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建議書2024(精選4篇)
法律咨詢建議書2024 篇1
致:__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受__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之委托,__市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出席公司__x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大會”)進行法律見證,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下簡稱“《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本次大會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召集;會議以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于__x6年4月27日以公告的形式刊登于《__證券報》并公布于__證券交易所網站本次大會于__x6年5月13日在公司會議室如期召開。
鑒于公司董事長吳一堅先生因公務出差,由與會董事推舉董事秦川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主體資格和主持人主體資格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二、出席本次大會人員的資格
1、出席本次會議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70,517,699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3.10%。上述股東均持有相關持股證明,委托代理人并持有書面授權委托書。
2、根據__證券交易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提供的數據,參加本次會議網絡投票的股東共162人 ,代表股份39,132,19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2.81%。
3、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77人,代表股份109,649,88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91%。(其中,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中小股東共計175人,代表股份46,149,889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5.12%)。
4、出席本次會議的其他人員為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和見證律師。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經本所律師驗證,出席本次會議的人員具有合法資格。
三、本次大會沒有對會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進行表決,沒有修改列入會議議程的提案,列入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三、七、八、九項未獲得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四、本次大會的表決程序
1、本次大會現場會議于__x6年5月13日13時30分開始,于17:00時結束。參加本次會議現場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對列入會議通知中的各項議案進行了審議,并采用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表決票經三名監票人(其中股東代表兩名、監事代表一名)及見證律師負責清點,并由監票人代表當場公布現場表決結果。
2、本次大會網絡投票,通過__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時間為__x6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__x6年5月13日9:15-15:00。
本次會議網絡投票表決結果數據由__證券交易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提供。
3、本次大會召開情況已制作成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全部董事和董事會秘書簽字并存檔。
4、表決結果
議案一:《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同意票 95,172,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79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1%,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二:《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一、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同意票 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二、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同意票 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三、發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同意票 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四、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同意票 31,563,9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39 %,反對票14,585,9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61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563,9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39%,反對票14,585,963股,棄權票0股)
五、發行數量
同意票 31,630,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53 %,反對票14,519,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47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30,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3%,反對票14,519,263股,棄權票0股)
六、限售期
同意票 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七、發行的募集資金總額及用途
同意票 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八、發行前的滾存利潤安排
同意票 31,630,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3 %,反對票14,519,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47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30,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3%,反對票14,519,263股,棄權票0股)
九、發行決議的有效期限
同意票 31,645,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 %,棄權票27,00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45,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27,000股)
十、上市地點
同意票 31,645,6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57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27,00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45,6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27,00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11.630, -0.22, -1.86%)有
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三:《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同意票 26,777,83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8.02 %,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4,894,79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1%。(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7,83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4,894,79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未獲得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四:《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同意票 90,278,936 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2.33%,反對票14,475,6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0%,棄權票4,895,29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47%。(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8,93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5,6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五:《關于公司與華森控股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的議案》
同意票 90,236,936 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2.29%,反對票14,517,6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4%,棄權票4,895,29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47%。(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36,93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7.93%,反對票14,517,6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六:《關于公司與常州華森三維打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股份認購協議的議案》
同意票90,236,936 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2.29%,反對票14,517,6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4%,棄權票4,895,290 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47%。(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36,93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7.93%,反對票14,517,6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七:《關于公司與特定發行對象簽訂認購發行股票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票26,777,33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4,895,29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1%。(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7,33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未獲得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八:《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同意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約收購義務的議案》
同意26,777,33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4,895,29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1%。(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7,33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未獲得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九:《關于員工持股計劃(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草案)(修訂稿)及摘要(修訂稿)的議案》
同意票26,777,33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4,895,29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1%。(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7,33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未獲得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十:《關于員工持股計劃與__光大證券(17.560, -0.24, -1.35%)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資產管理合同的議案》
同意票31,645,1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7,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27,50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回避表決。(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45,1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27,50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十一:《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采取措施(修訂稿)的議案》
同意票 95,099,5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73%,反對票14,519,2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4 %,棄權票31,10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599,5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47%,反對票14,519,263股,棄權票31,10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十二:《關于制定公司未來三年(__x6-__x8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同意票 95,104,7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73%,反對票14,517,6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4%,棄權票27,50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04,7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48%,反對票14,517,663股,棄權票27,50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十三:《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辦理相關事項的議案》
同意票95,146,726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6.77%,反對票14,475,663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0%,棄權票27,500股,占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46,72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5,663股,棄權票27,50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會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之規定,會議決議與表決結果一致,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第一、二、四、五、六、十、十一、十二、十三項議案獲得有效表決權的通過;第三、七、八、九項議案未獲得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綜上,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主體資格、主持人主體資格出席會議人員主體資格、會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之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致書。
__市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__
律師:__
律師:____
__x6年5月13日
法律咨詢建議書2024 篇2
__市人民檢察院:
山東____律師事務所受x1x父親x2x的委托,指派我做為犯罪嫌疑人x1x嫌非法拘禁罪、__罪的辯護人。我依法查閱了本案卷宗,會見并聽取了犯罪嫌疑人x1x對案件的陳述,為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根據案件事實及相關法律,現提出以下幾點法律意見,供貴院參考:
一、就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關系而言:
犯罪嫌疑人x1x和被害人x3x原系男女朋友關系,經公安機關詢問查實,x1x和x3x二人于20__年9月開始談戀愛確立男女朋友關系,20__年2月x3x提出分手,在戀愛期間,二人多次發生性關系,由此可見,x1x和x3x二人是有較深感情基礎的。x1x個人供述其雖與x3x分手,但仍然放不下x3x,從分手到案發前,x3x也仍與x1x保持聯系,關系仍比較密切,但讓x1x所不能接受的是,在如此短的時間(僅約兩個月)內,x3x居然和他人確立戀愛關系,也因此,二人產生爭執,并釀成了本案中所發生的不愉快的事情。
從事實和感情上講,犯罪嫌疑人x1x對被害人x3x造成的傷害是有感情原因的,不同于一般的非法拘禁和__行為,量刑時,應當將此事實作為從輕、減輕的量刑情節考慮在內。
二、就本案所涉非法拘禁罪和__罪的量刑而言:
犯罪嫌疑人x1x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辯護人認為,兩罪罪名雖然成立,但在量刑時應當定位在兩罪的最低量刑幅度內,因為:1、對于非法拘禁行為,因自20__年4月17日約23時x1x與x3x開始發生性關系至性行為結束后,二人即睡覺休息直至醒來x1x將x3x送回x3x單位,這在本案卷宗中是有所體現的,所以,非法拘禁的時間應從4月17日18時計算至當日23時,總計約五小時,時間較短,建議量刑時不判處有期徒刑,而選擇拘役、管制刑罰方式,或適用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刑罰時間也宜從短;2、對于__行為,x1x在意圖與x3x發生性關系時,并未采取暴力手段也沒有采用其它過激行為方式,而是通過勸慰的開導方式讓x3x同意與其進行性行為,x3x雖不情愿與x1__行性行為,但她并沒有表現出極度的反抗情緒,應屬于“半推半就”的認同,經公安機關及貴院詢問查實并由x1x供述,二人進行性行為時,x1x先前并沒有戴安全套,但在其射精前,及時戴上安全套,從根本上保證了x3x不會再受到更多的傷害,也確實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由此可見,x1x對x3x是有所愛護的,建議量刑時以三年有期徒刑為起刑點,且不宜過高。故辯護人萬望貴院能夠充分考慮本案的特殊事實情況并依法謹慎對犯罪嫌疑人提起量刑建議。
三、就犯罪嫌疑人態度而言:
本案犯罪嫌疑人x1x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接受公安機關及貴院詢問時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誠懇,意識到了自己的罪過,表達了深深的懺悔之意,并得到了被害人x3x的諒解,x1x的主觀惡性及造成的社會危害結果都較小,同時,x1x本人也極為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對其依法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1x涉嫌非法拘禁罪、__罪依法應從輕處罰,建議兩罪并罰處三年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__罪)及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非法拘禁罪,刑罰期限從短為宜)。
以上法律意見,懇請貴院參考并采納!
