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工程合同范本(精選3篇)
實用的工程合同范本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現委托人與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的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自生效日起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總投資額:
二、委托代理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設計,具體包括:
2、委托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托代理的事項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 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 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托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 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
八、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 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一份,副本 份,各執 份。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開戶: 開戶: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的工程合同范本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原則,雙方就______北面磚砌圍墻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圍墻施工工程
1.2工程地點:
1.3工程概況:批發城二期北面磚砌圍墻,總長約___米。
1.4承包范圍:
⑴普通圍墻(蒸壓灰砂磚)120厚磚砌圍墻高度約1.9米,條形磚基礎,圍墻單面1:2.5水泥砂漿粉刷(具體施工內容詳見甲方提供的施工圖)。
⑵魚塘、壕溝填土及零時施工道路按現場測量簽證為準。
1.5工期:總工期為______天(日歷天,含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風霜雨雪天)工期:開工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30天內工程竣工驗收完畢。
1.6工程質量等級:合格,工程質量應符合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施工驗收規范和《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第二條合同價款
2.1本合同所約定工程全費用包干單價為每米___元,圍墻長度約___米,工程暫定總價為___元(大寫___元整),工程完工后根據實際完成數量據實結算。
第三條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計價原則及結算方式
4.1涉及到建筑及裝修的項目執行20______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湖北省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湖北省補充定額》,涉及拆除項目執行《湖北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統一基價表》(20______)相關分冊,涉及到水電安裝的項目執行20__年《湖北省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單位估計表》相關分冊。實際施工中發生上述定額中沒有的項目,雙方做工料機分析協商套用相近的定額子目。
4.2取費文件:按《湖北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鄂建文【20______】216號文),總價下浮個點(其中甲方核定的主材價格的價差不參與下浮)。人工費按湖北省20______年80號文調整,人工價差計取3.6914%費率;材料價差計取5.6914%的費率。以上費用在付款時均需提供項目所在地正規稅務發票,稅金乙方承擔。
4.3施工中發生的簽證單:按直接費(1+10%)計算,不再收其他任何費用。
4.4經過以上取費方式計算出的本工程造價包含以下部分:
4.4.1包含施工圖中全部工程施工內容所需費用。
4.4.2包含材料的采保費、運輸費、裝卸費、上下力資費、施工現場材料保管費、材料二次搬運費、屬于乙方承包范圍內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負責卸貨、保管的費用。
4.4.3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工程內容所必須的開辦費用(含附屬工程、臨時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用)深化設計費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須因素的所需費用。
4.4.4按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驗收通過相關管理部門的建管規費、檢測費用等費用已含在本工程綜合費率中(除稅收以外的各種費用按不超過1%計取)。
4.4.5包含施工期間利率、稅率、國家政策性調整、施工環境和市場的變化等可能影響工程造價變化的因素。
4.4.6包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臨時設施費、趕工補償費、成品保護措施費、臨建搬遷、施工及生活臨時水電線路拉接、場外租地及交通費、其他保證合同工期措施費、建筑超高引起的人工、機械增加、成品保護、工地保安、安全擋板、停電停水措施、施工場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運、施工噪音環保措施、施工工地環衛費、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干費、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術措施等發生的所有的費用,因交叉作業導致的成品/半成品損壞需修復的費用。
4.4.7總包配合費由乙方自行與總包單位協商(一般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并向總包單位支付,如有糾紛甲方應盡力組織雙方協商。
4.5、工程結算依據為:
(1)本合同;
(2)取費標準為本合同約定的取費標準的條款;
(3)施工圖及設計說明;
(4)招投標文件;
(5)建設方和本工程項目監理認可簽字的施工組織設計;
(6)施工日志;
(7)甲方核定的材料核價單;
(8)工程竣工圖;
(9)設計變更單(須經監理和甲方確認、蓋章);
(10)現場簽證單(須經監理和甲方確認、蓋章);
(11)加蓋施工方公章的正式的工程結算書及工程量計算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據實計算工程總價。
