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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發布時間:2024-11-26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通用28篇)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

  建設單位:____(甲方);

  設計單位:____(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 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 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 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 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系人:____             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__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

  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___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3

  發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系電話:

  設計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系電話: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大寫: 。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 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 %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8.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4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設計人(全稱):設計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設計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批準、核準或備案文號: 。

  3.工程內容及規模: 。

  4.工程所在地詳細地址:

  5.工程投資估算: 。

  6.工程進度安排: 。

  7.工程主要技術標準: 。

  二、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

  1.工程設計范圍:

  2.工程設計階段: 。

  3.工程設計服務內容:

  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1。

  三、工程設計周期

  計劃開始設計日期:

  計劃完成設計日期:

  具體工程設計周期以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的約定為準。

  四、合同價格形式與簽約合同價

  1.合同價格形式:

  2.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五、發包人代表與設計人項目負責人

  發包人代表: 。

  設計人項目負責人: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條款;

  (3)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4)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5)發包人要求;

  (6)技術標準;

  (7)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計依據,并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設計人承諾按照法律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設計服務。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正本 份、副本 份,設計人執正本 份、副本 份。

  發包人: (蓋章) 設計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 址: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桂林市解西支行

  賬 號: 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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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發包人要求、技術標準、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設計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1.3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設計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1.1.1.4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設計人填寫并簽署的用于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文件。

  1.1.1.5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后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1.1.1.6 發包人要求:是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由發包人就工程項目的目的、范圍、功能要求及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的范圍和內容等提出相應要求的書面文件,又稱設計任務書。

  1.1.1.7 技術標準:是指構成合同的設計應當遵守的或指導設計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1.1.8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設計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設計人。

  1.1.2.2 發包人:是指與設計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3 設計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4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分包部分工程設計工作,并與設計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

  1.1.2.5 發包人代表:是指由發包人指定負責工程設計方面在發包人授權范圍內行使發包人權利的人。

  1.1.2.6 項目負責人:是指由設計人任命負責工程設計,在設計人授權范圍內負責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定具有相應資格的項目主持人。

  1.1.2.7 聯合體:是指兩個以上設計人聯合,以一個設計人身份為發包人提供工程設計服務的臨時性組織。

  1.1.3 工程設計服務、資料與文件

  1.1.3.1 工程設計服務:是指設計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服務,包括工程設計基本服務、工程設計其他服務。

  1.1.3.2 工程設計基本服務: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托,提供編制專業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含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文件服務,并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試運行)考核和竣工驗收等服務。基本服務費用包含在設計費中。

  1.1.3.3 工程設計其他服務:是指發包人根據工程設計實際需要,要求設計人另行提供且發包人應當單獨支付費用的服務,包括總體設計服務、主體設計協調服務、采用標準設計和復用設計服務、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編制服務、施工圖預算編制服務、竣工圖編制服務等。

  1.1.3.4 暫停設計:是指發生設計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情形而暫時中斷工程設計服務的行為。

  1.1.3.5 工程設計資料: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設計范圍與內容所需要的資料。工程設計資料包括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項目基礎資料包括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核準或備案的文件、報告(如選址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專項評估報告等)、資料(如氣象、水文、地質等)、協議(如燃料、水、電、氣、運輸等)和有關數據等其他基礎資料,F場障礙資料包括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線纜、管道、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他相關資料。

  1.1.3.6 工程設計文件:指按照合同約定和技術要求,由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的階段性成果、最終工作成果等,且應當采用合同中雙方約定的載體。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開始設計日期:包括計劃開始設計日期和實際開始設計日期。計劃開始設計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始設計日期;實際開始設計日期是指發包人發出的開始設計通知中載明的開始設計日期。

  1.1.4.2 完成設計日期:包括計劃完成設計日期和實際完成設計日期。計劃完成設計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完成設計及相關服務的日期;實際完成設計日期是指設計人交付全部或階段性設計成果及提供相關服務日期。

  1.1.4.3 設計周期又稱設計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設計人完成工程設計及相關服務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1.1.4.4 基準日期:招標發包的工程設計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包的工程設計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

  1.1.4.5 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

  1.1.5 合同價格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

  1.1.5.2 合同價格又稱設計費: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設計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程設計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 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 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4 技術標準

  1.4.1 適用于工程的現行有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標準,以及相應的規范、規程等,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4.2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發包人與設計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提供方及提供標準的名稱、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功能要求高于或嚴于現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視為設計人在簽訂合同前已充分預見前述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復雜程度,簽約合同價中已包含由此產生的設計費用。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6)發包人要求;

  (7)技術標準;

  (8)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并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1.6 聯絡

  1.6.1 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6.2 發包人和設計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地點、電子郵箱。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或電子郵箱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6.3 發包人和設計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7 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8 保密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設計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設計人提供的技術文件、技術成果、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 發包人

  2.1 發包人一般義務

  2.1.1 發包人應遵守法律,并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核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許可、核準或備案。

  發包人負責本項目各階段設計文件向有關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核準或備案手續,導致設計工作量增加和(或)設計周期延長時,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設計費用和(或)延長的設計周期。

  2.1.2 發包人應當負責工程設計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包括但不限于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等),為設計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2.1.3 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設計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發包人代表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設計人。

  發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及義務,并導致合同無法繼續正常履行的,設計人可以要求發包人撤換發包人代表。

  2.3 發包人決定

  2.3.1 發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權對設計人的設計工作、設計項目和/或設計文件作出處理決定,設計人應按照發包人的決定執行,涉及設計周期或設計費用等問題按本合同第11條〔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的約定處理。

  2.3.2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決定,如發包人不在確定時間內作出書面決定,設計人的設計周期相應延長。

  2.4 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及時足額支付合同價款。

  2.5 設計文件接收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接收設計人提交的工程設計文件。

  3. 設計人

  3.1 設計人一般義務

  3.1.1 設計人應遵守法律和有關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規定,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提供符合技術標準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設計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務。

  設計人應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配合發包人辦理有關許可、核準或備案手續的,因設計人原因造成發包人未能及時辦理許可、核準或備案手續,導致設計工作量增加和(或)設計周期延長時,由設計人自行承擔由此增加的設計費用和(或)設計周期延長的責任。

  3.1.2 設計人應當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設計其他服務。

  3.1.3 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義務。

  3.2 項目負責人

  3.2.1 項目負責人應為合同當事人所確認的人選,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執業資格及等級與注冊執業證書編號或職稱、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項目負責人經設計人授權后代表設計人負責履行合同。

  3.2.2 設計人需要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通知中應當載明繼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執業資格或職稱、管理經驗等資料,繼任項目負責人繼續履行第3.2.1項約定的職責。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設計人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于設計人項目負責人確因患病、與設計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工傷等原因更換項目負責人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更換。

  3.2.3 發包人有權書面通知設計人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負責人,通知中應當載明要求更換的理由。對于發包人有理由的更換要求,設計人應在收到書面更換通知后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進行更換,并將新任命的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執業資格或職稱、管理經驗等資料書面通知發包人。繼任項目負責人繼續履行第3.2.1項約定的職責。設計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設計人人員

