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協議(精選3篇)
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協議 篇1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工程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
工程承包單位項目安全負責人:
發包單位工作聯系人:
發包單位安全監督人:
發包單位項目部門負責人:
雙方應負的安全責任:
一、發包單位
1.審查承包單位的企業資質、法人資質、營業執照是否齊備,符合要求。近三年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是否良好。
2.根據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工業園區zz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規定》等,對施工承包單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和考核。
3.監督和檢查施工承包單位安全文明生產管理網絡的建立健全,各項安全活動的正常開展。
4.對施工承包單位的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大型和特殊施工機械、儀器設備的定期審檢合格證進行監督檢查。
5.組織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分析例會,安全、文明生產及特殊專項大檢查,對施工承包隊伍安全和文明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6.對施工中發生的人身、火災、設備損壞等事故,雙方有責任保護現場,并有權按規程進行調查。
7.施工承包單位進行工程承包,應按照《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預留安全保證金,按相關制度進行管理。
8.落實合同中由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9.負責統計及上報對口上級部門,因施工承包單位造成的人員或設備事故。
10.對進入基建施工場地進行小范圍、短時間施工的小型施工隊伍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教育,對進行大范圍、長期施工的大型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以上進行安全教育和解說。
二、施工承包單位
1.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認真執行工業園區zz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規定》等規章制度。
2.要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網絡,(凡超過30人者,設置專責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置兼職安全員)。
3.要根據國家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制定適合本單位保證施工安全和文明生產的相關制度、規定。
4.特殊工種人員應持有有效期內勞動部門核發的作業證件。大型施工機械或特殊電氣用具、儀器、儀表等必須具有有關檢測部門審檢的合格證。并接受發包單位安檢人員檢查。由于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相關施工單位負責。
5.施工承包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學習安全規程和安全急救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參加工作。
6.施工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準違章冒險施工和作業。施工承包單位對施工人員應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督促檢查正確地使用。
7.施工承包單位禁止將工程轉包。如發現轉包,將停止施工資格;如因工程的需要進行轉包或分包,必須經發包單位同意和批準。并同時確認分包單位的各項資質,施工承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產等進行管理、監督檢查。
8.對施工項目或施工中的重大作業等,施工承包單位都應編制作業指導書,落實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文明生產要求,保證施工安全。
9.要搞好整個施工的安全監督和檢查,積極開展好日常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及時組織各項綜合檢查,消除施工過程中人身、設備的不安全隱患。
10.嚴格禁止施工人員進入正常生產區域,碰動運行中的開關、按鈕、儀表、閥門等設備。如需進入,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并保證運行設備安全。
11.施工單位必須統一提供施工人員1吋免冠照片2張,到廠安全、保衛部門辦理施工區域出入證(胸卡)。(同時收取每張出入證工本費5元;押金15元)。
12.施工人員憑出入證(胸卡)進出施工區域和工作場地。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正確佩帶和妥善保管,以便施工現場安全和保衛人員檢查。無證人員不得在施工區域進行工作。
13.出入證(胸卡)不得丟失,或隨意轉借他人,丟失者必須及時補辦;發現隨意轉借他人者,將作出嚴肅處理。
14.對本身具有胸卡的施工單位,經廠安全保衛部門確認、批準后,可使用原施工單位胸卡,但必須預留胸卡樣張在廠安全保衛部門備案。同時,在進出施工區域和工作工程中正確佩帶備查。
15.施工承包單位必須搞好生活區域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好生活區的防火和保衛工作。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和消防器材。
16.接受發包單位安全監察人員工作檢查和違章違紀處罰,并及時整改。
17.在施工中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及其他異常情況,除迅速積極處理外,應立即向基建工程安質部報告,對需上報上級部門的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三、其他
1.本安全協議(合同附件)如與國家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規定辦。也可經雙方協商加以解決。
2.安全協議(合同附件)一式四份。承包單位1份,發包單位3份(安質部1份,工程部1份,計劃部1份)。
3.附《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考核規定》。
發包單位蓋章: 承包單位蓋章:
發包單位安監簽名: 承包單位負責人
或委托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工程實施中為了創造安全、_____的施工環境,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簽定本安全協議。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愛護甲方財產并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