4.6工程結算復核:
4.6.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勞務人員工資已結清聲明》(見附件三)、完整的工程結算報告后(報告內容須符合《工程結算送審資料標準清單》之要求。(見附件一),甲方受理結算資料后90日內出具結算初審意見。
4.6.2乙方在提交工程結算書15日后,應聯系甲方初審部門的相關人員,具體確定校正、復核有關工程量和價格的時間安排,并無條件出席校正、復核,直至乙方與甲方造價人員有初步一致的結算書面意見。
4.6.3最終結算造價以建設方集團復審部門與乙方雙方核對量價后,雙方簽字蓋章的復審金額為準。工程結算最終價款的確認見《告施工單位書》(附件四)。乙方對甲方造價人員提出的數量、單價異議或疑義以及結算會商、洽談應無條件的予以配合、復核、求證,并按照合同的規定予以調整;若乙方在協商期內未實質響應甲方復審結果,視同乙方認可甲方的復審結果。復審計價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工程合同范本 篇3
合同編號:
XX小區送電工程建設協議書
工程名稱: XX小區二期送電工程 建設單位:開發有限公司
實施單位:
簽訂日期:
茲因建設需要,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列供電工程的辦理業務,為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建設單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系電話:
實施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系電話:
第一條:乙方承擔的送電工程建設任務
工程名稱:送電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竣工后按實際面積計算,費用進行相應增減。
第二條: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如下:
(一)甲方負責按照供電部門審定的設計圖紙建設小區配電室、箱變的土建房屋、基礎、小區紅線內電力土建管線、橋架、樓內通道的建設。
(二)依據供電部門提供的高壓供電方案配合乙方到規劃部門辦理路由批復手續。
乙方責任如下:
(一)居民住宅:從供電線路(或變電站、開閉站的電纜接頭)至居民表計以上的所有供配電設施。
(二)公建設施:從供電線路至計量點以上的所有供配電設施。
(三)送電工程費包括以上兩條供配電設施的前期、設計、材料和設備購臵、安裝、調試等費用。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經雙方商議,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X元,大寫肆佰陸拾陸萬元整。(甲方前期購買的.變壓器等裝臵費用150萬元,施工建設完工后資產無償移交給供電部門。)
甲方先交伍拾萬元做為前期費用。
如甲方交款逾期則工程送電日期順延。
第四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及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后,如有任何變更,甲方應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已開始設備材料采購,則本合同價款不變,如乙方還未開始進行設備材料采購,則按照變更后的工程量重新商定合同金額。
第五條:質量保證
(一)乙方應保證所建設的配套電力設施建設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
(二)甲方應保證按照乙方審定的設計圖紙向乙方提供配電設施用房及線路通道,并能滿足國家標準及規范,同時符合電力部門安全運行要求。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供施工條件:甲方負責配合乙方進行配電施工。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及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協助解決甲方紅線內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開工前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開工后繼續協調遺留問題。
(二)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紅線內青苗、樹木賠償,負責協調處理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負責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
(三)提供水電及交通條件:負責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負責在開工前將紅線內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場地,滿足供應需要。
(四)提供技術資料: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校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對已完工紅線內的電力管線,甲方應協調其他施工單位注意保護,如有損壞,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提供開放式、無遮攔的居民及底商的電表箱安放位臵,方便居民及底商客戶使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程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各項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圖紙、技術標準及相關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二)乙方在甲方紅線內施工,需接受甲方的調度安排,如因此引起工程延誤,則工期順延;甲方提供紅線內其他管線圖,乙方注意對沿線已完工程進行保護,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或賠償相關費用。
(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八條:工程延期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工期應相應順延。
(一)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二)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
(三) 不可抗力。
(四) 自甲方項目資料齊全遞交規劃部門之日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未在二個月內辦理完畢。
(五) 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它情況。
第九條:送電日期
甲方交納全部付款后,組織人員施工送電。
第十條: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為止。
第十一條:違約
甲方不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