  3.3.1 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在接到開始設計通知后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設計人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工藝、土建、設備等專業負責人名單及其崗位、注冊執業資格或職稱等。

  3.3.2 設計人委派到工程設計中的設計人員應相對穩定。設計過程中如有變動,設計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設計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設計人更換專業負責人時,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發包人,除專業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職情形外,還應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通知中應當載明繼任人員的注冊執業資格或職稱、執業經驗等資料。

  3.3.3 發包人對于設計人主要設計人員的資格或能力有異議的,設計人應提供資料證明被質疑人員有能力完成其崗位工作或不存在發包人所質疑的情形。發包人要求撤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職責及義務的主要設計人員的,設計人認為發包人有理由的,應當撤換。設計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4 設計分包

  3.4.1 設計分包的一般約定

  設計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設計轉包給第三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設計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第三人。設計人不得將工程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設計分包給第三人,工程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設計人不得進行違法分包。

  3.4.2 設計分包的確定

  設計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或經過發包人書面同意后進行分包,確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或經過發包人書面同意后進行分包的,設計人應確保分包人具有相應的資質和能力。工程設計分包不減輕或免除設計人的責任和義務,設計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設計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4.3 設計分包管理

  設計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設計人員名單、注冊執業資格或職稱及執業經歷等。

  3.4.4 分包工程設計費

  (1)除本項第(2)目約定的情況或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分包工程設計費由設計人與分包人結算,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設計費;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仲裁裁決書要求發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設計費的,發包人有權從應付設計人合同價款中扣除該部分費用。

  3.5 聯合體

  3.5.1 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聯合體各方應為履行合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5.2 聯合體協議,應當約定聯合體各成員工作分工,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聯合體協議。

  3.5.3 聯合體牽頭人負責與發包人聯系,并接受指示,負責組織聯合體各成員全面履行合同。

  3.5.4 發包人向聯合體支付設計費用的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 工程設計資料

  4.1 提供工程設計資料

  發包人應當在工程設計前或專用合同條款附件2約定的時間向設計人提供工程設計所必需的工程設計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按照法律規定確需在工程設計開始后方能提供的設計資料,發包人應及時地在相應工程設計文件提交給發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內提供,合理期限應以不影響設計人的正常設計為限。

  4.2 逾期提供的責任

  發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的,超過約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工程設計文件時間相應順延;超過約定期限15天以外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工程設計文件的時間。工程設計資料逾期提供導致增加了設計工作量的,設計人可以要求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設計費用,并相應延長設計周期。

  5. 工程設計要求

  5.1 工程設計一般要求

  5.1.1 對發包人的要求

  發包人應當遵守法律和技術標準,發包人提出的有關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要求應當符合法律和技術標準的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設計人違反法律、技術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鼓勵設計人使用可靠的創新技術和新材料。

  5.1.2 對設計人的要求

  5.1.2.1設計人應當按法律和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規定及發包人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有關工程設計的特殊標準或要求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設計人發現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計資料有問題的,設計人應當及時通知發包人并經發包人確認。

  5.1.2.2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設計人完成設計工作所應遵守的法律以及技術標準,均應視為在基準日期適用的版本。基準日期之后,前述版本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術標準實施的,設計人應就推薦性標準向發包人提出遵守新標準的建議,對強制性的規定或標準應當遵照執行。因發包人采納設計人的建議或遵守基準日期后新的強制性的規定或標準,導致增加設計費用和(或)設計周期延長的,由發包人承擔。

  5.1.2.3 設計人在工程設計中應當采用合同約定的技術、工藝和設備,滿足質量、安全、節能、環保等要求。

  5.2 工程設計保證措施

  5.2.1 發包人的保證措施

  發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完成與工程設計有關的各項工作。

  5.2.2 設計人的保證措施

  設計人應做好工程設計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工程設計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設計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

  5.3 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

  5.3.1 工程設計文件的編制應符合法律、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規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 工程設計依據應完整、準確、可靠,設計方案論證充分,計算成果可靠,并能夠實施。

  5.3.3 工程設計文件的深度應滿足本合同相應設計階段的規定要求,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現行有效的相關規定。

  5.3.4 工程設計文件應當保證工程施工及投產后安全性要求,滿足工程經濟性包括節約投資及降低生產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工程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安全設施應當按規定同步設計。

  5.3.5 應根據法律、技術標準要求,保證專業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并應在工程設計文件中注明相應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

  5.4 不合格工程設計文件的處理

  5.4.1 因設計人原因造成工程設計文件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權要求設計人采取補救措施,直至達到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并按第14.2款〔設計人違約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5.4.2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設計文件不合格的,設計人應當采取補救措施,直至達到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由此增加的設計費用和(或)設計周期的延長由發包人承擔。

  6. 工程設計進度與周期

  6.1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

  6.1.1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的編制

  設計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工程設計進度計劃,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的編制應當符合法律規定和一般工程設計實踐慣例,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工程設計進度計劃是控制工程設計進度的依據,發包人有權按照工程設計進度計劃中列明的關鍵性控制節點檢查工程設計進度情況。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中的設計周期應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明確約定各階段設計任務的完成時間區間,包括各階段設計過程中設計人與發包人的交流時間,但不包括相關政府部門對設計成果的審批時間及發包人的審查時間。

  6.1.2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的修訂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與工程設計的實際進度不一致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交修訂的工程設計進度計劃,并附具有關措施和相關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收到修訂的工程設計進度計劃后5天內完成審核和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否則視為發包人同意設計人提交的修訂的工程設計進度計劃。

  6.2 工程設計開始

  發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獲得工程設計所需的許可。發包人發出的開始設計通知應符合法律規定,一般應在計劃開始設計日期7天前向設計人發出開始工程設計工作通知,工程設計周期自開始設計通知中載明的開始設計的日期起算。

  設計人應當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計資料及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定金或預付款后,開始工程設計工作。

  各設計階段的開始時間均以設計人收到的發包人發出開始設計工作的書面通知書中載明的開始設計的日期起算。

  6.3 工程設計進度延誤

  6.3.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設計進度延誤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導致工程設計進度延誤的情形主要有: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設計資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設計資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存在錯誤或疏漏的;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足額支付定金或預付款、進度款的;

  (3)發包人提出影響設計周期的設計變更要求的;

  (4)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因發包人原因未按計劃開始設計日期開始設計的,發包人應按實際開始設計日期順延完成設計日期。

  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在發生上述情況后5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延期的書面通知,在發生上述情況后10天內提交要求延期的詳細說明供發包人審查。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收到設計人要求延期的詳細說明后,應在5天內進行審查并就是否延長設計周期及延期天數向設計人進行書面答復。

  如果發包人在收到設計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詳細說明后,在約定的期限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設計人要求的延期已被發包人批準。如果設計人未能按本款約定的時間內發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詳細資料,則發包人可拒絕作出任何延期的決定。

