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工程清包合同(通用3篇)
建筑安裝工程清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及《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施工資料
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清包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的項目。
二、甲方管理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務必按工地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執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務必以報價單的施工項目、施工工藝、施工材料為準。
3、乙方在每一天的下班前務必把施工工地的衛生搞好,做到每一天清掃干凈。
4、現場的施工材料務必堆放整齊,擺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務必以公司簽訂的施工工期為準并在施工工期內完工。
三、合同簽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為______%。
四、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與乙方的各項協調工作。
2、負責協調乙方辦理入場的各項管理手續。
3、負責工程進展的監督檢查,竣工驗收。
五、乙方職責
1、乙方作為工程合同的具體執行人,要對甲方負責。
2、負責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質量、施工工藝、施工材料、施工質量驗收工作。
3、務必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出現各種安全事故乙方全權負責。
4、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5、由于乙方對各種事故負全責,乙方應承擔各種事故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并賠償損失。
六、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筑安裝工程清包合同 篇2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市人民政府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干,每平方米___ 元。
二、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單項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________元。
六、水、電、暖、衛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志,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項解決:(1)向建筑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報送____ 備案。
三、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公證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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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裝工程清包合同 篇3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 工程說明
1.1 工程說明見投標須知前附表(以下簡稱“前附表”)第1項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XX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條例》的有關規定,已到X省(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辦理招標備案,現通過招標來擇優選定施工單位。
2 資金來源
2.1 本工程立項計劃已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建設單位的資金通過“前附表”第2項所述的方式獲得,并將部分資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 投標資質與合格條件要求
3.1 投標資質與合格條件要求見工程安裝施工招標公告及“前附表”第3項
3.2 參加投標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相應的施工資質,非本國注冊的施工企業應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管理規定取得施工資質。
3.3 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資格,投標人應提供令招標人滿意的資格文件,以證明其符合投標合格條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為此,所提交的投標文件中應包括下列資料:
3.3.1 有關確立投標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
3.3.2 投標人在過去3年完成的工程情況和現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況。
3.3.3 按規定的格式提供項目經理簡歷,及擬在施工現場或不在施工現場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員情況。
3.3.4 按規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擬采用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
3.3.5 投標單位提供財務狀況,包括最近2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和投標人向開戶銀行開具的,由該銀行提供財務情況證明的授權書。
3.3.6 有關投標人目前和過去2年參與或涉及訴訟案的資料。
4 投標費用
4.1 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與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管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二、招標文件
5 招標文件的組成
5.1 招標文件除以下內容外,招標人在招標期間發出的有效答疑紀要和其他有效補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
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第一卷 投標須知、合同條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標須知
第二章 合同條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工程技術要求及工程規范
第四章 工程技術要求
第五章 工程規范
第三卷 投標文件格式
第六章 商務標投標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術標投標文件格式
第四卷 工程量清單
第八章 工程量清單
第五卷 圖紙
第九章 圖紙
5.2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對招標文件所有內容、份(頁)數等方面應認真核對,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問題應在領到招標文件后及時向招標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招標人同時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如果投標人的投標人文件不能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6 招標文件的澄清
6.1 投標人在收到招標文件后,若有疑問需要澄清,應于收到招標文件后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根據投標人的要求在對招標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將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澄清(答疑)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
7 招標文件的修改
7.1 招標文件發出后,如確需變更的,招標人將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通知各投標人。
7.2 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投標人,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
8 招標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規定
8.1 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澄清(答疑)紀要、招標文件修改補充通知內容均以書面的內容為準,同時須報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招標文件、修改補充通知、澄清(答疑)紀要內容相互矛盾時,以最后發出的通知(或紀要)為準。
8.2 招標人保證招標文件澄清(答疑)紀要和招標文件修改補充通知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投標人,否則,澄清(答疑)紀要或修改補充通知無效。如果時間來不及或為使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把補充通知內容考慮進去,招標人可以延長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具體時間將在修改補充通知中寫明。
三、工程投標報價
9 工程投標報價要求
9.1 投標報價應是招標文件確定的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報價中應包括施工設備、人工、管理、材料、設備、安裝、維護、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風險、責任等所有費用。
9.2 本工程由投標人依據招標人提供的招標圖紙、招標文件、補充通知澄清(答疑)紀要中提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圍、工程量清單、工器具及設備清單,按照有關定額、價格指數、招標文件規定的費率取費標準及遼寧省現行有關規定,編制工程投標預算清單報價,并結合企業自身潛力最后確定總投標報價。
