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拆遷合同(精選3篇)
建設工程拆遷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
為加快建設好_______新村,經鄉黨政聯席會討論,經過鄉政府邀標的方式,由乙方負責該項目,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和保障土坯房改造農戶的利益,甲方決定和乙方簽訂本合同,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提供_______新村______平方米土地給乙方建設____棟小高層,要求戶型為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____套,共_____套。
2、甲方需嚴格執行照農村土坯房相關規定,有效安置土坯房改造用戶與乙方一同做好土坯房改造戶的安置工作。
3、甲方負責土坯房改造戶的申報、審批、辦證等相關工作。
二、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關于該項目建設所需的所有資金由乙方自行籌資解決。
2、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標準圖紙建設,不能隨意改變圖紙和建設要求。
3、乙方工程竣工后,需經鄉危舊土坯房改造辦公室驗收后方可交付給農戶使用。
4、房屋的銷售價格由鄉甲方黨政聯席會討論的指導價格出售給農戶,不得私自定價和抬高定價。
5、乙方不得隨意將工程分包、轉包、拆包給第三方。
6、乙方須按相關建設規范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由質量和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安置對象
1、具有______鄉農業戶口的土坯房改造對象;
2、具有農業戶口的長期居住在______鄉的農戶;
四、相關費用
1、工程竣工后,經鄉危舊土坯房改造辦公室驗收后,乙方按每安置一戶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基礎設施建設費;
2、工程竣工后,經鄉危舊土坯房改造辦公室驗收后,安置的農戶向乙方交納______元建房成本。
五、交款方式:
六、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 月 _____日
建設工程拆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促進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國家和_________有關工程承發包和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以及_________關于《_________》,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自覺遵守國家和_________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和關于建設工程承發包的各項規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應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員(含家屬、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贊助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二)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考察、參觀等名義參加乙方安排的國內外旅游活動。
(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做到:
(一)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對業務工作,不得為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含家屬、子女,下同)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等為借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或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四)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發現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當向甲方領導或者甲方上級單位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乙方進行報復或刁難、延誤工作。
五、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應向乙方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作為工程承發包合同的附件,經協議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交見證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設工程拆遷合同 篇3
致: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系根據中國法律登記注冊的中國律師事務所,本律師函署名律師具有完全的合法執業資格。本律師依法取得北京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委托人)的授權,向貴司致函.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貴司與委托人簽訂了北京市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貴司出現施工質量嚴重不符合施工要求等諸多違反合同約定的情形,貴司的諸多原因,使工期延誤;根據貴司與委托人簽訂的北京市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14.2.114.2.3條款的約定,委托人可以終止合同.現貴司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經撤離工地現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于貴司不支付其工人工資及其他種種原因,貴司的工人罷工并聚集在委托人的辦公室門口聚眾鬧事要求支付工資,委托人無數次聯系貴司,均無音,委托人替貴司墊付了工人工資199657元.
有鑒于此,本律師代表委托人函告貴司:
1.終止與貴司的合同關系;
2.經工程核算結算,貴司應該返還委托人工程進度款279281元;
3.支付委托人為貴司墊付的工人工資199657元。
考慮到雙方的合作關系,在本律師調解階段,委托人要求貴司在自收到本律師函七日內對本律師函所涉內容做出書面回復,否則委托人將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就貴司的違約行為及不負責任的行為追究貴司的法律責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向貴司進行追索。
專此函告,望貴司慎思并妥善對待,以免訴累。
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