  發包人上述工程設計進度延誤情形導致增加了設計工作量的,發包人應當另行支付相應設計費用。

  6.3.2 因設計人原因導致工程設計進度延誤

  因設計人原因導致工程設計進度延誤的,設計人應當按照第14.2款〔設計人違約責任〕承擔責任。設計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設計違約金后,不免除設計人繼續完成工程設計的義務。

  6.4 暫停設計

  6.4.1 發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設計

  因發包人原因引起暫停設計的,發包人應及時下達暫停設計指示。

  因發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設計,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設計費用和(或)延長的設計周期。

  6.4.2 設計人原因引起的暫停設計

  因設計人原因引起的暫停設計,設計人應當盡快向發包人發出書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設計人違約責任〕承擔責任,且設計人在收到發包人復工指示后15天內仍未復工的,視為設計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情形,設計人應按第16條〔合同解除〕的約定承擔責任。

  6.4.3 其他原因引起的暫停設計

  當出現非設計人原因造成的暫停設計,設計人應當盡快向發包人發出書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設計人的設計服務暫停,設計人的設計周期應當相應延長,復工應有發包人與設計人共同確認的合理期限。

  當發生本項約定的情況,導致設計人增加設計工作量的,發包人應當另行支付相應設計費用。

  6.4.4 暫停設計后的復工

  暫停設計后,發包人和設計人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暫停設計的影響。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發出復工通知,設計人應按照復工通知要求復工。

  除設計人原因導致暫停設計外,設計人暫停設計后復工所增加的設計工作量,發包人應當另行支付相應設計費用。

  6.5 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

  6.5.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發包人應向設計人下達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指示,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建議書,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建議書應包括實施的方案、縮短的時間、增加的合同價格等內容。發包人接受該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建議書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協商采取加快工程設計進度的措施,并修訂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由此增加的設計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設計人認為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指示無法執行的,應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異議,發包人應在收到異議后7天內予以答復。任何情況下,發包人不得壓縮合理設計周期。

  6.5.2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或設計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建議能夠給發包人帶來效益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獎勵。

  7.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

  7.1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的內容

  7.1.1 工程設計圖紙及設計說明。

  7.1.2 發包人可以要求設計人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具體形式的電子版設計文件。

  7.2 工程設計文件的交付方式

  設計人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給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圖紙名稱、圖紙內容、圖紙形式、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

  7.3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的時間和份數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的名稱、時間和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附件3中約定。

  8. 工程設計文件審查

  8.1 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應報發包人審查同意。審查的范圍和內容在發包人要求中約定。審查的具體標準應符合法律規定、技術標準要求和本合同約定。

  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自發包人收到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以及設計人的通知之日起,發包人對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審查期不超過15天。

  發包人不同意工程設計文件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設計人,并說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體內容。設計人應根據發包人的書面說明,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后重新報送發包人審查,審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約定的審查期滿,發包人沒有做出審查結論也沒有提出異議的,視為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已獲發包人同意。

  8.2 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不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或批準的,設計人應當嚴格按照經發包人審查同意的工程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如果發包人的修改意見超出或更改了發包人要求,發包人應當根據第11條〔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的約定,向設計人另行支付費用。

  8.3 工程(設計文件需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或批準的,發包人應在審查同意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后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程設計文件,設計人應予以協助。

  對于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查意見,不需要修改發包人要求的,設計人需按該審查意見修改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需要修改發包人要求的,發包人應重新提出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應根據新提出的發包人要求修改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發包人應當根據第11條〔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的約定,向設計人另行支付費用。

  8.4 發包人需要組織審查會議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的,審查會議的審查形式和時間安排,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負責組織工程設計文件審查會議,并承擔會議費用及發包人的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審查會議的費用。

  設計人按第7條〔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設計文件,有義務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其工程設計文件,并提供有關補充資料。

  發包人有義務向設計人提供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設計人有義務按照相關設計審查會議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8.5 因設計人原因,未能按第7條〔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設計文件,致使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設計周期延長、窩工損失及發包人增加費用的,設計人按第14.2款〔設計人違約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設計周期延長、窩工損失及設計人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6 因設計人原因造成工程設計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無法通過的,發包人有權要求設計人采取補救措施,直至達到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并按第14.2款〔設計人違約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設計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無法通過的,由此增加的設計費用和(或)延長的設計周期由發包人承擔。

  8.7 工程設計文件的審查,不減輕或免除設計人依據法律應當承擔的責任。

  9. 施工現場配合服務

  9.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赴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9.2 設計人應當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設計技術問題和參加試車(試運行)考核和竣工驗收服務。如果發包人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服務時限外仍要求設計人負責上述工作的,發包人應按所需工作量向設計人另行支付服務費用。

  10. 合同價款與支付

  10.1 合同價款組成

  發包人和設計人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附件6中明確約定合同價款各組成部分的具體數額,主要包括:

  (1)工程設計基本服務費用;

  (2)工程設計其他服務費用;

  (3)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經同意或接受或已使用的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工作的相應費用等。

  10.2 合同價格形式

  發包人和設計人應在合同協議書中選擇下列一種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建筑面積(包括地上建筑面積和地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單價或實際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等雙方認可方式進行合同價格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約定的范圍內合同單價不作調整。合同當事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并約定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2)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工程設計文件及有關條件進行合同價格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約定的范圍內合同總價不作調整。合同當事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并約定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3)其它價格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10.3 定金或預付款

  10.3.1 定金或預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應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預付款的比例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一般不低于合同總價款的20%。

  10.3.2 定金或預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預付款的支付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執行,但最遲應在開始設計通知載明的開始設計日期前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支付。

  發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預付款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的,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的催告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內仍未支付的,設計人有權不開始設計工作或暫停設計工作。

  10.4 進度款支付

  10.4.1 發包人應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附件6約定的付款條件及時向設計人支付進度款。

  10.4.2 進度付款的修正

  在對已付進度款進行匯總和復核中發現錯誤、遺漏或重復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均有權提出修正申請。經發包人和設計人同意的修正,應在下期進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 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0.5.1 對于采取固定總價形式的合同,發包人應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附件6的約定及時支付尾款。

  10.5.2 對于采取固定單價形式的合同,發包人與設計人應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附件6約定的結算方式及時結清工程設計費,并將結清未支付的款項一次性支付給設計人。

  10.5.3 對于采取其他價格形式的,也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及時結算和支付。

  10.6支付賬戶

  發包人應將合同價款支付至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設計人賬戶。

  11. 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

  11.1 發包人變更工程設計的內容、規模、功能、條件等,應當向設計人提供書面要求,設計人在不違反法律規定以及技術標準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應當按照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設計。

  11.2 發包人變更工程設計的內容、規模、功能、條件或因提交的設計資料存在錯誤或作較大修改時,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設計人可按本條約定和專用合同條款附件7的約定,與發包人協商對合同價格和/或完工時間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 如果由于發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項目復雜性的變更或性質的變更使得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減少,發包人可按本條約定和專用合同條款附件7的約定,與設計人協商對合同價格和/或完工時間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 基準日期后,與工程設計服務有關的法律、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規定的頒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設計費用和(或)延長的設計周期由發包人承擔。

