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協議(精選9篇)
助學貸款協議 篇1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中國___________銀行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速_____培養,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學生完成學業,促進全民素質的提高,雙方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和規定,經友好協商,就國家助學貸款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雙方承諾堅持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 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工作。
甲方聯系人、姓名、職務: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姓名、職務: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雙方聯系人如發生變動,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告知對方。
第三條 為確保與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如下:
(一)提供的助學貸款為國家助學貸款,在 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核準的額度內為具備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無擔保(信用)貸款。
(二)向借款人發放的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利率執行,不上浮。
。ㄈ┫蚪杩钊颂峁┑膰抑鷮W貸款最高限額不超過學生在讀期間所需的學費和基本生活費之和,最低人民幣_________元,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具體金額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ㄋ模⿲σ曳酵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保證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資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同意發放貸款的決定,并告知乙方。
。ㄎ澹┴撠熤笇Ы杩钊颂顚、簽署借款所需各種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到乙方所在地對借款人集中進行指導。
(六)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個人助學貸款運轉情況。
。ㄆ撸┍WC將借款人的學費貸款及時劃轉至乙方在貸款行開立的賬號。
第四條 為保障與甲方合作順利進行,乙方承諾如下:
。ㄒ唬┡浜霞追阶龊弥鷮W貸款的宣傳工作。
(二)對貸款學生的情況進行認真審查,按照銀行管理要求進行匯總。同時,對借款人填寫的提出審核意見,并負責將借款人申請資料完整提交貸款行。
。ㄈ┫蚣追教峁┙逃炕虻胤浇逃块T核定的學校貼息貸款總額度,及時將貸款發放情況報送相關管理部門。
。ㄋ模┰诩追介_立資金專戶,用以劃轉借款人的學費貸款。
。ㄎ澹﹨f助甲方進行個人助學貸款的貸后管理,每學期向甲方提供借款人的學習、健康、品德等情況。
(六)貸款學生出現足以影響貸款回收的特殊情況(如退學、休學、被開除、生病住院、死亡等),及時主動將此情況通知甲方。
(七)借款人畢業前,負責通知借款人與甲方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補充合同或借款變更合同。
(八)對違約借款人,配合甲方在學校內或由甲方在相關媒體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第五條 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承諾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有效期限內,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提前終止。確因客觀原因,一方需要終止協議時,應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協議終止后的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協議期滿后,雙方就是否延長合作期限可另行協商。
協議期滿后,甲方不再發放新的貸款,但協議有效期內發放的尚未收回的貸款,乙方應繼續履行協助甲方回收貸款及本協議中約定的全部義務。
第八條 其他條款:
。ㄒ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 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助學貸款協議 篇2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解決完成學業所需資金,經甲方所在學校批準,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 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用途借款用于。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其中:學費每年 元; 生活費每月 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 年 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 至 。
第四條 借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辦理第一筆貸款支用。
(二)以后各筆貸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1.用于支付學雜費的貸款于每年 月 日(遇法定節假日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天)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2.用于支付生活費的貸款于每 月 日(遇節假日提前)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賬戶因掛失、銷戶等原因無法入賬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新的賬戶。
(四)甲方停止支用貸款時,需經所在學校批準,并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
第五條 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 ;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的利率確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六條 還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讀期間,即 年 月至 年 月按月歸還借款利息;自甲方畢業次月起至貸款合同到期日止,即 年 月至 年 月甲方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歸還借款本息。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銀行自動從甲方在 銀行開立的儲蓄(卡)賬戶 中扣除每月本息額,因該賬戶存款余額不足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還款日未受足額清償的,未受清償的貸款視為逾期貸款。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掛失,凍結等情況而造成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還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歸還貸款本息,需經所在學校批準,并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變化而調整。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當乙方認為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發生變化,足以影響其償還貸款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貸款。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它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甲方應對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四)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學;蚱渌襟w上公布借款人違約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計劃償還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 計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3.甲方拒絕按受乙方對其行為表現及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4.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6.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7.甲方發生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被開除等情況。
(四)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金(包括罰息):
乙方除本條第三項規定及甲方約定賬戶因甲方原因無法入賬情況外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乙方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以日利率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變更住址(地址)、電話等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條 介紹人負責向乙方推薦甲方的借款申請,并審核甲方本人資料的真實性;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移居、退學、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相應債權保護措施。
見證人協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有關情況。在甲方畢業時,見證人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畢業去向,協助乙方了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訊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見證人簽字、介紹人的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關條款如與國家助學貸款的規定有不同之處,以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第十七條 此合同包括國家助學貸款用款計劃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介紹人、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助學貸款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銀行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學生完成學歷,促進全民素質的提高,雙方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個人助學貸款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雙方承諾堅持平等互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 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個人助學貸款業務,以便協調工作。
第三條 甲方為確保與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如下:
(一)對乙方推薦前往甲方申請個人助學借款并符合條件的借款人,保證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同意發放貸款的決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個人助學貸款運轉情況和其他資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貸款的學生名單和貸款的償還情況。
第四條 為保障與甲方合作的順利進行,乙方承諾如下:
甲方:
乙方:
日期:
助學貸款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因教育資金的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金額,期限與利率
第一條 貸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申請,同意向甲方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總計金額為: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其中,學費貸款額為每年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年;住宿費貸款金額為每年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年;生活費貸款金額為每月_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月.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僅限于下述范圍:學雜費;住宿費;生活費 (具體見貸款申請表)
第三條 貸款期限:_____________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7月,貸款總期數2.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利率執行.計息方法:利息從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發放之日起,按實際用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365天.當前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額.
