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洽商變更格式標準化及其計價研究(精選3篇)
建筑工程洽商變更格式標準化及其計價研究 篇1
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具有復雜性、長期性和動態性的特點,任何工程承包合同都不可能預見和覆蓋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有可能發生的變化,所以工程變更是必不可少的。工程變更對合同價款具有很大的影響,因此,對建筑工程洽商變更的研究就顯得非常重要。
一、問題的提出
目前,關于變更的分析,大多都集中在變更是如何發生的,如何防止變更帶來的費用和工期損失上。但對于合同,卻沒有統一的格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其他一些相關建筑法規,只對洽商變更的條款做出了規定,但在格式上卻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中,最常見的是工程聯系單。但是一般的工程聯系單中只列出了需要變更的內容、圖紙和解決方案。卻沒有對費用和工期的問題給予說明。這就會導致,在工程完工以后,結算時出現很大的麻煩。只有工程內容,卻沒有工程量和價款,給工程的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難。所以,我們迫切需要一個規范的洽商變更合同文本,來解決目前建筑工程中由于洽商變更所帶來的問題。
二、案例分析
下面我們來看一個現實中的例子,然后按照現行規定進行逐一解釋。
上海某建設集團公司通過議標承建了湖南長沙一家外資企業廠房工程,雙方簽訂了固定總價合同。工程總價6000余萬元,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工程量錯算、漏算、材料漲價等因素導致工程實際成本大大超過預算,公司因此要求追加工程價款。增加支付1000余萬元,而業主則以合同是“固定總價”為由不同意增加價款。上海公司遂停工要求談判,雙方形成價款爭議。
因鋼材大幅漲價導致的爭議。該工程投標截止日為20__年6月,在此之后,全國大部分城市主要建材大幅度漲價,工程所在地長沙的鋼材上漲幅度達30%~50%。本案例工程用鋼量為7000多噸,因鋼材大幅度漲價造成的損失高達400多萬元。承包商上海公司認為此種漲價是投標人投標時所無法預見的,發包商應當按實補償;而業主湖南公司認為合同為“固定總價”材料漲價是承包商應當承擔的商業風險,不同意以此為由調整價款。
上海公司在施工中發現工程量漏算、錯算比較多,涉及工程造價近300萬元。上海公司認為業主湖南公司在招標時只給了投標人7天的編標時間,在這7天時間內投標人除了要研究招標文件和招標圖紙,還要踏勘施工現場、詢標、參加答疑會、編制全套投標文件。客觀上無法精確計算工程量,因此要求業主湖南公司予以補償。而湖南公司堅持認為本工程為“固定總價”,所有工程量計算疏漏均應由承包商自己承擔后果,不同意補償價款。
招標人湖南公司招標時既提供了由某電子工程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藍圖),又同時提供了其委托外資方設計的白圖。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文件的編制依據是“設計圖紙”但未具體明確是哪一種“設計圖紙”。導致工程量差異,涉及工程價款100多萬元。上海公司認為凡是超出電子工程設計院設計的施工藍圖范圍的工程量,均不屬于施工承包范圍,不在包干造價范圍內,業主應按增加工程量追加合同價款;湖南公司則認為該白圖為投標時提供,不同意作為增加工程量追加工程價款。
對于以上出現的問題,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__)》的規定,我們進行了逐一解釋。
對于在投標截止日后,價格漲幅,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沒有相關的規定;而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__)》中,第4.7.6進行了如下規定:若施工期內市場價格波動超出一定幅度時,應按合同約定調整工程價款;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按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規定調整。對于乙方工程量漏算、錯算較多的情況,由于兩個文件中都沒有具體的規定,所以暫不做解釋。在具體的建筑施工過程中,大多數的施工方都是會多算,很少會出現這種,少算漏算的問題。一旦出現漏算、錯算的問題,解決的方法很多,也比較隨意。
鑒于存在以上問題,在現有工程聯系單和工程洽商單各地甚至各個建筑公司都不統一的情況下,建筑工程洽商變更格式標準化,就顯得非常重要。
三、格式標準化
格式標準化是指一個通用的、書面的洽商變更單。這個單子的目的就是要解決在結算時出現的只有工程變更的簡單描述,卻沒有工程量和工程價款的問題,以保證建設三方(甲方、乙方、監理)的利益最大化。表格的內容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完整、簡潔的工程變更內容描述。對于原有任務變更,需指出變更的內容和范圍、增減的數量或列出工程量清單;對于新增工程,指出新增的內容和范圍,列出增加的詳細工程量清單和計算方法。
2.陳述工程變更的原因與依據。
3.工程變更引起的合同價格和工期調整。列出變更的費用、合同價的變化、變更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的影響。
4.分析對其它未變更工程的影響。
5.審核確認簽字。
6.參考文件或相關附件。依據的合同條款、圖紙、會議記錄等。
7.變更價款的支付方式。
四、計價問題
建筑工程洽商變更與工程價格的關系,我們可以通過下面這個簡單的公式來描述:
工程價格=合同價格+變更價格
由上面這個公式可以看出,對于建筑工程而言,合同價格都不是最終的價格。承包商為了實現盈利,必須在報價中考慮變更風險,并通過工程變更管理減少風險,實現盈利。對于開發商而言,更要注重變更對工程最終價格的影響。防止不必要的變更,以至增加最終工程價格。對于工程變更的計價問題,具體施工當中,一般都是按照工程的施工工藝,然后按照相應的定額,計算出工程單價,然后再乘以工程量,最后得出變更的價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__)》中,有關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式如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量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建筑工程洽商變更格式標準化及其計價研究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雙方友好協商,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日開工,于日竣工。
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 甲方工作
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如確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3、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4、工程竣工后,甲方進駐使用視為驗收合格。
第3條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2、指派專人為乙方為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
第4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工程款結算及支付
1、按照清單報價計算為準、如有增項按雙方約定另行計算。(未計入部分另行結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洽商變更格式標準化及其計價研究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周期,并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
內容或名稱
文件提交日期
備注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2.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
設計文件名稱
份數
交付日期
備注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托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5.對采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后,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并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復制、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準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系并重新簽訂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3.由于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違約金。
5.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6.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設計項目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于合同后,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項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