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心得體會(精選3篇)
職業教育心得體會 篇1
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新法)已于20xx年5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職業教育法自xx96年頒布以來的第一次大修。工作室在主持人杜麗娟老師的組織與帶領下,積極開展學習活動,通過學習,讓我有機會對新法有了更深入的學習與研讀。
“此次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其目的是為了推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也讓社會各界更多關注和認可職業教育。”很多專家如是說。
“不被關注與認可”是長久以來對我們職業教師沖擊最大的一個“痛點”,而這次立法讓職業學校的師生們對職業教育的發展有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著這樣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尋找“被認可”的痕跡。
一、教學內容更全面
新法強調必須在堅持領導下,開展立德樹人、德技并修,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場、促進就業,面向實踐、強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學。提出職業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不可棄,要致力于培育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質的教育活動。由此可見,職業教育的內容在新法中被明確、拓展和強調,教育變得更系統、更全面、更“以人為本”,足見職業教育更具辦學魅力和社會認可性。
二、教學類型更明確
新法突出強調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從“普職分流”到“普職協調發展”的陳述改變,明確了職業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不是層次不同,而是類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們有理由堅信:職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將隨著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程度、本地產業發展需要、民眾的教育需求等因素變化做出更大的調整。新法強調從小到大的職業浸入,這樣的學情下,將有更多的學生愿意進入職業學校,為技能型社會的確立貢獻力量。
三、獎勵指向更顯化
新法規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為職業教育活動周,通過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為技術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藝的平臺,持續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國工匠。明確要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實施獎勵與表彰。由此可見,新法對職業類學校與人才的展示舞臺更廣,獎勵指向更明確,從而使得職業教育的從業人員和學習人員更有工作的動力,學習的向心力。
四、發展通道更多樣
對職教與普高、中職與高職等不同類型與層次的教育做了系統的界定,強調這些類型之間的互通與統籌,推行個性化教學,升學暢通,就業有望。學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愛好選擇普通高中或是職業學校,或就業,或升學,或讀研,讀大學的路徑也更通暢,參加職教高考、3+4中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3+3中高職分段培養、中職畢業生免試注冊入學、高職學生“專轉本”考試以及通過國際合作項目出國留學等途徑,通道多樣,尊重學生發展個性差異,滿足了不同稟賦和潛能學生的“適型”需要。
五、校企合作更緊密
對職業培訓提出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及其他職業性培訓等概念,使職業學校的辦學內涵更廣泛,收入更合法,職校教師的工作積極心被無限激發;新法鼓勵職業學校聘請技能大師、勞動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過擔任專職或者兼職專業課教師、設立工作室等方式,參與人才培養、技術開發、技能傳承等工作,辦學力量更強大;也鼓勵、指導、支持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依法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加強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推行特色學徒制,引導企業按照崗位總量的一定比例設立學徒崗位,對新招用職工、在崗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學徒培訓,可以按照規定享受補貼。雙向融通,使職業教育更有吸引力和辦學實力。
綜上所述,新法的頒布與執行是與時俱進,適應發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內容范圍可見,職業學校辦學將比過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讀職業學校,將讓更多學生在職業發展上大有可為。
職業教育心得體會 篇2
學習了新《職業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因為它保障了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保障,正在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真正體現了以人為本,利國利民。所以新《職業教育法》的頒布實施,是改革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對于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職業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一、“職普同重”意味著同等重視、同等投入、同等保障
長期以來,職業教育不被多數公眾認可,究其原因主要是初中畢業后讀中等職業學校升入本科比例不高的現象比較普遍,加之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考公、事業單位招聘、考研時往往容易遭遇學歷歧視。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明確了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
二、“協調發展”不是取消初中畢業后普職分流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將原法中的“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改為“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三、“新增三章”建立健全職業教育的保障體系
相比修訂前的職業教育法,此次修訂增加了三個章節,分別是第四章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第五章職業教育的教師與受教育者和第七章法律責任。這些變化體現了“圍繞與職業教育相關的主體,明確了職業學校、培訓機構、教師、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這么做既有利于職業教育法的落地實施,也能提高職業教育領域的法治化水平,這不僅僅是國家層面的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的基于受教育者維護自身權利的途徑。”學校需要按照規定履行相應的教育職責,教師需要具備相應的教學資格和技能,企業單位則需要保障公平就業和職業技能銜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需要受法律保護。
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對職業教育的認識越來越清晰,發展路徑越來越清晰。可以預期,修訂完善后的職業教育法,必將更加充分地發揮出其作為我國職業教育領域基本法的規范、引領作用,為促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職業教育心得體會 篇3
通過對有關教育教學理論的學習,讓我感到學習是認識自我和提高自我的一種最好途徑;學習,能了解更多的知識;學習,才能適應時代,也能改造自我的世界觀、更新教育理念和開拓思路、創造業績而發展。
教育的核心和本質是育人。育人的內涵是:教師對幼兒的愛心和關心,讓幼兒學會做人,學會認知,學會創造。因此,教師要進行新的教育理念的學習,才能在教育思想中,樹立遠大的理想,用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去感染和影響幼兒、去適應現代課堂教學的需要和提高教學效益,應自覺加強理論學習、業務進修,自覺地更新教育教學觀念。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大膽地探索和嘗試新的課堂教學方法和模式,虛心學習,博采眾長,在教學中不斷摸索,逐步形成完整有效的教學方法。自古云:學海無邊,教無定法,實踐和效果才是真理。所以,只有不斷學習、思考、實踐、研究,才能不斷發展,才能促進自身觀念的不斷轉變和更新,從而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質,促使我們更加奮發努力地探索和追求,在實踐中擔負起教育的重任,認真負責地在教育線上走下去。
人生道路不是平坦而是坎坷的,只有在崎嶇山路上行走過的人,才能在平坦的道路上奔跑。人只要有了曲折的經歷,才會有豐富的經驗。才能獲得巨大的成就、實現自己的人生夢想。在我國基礎教育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來自國內外的傳統與現代的挑戰面前,我深感自己與時代相差甚遠,仍需繼續學習,矢志不渝地去探求,大膽實踐,在開拓前進中不斷去鍛煉,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和創新實踐的能力,始終牢記“學高為師,德高為范”的座右銘,一方面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不斷通過教學反思,促進自己專業發展;另一方面要不斷按照幼兒園管理規范對教師語言和行為的要求,加強自身的修養,規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為一個讓幼兒與家長尊重的教育者。要達到這個目標,一定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合格的教師!
總而言之,教師的創造性是教師應該樹立創造性的教育思想、創造教學的能力和具體的創造實踐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使幼兒的創造潛能更好地發揮出來。現代教育對教師自身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師應具有與時代精神相符的教育理念,并以此作為自己專業行為的基本理性。還要有對教育事業心的熱愛和博大的胸懷,對下一代成長的關懷和敬業奉獻的崇高精神。良好的學習習慣,是提高自身素質和發展的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