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精選11篇)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 按實結算、現場簽證。
1.7預計勘察工作量:擬布鉆孔10個,其中一般性孔4個,控制性孔4個,2個剪切波速實驗孔(為抗震設計提供參數)。孔深預計20m-25m, 剪切波速實驗孔孔深預計30m-35m,具體孔深視地層變化而變化。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勘察工作定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20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 以¥________元\米計,剪切波速試驗孔按¥____________元\孔另計,共____孔。 計取費用;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約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整)(含稅);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付預算勘察費的\;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經送審合格后7天內,發包人應付實際勘察費的100%;不留余款。勘察人同時提供相應價款的發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協助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等),其中水、電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
5.1.8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9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程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2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
6.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8.1 本次勘察按國標《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50021-20__)、國標《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__)(20__年版)、國標《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__)、國標《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 50123-1999)等有關規范執行,并參照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 (DBJ 13-84-20__)、《建筑地基基礎技術規范》(DBJ 13-07-20__);
8.2施工場地四通一平(水、電、路、通訊信號)由業主負責解決;
8.3業主需派專人負責孔深丈量驗收,并負責現場鉆探米數簽證。實際結算以現場簽證單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發包人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由勘察人負責,發包人協助,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備案不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2
項目名稱: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范圍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1.3 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
│ 項目名稱 │文件資│ 提供日期 │
│ │料份數├──────┤
│ │ │ 年 月 日│
├───────────────────────┼───┼──────┤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 │
│ 察許可文件 │ │ │
│ │ │ │
├───────────────────────┼───┼──────┤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 │ │
│ │ │ │
│ │ │ │
├───────────────────────┼───┼──────┤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 │ │
│ │ │ │
│ │ │ │
└───────────────────────┴───┴──────┘
第三條 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
│ │ 提交日期 │ │
│ 勘察成果名稱 ├──┬──┬──┤ 提交份數 │
│ │ 年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宜
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承接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鑒(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 │
└──────────────────────────────────┘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3
(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 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勤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
),并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元。
5.1.8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民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地和調遣費。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近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________計_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勘察人_______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4
項目名稱: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范圍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1.3 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
│
項目名稱
│文件資│ 提供日期 │
│
│料份數├──────┤
│
│
│ 年 月 日│
├───────────────────────┼───┼──────┤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
│
│
察許可文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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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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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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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 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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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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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成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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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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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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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5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勘察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
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
程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范圍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技術要求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察許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第三條 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
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
國家規定的取費。
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元,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甲方向乙
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
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
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
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
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害
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
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
察現場條件。
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公
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
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
當甲方不能提供。
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用。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
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便
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決
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
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
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
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賠
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
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一日,
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
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
當地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
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
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
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
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
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請鑒證。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6
發 包 人:
勘 察 人: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 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開工(以發包人通知進場為開工時間),進場開工后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報價按單價: 計算,預算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最終以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合同生效后3天后,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 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 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 %,計 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 元。
5.1.8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現行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 本合同有關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還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發包人:
勘察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7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工程規模_________;工程投資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
二、勘察設計費用:
包干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即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2、如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設計費計入工程款內。
四、工程勘察設計的時間、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版的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文件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六、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5、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不退還。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用戶公司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10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聯系人:______
通訊處: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聯系人:______
通訊處: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計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