  11.5 如果發生設計人認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價款或延長設計周期的要求事項,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于該事項發生后5天內書面通知發包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在該事項發生后10天內,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供證明設計人要求的書面聲明,其中包括設計人關于因該事項引起的合同價款和設計周期的變化的詳細計算。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接到設計人書面聲明后的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同意設計人關于增加合同價款或延長設計周期的要求。

  12. 專業責任與保險

  12.1 設計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知識,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2.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并使其于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2.3 工程設計責任保險應承擔由于設計人的疏忽或過失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設工程本身的物質損失以及第三者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費用的賠償責任。

  13. 知識產權

  13.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設計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格書以及反映發包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設計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3.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設計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設計人,發包人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設計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3.3 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設計人在工程設計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3.4 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和保密約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傳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報獎項時等情形下公布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13.5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設計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費應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14. 違約責任

  14.1 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因非設計人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按照設計人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計算設計費,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設計費;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設計費。

  14.1.2 發包人未按專用合同條款附件6約定的金額和期限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時,設計人有權書面通知發包人中止設計工作。自中止設計工作之日起15天內發包人支付相應費用的,設計人應及時根據發包人要求恢復設計工作;自中止設計工作之日起超過15天后發包人支付相應費用的,設計人有權確定重新恢復設計工作的時間,且設計周期相應延長。

  14.1.3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進行審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緩建,發包人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15天內按本合同第16條〔合同解除〕的約定向設計人結算并支付設計費。

  14.1.4 發包人擅自將設計人的設計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應賠償設計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14.2 設計人違約責任

  14.2.1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按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額雙倍返還給發包人或設計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14.2.2 由于設計人原因,未按專用合同條款附件3約定的時間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前述違約金經雙方確認后可在發包人應付設計費中扣減。

  14.2.3 設計人對工程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原因產生的設計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時,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當通過所投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14.2.4 設計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對工程設計進行分包的,發包人有權要求設計人解除未經發包人同意的設計分包合同,設計人應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發生后,發包人和設計人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并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7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5.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15.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支付。

  不可抗力發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16. 合同解除

  16.1 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設計人工程設計文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經發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修改后仍不能滿足國家現行深度要求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設計質量要求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經設計人催告后,在30天內仍未支付的,設計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暫停設計期限已連續超過180天,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6)因本工程項目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16.3 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對合同中的遺留問題應取得一致意見并形成書面協議。

  16.4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除應按第14.1.1項的約定及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期限內向設計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設計費外,應當向設計人支付由于非設計人原因合同解除導致設計人增加的設計費用,違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7. 爭議解決

  17.1 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7.2 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7.3 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采取爭議評審方式解決爭議以及評審規則,并按下列約定執行:

  17.3.1 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合同當事人可以共同選擇一名或三名爭議評審員,組成爭議評審小組。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后28天內,或者爭議發生后14天內,選定爭議評審員。

  選擇一名爭議評審員的,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選擇三名爭議評審員的,各自選定一名,第三名成員為首席爭議評審員,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或由合同當事人委托已選定的爭議評審員共同確定,或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評審機構指定第三名首席爭議評審員。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評審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和設計人各承擔一半。

  17.3.2 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將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共同提請爭議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爭議評審小組應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充分聽取合同當事人的意見,依據相關法律、技術標準、行業慣例等,自收到爭議評審申請報告后14天內作出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對本事項另行約定。

  17.3.3 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效力

  爭議評審小組作出的書面決定經合同當事人簽字確認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行。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接受爭議評審小組決定或不履行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雙方可選擇采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

  17.4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7.5 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與解釋

  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3 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4 技術標準

  1.4.1適用于工程的技術標準包括:

  1.4.2 國外技術標準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的提供方:

  提供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

  提供國外技術標準的份數:

  提供國外技術標準的時間:

  提供國外技術標準的費用承擔:

  1.4.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1.6 聯絡

  1.6.1 發包人和設計人應當在 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6.2 發包人和設計人聯系信息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發包人指定的聯系電話及傳真號碼:

  發包人指定的電子郵箱: 。

  設計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設計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設計人指定的聯系電話及傳真號碼:

  設計人指定的電子郵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

  2. 發包人

  2.1 發包人一般義務

  2.1.3 發包人其它義務: 。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證號:

  職 務: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當提前 天書面通知設計人。

  2.3 發包人決定

  2.3.2 發包人應在天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決定。

  3. 設計人

  3.1 設計人一般義務

  3.1.1 設計人 (需/不需)配合發包人辦理有關許可、批準或備案手續。

  3.1.3 設計人其他義務:

  3.2 項目負責人

  3.2.1 項目負責人

  姓 名:

  執業資格及等級:

  注冊證書號: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設計人對項目負責人的授權范圍如下:

  3.2.2 設計人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發包人。

  設計人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違約責任:

  3.2.3 設計人應在收到書面更換通知后 天內更換項目負責人。

  設計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違約責任:

  3.3 設計人人員

  3.3.1 設計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

  3.3.3 設計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設計人員的違約責任:

  3.4 設計分包

  3.4.1 設計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設計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3.4.2設計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3.4.3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有關分包人資料包括:

  3.4.4 分包工程設計費支付方式:

  3.5 聯合體

  3.5.4 發包人向聯合體支付設計費用的方式:

  5. 工程設計要求

  5.1 工程設計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設計的特殊標準或要求:

  5.1.2.2 工程設計適用的技術標準: 。

  5.3 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設計文件深度規定: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

  6. 工程設計進度與周期

  6.1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

  6.1.1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的編制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工程設計進度計劃提交的時間: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工程設計進度計劃應包括的內容:

  6.1.2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在收到工程設計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

  6.3 工程設計進度延誤

  6.3.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設計進度延誤

  (4)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設計進度延誤的其他情形:

  設計人應在發生進度延誤的情形后 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延期的書面通知,在發生該情形后 天內提交要求延期的詳細說明。

  發包人收到設計人要求延期的詳細說明后,應在 天內進行審查并書面答復。

  6.5 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獎勵: 。

  7.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

  7.1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的內容

  7.1.2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交電子版設計文件的具體形式為: 。

  8. 工程設計文件審查

  8.1 發包人對設計人的設計文件審查期限不超過 天。

  8.3發包人應在審查同意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后在 天內,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程設計文件。

  8.4 工程設計審查形式及時間安排:

  9. 施工現場配合服務

  9.1 發包人為設計人派赴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便利條件的內容包括: 。

  9.2 設計人應當在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并經審查合格后 時間內提供施工現場配合服務。

  10. 合同價款與支付

  10.2 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2)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3)其他價格形式:

  10.3 定金或預付款

  10.3.1 定金或預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或預付款的比例 。

  10.3.2 定金或預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預付款的支付時間: ,但最遲應在開始設計通知載明的開始設計日期 天前支付。

  11. 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

  11.5 設計人應于認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價款或延長設計周期的要求事項發生后 天內書面通知發包人。

