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通用11篇)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1
甲方(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牽頭行):
法定代表人:
丙方(代理行):
法定代表人:
丁1方(參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丁2方(參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丁3方(參加行):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 (以下稱“債務人”)與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作為牽頭行和代理行) (作為參加行、社),共同簽訂的編號為 的《人民幣資金銀團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債權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1.1 保證人:指 。
1.2 牽頭行:指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及其權利義務的合法承繼人,是本合同的債權人之一。
1.3 代理行:指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及其權利義務的合法承繼人,是本合同的債權人之一。
1.4 參加行(社):指在銀團中除牽頭行和代理行外,參加銀團為借款人提供貸款的銀行(信用社)及其各自權利義務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即 是本合同的債權人之一。
1.5 債權人:指銀團中包括牽頭行、代理行和參加行(社)及上述銀行權利義務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
第二條保證合同與借款合同的關系
本保證合同為獨立性擔保。借款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發生的無效、可撤銷均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效力,保證合同仍然有效,保證人仍應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保證擔保范圍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按下列方式確定:
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本金人民幣(大寫) (¥ 元)及利息(包括罰息、復利)、損害賠償金、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涉及的安排費、代理費、承諾費、手續費、電訊費及其他雜費等)以及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第五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人同意債務展期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若債權人根據主合同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權人宣布的債務提前到期日后兩年止。如果主合同約定債務分期履行,則對每期債務而言,保證期間均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六條保證責任
6.1 如主合同被確認為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6.2 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但不限于變更貸款用途、貸款賬號、還款賬號、還款方式、用款計劃、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在債務履行期限不延長的情況下變更債務履行期限的起止日),保證人同意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延長貸款期限或增加貸款金額,未爭得保證人同意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前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6.3 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的利率政策變化而調整利率水平、計息或結息方式,導致債務人應償還的利息、罰息、復利增加的,對增加部分,保證人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4 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債權人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仍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債權人主張擔保權利,保證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6.5 如果債務人或債權人發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營、更名等情形,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6 債權人將全部或部分債權轉移給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的,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7 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變更主合同但未實際履行或變更主合同的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保證人仍按照本合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8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如債權人的債權仍未獲全部清償,則保證人在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代位權、撤銷權、反擔保等追索權時,不得損害債權人利益,并同意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優先于保證人代位權、撤銷權、反擔保等追索權。如保證人已經行使代位權、撤銷權、反擔保等追索權取得了款項,應首先用于清償債權人尚未獲償的債權。
6.9 如果保證人只對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保證的,則保證人同意,在債務人清償、債權人實現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主合同項下的債務部分消滅,保證人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保證范圍內對尚未消滅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6.10 如果除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外,債務人對債權人還負有其他到期債務,債權人有權劃收債務人在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賬戶中的款項首先用于清償任何一筆到期債務,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發生任何減免。
第七條保證人的其他義務
7.1 監督債務人借款使用情況,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真實的財務會計及生產經營狀況等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隨時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資金、財產和經營狀況的監督;
7.2 發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注冊資本金、投資、聯營、合并、兼并 、收購重組、分立、合資、(被)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撤銷、(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或者因任何原因喪失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保證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債權人,并按照債權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承擔、轉移或承繼,或者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債權人認可的新擔保;
7.3 保證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或公司(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并附變更后的相關材料;保證人的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債權人。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保證人承擔。
7.4 如果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履行,或者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的其他約定,保證人應在保證范圍內立即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其他條款
8.1 應付款項的劃收
對于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在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賬戶中劃收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保證人。
8.2 信息使用
保證人同意授權債權人向人民銀行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報送保證人的信用信息情況,并同意債權人合理使用該信用信息。
8.3 公告催收
對保證人的違約情形,債權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8.4 債權人記錄的證據效力
除非有確鑿的相反證據,債權人留存的與主合同和擔保合同有關的一切記錄、記載、單據、憑證均是保證人及債權人雙方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保證人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債權人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8.5 權利保留
債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債權人對保證人承擔義務和責任。
如果債權人不行使或延緩行使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未用盡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救濟,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此減免,但是債權人若減免主合同項下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相應減免。
8.6 債務人解散或破產
保證人知道債務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序后,應當立即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同時自己應及時參加解散或破產程序,預先行使追償權。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序,但未能及時預先行使追償權的,其損失由保證人自行承擔。
在債務人破產程序中,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同意重整計劃,本合同項下債權人的權利不因和解協議或重整計劃而受到損害,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予以減免。保證人不得以和解協議、重整計劃規定的條件對抗債權人的權利主張。債權人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中對債務人做出讓步而未能獲得清償的債權部分,仍有權要求保證人繼續予以清償。
8.7 保證人解散或破產
保證人發生解散或破產的,即使債權人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尚未到期,債權人也有權參加保證人清算或破產程序,申報權利。
8.8 通知
8.8.1 保證人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系方式(包括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等)均真實有效。其任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均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將變更信息寄/送至貸款人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等信息變更在他方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2
合同編號: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債務人”)于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保障甲方債權實現,乙方自愿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主合同本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如果大小寫金額不一致,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保證方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債務人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則乙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2 主合同中約定主合同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則對每期債務而言,保證期間均從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第五條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5.1 乙方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其財產情況和信用狀況等有關資料,并保證上述資料的準確、真實、完整與有效。
5.4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5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或其他第三方債務的行為。
5.6 乙方在發生或可能發生對乙方擔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行為和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5.7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5.8 如果甲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但不限于變更還款方式、還款及收款賬號、借款用途、用款計劃、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展期等)無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9 主債權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的,乙方承諾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5.10 無論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或放棄、部分放棄任何擔保債權,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由債務人自己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仍負有保證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當物保和人保并存時,債權人在實現債權時物保和人保不存在先后順序,甲方實現債權的順位上不受主合同項下其他擔保的影響,乙方放棄在甲方實現債權時位于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順位之后等相關權利,對實現債權的順位甲方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5.11 乙方的其他義務:
(1)乙方應對債務人借款使用情況(包括用途)進行監督;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實的財務會計及生產經營狀況等資料和關聯關系、關聯交易等情況,對于乙方的資金、財產和經營狀況,甲方有權隨時進行監督;
(3)乙方發生承包、托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注冊資本、投資、聯營、合并、兼并、收購重組、分立、合資、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撤銷、(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處以高額罰款、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其擔保能力減弱甚至喪失的,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承擔,或者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4)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或公司(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變更的,借款人應當在提交變更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5)在債務人未還清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之前,如乙方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借款(含民間借貸)、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抵押、質押、保證擔保,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6)乙方作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發生合并、分立、股權變動、增減注冊資本、合資、聯營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六條違約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項下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通知與送達
8.1 甲乙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甲方乙方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住址
電子郵箱
8.2 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第8.1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或地址視為有效。
第九條公告催收
對乙方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及個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聯系人、上下游客戶、媒體、征信機構等)予以通報,通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短信、微信、電話、張貼公告等方式,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第十條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和生效。
10.2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等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則乙方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連帶責任。
10.3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10.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0.5 其他約定事項: 。
10.6 特別聲明
乙方聲明:乙方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合同、主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條款及內容,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內容向乙方做了詳盡的解釋和說明,乙方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于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為企業借款合同范本具體條款。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4
中個字(__________)第(__________)號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護。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第__________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綜合消費貸款B、個人經營性貸款
C、個人汽車消費貸款D、其他: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期限
借款與還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等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另行商定。計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按月結息,結息日為借款日當天。
第三條貸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4、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5、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6、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四條保證方式與范圍
1、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擔保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六條擔保人承諾
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優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為主從合一合同,擔保合同不另行簽訂。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周解決;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
第十條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井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條款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5
合同號:
貸款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借款種類為,借款用途為。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上述期間和借款額度內,借款人申請用款,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為準,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利率℅。
第四條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季(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條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若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貸款人主張債權時,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七、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六、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九、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十、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50%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未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三、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往復使用。
第十三條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一、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三、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為無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對各條款予以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的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執二份,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借款人(簽章):_________保證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6
你好,帶擔保的借款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連帶責任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伍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_50000.00元),借款期 _____ 個月,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連帶責任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二〇_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7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8
借款人名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電話: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郵政編碼:
保證人名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愿意為甲、乙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擔保金額為甲方根據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資金本金(大寫)元人民幣(大寫:元整)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并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后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并、撤銷,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并后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本擔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托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并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9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關于抵押物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簽訂借款協議時,對抵押物的評估價格為三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在借款方違約不能還款時,三方同意對抵押物不再另行評估作價。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經貸款方催促后在十個工作日仍不能還款時,將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給具有法定資質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三、三方同意對抵押物的拍賣底價可以低于借款時的評估價格,為借款本息加實現債權的費用(含拍賣費、律師費等)。
四、如拍賣時發生流拍現象,每流拍一次,則對抵押物底價下浮20%,同時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流拍時,貸款方可與借款人和抵押人協商,以第二次流拍時抵押物確定的底價抵償借款;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繼續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五、拍賣時如發生兩次以上流拍情況,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償借款時,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優質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樓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賣前由借款人負責將住宅內的居民遷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樓,則由貸款方向抵押物內的居民提供不超過六個月的周轉住房,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自三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與借款抵押協議等一并作為此次貸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辦理公證手續。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協議中與本補充協議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貸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 ,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擔保類-保證合同(銀團借款) 篇1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丙三方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年利率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需要一筆資金。
第三條 丙方保證責任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限: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兩年。
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第四條 借款交付
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后乙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將借款資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 ),以銀行轉賬到甲方指定的賬戶的方式支付。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及利息
1、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2、乙方應于每 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
3、借款人償還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出借人的銀行卡:
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按合同約定時間清償本金、利息;
3、乙方按照約定期限與金額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償還本息的,視為違約,甲方則就逾期部分的本息按每日 計收違約金,直至全部本息還清為止,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和律師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三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