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沉迷上網的人的建議書(通用5篇)
對沉迷上網的人的建議書 篇1
同學們、青少年朋友們:
今天,互聯網已成為我們吸取知識、增長才干、娛樂生活的重要途徑。但是,網絡世界中黃、賭、毒、暴等陷阱也使我們不少同學深陷其中。被千百萬網民譽為“網絡媽媽”的弋陽縣福利廠會計劉煥榮,以博大的愛心,關懷和幫助許多網上迷惘的青少年,引發了“網絡媽媽”志愿者熱潮。為響應中共江西省委宣傳部、中共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門組織開展的“相約網絡媽媽,綠色上網行動”,特向廣大青少年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不進營業性網吧。營業性網吧是面向成年人開設的,缺乏必要的安全屏蔽。正在成長中的我們有可能因為好奇而誤入陷阱。因此,我們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堅決不進入營業性網吧。
二、不流覽色情網站。色情網站是茶毒未成年人心靈的鴉片,一旦接觸,就會使人精神萎糜、身心受害。我們要主動抵御色情網站的侵襲,自覺做到不碰、不沾、不看、不傳。
三、不沉迷網絡游戲。網絡游戲能豐富我們的生活,但又容易使我們沉迷其中難以自拔。我們是學生,學習是我們的首要任務。游戲永遠只是我們業余生活的點綴。
四、科學上網。努力學習和掌握必備的網絡科學知識,樹立正確的上網觀。充分運用現代網絡優勢,吸取知識,增長本領,豐富閱歷。
五、文明上網。嚴格遵從網絡規則,恪守網上道德,不黑他人網站,不改他人網頁,聊天講文明,發帖遵法律,在虛擬世界里播灑文明之光。
六、綠色上網。主動使用“網絡媽媽”等綠色上網軟件,自覺選擇上網安全通道,正確把握上網時間和上網時段,嚴格屏蔽不良網站,確保個人的身心健康。
讓我們信守倡議,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攜手共撐網絡藍天,為我們“到處都是活躍的創造,到處都是日新月異的進步”的可愛祖國更力口可愛而努力學習吧。
對沉迷上網的人的建議書 篇2
同學們,青少年朋友們:
當今社會科技漸漸發達,網絡和手機也慢慢來到了我們身邊,我們和網絡不可分開,它是我們生活的必需品。
可是網絡雖然快速又方便地給人們查找資料,但它也是一把"雙刃劍",會給人們帶來一些壞處——,會讓人們沉迷于網絡游戲,讓他們不斷地去充值游戲,會給人們的身體與精神帶來極大的影響,讓他們消極,尤其是那些小孩子最容易受到影響。
網絡游戲不僅侵蝕了孩子們幼小的身軀,也破壞了他們的學業,更加腐蝕了他們的心靈,像一個生物入侵者一樣不斷的去消磨美好的童年時光,不斷的去打擊他們薄弱的力量與精神,讓他們日思夜想著游戲,更讓他們的成績直線下滑,所以,我們更加要拒絕網絡游戲,不能讓更多的人一直沉迷于網絡游戲的黑洞之中!
拒絕網絡游戲,不能光說不做,具體如下文倡議:
1、在陋室書屋中,不得拿出手機玩游戲,不論是上課、下課還是放學。如有發現,一次提醒、兩次扣分,三次沒收手機等家長來取。
2、在家里,家長監督,一周只能玩1-2次,每次一小時左右,不能超時,一次批評教育,兩次曝光在微信群。游戲時間為晚上飯后一小時。
3、外出游玩時,家長監督,一律不得玩游戲,等候車輛或飛機等交通工具時也不得玩游戲,如有發現馬上曝光到微信群。
拒絕網絡游戲,從我開始做起,大家一起來當監督員,管一管愛玩游戲的人吧!珍惜生命,遠離網絡!
對沉迷上網的人的建議書 篇3
尊敬的網民朋友:
全國文明城市是對城市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綜合程度的最高褒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一件符合市情民意、惠及千家萬戶的好事。作為煙臺市民,我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設者;作為網絡的愛好者,我們既是先進生產力的開拓者,更是先進文化的傳播者,于是,“構建綠色網絡,創建文明城市”便成了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為此,水母網向廣大網絡愛好者發出如下倡議:
從今天起,從自身做起,做文明網絡的踐行者。要遵守社會公德,堅守職業道德,樹立家庭美德,把文明融入到網絡中,自覺培養良好的網絡道德和文明健康上網方式,凈化網絡環境,提升自身“德”的水平,以自已模范行為為影響、感召、帶動身邊的人。
從今天起,從自身做起,做文明網絡的傳播者。要明辨是非、立場堅定,弘揚正氣,摒棄邪惡,識大體、明大理、顧大局,不盲目跟風,不嘩眾取寵,積極參與各種文明創建活動及社會公益活動,讓我們人人成為文明網絡的創建者、驗收者、享受者和維護者,做一個講誠信重禮儀的網民,做一個有道德揚正氣的網民,從言語表情到行為舉止,從現實環境到虛擬空間,讓文明成為網絡最吸引人的風景線。
從今天起,從自身做起,做文明網絡的監督者。要嚴于律己,寬以待人,切實遵守各項行為守則和管理規范,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自覺革除有悖公德、有違誠信、有損形象、污染環境的不文明現象,堅決同不文明言行作斗爭,積極投身于文明城市創建活動的行列中,共同塑造煙臺網民新形象。
尊敬的網民朋友,創建文明城市,爭做文明網民,我們義不容辭!您的每一份努力,都會讓網絡的文明程度前進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為我們的城市增光添彩;你的每一份熱情,都會感染更多的人,并讓他們投身到文明城市的創建活動中來。文明城市呼喚文明網民,文明網民構建文明網絡。讓我們迅速行動起來,從今天起,從自身做起,用我們的真誠與熱情,凈化網絡環境,爭做文明網民,為煙臺市創建第二屆全國文明城市貢獻我們的力量。
倡議人:__
時間:__年_月_日
對沉迷上網的人的建議書 篇4
信息時代的高速列車匆匆駛來,90后的我們蜂擁而上。
計算機的問世,把我們帶入了信息時代。網絡,作為一個新生代的元素名詞,已經融入了我們的生活。不可否認,網絡的高速發展促進了社會進步,但同時,網絡的發展也給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帶來危害。
李大釗曾說: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華也。青少年時期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時光,是我們學習知識,樹立遠大理想的最佳時期。在這個播撒種子的季節,如果你碌碌無為,如果你沉迷網吧,那么在收獲的季節,你如何收獲果實?