  設計人應在該事項發生后 天內向發包人提供證明設計人要求的書面聲明。

  發包人應在接到設計人書面聲明后的 天內,予以書面答復。

  12. 專業責任與保險

  12.2 設計人 (需/不需)有發包人認可的工程設計責任保險。

  13. 知識產權

  13.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設計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格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3.2 關于設計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關于設計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3.5 設計人在設計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 。

  14. 違約責任

  14.1 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 發包人支付設計人違約金: 。

  14.1.2 發包人逾期支付設計費的違約金:

  14.2 設計人違約責任

  14.2.1 設計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 。

  14.2.2設計人逾期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違約金:

  設計人逾期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違約金的上限:

  14.2.3 設計人設計文件不合格的損失賠償金的上限:

  14.2.4 設計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對工程設計進行分包的違約責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暫停設計期限已連續超過 天。

  16.4 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已完工作設計費的期限為 天內。

  17. 爭議解決

  17.3 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17.3.1 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確定: 。

  選定爭議評審員的期限: 。

  評審所發生的費用承擔方式: 。

  其他事項的約定: 。

  17.3.2 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關于本事項的約定: 。

  17.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18. 其他(如果沒有,填“無”)

  發包人(全稱)

  設計人(全稱):設計院

  年月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5

  住宅小區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工程名稱:

  委托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_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

  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6

  二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莆募?皇絖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7

  深圳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_____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_____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8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ù笮徒ㄖ惭b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撸撸オ剟钜曳健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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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系人:____

  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撸撸撸咴O計項目收費表

  附件1

  ┌──┬──┬───┬──┬────┬───┬───┬────┬───┐

  │項目│項目│單位m2│設計│單位造價│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收│設計費│

  │編號│名稱│

  │內容│(元/m2) │量m2 │算(元)│費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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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托設計共 項 m2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總計 元。簽│

  │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提,設計后的投資金額以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基建負責人:

  簽訂收費協議

  年

  月

  日

  附件2

 。撸撸撸吖こ淘O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 號建筑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

  業經

  需編制

  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

  │

  序

  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

  ├───────────┼────────────┼─────────┤

  │

  │

  │

  │

  ├───────────┼────────────┼─────────┤

  │

  │

  │

  │

  └───────────┴────────────┴─────────┘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

  │序 號│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

  └───┴─────────────────────┴────────┘

  建設單位

 。ㄉw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設計室主任:

  簽訂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9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

  發包人:___

  設計人:__

  簽訂日期:___

  發包人:__

  設計人: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

  項目名稱:

  項目規模:

  設計階段:設計分為初步設計(包括各單體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

  設計內容: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發包人提供現狀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及完成時間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6.1.3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費用設計人自理。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需向提供2-3個設計方案供發包人參考,待發包人確認設計方案后,方可進行設計。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三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并參加涉及設計的相關會議及參加竣工驗收。

  6.2.6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務費。

  6.2.7在施工階段設計人須派駐現場代表負責處理施工中的設計問題,以配合發包方對工程進行質量和進度的動態管理。在此期間因設計人技術人員不在施工現場又未能通過其它渠道及時處理設計問題,所造成的工程進度滯延、工程質量問題等相關方面的損失,由設計人賠付。

  6.2.8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9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加倍支付賠償金。

  7.3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八條其他

  8.1在各階段設計人所提供的各種圖紙,藍圖份數以邯鄲市相關部門報建要求份數為準,應滿足各報建相關部門的要求和需要。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設計合同無預付款及訂金。

  8.7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設計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伍份,發包人叁份,設計人貳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0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經理:(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0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項目

  1、建筑規模: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設計階段

  (1)方案:

  (2)初步設計:

  (3)施工圖:

  3、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設計內容

  設計人為發包人設計_________工程并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_________區總平面布置;

  2、發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3、發包人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注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七條  費用

  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1、本合同簽署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并經發包人審核通過后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2、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設計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 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的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2

  正文:

  深圳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鑒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3

  委托方(甲方):代表人:設計人(乙方):設計證書等級: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項目的設計、施工就行磋商,為明確雙方職責,避免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并非強制性規范,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的總工程款預計為____________元,其中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市場中較高的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估算總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簽合同之前咨詢專業的律師。

  (1)合同簽訂之時,甲方應付總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定金。(結算時,定金折算為工程款)

 。2)乙方到施工現場完成測量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3)乙方向甲方提交平面方案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設計費。

  (4)乙方向甲方提交平立面圖及剖面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設計費。

 。5)乙方向甲方提交水電施工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6)乙方提交效果圖,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7)工程完工驗收后,經甲方確認,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剩余工程款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于保修期滿時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三、圖紙要求

  1、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應該詳細,且應標明材質、用料和顏色。

  2、乙方每期提交的圖紙均應提供_______份,甲方要求提交更多份數時,乙方不得拒絕。

  3、乙方提交圖紙時不得要求必須使用某種品牌的產品。

  4、甲乙雙方約定,完成圖紙的總工期為_______天,從甲方支付定金時開始計算,乙方完成每期圖紙不得超過_______天,若乙方提交圖紙后甲方不及時確認造成工期延誤的,由甲方負責;若乙方無故拖延工期的,甲方可相應扣除乙方的設計費。

  5、若甲方確認圖紙后認為需要做較大修改,則乙方應修改至甲方滿意,且不得加收設計費。

  6、若甲方將圖紙提交審批時,上級領導認為圖紙不合格,則甲方可要求乙方進行修改,乙方可要求甲方增加一定的設計費。

  四、甲方責任

  1、甲方須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額支付乙方定金和工程款。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風險提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的確定關于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分為四類:

  第

  一、對于臨時性建筑,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

  二、對于易于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筑,其設計使用年限為2________年;

  第

  三、對于普通房屋和構筑物,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四,對于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對于專業建筑工程,則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規范要求確定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對于具體工程項目,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則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建筑等級、重要性來確定。在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工程承包人應當對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地基基礎)進行保修。

  對此如果仍存在疑問,建議制定合同的時候咨詢專業律師,或者交由律師幫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違反規定而無效。

  3、乙方應保證該設計的使用年限應達到________年,若應設計問題達不到要求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風險提示:保密、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并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六、保密條款本合同設計的所有文件均屬保密資料,合同雙方均應保證任何文件、會議紀要、往來材料都不被泄露,不被再次進行其他商業使用,若甲方須將乙方提交的圖紙在該工程的相關項目上重復使用,甲方須與乙方協商。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回避了關于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于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于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于實際損失,基于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1、由于乙方原因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3、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意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如無必要,合同繼續履行。

  八、合同效力條款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

  最后一方簽字的日期為準。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4、本合同自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后終止,雙方協議提前終止的除外。

  九、附則

  1、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交工程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份。

  3、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一致所形成得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甲方:地址:代表人:聯系方式: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負責人:聯系方式: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4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____;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____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____,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____。

  第六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________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5

  發包方: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設計方:______設計研究院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20______年______ 月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 鑒于:

  發包方和設計方于20______年 ______ 月共同簽署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所有單體工程施工圖必須在20__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證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2、因功能改變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動,施工圖紙應保證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包括地庫、地下室增層、閣樓、機房變動等)。

