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件使用協議(精選3篇)
課件使用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使用甲方課件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與甲方商定的辦學協議所規定的專業確定使用課件品種(另附清單,清單所列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之課件為能為學生學習提供學習支持服務的教學軟件,甲方享有專有權。乙方不得有任何盜版或者變相盜版活動,甲方保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五、乙方如不具備提供學生網上學習的條件和環境,需要甲方為學生提供光盤學習的,則甲方按乙方所有學生數、課程數提供人手1套課件,甲方按_____元/片收取成本費。乙方不得復制。
六、本協議所涉及的課件使用期與甲乙方合作辦學協議同時生效,合作期滿不續簽新的協議即同時失效,合作協議失效后,課件使用權即終止。
七、甲方如發現乙方翻錄、復制和出讓課件等行為,甲方將對乙方收取每套課件購買費用_____%作為補償,并保留追訴其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的權利。
八、以上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同意后以書面形式另行確立。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年___月___日
課件使用協議 篇2
轉讓方(甲方): 承讓方(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明確轉讓方與承讓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條本合同僅轉讓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不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有關設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權出租范圍內。
第3條承讓方對在承讓林地使用權年限內培養的林木享有所有權,承讓方有權在林地上套種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 承讓林地的范圍和年限
第4條承讓林地位于 ,地塊編號為 。其位置與四至界限見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圖與林地規劃設計圖。
第5條轉讓林地總面積 畝,《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號為 ,并以該復印件為附件。
第6條林地使用權轉讓年限為 年,自辦理完該林地的山林權屬變更登記之日起計算。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林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優先權,雙方可另訂合同順預延貳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7條甲方應當將林地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在 年 月 日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同時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條甲方所轉讓的林地應當是甲方與林地所有權原擁有者簽訂的林地使用權轉讓一級合同中,經原林地所有權人同意,準許由甲方統一轉讓的林地。甲方保證原林地使用權人對所轉讓的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具備政府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沒有林地權糾紛。如發生糾紛或變故,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所需費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
第9條在合同存續期間內,甲方在義務協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進入林地放火,采礦,挖土,放牧等有損林木的行為,對開荒毀林、偷盜林木等事件要及時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有關單位、個人追索賠償。
第10條在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由甲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林地使用權證。辦理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甲方承讓的林地內如果有墳地,乙方進行造林施工時,墳地周圍5米內不種樹。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需開挖新墳,須征得當地林業站、村委會、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毀林開坆。
第12條甲方錢包乙方在經營林地期間道路順暢,如出現路權問題或交通阻礙,甲方有責任及時妥善調解處理。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13條合同簽訂并由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權轉讓金,年林地轉讓金為每畝年 元,( 元)人民幣。在林地使用權轉讓年限中,轉讓金維持不變。
第14條林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辦法為:
1、合同簽訂后,按規劃面積每畝預付定金 元,甲方轉讓的林地為無林荒地, 年 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實際栽植面積扣還定金后一次性付清當年轉讓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讓金。簽訂合同當年不計轉讓金,轉讓金計算從種植當年起。如至 年 月底乙方未進行造林,甲方不再歸還乙方定金,同時有權將乙方規劃的林地轉讓給第三方,甲方除將定金歸還乙方外另加罰雙倍定金給乙方。
2、甲方轉讓的林地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按本合同第7條規定時間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給乙方;也可以另行協議將林木作價賣給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條 乙方將在使用林地時只能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為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和綜合經濟效益,亦準許進行林單間套種或立體開發,亦準許修建一些和營林項目相配套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
第16條 本合同規定的林地使用權期滿后,乙方應當及時歸還承讓的林地。林地上附屬的生產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雙方協商后可由甲方作價處理。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17條 本合同規定的林地使用權屆滿時,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林地,須在期滿前180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簽訂續期合同、并向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如使用權年限屆滿終止時,雙方無意續簽合同,乙方應歸還青山,保證租用林地內的采伐跡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費用以該轉讓地最后一個輪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雙方各承擔50%。交還林地時由乙方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條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19條 遭不可抗的一方,應在72小時之內,將事件以信件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20條 因國家建設需要,已轉讓林地被征用,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屬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設施補償及林地補償和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屬于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償費鬼甲方所有,并同時辦理該林地的解除或變更手續。
第21條 “不可抗力”指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雷電、凍害、洪水、臺風、爆炸、戰爭。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22條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應在20天內糾正該違約行為。如20天后,違約沒有糾正,則違約方另一方負責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第23條 如果甲方是違約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給乙方使用或中途變故造成乙方施工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產生的損失。
第24條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時支付轉讓金,從滯納之日起,每月應加繳納所欠轉讓金的0.1%的滯納金。
第25條 在頒發林地使用權證后,突發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內能在該林地內安排營林項目,經雙方協商,可相應推延本合同規定的期限。雙方協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
第八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26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27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附則
第28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不受機構撤銷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第29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第30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照《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第五條的有關規定,按照面積向相應級別的人民政府報批。
第31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約定后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課件使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筆記本電腦配備和使用事宜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一、購買筆記本電腦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現配置電腦品牌為:
____________,總價為____________元。甲方承擔人民幣___捌仟__元整,乙方承擔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所承擔的款項可分期支付,首期人民幣壹仟元整,第二個月起每月交人民幣伍佰元整,直至交清余款為止。
二、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筆記本電腦由甲方按國家會計制度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統一入帳管理。甲方有筆記本電腦的所有權,乙方有筆記本電腦的使用權和保管義務。
三、若乙方不再為甲方服務(包括調離學校、在學校掛靠等),須交回筆記本電腦,并執行以下具體條款:
1、乙方若一周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全部金額。
2、乙方若兩周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90%。
3、乙方若三周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70%。
4、乙方若四周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50%。
5、乙方若五周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30%。
6、乙方若六周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10%。
7、乙方若六周年以上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不再退還乙方購機時承擔所有的款項。
五、乙方在筆記本電腦使用過程中如果不慎損壞或丟失,按國家會計制度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的折舊率予以賠償。(乙方承擔部分除外)
六、原則上壹人不能配備兩臺電腦,配備筆記本電腦后,原臺式電腦將調出,用于組建新機房或作其他用途。
八、甲方有義務推進網絡、多媒體等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實現辦公、教學現代化,全面提高辦公效率及辦學水平,為乙方提供有效的、配套的軟硬件支持。
九、乙方有義務在短期內提高計算機運用水平,充分運用筆記本電腦進行教學、備課和學習。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所產生的補充條款與本協議有等效。
十一、本協議以上條款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