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款合同(精選9篇)
借貸款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 急需資金,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元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于訂立本合同 日內,該筆借款由甲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付給乙方(銀行卡號為: ), 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借款利息為每月 ‰計 元,乙方應每 個月支付甲方利息一次,付息日為付息當月 日前,不得拖欠;如乙方拖欠利息超過 個月,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歸還借款。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自愿放棄異議的權利。
四、如因乙方拖欠利息或借款本金,甲方提起民事訴訟的,由此產生的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合理費用由均乙方承擔。
五、如乙方提供保證人,則保證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六、如乙方提供抵押財產,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擔保合同并依法辦理登記手續。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借貸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
貸 款 人: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
電 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幣別)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_____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的適用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于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后由甲方用于消費。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后,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并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 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3.7 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
借貸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貸款人:借款人:借款人為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民法典》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一、貸款金額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民法典》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賬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自有的折舊、生產發展基金及其他企業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賬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營企業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營(合作)雙方中止聯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賬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
合同編號:貸款人:借款人:借款人為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民法典》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二、貸簽約地點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
借貸款合同 篇4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借貸款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借款人(全稱):
借款人現更名為:
開戶行:
賬號:
貸款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種類:專用資金借款
2、借款用途:
3、借款幣種最高金額為人民幣實際借款金額以轉款憑證轉款金額為準。
4、(1)借款期限見下表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與轉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轉款憑證記載為準。轉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下列條件之一未成就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不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并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照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有關質物及其權利文件、出質權利憑證已經交付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并生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5、6、7、8、10項列示的)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未發放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先還利息、罰息、復利或費用后還本金的順序償還。
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與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使用借款。
2、按時歸還借款本息。借款人需展期的,應在本借款到期之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如果貸款人不同意延期的,則本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已經占用的借款和應付利息,應按本合同規定償還。
3、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擠占、挪用借款。
4、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5、借款人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6、借款人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業、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7、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9、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1、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或展期還款
借款人提前或展期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或展期還款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貸款人按借款人提前還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收取違約金;展期還款部分超出日期的息費率按每日3‰計收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日3‰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按日3‰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3、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日期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約定按時還息,不得拖欠等),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采用以下三種方式的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由借款人以 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
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擔保物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由借款人以股權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
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出質人以質押權利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上述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他條款,如本合同其他條款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擔保條款承擔擔保責任,或對借款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如貸款人與借款人解除借貸關系的,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對借款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壹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貸款合同 篇6
甲方(出借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現向甲方借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達成如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大寫) 小寫: ¥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承諾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擔因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導致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5、丙方自愿對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6、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該復印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注: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向乙方實際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據。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合同簽訂地:
時間: 年 月 日
借貸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
證件號碼: 住 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出借人):證件號碼: 住 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 元整,(大寫:
;上述款項用于。
第二條 借款時間
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起始日以乙方實際出借之日為準。
第三條 借款方式
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為下述第 種方式,甲方收到借款后應為乙方出具收款憑證或以銀行往來憑證為準:
1、現金交付
2、銀行轉賬
甲方銀行收款賬戶:
開戶人: 開戶行: 賬號
3、混合方式
通過銀行轉賬出借 萬元,現金出借 萬元。
甲方銀行收款賬戶:
開戶人: 開戶行: 賬號
乙方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委托第三方向甲方付款。
第四條 借款利息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利率為 /月(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借款利息為每月 元。借款利息按月支付,甲方應于收到借款的當日支付首月利息,剩余利息應于每月度開始前支付。
第五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采用下述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還款;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3、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本合同載明的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為甲方已收到。
4、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義務及其他義務讓予第三人。經乙方同意后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讓予第三人的甲方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借款支付予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為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更不能視為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3、乙方無須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
部分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在轉讓后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所借款項,應按借款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延遲支付借款利息,應按借款總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延遲償還借款本金,應按借款總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按借款總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良影響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發生延期支付利息,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未提供借款用途充分證明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5、甲方為本合同借款提供抵押物(甲方物權或第三人物權)設定擔保的,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擔保物發生滅失、貶損、性質改變、權屬改變、權屬爭議、擔保物使用、占用、狀態改變、涉訴、被查封、被扣押及其他改變致使擔保物價值降低或產生瑕疵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合同解除。
7、甲方為借款提供第三人保證擔保的,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擔保人死亡、喪失擔保能力、擔保能力降低、涉訴或擔保人資產發生滅失、貶損及其他改變致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降低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應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雙方一致同意,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應向民法院提起訴訟;
2、雙方一致同意,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適用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乙方轉讓本合同權利義務的,受讓人與甲方發生爭議的,爭議管轄按本條約定的管轄執行。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自乙方完成出借義務時生效。
2、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為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投郵三日后,即視為已送達。
3、本合同首頁中甲乙雙方寫明的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為甲乙雙方的送達地址。
4、甲方逾期支付利息或逾期償還本金導致乙方通過追索實現債權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貸款合同 篇8
甲方(出借方):
住所地: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用途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年利率 %,利息清算按日計算,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出借款項打入乙方如下賬戶:
乙方用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六、保證條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償還借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未償還的借款金額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計付罰息,直至全部借款歸還為止。同時,乙方還應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及時返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貸款合同 篇9
甲(出借方):
乙(借款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達成以下借款合同條款:
一、借款用途
乙方保證向甲方借款用于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利息為 。
三、借款期限及方式
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如與實際期限不一致,則以借據為準。借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方式
甲方借款方式為轉賬,借款賬戶: ,開戶行: ,賬號: ;收款賬
戶: ,開戶行: ,賬號: 。
五、提前還款
在借款期內,乙方可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借款,對于提前歸還的借款本金,根據合同約定的利率按照實際天數分段計息。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本金及利息。
2、乙方到期不還款的,借款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繼續計算,直至還清并承諾自愿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3、若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通過訴訟途徑實現債權的,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違約金等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交由 法院管轄。
八、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后需附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