網絡,這種軟毒品,在不經意間侵蝕著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沉迷網吧,把大部分時間投入網吧,安逸于網絡帶給的各種享受,不僅會荒廢學業,而且在人生道路的跋涉過程中會迷失自我,迷失理想的真正方向,使個人的前途暗淡無光。
沉迷網吧,對虛幻的網絡如癡如醉,孰不知,網絡在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大量的“黑色污染、黃色污染、灰色污染”,使一些人的人生觀價值觀扭曲,在現實生活中態度偏激,行為荒.唐,甚至對生活失去積極態度。
因沉迷網吧而導致惡果的例子比比皆是。曾有一位12歲中學生因沉迷網吧,網癮成瘋,深知父母、老師良苦用心卻依舊無法自拔,無奈之下選擇了跳樓自殺,以此結束了生命。無獨有偶,一位18歲的高中生,因沉迷網絡游戲,向父母要錢上網遭到拒絕,于是便模仿游戲中暴力環節將父母雙雙殘殺。這些屢見不鮮的事例,使我們深知網絡的危害絕不是危言聳聽。
也許你會認為自己上網很理智,絕不會釀成諸如以上的惡果,那么試問:你沉迷網吧,浪費時間,是不是在揮霍青春呢?其實沒有比這再嚴重的了,赫爾岑曾說:一個民族的新一代要是沒有青春,那就是這個民族最大的不幸。
因此,我們呼吁:為了個人的理想、前程,為了家庭、老師的期望,為了祖國的建設,讓我們共同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不進入社會贏利網吧,不迷戀兇殺、暴力等不法游戲,不觀看淫穢色性等違法有害信息。
如果你曾沉迷網吧,虛度光陰,不要過度懊悔,打開心靈的窗戶,遺棄那些錯誤的認知,從此努力追趕。
如果你正沉迷網吧,安于虛幻的世界,那么朋友,請你面對現實、直面人生,在現實中尋找你需要的精神家園。
有句歌詞唱的好:一根筷子輕輕被折斷,十根筷子牢牢抱成團。讓我們彼此監督,互相幫助,用真情注入,爭當“遠離網吧,戒除網癮”的文明學子!
讓信息時代的高速列車成為我們奔向理想的工具吧!
對沉迷上網的人的建議書 篇5
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緊迫任務。隨著當前互聯網的蓬勃發展,互聯網已逐步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生活娛樂、互動交流的新興媒體。每一位網民,在網絡這個大平臺上既是信息接受者,又是信息發布者,網上的一言一行,更是應該時刻拿“八榮八恥”作為參照,共同建設綠色互聯網。
為營造健康文明的網絡文化環境,把互聯網站建設成為傳播先進文化的陣地、虛擬社區的和諧家園,成都理工大學校團委及學生會,聯合向大學生網民發出如下倡議:
1.提倡自覺遵紀守法,倡導社會公德,促進綠色網絡建設;要遵循愛國、守法、公平、誠信的基本原則,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互聯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依法上網,文明上網,杜絕違規違紀行為,共建綠色網絡。
2.提倡先進文化,摒棄消極頹廢,促進網絡文明健康;不傳遞不健康文字和圖片,不鏈接不健康網站,不進行不健康內容搜索,不運行帶有兇殺、色情內容的游戲;不在網站社區、論壇、聊天室、博客等中發表、轉載違法、庸俗、格調低下的言論、圖片、音視頻信息,營造健康文明的網絡文化環境。
3.提倡互相尊重,摒棄造謠誹謗,促進網絡和諧共處;任何一個網絡用戶都必須認識到,他她既是網絡信息和服務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生產者和提供者。應杜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新聞、侵權新聞、低俗新聞,尊重個人隱私權,促進網絡和諧共處。
4.提倡誠實守信,摒棄弄虛作假,促進網絡安全可信;人類最珍貴的基本權利之一是思想與言論自由,但是并不意味著任何信息的發布都可以不受約束。要堅持客觀、公正、自由,發表客觀、真實的信息,拒絕虛假新聞和有害信息在網上傳播。
5.提倡社會關愛,摒棄低俗沉迷,促進少年健康成長;互聯網是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弘揚社會正氣的陣地。我們要堅持傳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質、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信息,努力營造積極向上、和諧文明的網上輿論氛圍。
6.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數字鴻溝,促進信息資源共享;每個網絡社會成員享有平等的社會權利和義務,網絡所提供的一切服務和便利他們都應該得到,而網絡共同體的所有規范和義務他們也都應該遵守并履行。網絡對每個用戶都應該一視同仁,不應該為某些人制訂特別的規則并給予某些用戶特殊的權利,促進信息資源共享。
倡議人:
時間: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