  3、鋼結構的二次設計由發包方發包,并由設計方進行審核。

  4、設計方須派駐設計代表,保證及時、有效的解決施工過程中的一切設計問題。

  5、因出圖時間延誤,施工過程中設計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按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由設計方負責賠償。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法規,為了 貫徹落實項目經理責任制和項目成本核算制, 強化企業內部管理,適應社會市場需求,促進項 目經理部對建設單位合同的承諾兌現, 充分發揮項目經理部的積極性,在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 “優質、高速、安全、低耗”地實現建設單位合同的目標和企業效益的最大化,經確定,對吉 新蘭輸油管道工程標段實行內部項目承包,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一、簽約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項目班子(項目班子主要成員,詳見甲方的任命文件)

  二、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輸油管道的管溝土石方開挖回填及砌筑、穿越施工、水工保護、地貌恢復等所有土建施工內容 ;管線焊接安裝、試壓、通球、吹掃、干燥、 管線陰陽極保護、線纜敷設等所有管道安裝施工內容;管道現場防腐及所有補口補傷等管線防 腐工作內容。

  5、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

  6、開工日期:以開工進場令日期為準

  7、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____________ 天

  三、施工組織:

  1、 受公司指揮部委托,___________ 同志為項目經理

  2、 經公司指揮部審查批準聘任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同志為項目執行經理、項目主承包人。

  3、項目經理、執行經理職責:

  3. 1、代表甲方實施施工項目管理,履行建設單位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貫徹國家法 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無條件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維護甲方企業權益, 保證建設單位合同的正確實施

  3. 2、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目標和任務。

  3. 3、在授權范圍內負責項目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建設單位代表和監理 工程師的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

  3. 4、接受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領導,接受企業管理層、建設單位代表和監理機 構的檢查和監督。

  3. 5、施工項目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項目人員違法、違紀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 任。甲方可撤換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

  3. 6、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及管理人員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管理,未經甲方授權,乙 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項目部名義進行簽訂任何協議、合同、往來信函、會議紀要等一切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3、7、乙方對外發送或簽署的任何電郵、協議、合同、往來信函、會議紀要等,必須由 項目經理和項目執行經理 簽字確認,報由甲方統一審核。

  4、項目班子其他成員由項目經理 和項目執行經理聘任并報甲方批準后,組織項目班子, 并全面履行項目施工管理職能。

  5、施工作業層:施工作業層由乙方確認并報甲方備案,項目班子負責管理并實施合同 約定的承包內容。作業層人員所需辦理相關證件的費用由項目經理部負責承擔。

  6、除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以外,其他由乙方自購。

  四、承包方式:

  1、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對建設單位資信情況、工地現場情況、甲方與建設單位間的合同約定以及履約風險進行了全面分析和理解,乙方接受并積極兌現甲方與建設單位的各項 約定和承諾,并承擔甲方與建設單位履約過程中的一切風險,特別是合同性質、承包范圍、工 作內容、付款方式、工期、違約責任與索賠、保修期等。2、乙方代表甲方按建設單位合同約定內容全額確定指標項目承包。為了保證合同履約和工程建設的嚴肅性,乙方同意以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風險抵押金對工程項目進行承包,如乙方違約,甲方有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賠付的權利, 詳見合同附件。

  五、承包指標:

  1、利潤指標: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不含管材和稅金)的% 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其中所得稅和綜合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不在此管理費內;管理費用甲方可隨時從應付或將 會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乙方對此無異議。

  2、工程質量:保證單位工程優良率 85%以上,單位工程合格率100% (其中管線焊口一 次合格率90鳩上,補口補傷一次合格率98%,創國家優質工程。

  3、安全生產:安全事故頻率控制在 0.6 %。以內,無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項 目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及處理的全部費用。 并視其具體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 任,詳見雙方簽訂的HSE合同和安全質量責任書。

  4、文明施工: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擔來自于建設單位、有關政府部門因“文 明施工”違規造成的罰款,詳見雙方簽訂的 合同規定。

  六、承包范圍:

  1、承包范圍:以甲方和建設單位簽定的總承包合同為基礎,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承包合同的工作范圍及施工圖紙所示的 標段的施工內容,本工程承包范圍以建設單位方的發包范圍為依據。作為內部承包的發包人,為了保證甲方管理的主動權,甲方有權將本項目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指定發包,乙方對此無異議。

  2、乙方承擔保險費、報監費、安監費、工程保險費、等工程施工所需一切費用。

  3、 乙方已知曉并充分理解建設單位方對履約保函的要求,本工程所需履約保函由甲方 向建設單位提供,數額等同于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承包合同要求的數額。

  七、項目資金運作:資金使用權由公司指揮部控制,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度于每月10日前將資金

  需求計劃報公司指揮部財務部,財務部核準后,項目部按資金計劃使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積極協助 甲方滿足建設單位合同進度要求, 及時收取工程進度價款,在工程款未到達甲方之前,乙方應 配合甲方做好承包人、材料供應商及作業班組的工作,不得因資金問題造成工程停工或影響工 期,建設單位工程進度價款撥付并到達甲方時, 甲方按合同規定安排資金付款計劃或根據具體 情況撥付材料款及承包工程價款,特殊情況的處理,由項目經理部報告甲方協商解決。

  八、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工程地質和地下資料提供時間:在開工前 15天內。甲方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 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 的證件除外)。由甲方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在開工前10天內。(按甲合同及業主正式通知為準)。

  2、甲方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3、組織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在進入施工場地10天內。(以開工為準)

  4、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 名木的保護工作:由甲方協調地下管線建筑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5、甲方應做的其它工作,雙方在本條款內約定。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它工作:針對 在建工程的特殊性,如發生不可預測事物,由總、乙方協調解決。

  6、甲方可將1條款部分工作委托乙方辦理,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 工作:暫無,如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7、甲方未能履行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 關損失,并順延延誤的工期。

  &協助項目部建立項目班子并審批項目成員,使之符合建設單位合同要求。

  9、監督項目部嚴格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的承包合同的承諾。

  10、督促內部生產要素單位對項目的橫向服務、業務指導與工作檢查。

  11、有權對項目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審計。

  12、有權撤換項目班子中違法亂紀或工作不稱職人員。

  13、有權對項目資金運作實施監控。

  14、對內部經濟合同糾紛進行調解或裁決。

  15、負責對乙方商務結算進行審核、確認,特別強調:乙方對項目部內分包工程超合同 范圍的增加工程現場簽證單必須在當月報送甲方審核,否則,作無效處理。

  16、乙方違法、不執行國家標準、不按規范進行管理施工、違反集團承包管理辦法等的 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糾正,予以經濟處罰、終止承包合同、調整承包人。

  17、除建設單位指定外,有權將項目安裝和防腐等工程分包給其他專業公司。

  18、負責組織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組織方案的審定以及建設單位、地方社會環境資 源的聯系銜接