第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計啟,辦法也隨即相應調整,調整時乙方毋須專門通知甲方.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于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如甲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九條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即構成挪用貸款.乙方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挪用貸款利率計收罰息,對違約使用的貸款,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五的罰金.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在甲方在學期間,甲方負擔該期間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甲方畢業履行還款義務始至貸款本息償清止,該期間貸款利息全部由甲方負擔.
貸款發放與回收
第十一條 在滿足以下所述的條件后,乙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一)甲方已向乙方提供貸款用途證明文件;
(二)甲方已在乙方處開立存款賬戶;
(三)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四)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五)甲方來出現或潛在出現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以及無任何可能或將來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發生;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學費及住宿費貸款按年度直接劃人甲方所在學校指定收款賬戶,戶名 賬號: 生活費貸款按月直接劃人甲方活期儲蓄存款賬戶,賬號為 .
第十三條 貸款還款時間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起,還款總期數_____________期,每期的還款日為對應月的_____________年)還款.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每期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期遞減.
每期供款額=(貸款本金-累計已償還本金)×當期天數×月利率30
(三)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后,如甲方有足夠款項來源,經乙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部分提前還款只限于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后算起的貸款本金,不能沖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_________元的整倍數.甲方如需提前還款,必須在還款日前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后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二十條 提前還款不計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利率仍按原貸款期限的同檔次利率執行.甲方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繳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其貸款: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學校規章制度,受到刑事制裁或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未按合同規定和用途使用貸款;
(三)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
(四)未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
(五)出國留學或定居.
(六)法律,法規及現行辦法規定的中指貸款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 如甲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對逾期還款部分計收逾期利息.
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承諾:
(一)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明,并確保其真實性;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三)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將貸款挪作他用;
(四)甲方變更住所,就讀學校,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或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應在變更前_____________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申請或蓄意逃廢銀行債務,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學校,社會相關媒體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
(五)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甲方于畢業前與乙方辦理還款手續,保證畢業后仍按本合同履行還款協議.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對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不按合同規定歸還,使用貸款,乙方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第二十九條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則自愿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乙方有權持公證機關出具的強制執行公證書,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第三十一條 義務履行和權利放棄
一,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人之間關系的影響,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乙方給予甲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其他約定
第三十二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補充,變更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合同其他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如遇國家法律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的合法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將密切配合,盡快修改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的有關條款.
第三十三條 債權,債務轉讓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務轉讓給第三人.
(二)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向第三方轉讓債權,甲方仍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條款.
第三十四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由甲方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本合同在乙方指定的公證處辦理公證,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通知
甲方變更住所,就讀學校,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聯系均按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填列的地址,電話送達對方,如以信函的方式,則應在掛號信發出后第5個工作日視作被送達.任何一方地址,聯系辦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十七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國家教育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借款借據.
3、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 國家助學貸款相關部門各一份.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甲方已經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甲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礎上自愿簽署的.
甲方: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簽訂于
助學貸款協議 篇5
______大學______學院______專業______級學生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大學借貸新生入學貸款(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為及時收回貸款,保證下一級新生的順利入學,特商簽該合同如下:
1、合同還款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月止。貸款學生在此期間內可隨時來人或通過郵局、銀行匯款辦理還款結算手續。
2、根據“有貸有還”的原則,對未履行該合同,拖延還款期限者,學校將收取所欠貸款每年______%的滯納金。
3、對獲得此項貸款后又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者,學校將用所獲國家助學貸款抵還該項貸款。
4、貸款學生在未還清所欠貸款之前,暫不發給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發貸方:_______________大學 貸款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助學貸款協議 篇6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第______號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____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范圍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權人__________依據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__________所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如借款合同雙方依據合同規定的條件減少貸款額,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金額則以借款合同項下實際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準。
二、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三、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以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第二條 抵押期間
[選擇1.如果登記機關認可合同的規定]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被擔保債務償清為止。
[選擇2.如果登記機關堅持登記確切的抵押期間]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經過一定期間)。
?第三條 抵押財產
一、抵押財產凈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有關情況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二、如果抵押財產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財產,抵押人有義務在抵押財產清單中注明。
三、在抵押有效期內,無論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抵押物賬面凈值總額減少至不足以擔保全部抵押債權時,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四、以限制流通物提供抵押擔保的,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審批登記手續,以確保抵押權有效合法成立;
五、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滅失或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四條 抵押財產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財產的權利憑證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的檢查。
二、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財產,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財產的安全、完整,如抵押財產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三、抵押人轉讓、以實物形式出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應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未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
?第五條 抵押登記
一、在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抵押人應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持本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等相關資料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
二、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后,應于3日內將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三、抵押權人在抵押登記期滿而債權未得到完全清償時,抵押人必須繼續辦理登記手續。
四、如果抵押財產中含有在建工程,或尚未安裝完畢的機器設備,或尚在途中的其他物品,抵押人將在前述工程、設備或物品建成或到達后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抵押人在此確認:如借款人未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到期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抵押人違約而由貸款人解除合同或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抵押物或將抵押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抵押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抵押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抵押物。
二、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抵押人應支付或償付給抵押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沖抵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抵押權因以下原因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抵押權實現。
抵押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抵押權人應將其保存的抵押物所有權證明和保險單正本交還抵押人。
?第七條 聲明與承諾
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抵押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對抵押財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人的簽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抵押人并不因為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設置而喪失向其他債權人清償債務的能力,或損害抵押人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利。
五、抵押人應向債權人預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內發生的任何形式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抵押人不因上述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而免除擔保責任。
六、抵押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應立即通知并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第八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致使抵押權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承擔抵押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所做的聲明與事實不符或所做承諾未得到履行;
2.因抵押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抵押無效;
3.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擅自轉讓、以實物形式出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
5.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協助抵押權人續辦抵押登記,致使抵押在主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失效;
6.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毀損、滅失,而該抵押物的保險未落實或因任何原因保險公司拒絕賠付。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抵押人負有抵押過失或違約責任,抵押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抵押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抵押人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抵押人在抵押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抵押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任何債權與抵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九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費、公證費及抵押財產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抵押人支付或承擔。
?第十條 權利放棄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對于向抵押權人支付的任何款項,不得提出抵消的主張。
二、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抵押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與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
一、抵押財產清單;
二、抵押財產保險單正本;
三、抵押登記證明文件;
四、抵押物評估報告;
五、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選擇1.適用于不動產抵押,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權及《擔保法》規定的需要登記抵押才生效的其他財產]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蓋章;
2.抵押人辦妥抵押登記手續;
[選擇2.適用于動產抵押]
本合同自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抵押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公證處、___________登記機關、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代表人
或授權簽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簽人: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助學貸款協議 篇7
合作合同是一種特殊性質的合同,通常涉及到雙方重大經濟利益,必須依法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才能生效。我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規定,合營企業的協議、合同和章程經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可見審批機構的批準是合營企業合同生效的必經程序,只有經過批準,合同才算有效成立,未經批準合同無效。
_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合同范本
甲方: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局(或學生貸款管理中心)
為幫助高等學校中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經雙方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
一、甲方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轄內高等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二、乙方負責協調地方財政部門、教育部門、銀行及學校之間的關系。
三、乙方負責接收、審核地方所屬高等學校提交的貸款申請報告,核準各學校貸款申請額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將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開立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專戶”,用于國家助學貸款的貼息。
五、甲方須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分期限貸款余額、利息金額、50%利息貼息額。
六、乙方負責依據甲方實際發放的助學貸款額,經審核無誤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劃轉貼息經費。
七、甲、乙雙方分別在本系統對當年安排的助學貸款實際發放額和戶數進行統計,并由雙方共同核對確認。
八、甲、乙雙方應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計劃安排情況、發放和收回情況、貼息款的劃付情況、借款人的用款情況及畢業分配情況等進行及時溝通。
九、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的方式解決國家助學貸款運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全部助學貸款收回后終止。
十一、雙方訂立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助學貸款協議 篇8
合同編號: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廣西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訂的《廣西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
實際發放貸款時,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后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后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后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第二年及以后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后20個工作日內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后,將交費憑證復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并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戶是甲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戶戶名為: ,賬戶號為: ;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發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1.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2.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3.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4.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5.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實際還本日以《還款協議》為準。《借款借據》和《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后,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后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后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后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后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條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用于甲方進入還款期后歸還借款本息,賬戶戶名為: ,賬戶號為: 。
二、甲方因賬戶余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戶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辦理賬戶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戶供乙方扣劃,否則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為約束借貸雙方的法律依據。如發生以下情形,三方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當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兩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甲方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甲方轉學:如甲方轉學,必須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甲方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甲方必須在畢業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并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丙方審核通過后,由乙方為其辦理展期手續。甲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丙方所在學校的隸屬關系,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學校對該筆貸款繼續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規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四、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或乙方與甲方簽訂還款協議后,方可為學生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將本人的貸款信息及還款情況按國家有關法規使用。
二、甲方承諾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并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戶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戶存款額不足扣收時,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中劃收;
(四)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 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 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 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五)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六)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丙方受所在學校委托,作為甲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介紹人,丙方承諾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學校授權委托書;
二、在本合同訂立后,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并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四、甲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后,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丙方負責在一年內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聯系地址;
六、應負責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記錄,協助乙方做好甲方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貸款發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并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違反在本合同第九條承諾的第四、五項規定的義務,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1. 甲方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 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后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后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系方式通知貸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 甲方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時;
6.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丙方監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 甲方在畢業時未與乙方簽訂還款協議。
(四)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乙方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五)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款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并要求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三 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款借據;
2、還款協議;
3、 。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授權簽字人簽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郵政編碼:
攻讀專業 聯系人姓名: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丙方地址:
甲方母親姓名: 郵政編碼: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合同各方基本信息表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所在學校名稱: 就讀專業: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甲方父親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甲方母親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聯系電話:
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所在學校: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聯系電話:
助學貸款協議 篇9
遼寧省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遼農信助學借( )第 號 借款人(甲方): (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 貸款人(乙方): (經辦農村信用社)
擔保人(丙方): 1、 2、 3、 4、 5、 6、
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人民幣(小寫) 元整。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為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主要包括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條 貸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有變動,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與還款計劃見下表:
第四條 貸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年利率為%。在貸款存續期間,如遇國家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下年度1月1日起,按照調整后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全部由同級財政負擔,如果財政貼息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則貸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學生畢業后的下月1日起,貸款利息及罰息由甲方全額支付,學生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償還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款項劃付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并將款項向甲方指定的賬戶劃付。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由乙方負責按學年分次發放。新學年學生再次用款時,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印章直接到乙方處填寫借款憑證,辦理貸款手續,并簽署《遼寧省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劃款委托授權書》后,由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劃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請使用下一學年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匯劃的款項后,按借款用途分別設立學費和住宿費分戶賬冊,由高校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安排使用。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甲方積極履行貸款本息的還款義務。當甲方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及時歸還貸款本息時,乙方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二、乙方應允許甲方有條件時提前還貸,并按實際使用的期間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學生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
四、學生畢業后,由甲方全額償還貸款利息,還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種方式。當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時,要及時向乙方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乙方應為其辦理展期手續,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
五、乙方應允許甲方根據學生的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后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
第七條 合同變更
除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一、甲方自愿終止合同:學生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通過高校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學生轉學:學生轉學時,必須由乙方與待轉入學校的相應經辦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后,或者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后,高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情況,高校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還款賬戶,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乙方直接從賬戶中扣收;如甲方賬戶存款額不足扣收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中劃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調查、
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四、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九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和學生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丙方承諾
一、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抵(質)押擔;虮WC擔保;保證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二、擔保范圍: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三、擔保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履行債務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 的利息,并依法采取其他的經濟制裁措施;
(二)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三)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和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公布甲方及其學生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四)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逾期貸款計息的有關規定計收罰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訴訟裁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擔保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業務經辦人: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