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建設安裝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精選3篇)
電力建設安裝工程分包安全協議 篇1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 簡稱乙方
為貫徹 "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 的安全生產方針 , 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 , 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 , 結合本工程特點 , 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東方項目1#實驗大廳開閉器外電源程
2 、工 程 地 址 :
3 、承 包 范 圍 :
4 、承包形式:
5 、工程項目期限 : —— 年 ——月——日至 ——年——月 —— 日
6 、工程合同總工期——日歷天。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DL5009.2 、 DL5009.3 〉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O)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 先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
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
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野長山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 ;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 , 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入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 ,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3) 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 編制并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入監護。 1
5) 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6)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 , 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7)建立和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
8) 危險性較大的 / 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時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9) 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10) 在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11) 在城鎮、交通道路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應編制交通組織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據方案和措施要求設置全封閉路欄、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間警示燈等。
12) 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3) 對控制室、繼保室、通信機房、計算機室等,己敷設的電纜,已安裝變壓器、盤柜、蓄電池等設備以及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 , 應采取可靠的防火隔離措施 , 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14) 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建立和執行SF6氣體的采購、儲存、使用和回收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5)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6) 組織或督促乙方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7) 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 , 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8)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 , 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9)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乙方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 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 , 做到有據可查。
4) 執行有關規定 , 落實各項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 , 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 在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7)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9)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 ( 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 ), 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 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 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4) 對危險性較大的 / 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5) 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6) 落實本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 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18)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9) 按約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并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登高工具、防墜裝置和個人保安接地線。
20) 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1)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開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采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22)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3) 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 , 應保持安全距離 , 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24) 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開展工作。25) 在電纜層、電纜隧道及 GIS 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6) 作業人員進入工井作業前 , 在開啟井蓋瞬間應防止有害、有毒、可燃氣體突然噴出傷人,開啟井蓋后應加強通風和監測,必須使用非金屬梯子上下工井,工井口應用井圈或護欄,作業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隧道后,應立即蓋好井蓋,以防意外。
27) 落實 / 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8)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己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9) 定期組織作業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0)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1)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l) 甲方投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 或 / 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 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 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無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北京華匯電力安裝工程有限 單位名稱(蓋章):北京嶷創開源建筑工程有
公司 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 年 —— 月 ——日 簽訂日期: —— 年——月—— 日
電力建設安裝工程分包安全協議 篇2
工程承包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勞務分包人:勞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xx集團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C
發證機關:xx市城鄉建設規劃局
資質專業:水暖電安裝作業分包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消防工程
工程地點:土門十字
分包范圍: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火栓、泵房及水箱系統、氣體滅火系統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火栓、泵房系統、水箱、防排煙控制系統。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xx年8月14日,結束工作日期:xx年xx月xx日
4、質量規范、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符合下類規范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須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規范、規則、規定、質量標準等要求。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
6、總(分)包合同
6.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6.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7、圖紙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5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壹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壹套。
8、項目經理
8.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經理。
8.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項目經理,現場技術帶班負責人,安全施工、材料保管負責人。
9、工程承包人義務