辯護人:山東____律師事務所
劉龍
年6月28日
法律咨詢建議書2024 篇3
致:公司
湖南君信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本所 )接受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的委托,依據本所與簽訂的《股權并購法律事務委托合同》,指派我們(以下簡稱本所律師)擔任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就其股權并購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法律依據:
本所律師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審閱的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關于股權并購的決議;
(3)會計師事務所關于目標公司的《審計報告》;
(4)資產評估公司關于目標公司的《資產評估報告》;
(5)《公司股權并購方案》;
(6)《公司股權并購合同(草案)》;
(7)轉讓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特聲明如下:
(1)關于法律意見書出具的法律依據的聲明;
(2)對本法律意見書真實性的聲明;
(3)對本法律意見書出具證據材料的聲明;
(4)對委托方保證提供資料真實性的聲明;
(5)對本法律意見書使用目的的聲明。
本所律師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的精神,對提供的文件和相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發表法律意見如下:
一、關于轉讓方和受讓方的主體資格
1.關于轉讓股權的目標公司
2.關于股權的轉讓方(為公司時)
3.關于股權的受讓方(為企業時)
本所律師認為:(就各方主體的合法存續發表意見,略)
二、關于公司的股權
經本所律師查證:
轉讓方(為公司時)持有目標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該證核發日期為 年 月 日,核定的股權為 萬元。
本所律師認為:(就并購標的的合法有效發表意見,略)
三、公司股權并購的授權或批準
經本所律師查證:
公司作為 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于 年 月日召董事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股權并購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及《關于公司股權并購的方案》。
本所律師認為:(就股權并購的程序和批準程序發表意見,略)
四、《公司股權并購方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師審查了目標公司的《公司股權并購方案》,該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
(1)(轉讓標的公司)股權的基本情況;
(2)公司股權并購行為的有關論證情況;
(3)轉讓標的公司涉及的、經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
(4)轉讓標的公司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員工工資及補償金的處理方案。
經查,本所律師認為: (就方案的合法性發表意見,略)
五、《公司股權并購合同(草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師審查了《公司股權并購合同(草案)》,該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
(1)(轉讓標的公司)股權的基本情況;
(2)公司股權并購結構情況;
(3)其他事項。
經查,本所律師認為: (就合同的合法性發表意見,略)
六、律師認為需要說明的事項
結論(綜合發表意見,略)
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__份,副本__份。
法律咨詢建議書2024 篇4
葫蘆島市檢察院:
遼寧一鳴律師事務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韓桂敏家屬的委托,指派本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經過會見時對案情的了解,現就韓桂敏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提出如下法律意見:一、犯罪嫌疑人韓桂敏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建議貴院不予批準逮捕。被害人在到達韓桂敏家后,與韓桂敏的女兒因離婚一事發生激烈爭吵,后來韓桂敏的丈夫罵了被害人幾句,被害人便上前打了韓桂敏丈夫一拳,雙方即發生撕扯,這中間韓桂敏上前幫助丈夫打了被害人一下。后因雙方撕扯謾罵的聲音過大,驚醒了在炕上睡覺的韓桂敏外孫子。韓桂敏害怕孩子看見這種場面害怕,就趕快上炕用一張毯子將外孫子緊緊抱在懷里。韓桂敏從始至終一直是背對著案發現場,沒有目擊整個事件發生的經過,也沒有參與殺害被害人的行為。二、犯罪嫌疑人韓桂敏,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其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綜上所述,建議貴院對犯罪嫌疑人韓桂敏不予批捕。以上意見,建議貴院考慮!
遼寧一鳴律師事務所
丁寧
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