  。19、協助乙方組織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和評優申報。

  20、 負責組織項目管理期間和終結時的考核審計;兌現項目承包人經濟收益或實施經濟 賠償處罰。

  21、本工程所有分包合同經公司指揮部審核后由甲方統一對外簽署。

  22、如本工程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有合同違約、破壞社會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 定等行為,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有權隨時從應付或將會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與處理上述事件 所相當的費用作為乙方履約過程保證金,如乙方妥善處理上述事件后,甲方將視實際情況予以返還。

  (二)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應提供進度計劃、報 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乙方向甲方按每月 25日前提供施工計劃及各項報表。

  2、根據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盒安全生產等管理 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原因 產生的罰款除外。需乙方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乙方辦理有關施工 手續及施工噪音管理手續。

  4、 雙方約定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 名木的保護工作。

  5、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本條款約定的要求,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要求甲方追加相關費用。

  6、乙方應做到其它工作,雙方在其他和補充協議約定。雙方約定應做的其它工作:甲 _ 方未能履行各項義務,乙方要求甲方追加相關費用。

  7、嚴格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合同的承諾。

  &代表企業指揮部實施項目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相 關管理制度,積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所施工的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過程、 全面管理。

  9、根據國家規范和甲方要求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劃, 根據甲方項目管理制度要求, 實施項目經理部各項管理制度。

  10、嚴格履行內部生產要素單位簽訂的各項合同, 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的配置 和管理。

  11、接受上級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認真落實整改意見,提高管理水平; 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檢查、監督與審計。

  12、有權撤換項目班子中違法亂紀或工作不稱職人員。

  13、在不違背有關分配原則的前提下有權分配來自于項目工程工期、質量、安全、文明 施工獎勵及承包兌現的獎勵,但必須報公司審核、備案。

  14、在企業指揮部授權范圍內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企業管【_________________借鑒文檔】 理層的工作聯系協調,負責各分包、協作單位的管理。

  15、解決施工現場和項目經理部出現的問題,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16、負責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提供和準備相關技術經濟資料。

  17、協助企業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優、評獎申報。

  18、負責項目員工的管理教育、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

  19、處理項目經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質量保修服務, 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債權債務的清理 和移交。

  20、按照甲方的要求報送完成各種指標的情況。

  21、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交納員工的各種保險等費用。

  22、根據甲方的授權,組建項目經理部,主持項目經理部全面工作。

  23、確定項目經理部組織構架構,選擇聘用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少數關鍵崗位的管理 人員按規定程序可外聘;確定管理人員職責、權限,并組織考核獎懲。

  24、有權在甲方確定的合格分包方名單中選擇有相應施工資質和能力的勞務隊伍,但必須報甲方備案。

  25、甲方授權的范圍內自行組織物資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國家、 行業 、地方強 制性規范(以較嚴格為準)和建設單位及甲方要求。

  26、乙方及主要承包人對本項目所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各種糾紛、訴訟案件承擔全部 責任,必須妥善處理不推諉、不扯皮,并承擔全部經濟費用和罰款。

  27、按照甲方資金管理辦法,決定其項目資金的使用。

  28、對項目經理部人員薪酬進行分配(參照甲方對項目薪酬分配管理辦法)。

  29、根據甲方授權,協調處理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事項。

  九、計價和支付

  1、結算依據: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執行中石油長輸管道工程施工 定額,作為承包方預決算的取費依據,以施工圖預算作為合同價款,以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 工程量(包括增加的項目)作為工程量(項目)調整的依據,以每季信息價作為材料價格的調 整依據,調整合同價款。

  2、月度結算按每月甲方代表和監理、業主認可的工程量,按該工程量與相應的單價計 算工程款。

  3、計價(結算)數量的確認

  3.1 計量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為計算基礎,按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工程數量進行計價。施【_________________重點借鑒文檔】 工圖中所列工程量的變動并不降低或影響合同條款的效力, 也不免除乙方按規定的標準進行施 工和修復缺陷的責任。

  3.2 計價數量上限為:設計變更后最終實施公共圖紙細部尺寸計算的數量。

  4、計價程序

  4.1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格式要求和時間自行填寫完整提交甲方。

  4.2 、甲方代表對乙方每月完成的工序在一定階段要進行質量初評,對認定的有質量缺 陷的部分, 有權暫緩計量驗價, 待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進行修復或重置, 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 后,再進行補計。

  5、支付

  5.1 工程預付款:在甲方收到業主預付款 3 日內,向乙方支付預付款,支付額度按甲方 與業主預付款的 %支付。

  5.2 工程進度款:

  5.2.1 、乙方每月 25 日,須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進度月報表報項目部甲方代表和監理進行 審核。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相關報表,則由承包方承擔一切后果。

  5.2.2 、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乙方月報表之后的 7 天內應簽發支付證書并以 ERP 合同支付形式送交業主審核并拷貝一份送乙方。

  5.2.3 、甲方次月 10 日前在收到業主的進度款后按該款 (扣除甲供材及相關稅費和管理 費)的 75%比例金額支

  付給乙方。

  6、工程預付款的扣回:在月報進度款中平均分十次扣回。即在以后十個月的進度款中 平均扣回。

  7、工程決算款:工程驗收合格辦完結算除留下工程保修金其余3 月內付清。

  十、工程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 由甲方 上報建設單位 通知石油質檢部門, 石油質檢部門組織有 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 由甲方配合建設單位 辦理相關手續管道輸油。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 竣工驗收未合格的,甲方 和建設單位 不得使用。如強行使用,由此發生的任何問題,由 使用單 位承擔一切責任。

  十一、甲方供應的材料和設備: 甲方原則上不提供材料、設備,如乙方申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所需材料款在工程結 算時扣除。

  十二、乙方供應的材

  料和設備:【重點借鑒文檔】乙方提供所需耗材及施工所需一切材料、機械和施工設備。

  十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增加,雙方協商解決,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十四、工程質量保修:

  1、甲方負責采購的材料和設備質量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采購的材料和設備質量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施工的工程質量由乙方負責。

  3、工程質量保修金按合同價款的 、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期自竣工起。工程質量保修期為12 個月。

  十R五、違約:

  1、甲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如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停工、延期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發 生的經濟損失。

  2、 乙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乙方如不能按所約定的各項條件和 基本施工要求,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雙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甲乙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條款,若單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 并承擔保證金總價5%勺違約金。

  十六、合同爭議: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按下列方 式解決:

  2、提交施工管轄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烏魯木齊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它:

  1、 本協議未提及事宜參照甲方與業主簽訂編號為 的輸油管道建設安裝合 同書和相關附件。

  2、本合同附件一輸油管道建設安裝合同、附件二吉新蘭輸油管道工程_________________合同、 附件三合同人施工承諾書、附件四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五長輸油管道安裝建設自律 承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產生法律效力。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

  十八、合同生效:雙方授權代表在合同協議書上簽字蓋章之日起合同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時失效_________________重點借鑒文檔】

  十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貳份。

  甲方: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賬號: 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7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發包人,乙方是具備設計資質的設計方,甲方委托乙方擔任本項目的施工設計工作,為避免合同履行后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特訂立本合同規范雙方的行為,具體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計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3、設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依據

  甲方在訂立合同時,應交付給乙方委托書及項目相關的審批文件。同時要一并交付設計前的基礎勘探資料,甲方應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三、乙方任務