3、該項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操作人員上崗,必須規定使用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如果出現任何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所有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所有安全防護措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5、乙方必須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損壞甲方的機器設備,如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
6、甲方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幫助。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協議 篇3
甲方(委托方):
注冊地:
工商營業注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乙方(監督檢驗方):
注冊地:
工商營業注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負責建設的 工程之天然氣管道及相關設施安裝工程進行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并就相關內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范圍:
3、工程位置:
4、其它:
二、監督檢驗依據
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2、《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3、《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4、《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
5、設計文件
6、其它相關標準及技術資料: 。
三、監督檢驗內容
1、委托監檢的內容有: 。
⑴包括氣化站內相關的壓力容器、管道、附屬設施的設計資料、施工工藝(包括管線的焊接工藝、返修工藝、理化檢驗抽查工藝、強度氣密性方案等)審查。
⑵包括與線路工程相關的管道、附屬設施的設計資料、施工工藝(包括PE管線的連接工藝、補口補傷工藝、理化檢驗抽查工藝、強度氣密性方案等)審查。
⑶安裝、監理、理化檢測等單位現場各級人員資質及數量、施工設備的配置情況、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轉情況的審查。
⑷材料質量檢查,包括PE管材、金屬管材、管件出廠質量證明文件、管件質量監督檢驗、焊接材料證明文件等。
⑸焊接及其他連接接頭的質量檢驗。
⑹焊接、理化檢驗質量檢查。
⑺附屬設施安裝質量檢查。
⑻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檢查。
⑼安全保護裝置及密封性試驗檢查。
⑽穿跨越段的安裝質量檢查。
⑾其它: 。
四、進度要求
乙方應根據甲方工程進度,在工程完工壓力實驗合格,甲方施工單位向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監督檢驗報告 份,乙方出具的監檢報告須符合質量監督部門的相關要求。
五、雙方職責
1、甲方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壓力管道/壓力容器監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標準,采取措施保證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附屬設施、安全保護裝置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2)在工程開工前,按照規定辦理壓力管道及容器安裝告知及備案手續,并約請乙方進行安裝監督檢驗。
(3)為乙方實施檢驗檢驗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辦理現場的進入手續、提供辦公場所和儀器設備保管場所、管道材料及安裝過程的檢測文件、資料、記錄等。
(4)安排相關人員協調與配合監督檢驗工作。
(5)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監督檢驗費用。
2、乙方
(1)根據工程的實際進度,配備具有資質的檢驗人員、儀器設備,成立監檢組,并告知聯系方式。
(2)制定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方案。
(3)乙方在上現場前預先進行工作聯系和確認,進行友好的溝通。乙方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并督促及時整改。
(4)為保證甲方的正常施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工程進度組織監督檢驗。因監督檢驗人員不履行職責或不按時到達現場時,乙方應視為到場,并及時補辦監督檢驗簽字。
(5)按合同約定提交監督檢驗報告,否則乙方應當負責免費重新制作。
(6)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與監督檢驗工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乙方對外公布的相關資料應與甲方溝通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對外公布。
六、監督檢驗費用及支付
1、費用總計: 元(包干價)。
2、支付: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甲方收到合格的監檢報告后 日內,支付余款。
3、乙方辦理結算時應提供合法稅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
4、乙方指定以下賬戶為接受費用的賬戶,并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銀行賬戶如下: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七、安全環保健康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環保等相關管理規定。
2、工作期間,乙方應作好安全、衛生、消防、防衛工作,防止發生任何傷亡事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變更及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給甲方交付監督檢驗報告的,經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
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經獨立第三方或司法機關指定專家鑒定證實因乙方過失等致使甲方項目建成運營中發生泄漏、爆炸等事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因甲方責任延期付款的,按延期天數每天支付乙方應付款項 的違約金。
3、因乙方責任延期提交合格監督檢驗報告的,按延期天數每天支付甲方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十、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當事人簽署頁)
甲 方: (蓋 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帳號:
乙 方: (蓋 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帳號:
簽訂地點: