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建筑材料租賃合同(通用3篇)
工地建筑材料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物品:
名稱
單位
租用數量
日租金
說明
租賃物品種類如有變更,以發貨單數量為準不再另簽合同。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日租金執行,并在下月5號前向甲方繳納上月租費,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第二條:租期約定,共計天。不足約定的按約定計算收費。超過約定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賃費。
第三條:根據租用物品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元。
第四條:租用期間的物品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不準改制,退還時發現如有損壞丟失,按合同附表收取修理費及賠償費。
第五條:甲方出租的物品,乙方當面點清數量,檢查質量,如有異議時當場更換。否則甲方不承擔使用中任何責任。
第六條:乙方租用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租期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發貨單為驗收合格憑證,入庫物品以甲方經辦人簽字的退貨單做為租用物品和結算租費的憑證。
第七條: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25%的違約金。乙方在退還租用的物品時,其中所領的物品退租時不得調換,如發現不是原領物品,雙方材料員簽字認定,按所定價30%付給甲方質量補償費。
第八條:乙方自提、退貨時由乙方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合格收貨。
第九條:物品價格及賠償辦法按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執行,該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其給對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此合同履行地為甲方負責人戶籍所在地。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承租方: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材料員:材料員: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建筑材料租賃合同 篇2
購買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依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建筑材料生產、銷售、使用的具體要求,經協商甲方同意購買乙方的建筑材料一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二、 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
三、 貨款金額:伍佰零貳萬叁仟元整(材料明細附后)
四、 付款方式:貨到甲方指定地點驗收合格后全額支付貨款。
五、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捆扎包裝不散捆,不回收。
六、 本合同解除條件:如遇甲、乙雙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確實無法協商的,可向合同簽訂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 材料明細表:
購買方:(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開戶行: 帳號:
年 月 日
供應方:(章)法人代表: 經辦人: 開戶行: 帳號: 年 月 日
工地建筑材料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賣方:
買方:
買方因建設或經營等需要,向賣方購買建筑裝修材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第二條:提貨方式、提貨地點、運輸方式等:
一、提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貨方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提取。
:買方到賣方營業地自提,運輸費用由買方承擔。
:由賣方代辦托運,由買方按每立方米承擔_______元運輸費用,____元裝卸費。
在買方支付貨款時一并結清。
:由賣方將貨物運輸至買方指定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址,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收貨人_______________驗收,驗收合格后簽字或蓋章確認。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由買方負責卸車,提供貨物堆放場地。
貨物在裝卸過程中注意輕拿輕放,嚴禁拋摔、重壓等,防止貨物造成損壞。
第三條:買方在收到貨物時應即時驗收,發現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三天內提出書面議異,超出上述期限內提出書面議異的,視為交付符合約定。
第四條:付款方式: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償價款);在提(收)貨物后_____天內支付全部貨款。
買方若采取分批購買的,則買方需在收到單次貨物后___天內支付該批次貨物的全部價款。
第五條:擔保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或自然人名稱及基本身份情況)自愿為買方履行本合同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保證人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合同約定的最后一次付款到期日起計算。
第六條:質量保證:(一)、賣方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進行生產,保證產品的質量。
產品的保修期為一年,在保修期內,由于產品本身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無條件更換或進行維修。
(二)、由于買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貨物損壞的,由買方自行負責。
(三)、賣方應提供相關產品合格證明給買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一)、若買方在約定的提(收)貨期限內不及時提取貨物或拒收符收約定的標的物,由買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引起的價格升降責任。
(二)、延期付款:買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貨款,如買方違反合同約定,未即時支付價款,則由買方向賣方支付所欠款項20%的違約金,給賣方造成其它損失的仍需賠償。
(三)、任何一方違約導致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敗訴方還需承擔實現合同目的產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交通、住宿費用、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用等。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的生效條件:本合同經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各方簽名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