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建設項目合同(精選3篇)
投資建設項目合同 篇1
甲方:
代表:地址:電話:
乙方:
代表:地址: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
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由甲方投資建設的____________工程(以下簡稱該項目),經甲、乙雙方初步協商決定該項目由乙方負責工程施工,承包方式為施工總承包,現就該工程建設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框架協議: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地址:
2、項目規模:該項目規模分期建設,一期項目的項目用地約______萬平方米,投資額約元,項目總投資約為______元。
3、工期要求:建設工期:______天;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通知為準);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承包內容:乙方承包甲方項目總投資額為:______億元的整個項目的施工任務(包括:土建和安裝工程,以及所有配套設施)。
二、計價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本次項目竣工結算采用______結算方式。
2、付款方式:按月進度付款。
(1)施工單位人員進場______天內付工程價的______%。
(2)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______%支付工程款。
(3)主體結構封頂付已完工程總量的______%(每月進度款不扣除)。
(4)審計結束后付審計價的______%(扣除之前支付的工程款)剩余的______%作為保修金。
(5)保修金退還:竣工期滿________年退______%,竣工期滿________年退______%。
三、甲方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需向乙方提供本項目的相關圖紙和技術資料,以便乙方能夠及時的完成工程預算,乙方在收到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完成本工程的預算工作,并上報甲方審核。
2、甲方需要完成本工程前期的相關準備工作,做到各項準備符合乙方的施工條件,相關前期準備工作完成后,甲方需要向乙方出具進場施工通知。
3、甲方提供本工程已經具備開工條件的手續: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筑紅線驗線通知書。
(4)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5)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6)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7)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8)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9)甲方須提供該項目工程款支付的擔保。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進場施工通知書后,______天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施工隊在____日內必須進場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期進場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需保證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五、保證金支付及退還
1、該項目合同履約保證金為現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2、雙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且甲方提供完本工程已經具備開工條件的手續和該項目工程款支付的擔保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進場通知書且樁機機械設備進場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項目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最遲延長期不得超過______天,如乙方不能按期交納該項目合同履約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讓乙方退場。
3、乙方向甲方交納項目保證金之日起算______個月,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退還該項目合同履約保證金現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最遲延長期不得超過______天,如甲方不能按期退還該項目合同履約保證金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如不能按時付款或退還合同履約保證金,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______元天的違約賠償,但最長延期付款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天,同時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工期延誤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2、乙方如不能按期完工交房,逾期按照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進行處罰,但最長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天。
3、若甲方不能按要求退還該項目合同履約保證金和不能按合同條款進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讓擔保方承擔甲方的所有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2、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
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3、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甲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建設項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就投資項目用地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乙方在甲方規劃管理范圍內的投資項目用地(以下簡稱宗地”),位于_______化學工業園區內,地籍編號為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土地管理部門實測為準),其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1.2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為國有土地。
第二條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目的為滿足乙方該投資項目的建設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內,乙方使用宗地必須符合國家以及化工園區有關規劃建設、環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須按規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
2.3乙方保證按照項目可研批復和項目概述要求,落實該項目的投資,并按照經批準的投資計劃和項目建設計劃規定的時間實際投入、開工建設、竣工投產。
第三條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內,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紅線圖,經有資質的單位驗線,雙方確認后并在用地紅線圖上簽字蓋章即視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應當有效利用土地。辦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項目建設的權利,同時負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項目建設的義務。該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如未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收回該宗地。項目開工建設后,乙方在________月內對該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達到2/3,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獲得該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不影響甲方上述權利的行使,收回土地價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價款,同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閑置超過規定的期限被國家無償收回時,責任由乙方自負。
3.3乙方在宗地內進行建設和生產時,應當服從甲方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管理和實施。有關投資項目用水、用電、用汽、污水處理、廢棄物處理、廠區內規劃等以及其他設施與園區主管線對接和引入引出工程應按園區規定辦理。
第四條 基礎設施條件
4.1項目開工前,甲方必須提供宗地場地平整、臨時道路、臨時用電、臨時用水等項目建設所需條件。
4.2項目投產時,甲方負責宗地具備道路通行、生產給水、生活給水、通訊、通電、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項目投產所必須的基礎設施條件。
4.3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有關管廊、鐵路、碼頭等公用設施的使用條件、水和蒸汽的供應價格、污水的處理價格等,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土地價款
5.1本合同項下宗地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幣,宗地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價款總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5.2按5.1之規定,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宗地價款人民幣。該宗地價款包括:省規費、征地包干費、宗地場平、必要基礎設施的提供所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該宗地價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納的耕地占用稅、契稅、測繪費及供地規費。除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協議另有約定或國家土地政策調整外,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如發生該等費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遲延用地或違法、違約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罰的,不影響甲方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第十條 法律管轄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項下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須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土地管理部門貳份。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本合同未約定事項所引起的爭議或已約定事項在與國家(包括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相悖(含發生變化)時的處理,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施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資建設項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咨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范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咨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系、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注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并及時告知乙方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結果,并將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并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并協助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并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系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系并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范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后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后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并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盡快通知對方,并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范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并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盡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后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后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后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應盡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