9.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9.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9.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9.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9.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
9.6、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9.7、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組織工程交工驗收,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工作。
10、勞務分包人義務
10.1、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0.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0.3、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0.4、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0.5、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0.6、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0.7、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0.8、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0.9、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10.10、乙方提出的變更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后果自負,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0.11、乙方必須遵守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以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發現違規和缺陷要主動及時向甲方報告。
10.12、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
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10.1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工程,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1、安全施工
11.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1.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1.3、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lO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1.4、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自行購買。
11.5、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必須為現場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
12、事故處理
1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2.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3、材料、設備供應及保管使用
13.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材料設備清單,與現場核對并經雙方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貨到現場需要勞務分包人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3.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施工不合規范,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3.3、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予以報銷或者直接打款給供貨商。
13.4、在材料設備安裝過程中,勞務分包人必須記錄不同樓層實際使用材料設備量,做好完工材料設備核對工作。如有管材、線材損耗超出材料設備最總核算5%,超出部分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13.5、勞務分包人在施工工程中,需要補充增加的材料,必須報工程部,說明用途,不可以自行提材料,自行提材料產生費用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發現假報材料,作為它用處20倍罰款。
14、勞務報酬
14.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不同工種勞務計件單價計算,勞務報酬暫定為¥3795460元,清單附后。
14.2、本工程實際結算以現場施工量為準。
14.3、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80%支付,安裝調試完成后付合同價款的15%,工程承包人應在工程完工后三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不組織驗收者視同驗收,工程余款在消防驗收合格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15、施工變更
15.1、施工中如因總承包方原因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的,由勞務分包人首先通知工程承包人,確定工程量并與發包方辦理變更簽證后再行施工,勞務報酬按最終工程變更量結算。
15.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15.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5.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16、施工驗收
16.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16.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保修一年,一年以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系統無法正常工作的,由勞務分包人負責維修,費用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17、違約責任
17.1、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1000元的違約金。
17.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0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17.3、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金額貳倍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0元。
17.4、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8、爭議
18.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8.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9、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0、不可抗力
20.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0.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0.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21、合同解除
2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2、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井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3、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
24、補充條款
__________
2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xx年8月14日
合同訂立地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勞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力建設安裝工程分包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群升國際地塊土方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主在施工過程中職責,分清責任,共同配合,促進工程的順利完成,特訂立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點:
八一七路與學軍路交叉東南方
二、工程內容承包范圍
地下室土方的開挖,運輸、棄土、修坡、修底、開挖盲溝、集水坑、以及道路通行。
三、承包方式,單價
1、挖運、棄土方按綜合價24元/立方米包干。
2、以上綜合價包括工作內容,(含渣土授納費,有關部門審批手續費,途中與棄土區不可預見費,城管、交巡警,環保噪音等一切費用)。不含由建設單位交納的1.2元/平方米上部工程的建筑垃圾處置費。
3、工程量按實測量體積計算,(其中地梁、承包土方按磚模外圍尺寸按實計算)。
四、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 提供現場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2) 提供水源、電源及照明、抽水。
(3) 地下室人工開挖土方承包部分土方需塔吊的,甲方應無償給予提供塔吊。
(4) 組織施工技術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 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檢查工作。
(6) 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職責
(1)負責辦理土方挖、運、棄土全過程應繳納的費用與審批手續,如因未及時辦理手續,或手續不全造成有關部門的處罰,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確保按甲方施工人員,現場監理、建設方安排的施工方案與技術安全交底的要求組織施工,對工程工期、質量、安全負責。
(3)在土方開挖時,如遇碰到舊基礎、混凝土、舊路面結構層,勾車無法施工,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4)乙方應派人密切監督和指揮,避免現場開挖土中對樁基造成的破壞。部分樁基間無法用機械直接施工的,應改為人工間接挖取,不可強制挖土,由此造成樁基破樁、斷樁、擠樁等破壞情況,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土方外運應保證做到不要“滴、漏、灑”,否則由此產生的城管、交巡警、環保等有關部門的罰款、扣車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6)在上方開挖、運輸、棄土等全程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7)夜間施工應負責理順周邊社區及有關部門的關系,甲方協助。
五、工期
大面積挖土開始至全部結束共33天,每延遲一天罰 壹 萬元。 施工期間如遇下列情況者(經甲方認可)工期方可順延:
(1) 人力不可抗拒的天災及其它政治因素。及兩天以上連續下雨。
(2) 如遇特殊情況臨時交通管制,按市政府通知為準。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土方開挖結束付30%,待±0.000施工結束驗收通過后一個月內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土方工程款.
七、工期履約保證金
乙方承諾工期履約保證金伍拾萬元,待本合同簽訂生效時一次性交由甲方保管,工程按時完成時一次性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職責、須重合同、重信譽,本合同至施工驗收,辦理決算付清款后自行終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