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變更建議書(精選3篇)
工程變更建議書 篇1
程項目部:
我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后,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及施工圖內容,提出以商品砼代替自拌砼的變更建議,望業主采納。主要變更原因如下:
一、本工程需要澆筑混凝土的主要結構為,沉定池、無閥濾池、及清水池,三個部位共計需要混凝土用量為555.4m3,且混凝土均要求達到C25的強度等級,及W6抗滲等級,質量要求比較高,工程量也相對比較多。如果采用自拌混凝土的話,澆筑時間會比較長,速度比較慢,且中途不能出現任何特殊情況,比如停電,或者攪拌機突然壞掉,或者中途澆筑到一半的時候,遇上大雨等等其它無法預料到的因素。只要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對工程的質量將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影響。
二、經過對工程現場實際情況的分析,本工程也不適合采用自拌混凝土,首先本工程處于半山坡,施工用空地基本沒有,工程現場各結構的位置 ,均是靠開挖山體而來,且各結構布局緊湊,連基本的工作面都難以保證,更無法布置攪拌場地及料場。 綜合以上原因,愿業主同意我施工單位的變更建議。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年 月 日
工程變更建議書 篇2
依據五原縣新公中項目工程施工現狀,并與甲代、監理協商,在原工程總造價不變的條件下,對部分單項工程做以下調整,并就工程變更事項做出如下調整:
核減工程量:核減襯砌渠道23米核減資金6390.36元核減襯砌渠道49米核減資金13050.05元。核減襯砌渠道49米核減資金12393.44元。核減襯砌渠道431米核減資金121806.90元核減方涵1米核減資金1075.87元。核減方涵1米核減資金1075.87元。核減0.8*1.0農渠進水閘(D800,4m帶橋)1座核減資金7427.54元核減1.2*1.2節制閘1座,核減資金3875.05元核減1.0*1.2進水閘1座核減資金3182.68元。核減方涵1米核減資金1075.87元。金屬結構購置工程共核減資金2807元。以上共核減資金-174160.64 元。
增加工程量:增加襯砌渠道60米增加資金13567.63元;增加襯砌渠道2米增加資金590.11元;增加襯砌渠道400米增加資金107358.00元;增加D800x4m涵管橋2座增加資金6383.32元;增加1.0*1.2節制閘2座增加資金6237.78元;增加D500*4M圓涵橋1座增加資金4476.87元;共增加資金138613.70 元。 以上增加核減后投資共減少35546.93 元。
內蒙古興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工程變更建議書 篇3
一、變更的項目名稱:管道施工
二、變更的內容及范圍
1、內容:管道施工
2、范圍:樁號134+279.285-134+486.612之間,即五一路
三、發生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焦作1段III標位于焦作市城鄉結合范圍,各種居民房屋及公共設施集中,拆遷難度大,拆遷量大,因此征地拆遷工作進行緩慢。直至20xx年 11月4日業主在交付我方施工用地時,地面上有房屋未拆除、翁澗河東不遠處有線桿未拆除、墻南村有一小廟未拆、另外還有大量遺留的建渣未運走。為加快施工進度,依據《關于轉發<焦作城區段總干渠基礎清理及處理技術要求>的通知》(黃河監理[20xx]文件046號)文件的精神,要求我部對總干渠永久占地范圍內的建筑物基礎進行拆除和清理。
按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第六章 土石方開挖填筑及支護”以及進場后監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第五章 渠道施工方案”內容可知,渠道開挖前只需進行場地清理。根據招標文件技術條款3.2條規定可知:場地清理只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而結合目前現場實際情況,我方須進行專門的建筑物基礎及地下構筑物拆除、清運施工,而且工程量達24.17萬m3。很顯然建筑物基礎及地下構筑物等的拆除、清運施工屬于額外增加的施工項目。同時根據技術條款“第三章 土方明挖”中的3.8.3條規定“土方明挖的單價包括土方的開挖、裝卸、運輸及其表土開挖、植被清理、邊坡整治、基礎和邊坡面的檢查和驗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費用”及 3.2.2.1條款對表土概念進行的定義
“表土系指含細根須、草本植物及覆蓋草等植物的表層有機土壤……”等內容可知:建筑物基礎及地下構筑物拆除、清運施工不適用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的土方開挖項目計量范圍,屬于新增項目。同時根據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變更設計相關問題專題會會議紀要》第1條“關于建筑物基礎拆除及清運問題”的精神要求:建筑物基礎拆除及清運按變更程序進行申報。
上述情況符合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1.(1).1)條“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及39.1.(1).7)條“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規定,屬于變更項目。
綜上所述,我方建議將建筑物基礎、地下構筑物拆除及清運按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1.(1).1)條“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及39.1.(1).7)條“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的變更情形處理。
依據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2.(2).3)條“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無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可供參考,則由承包人根據投標報價的基礎價格和取費標準編制補充單價,但不得重復計算攤銷費,經監理人審核,報發包人批準后執行”的原則,我方現將建筑物基礎拆除及清運單價及費用上報貴部。
四、技術方案、圖紙等相關資料
1、黃河監理[20xx]文件046號
2、黃河監理[20xx]批復/水電七局041號
3、水電七局[20xx]技案017號
4、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變更設計相關問題專題會會議紀要》
5、1#渣場啟用審簽書、運距簽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說明表
6、3#渣場啟用審簽書、運距簽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說明表
7、4#渣場啟用審簽書、運距簽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說明表
8、5#渣場啟用審簽書、運距簽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說明表
9、6#渣場啟用審簽書、運距簽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說明表
10、7#渣場啟用審簽書、運距簽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說明表
11、8#渣場啟用審簽書、運距簽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說明表
12、施工測量成果報驗單
五、變更估算工程量清單,以及變更引起工程合同價格的增減估算額對比表
㈠、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減少的項目及價格: 無
㈡、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增加的項目及價格 新增工程量及投資
注:加權平均運距計算表:
㈢、申請變更增加金額:15194842元。
六、對工程進度和總工期影響情況,必要時應提供施工方案、措施
㈠、對工程進度的影響情況
根據業主及監理要求,我部進行為期70天(其中阻工事件發生較多)的建筑物基礎拆除及清運,清運量達到24.17萬m3。由于該段渠道位于主關鍵線路,嚴重影響工程的進度和總工期。
㈡、對工期的影響情況 總工期延長70天。
㈢、必要時提供的施工方案、措施 暫無。
請貴部給予審核批準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