9.3 本工程投標報價參照的工程預算、費用定額、費用取費標準和有關政策性文件詳見工程招標文件第二卷。
9.4 投標報價編制要求
9.4.1 投標人應根據投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或招標文件約定由投標人根據圖紙測算工程量并計算工程項目的單價和合價。工程量清單中每一個子目和單項均需計算填寫單價和合價,投標人沒有填寫單價和合價的項目將不予支付,并認為此項費用已包括在一清單中的其他有單價和合價的項目中。
9.4.2 投標價格采用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價格。
9.4.3 對現行價格信息缺項的部分特殊或貴重材料(設備),為使各投標人報價統一、可比,招標人將在招標文件中逐項說明取價標準。
9.4.4 投標報價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
10 投標文件的語言及度量衡單位
10.1 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與投標有關的所有往來通知、函件和投標文件均應用中文。
10.2 除技術規范另有規定外,投標文件使用的度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1 投標文件的組成
11.1 投標文件由商務投標文件、技術投標文件兩部分內容組成。
11.1.1 商務投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2)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
(3)投標書;
(4)投標報價預算書或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5)投標人綜合業績資料;
(6)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11.1.2 技術標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第二部分)包括下列內容:
(1)企業概況;
(2)企業近兩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覽表;
(3)企業現有主要施工任務一覽表;
(4)企業計劃投入的主要機械設備一覽表;
(5)資信(財務)證明資料;
(6)招標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7)施工組織設計:
、 主要施工方法;
、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資和施工機械設備情況、主要施工機械進場計劃;
③ 勞動力安排計劃;
、 確保工程質量的技術組織措施;
、 確保安全生產的技術組織措施;
、 確保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
⑦ 確保工期的技術組織措施
、 施工總平面布置設計。
(8)項目管理負責人簡歷表:
① 項目管理班子配備情況表;
、 項目經理簡歷表;
、 項目技術負責人簡歷表;
④ 項目管理班子配備情況及其他輔助說明資料。
11.2 投標人必須使用招標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
12 投標有效期
12.1 投標有效期(見“前附表”第4項)為投標截止日期起至中標通知書簽發日期止。在此期限內,所有投標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的情況下,招標人在原定投標有效期滿之前可以根據需要以書面形式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須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這種要求,而不被沒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不允許修改投標文件,但需要相應的延長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本投標須知第13條款關于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
13 投標保證金
13.1 投標人應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5項規定數額的投標保證金。
13.2 投標人應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
13.3 對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招標人將視為不響應投標而予以拒絕。
13.4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定標后3天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13.5 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按規定簽訂合同后3天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13.6 如投標人有下列情況,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13.6.1 投標人在通過投標資格審查后至投標有效期內放棄投標或撤回其投標文件;
13.6.2 投標人未參加開標會議;
13.6.3 投標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合同協議。
14 投標預備會
14.1 投標預備會也稱為投標答疑會,投標人應在“前附表”第7項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派代表出席招標人主持的投標預備會。
14.2 投標預備會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標人提出的問題和組織投標人考察現場,了解情況。
14.3 勘察現場
14.3.1 招標人將同意組織投標人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勘察,以便投標人獲取須自己負責的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資料,勘察現場所發生的費用由投標人自己承擔。
14.3.2 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有關現場的資料和數據是招標人現有的能使投標人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投標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
14.4 投標人提出的與投標有關的任何問題須在投標預備會召開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招標人。在投標預備會上,招標人將做出澄清和解答。
14.5 投標預備會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書面答復為準,招標人將以正式的書面答疑紀要形式發給所有投標人。答疑紀要的有效性規定按照本投標須知第8條款規定執行。
15 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15.1 投標人應按本投標須知有關規定編制“前附表”第8項規定份數的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15.2 投標文件均應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編制(書面),字跡應清晰易于辨認。投標文件要求編制正副本的,應在投標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15.3 投標文件封面,投標書均應加蓋投標人印章并經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在投標文件的第一部分內容中必須填寫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投標文件簽署授權書格式、簽字、蓋章及內容均應符合要求,否則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無效。
15.4 除投標人對錯誤處必須修改外,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或行間插字,修改處應由投標人加蓋投標人的校對章或由投標文件簽字人簽字證明并加蓋印章。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16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6.1 投標人應將所有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別密封在投標文件密封袋里,再密封在一個外層投標文件密封袋中。并在內層投標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標明“投標文件正本”和“投標文件副本”
16.2 內層和外層投標文件密封袋上都應寫明招標人名稱和地址、工程名稱、招標編號、并注明“開標時間前不得開封”字樣。在內層投標文件密封袋上還應注明投標人的名稱與地址、郵政編碼,以便投標出現逾期送達時能原封退回。
16.3 如果投標文件沒有按本投標須知第16.1條款、第16.2條款規定加寫標記密封,招標人將不承擔投標文件錯放或提前開封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提前開封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絕,并退還給投標人。
17 投標截止期
17.1 投標人應按“前附表”第9項所規定的投標文件遞交日期和地點將密封后的投標文件送達給招標人。
17.2 招標人可以按本投標須知第6條款、第7條款、第8條款規定以澄清(答疑)紀要或修改補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長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況下,招標人和投標人以前在投標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權利、責任和義務,將適用于延長后新的投標截止期。
17.3 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拒收并原封退給投標人。投標截止期滿后,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將依法重新招標。
18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18.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以后,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可以書面形式補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但在投標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標文件。