  1、乙方接受委托書后,應隨即進行現場堪測。

  2、乙方在收到定金日起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定草圖,平面配置及設計草案。

  3、乙方在收到第一階段設計費后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效果圖。

  4、乙方在收到第二階段設計費后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圖。

  5、乙方應編定有關的施工說明書。

  6、乙方應對工程施工進行必要指導,完成圖紙和技術的交底,若因施工發生困難而變更設計時,乙方應預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難。

  四、設計費以及支付

  1、本合同的設計費單價暫定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設計費總計__________萬元,大寫為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

  3、乙方提交的平面設計圖,經甲方確認驗收后,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第一階段的設計費_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____。

  4、乙方把整個施工圖紙交與甲方審定后,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第二階段的設計費_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____。

  5、剩余價款在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五、保密條款

  1、甲方對于本合同中乙方提交的所有圖紙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圖紙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擅自復制、更改披露乙方的圖紙、資料。

  2、乙方對于本合同涉及到甲方秘密的材料同樣負有保密的義務。

  風險告知: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并給設計人以補償;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六、合同中止與解除

  1、甲方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終止本合同,應書面通知乙方,并且甲方應該付乙方通知到達時已完成部分設計之費用。同時,定金不予退回。

  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須提前解除合同,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則須一并賠償。

  七、違約條款

  1、甲乙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負擔所有損失。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須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負擔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2、甲方不得以設計內容不滿意為由,拒付設計費,乙方負有修改義務,雙方應依誠信原則協商解決。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八、爭議糾紛解決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雙方約定提交____市____區/縣人民法院訴訟。

  九、其他約定

  1、若工程非因乙方事由而中途停止,甲方應照常支付設計費。

  2、設計時間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審稿時間和修稿時間另算)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規定的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份,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留存______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設計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承擔建筑設計咨詢工作。為了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設計、咨詢服務項目地址為,建筑面積平米現正式委托乙方進行建筑節能方案咨詢及設計工作。

  二.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人民幣¥315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叁拾壹萬伍仟元整。其它70%節能方案設計咨詢服務費人民幣¥735000.00元,人民幣大寫柒拾叁萬伍仟元整,該項目節能驗收合格后7日內付完全部費用。

  2)因甲方不能及時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乙方有權停止設計、咨詢服務工作。乙方延遲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每日支付總款額10%的滯納金。

  3)以上款項不含稅,甲方如需開工程發票應向乙方另行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7%。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收到設計、咨詢服務費定金第二日跟據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圖紙及現場照片展開設計、咨詢服務工作。甲乙雙方約定,本階段設計方案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

  2)乙方負責對原節能設計(外墻內保溫)部份,與原設計單位進行協調達到驗收條件。

  3)乙方需對甲方項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義務

  1)對該項目外墻玻璃部份與當地職能部門協調達到驗收條件。

  2)對該項目辦公樓外墻內保溫進行施工達到驗收條件。

  3)甲方負責節能驗收過程中全部費用。

  4)甲方需對乙方設計、咨詢服務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損失,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設計、咨詢服務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后,甲方應按以上程序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乙雙方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六.如乙方未能于雙方約定完成設計咨詢服務工作,雙方約定甲方根據乙方延遲設計咨詢服務工作總額的3‰/日扣除乙方設計、咨詢服務費。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九.甲方可以通過銀行匯款將上述各款項于指定的期限內支付到乙方下列賬戶: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賬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19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人防地下室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經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人防工程防護設備選用圖集及其它現行的相關規范、標準。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4.1本工程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積暫定___________平方米。 

  4.2設計人承擔人防地下室的建筑、結構、通風、給排水、電氣五個專業的人防設計(包括方案、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及平戰轉預案編制)。不包含平時功能及消防設計。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5.1方案設計階段:規劃局批準的建筑方案圖紙(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電子文件。

  5.2初步設計階段:建筑初步設計圖紙(建筑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結構地下室平面;風、水、電地下室平面)電子文件。

  5.3施工設計階段:建筑施工圖設計圖紙(建筑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結構地下室平面、風、水、電地下室平面)電子文件;地質勘察報告。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6.1方案階段:人防地下室建筑平面圖二份。時間:________個工作日。

  6.2初步設計階段:人防地下室各專業初步設計圖紙四套。時間: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6.3施工設計階段:人防地下室各專業施工設計圖紙八套。時間: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6.4提供設計圖紙同時,提交初步設計審查及施工圖審查所需計算書、電子文件及其它相關資料。

  6.5設計圖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單價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總費用暫定為¥__________萬元。

  7.2最終結算總費用為實際人防設計面積設計單價____________。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作為定金(合同結 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圖紙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

  8.3設計人提交施工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

  8.4人防驗收通過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________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天以上時, 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設計人負責按發包人提供要求進行設計并獲報建及驗收。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9.2.3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或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返工,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還應賠償發包人實際損失。

  9.2.4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及時處理有關設計問題,配合人防設備安裝及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驗收,參加竣工驗收。

  9.2.7設計人積極做好人防地下室從設計到施工過程中與人防辦、建設方、上部設計院、土建施工方、監理、人防專業廠家等多個相關單位的專業技術協調與咨詢工作。

  9.2.8設計人協助發包人辦理人防專業的報批和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訴訟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發包人和設計人各執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蓋章)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ㄓ稍O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詳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在____天以內時,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樣、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索賠。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全部設計費支付。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____%。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____%。

  9.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付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

  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騙___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 簽證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1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周期,并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序號文件內容或名稱文件提交日期備注

  (二)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序號設計文件名稱份數交付日期備注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三)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二)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托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五)對采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后,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并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復制、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準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系并重新簽訂合同。(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關系并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三)由于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四)由于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五)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第十一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縣)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2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 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 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 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 萬元,建設地點在 。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 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 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 %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年  月  日訂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為甲方完成甲方的LED顯示屏安裝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 1塊LED顯示屏及4個監視器系統安裝

  四、開工日期: 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 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 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審核,乙方嚴格按照審核后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為人民幣______元,即貳萬伍仟叁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

  第六條 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啟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周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檔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并于三天內修改完后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并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 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范、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復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并按工程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信息資料泄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并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______%的違約金,并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它事項

  一、對于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存在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于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為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布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4

  發包人(全稱):

  設計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設計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規劃占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約 平方米,地下約 平方米);地上 層,地下 層;建筑高度 米。

  二、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

  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1。

  三、工程設計周期

  具體工程設計周期以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的約定為準。

  四、合同價格形式與簽約合同價

  五、發包人代表與設計人項目負責人

  六、合同文件構成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計依據,并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設計人承諾按照法律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設計服務。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正本 份、副本 份,設計人執正本 份、副本 份。

  發包人: (蓋章)

  設計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5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 證 意 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6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4.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7

  工 程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 計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

  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計價格[20xx]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為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筑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筑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范圍及投資發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后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土建為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

  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名 稱: 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鑒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名 稱: 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鑒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序號

  項目名稱

  階段

  規模投資

  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征及附注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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