡,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碼,以及就讀班級)結婚登記(或者別的什么原因),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期間借用學校戶口表,此表只用于_________________一事,不作他用,本人在借戶口表期間,對戶口表的保管一事全權責任,定會完好無損的于規定期限內交回,希望給予批準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簽名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借戶口頁借條 篇2
借 條
為購買房產________,今通過________轉賬向好友________借到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利率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時____還本付息。逾期未還,則當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⑨計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債務人)違約,守約方(出借人、債權人)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鑒定費等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身份證載明的雙方(各方)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借款人的社交號為: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戶口頁借條 篇3
借條范本
親戚朋友之間,金錢借貸在所難免。如采用條款詳細、一式多份的借款合同,則更能防范法律風險;但日常生活中,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簡短的借條更為常見,因此,如何書寫借條就非常重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等法律司解規定及法院案例,下面提供《借條》范本,并通過逐個字詞詳細注釋的方式提示相關的法律風險點。
【借條范本】
借 條[1]
為購買房屋[2],今收到[3]王娟[4](身份證號:X0808)[5]以現金[6]出借的¥20000.00元(人民幣貳萬元整)[7],借期陸個月[8],月利率7‰(仟分之柒)[9],貳零壹伍年捌月壹日到期時本息一并還清。如到期未還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10]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為據。[11]
借款人:李磊[12]
(身份證號:X1817)
貳零壹伍年貳月壹日[13]
【注意事項】
[1]標題表明了該條據的性質,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添加內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將借條篡改為數頁合同的最后一頁。標題應書寫在紙張頂部,標題和借條正文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另外,由于發生過惡意借款人用褪色筆書寫借條的案例,因此書寫借條時由出借人提供黑色簽字筆更為妥當;借條由借款人全文手寫較為妥當。
[2]“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后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另外,書寫借條正文時應注意左右盡量靠近紙張邊緣,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條持有人添加內容。
[3]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項已經實際交付,但一旦發生糾紛,借款人主張雖出具借條但未實際收到款項仍極為常見,為進一步避免此種訴訟風險,本范本采取了“今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種較不常見的表述,以更加強調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4]此處寫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種寫法的,應與身份證上記載的名字一致。
[5]出借人的姓名后應附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數,而身份證號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誰發生爭議。
[6]“現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現金而系銀行轉賬,則應將此處的“現金”替換表述為“銀行轉賬”,同時應保留銀行轉賬憑據。金額較大的借款,建議采用銀行轉賬方式,以免嗣后發生訴訟時就是否實際交付款項發生爭議。
[7]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字,也寫漢字大寫數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發生爭議;同時幣種也要寫明。
[8]借期必須明確,以免因何時還款發生爭議;借期也要大寫。
[9]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理由同前。同時,應注意截至目前(民間借貸新司解未公布前),法院通常認定約定利率以人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為上限。另外,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不規范的“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一般指“月利率2%”,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利率應盡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如果是無需利息的借款,則上述借條范本的正文部分可簡化為“為購買房屋,今收到王娟以現金出借的¥20000.00元(人民幣貳萬元整),借期陸個月,貳零壹伍年捌月壹日到期還清。立此為據。”
[10]到期未還后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期內利率一致是常見的爭議,應在借條中寫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此種表述亦能敦促借款人盡快還款;附大寫的理由同前。另外,也可寫明逾期后的計息基數是到期未還的本息合計,但由于部分法院判決中對此種合計計息基數并不支持,為避免爭議,本范本未采用此種寫法。
[11]“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末尾添加內容,同時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由于借條行文必須簡短,因此借款合同中常見的管轄、糾紛解決等條款在本范本中均不作表述。
[12]在法律術語中,借款人僅指借入款項的人。借款人的姓名應寫全名并與身份證記載姓名一致且附身份證號,理由同前。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則一旦發生訴訟,就借條是否是借款人書寫發生爭議時,字跡鑒定的費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張借條上的字跡都具備可鑒定條件。如條件允許,借條應書寫在借款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的上方。
[13]該日期應為所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并應大寫,理由同前。借條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紙張最好裁掉,理由同前。另外,借條書寫中如有涂改,應要求借款人在涂改處摁手印,但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清潔無涂改的借條則更為妥當(借款人此時應特別注意作廢借條是否已經徹底撕毀)。
參考書目:
全國人大法工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釋義》,法律出版社。
王澤鑒:《民法總則》,北京大學出版社。
馬俊駒、余延滿:《民法原論》,法律出版社。
田朗亮:《民間借貸法律政策案例適用指南》,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