18.2 投標人的補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本投標須知有關規定編制、密封、標志和遞交,并在內層投標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標明“修改”或“撤回”字樣。否則,補充、修改或撤回通知無效。
18.3 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不能撤回投標文件,否則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六、開標
19 開標事項要求
19.1 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前附表”第10項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舉行開標會議,并邀請所有投標人和有關部門代表參加開標會議。開標會議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監督下,由招標人組織并主持進行。
19.2 參加開標會議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隨帶本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尚應隨帶參加開標會議授權委托書,以證明其身份。
19.3 按規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標文件不予開封,并退給投標人;按本投標須知第21條款規定宣布為無效的投標文件,不予送交評審。
20 開標會議程序
20.1 主持人宣布開標會議開始;
20.2 主持人介紹出席開標會議的招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身份;
20.3 主持人介紹參加會議的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單位和代表名單;
20.4 主持人宣讀開標、評標期間的工作紀律等有關事項要求;
20.5 招標人和有關部門共同查驗各投標人應到會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標須知第19.2條款規定,并由監督部門公布查驗結果;
20.6 由投標人、招標人和有關部門共同依據本投標須知第21.1.1條款規定查驗各投標文件密封情況,并確認。并由監督部門宣布查驗結果;
20.7 經確認密封無誤的所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投標文件,由工作人員按各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先后逆順序當眾拆封并進行唱標;
20.8 招標人和有關部門共同檢查投標文件簽字蓋章是否符合本投標須知第15.3條款規定;
20.9 招標人和有關部門共同依據本投標須知第21.1.4條款規定檢查各投標文件字跡可辨情況;
20.10 招標人和有關部門共同依據本投標須知第21.1.5條款規定檢查各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情況;
20.11 開標會議結束。
21 投標文件有效性界定標準
21.1 開標時,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視為無效,按廢標處理,不得進入評標:
21.1.1 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具體指:(1)內層或外層投標文件密封袋封口處未密封;(2)內層投標文件密封袋封口未加蓋投標人印簽;(3)密封未符合本投標須知第16.1條款規定)。
21.1.2 本投標須知規定的投標文件有關內容未按本投標須知第15.3條款規定加蓋投標人印簽。
21.1.3 本投標須知規定的投標文件有關內容未按本投標須知第15.3條款規定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1.1.4 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指投標書中涉及造價、工期、質量的數字或文字,有關部門覺得難以確認)。
21.1.5 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
七、評標
22 評標會議
開標會議結束后,即召開評標會議,評標會議采用保密方式進行。評標工作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監督下,由招標人組織進行,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
23 評標內容保密
23.1 公開開標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標人合同為止。凡屬于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均不得向投標或與該工程無關的其他人泄漏。
23.2 在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推薦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投標人對招標人和評標委員會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為,都將導致取消投標資格。
24 評標定標工作程序
(1)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2)投標文件澄清(如評標委員會認為有必要);
(3)評標委員會對有效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鑒定,確定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
(4)評標委員會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的投標文件進行校核,修正錯誤;
(5)評標委員會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且經修正后的投標文件依據本工程評標辦法進行綜合評審,并提交評審意見和提出中標候選人;
(6)招標人依據本辦法的中標人確定原則確定中標。
25 投標文件的澄清
25.1 為了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委員會可以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含義不明確的內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有關澄清說明與答復,投標人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過投標文件的范圍和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內容。
26 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鑒定
26.1 在詳細評標之前,評標委員會將首先評定每份有效投標文件是否在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
26.2 如果投標文件實質上不響應招標文件各項要求,評標委員會將予以拒絕,并且不允許投標單位通過修正或撤銷其不符合要求的差異或保留,使之成為具有響應性的投標。
27 錯誤的修改
27.1 評標委員會將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計算上或累計上或表達上的錯誤。
27.2 按上述修正錯誤的原則及方法修正后進行評審,評標后,中標候選人應予確認同意,修正后的內容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如果中標候選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內容,則招標人將有充分的理由廢除授標,其投標保證金也將被沒收,并不影響原評標工作。
28 投標文件的評價和比較
28.1評標委員會僅對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
28.2評標委員會依據本工程規定的評標定標辦法進行綜合評審(最低投標價法),向招標人提交評審意見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八、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標準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且根據本工程評標定標辦法產生的中標人。
30 中標通知書
30.1 定標后,招標人應在法定時間內向 省(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提交招標、開標、評標、定標過程有關文件資料、評標報告、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等備案資料,方可發放“中標通知書”。
30.2 中標通知書經備案后,招標人應當在3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在中標人按規定提交了履約擔保后將中標結果書面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1 合同簽訂
31.1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建設工程安裝施工合同。雙方不得再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31.2 中標人如不按本投標須知第31.1條款的規定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則招標人將有充分的理由廢除授權,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同時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出現此種情形,招標人在報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下,招標人可以考慮向第二中標人授權。
31.3 招標人如不按本投標須知第31.1條款規定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應返還中標人雙倍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返還得投標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同時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1.4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施工,不得將中標項目施工轉讓(轉包)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